标题:卷五 劄子 内容: 論契丹求御容劄子臣伏見契丹所遣泛使,專為御容而來。 中外之議,皆謂前歲既已許之,於理不可中止,失於不早踐言,至彼非時遣使。 及朝夕以來,傳聞頗異,或云大臣共議,欲遂拒而不與。 若然,則臣恐釁隙之端,自此而始。 禍患之起,未易遽言。 大凡為國謀事者,必先明信義,重曲直,酌人情,量事勢,四者皆得,然後可以不疑。 苟一有未然,尚恐敗事,況四者俱失,豈可不思? 契丹與中國通盟久矣,而向來宗真特於信好,自表殷勤,別有家書,繼以畫像。 聖朝納其來意,許以報之,而乃遷延至今,遂欲食言而中輟。 是則彼以推誠結我,我以不信待之。 失信傷義,甚非中國待強鄰之術,而又其曲在我,使彼易以為辭。 自南北通和以來,信問往復之際,每於報答,常從優厚,假借既久,其心已驕。 況此畫像之來,特表殷勤之意。 是則於平常之禮,厚報以驕之;殷勤之來,則不報以沮之。 沮之彼必怒,不報彼必恥,懷恥畜怒,何所不為,此人之常情也。 許其父不許其子,厚薄之際,此亦人情之難處也。 臣竊見契丹來書,初無寒溫候問之言,直以踐言孤約為說,其意在於必得。 若此時被沮,勢必更來,事既再三,豈能堅執? 若待其失於遜順,已成釁隙,然後與之,則重為中國之辱。 又使外域謂中國難以恩意交,惟可以勢力脅,因之引惹,別有他求,則為後患,何可涯哉! 今契丹雖弱,而中國邊備未完,廟謀未勝,未可生事,而欲執我曲彼直之議,以起戎而結禍。 夫察彼事勢,必不能中止;量我事勢,又未能必沮之。 臣故曰四者俱失也。 臣又聞虜入境之日,地震星殞,變異非常。 先事深防,猶恐不及,失計招禍,豈可自為? 臣願聖慈出於獨斷,勿沮其善意,無失我信言。 臣今欲乞回諭虜中,告以如約,直候今冬因遣常使時與之,則於事體稍便。 伏乞速下兩府商議。 上係國家利害,臣不敢不言。 今取進止。 論澧州瑞木乞不宣示外廷劄子臣近聞澧州進柿木成文,有「太平之道」四字,其知州馮載,本是武人,不識事體,便為祥瑞,以媚朝廷。 臣謂前世號稱太平者,四海晏然,萬物得所。 方今西羌叛逆,未平之患在前;北虜驕悖,藏伏之禍在後。 一患未滅,一患已萌。 加以西則瀘戎,南則湖嶺,凡與四夷連接,無一處無事。 而又內則百姓困弊,盜賊縱橫。 昨京西、陝西出兵八九千人捕數百之盜,不能一時剪滅,祇是僅能潰散,然卻於別處結集。 今張海雖死,而達州軍賊已卻百人,又殺使臣,其勢不小。 興州又奏八九十人。 州縣皇皇,何以存濟? 以臣視之,乃是四海騷然,萬物失所,實未見太平之象。 臣聞天道貴信,示人不欺。 臣不敢遠引他事,只以今年內事驗之。 昨夏秋之間,太白經天,累月不滅;金木相掩,近在端門。 考於星占,皆是天下大兵將起之象。 豈有才出大兵之象,又出「太平之道」? 是一歲之內,前後頓殊? 豈非星象麗天,異不虛出? 凡於戒懼,常合修省。 而草木萬類,變化無常,不可信憑,便生懈怠。 臣又若使木文不偽,實是天生,則亦有深意。 蓋其文止曰:「太平之道」者,其意可推也。 夫自古帝王致太平皆自有道。 得其道則太平,失其道則危亂。 臣視方今,但見其失,未見其得也。 願陛下憂勤萬務,舉賢納善,常如近日,不生逸豫,則二三歲間,漸期修理。 若以前賊張海等小衰,便謂後賊不足憂;以近京得雪,便謂天下大豐熟;見北敵未來,便謂必無事;見西賊通使,便謂可罷兵,指望太平,漸生安逸,則此瑞木乃誤事之妖木耳。 臣見今年曾進芝草者,今又進瑞木,竊慮四方相效,爭造妖妄。 其所進瑞木,伏乞更不宣示臣寮。 仍乞速詔天下州軍,告以興兵累年,四海困弊,方當責己憂勞之際,凡有奇禽異獸草木之類,並不得進獻。 所以彰示聖德,感勵臣民。 進取止。 論河北守備事宜劄子臣伏見朝廷方遣使與西賊議通和之約,近日竊聞邊臣頻得北界文字,來問西夏約和了與未了。 苟實如此,事深可憂。 臣以謂天下之患,不在西戎,而在北敵,縱使無此文字,終須貽患朝廷。 契丹通好僅四十年,無有纖芥之隙,而輒萌奸計,妄有請求。 竊以敵國貪婪,性情叵測,遇強則伏,見弱便欺,見我無謀,動皆曲就,謂我為弱,知我可欺。 故添以金繒,未滿其志;更邀名分,抑使必從。 無事而來,尚猶如此,若更因西事,攬以為功,別有過求,將何塞請? 此天下之人無愚與智,共為朝廷寒心者也。 今若果有文字來督通和之事,則臣謂北敵狂計,其跡已萌,不和則詰我違言,既和則論功責報,不出年歲,恐須動作,苟難曲就,必至交兵。 至於選將練師,既難卒辦,禦戎致勝,當在機先。 臣竊怪在朝之臣,尚偷安靜,自河以北,絕無處置,因循弛慢,誰復掛心? 豈可待北使在廷,寇兵壓境,然後計無所出,空務張皇而已哉! 今國家必謂兩意雖乖,尚牽盟誓,邊防處置,未敢張皇。 以臣思之,莫若精選材臣,付與邊郡,使其各圖禦備,密務修完,此最為得也。 況今邊防處置,百事乖方,惟有擇人,最為首務。 今北邊要害州軍,不過十有餘處,於文武臣寮中選擇十餘人,不為難得。 各以一州付之,使其各得便宜,如理家事,完城壘,訓兵戎,習山川,蓄糧食,凡百自辦,不煩朝廷經度。 以茲預備,尚可支吾。 至如鎮定一路,最為要害。 張存昔在延州,以不了事罷去,今乃委以鎮府。 王克基凡庸輕巧,非將臣之材,而任定州。 其餘州郡,多匪其人。 臣欲乞陛下特詔兩府大臣,取見在邊郡守臣可以禦敵捍城、訓兵待戰者留之,其餘中常之材不堪邊任者悉行換易。 若秋風漸勁,敵釁有端,陛下試思邊鄙之臣,誰堪力戰? 朝廷之將,誰可出師? 當臣初授諫職之時,見朝廷進退大臣,陛下銳意求治,必謂群臣自此震懾,百事自此修舉。 西北二事最為大者,自當處置,不待人言。 及就職以來已數十日,而政令之出,漸循舊弊。 惟言事之臣拾遺補闕者,勉強施行其一二。 至如講大利害,正大紀綱,外製四夷,內紓百姓,凡廟堂帷幄之謀,未有一事施行於外者。 臣忝司諫諍,豈敢不言? 伏望陛下不忘社稷之深恥,無使西北之交侵,駿發天威,督勵臣下。 仍乞詢問兩府大臣,西鄙和與不和,能保契丹別無辭說否? 苟有所說,能以廟謨奇算沮止之否? 苟無謀以止之,則練兵選將,備邊待寇,賊至而後圖,能不敗事否? 臣願陛下勿謂去歲六符之來可以賄解,今而有請,則事難從矣。 勿謂累年西賊為患,習以為常,若此事一動,則天下搖矣。 臣所言者,社稷之大計也,願陛下留意而行之。 取進止。 論麟州事宜劄子臣昨奉聖旨,至河東與明鎬商量麟州事。 緣臣未到間,鎬已一面與施昌言等先有奏議。 尋再準樞密院劄子,備錄鎬等所奏,令臣更切同共從長相度。 臣遂親至河外相度利害,與明鎬等再行商議,乞那減兵馬人數,可以粗減兵費,已具連署奏聞。 此外臣別有短見,合盡條陳。 其利害措置之說,列為四議:一曰辨眾說,二曰較存廢,三曰減寨卒,四曰委土豪。 如此,則經久之謀,庶近禦邊之策。 謹具畫一如後:一曰辨眾說者,臣竊詳前後臣寮起請,其說有四:或欲廢為寨名,或欲移近河次,或欲抽兵馬以減省饋運,或欲添城堡以招輯蕃、漢。 然廢為寨而不能減兵,則不若不廢,苟能減兵而省費,則何害為州? 其城壁堅完,地形高峻,乃是天設之險,可守而不可攻。 其至黃河與府州,各才百餘里,若徙之河次,不過移得五七十里之近,而棄易守難攻之天險。 以此而言,移、廢二說,未見其可。 至如抽減兵馬,誠是邊議之一端。 然兵冗不獨麟州,大弊乃在五寨,若只減麟州而不減五寨,與不減同。 凡招輯蕃、漢之民,最為實邊之本。 然非朝廷一力可自為,必須委付邊臣,許其久任,漸推恩信,不限歲年,使得失不係於朝廷之急,而營緝如其家事之專,方可收其遠效,非二年一替之吏所能為也。 臣謂減兵添堡之說,近之而未得其要。 二曰較存廢者,今河外之兵,除分休外,尚及二萬。 大抵盡河東二十州軍以贍二州、五寨,為河外數百邊戶而竭數百萬民財,賊雖不來,吾已自困,使賊得不戰疲人之策,而我有殘民斂怨之勞。 以此而思,則似可廢,然未知可存之利。 今二州、五寨雖云空守無人之境,然賊亦未敢據吾地,是尚能斥賊於二三百里外。 若麟州一議移廢,則五寨勢亦難存,兀爾府州便為孤壘,而自守不暇。 是賊可以入據我城堡,耕牧我土田,夾河對岸,為其巢穴。 今賊在數百里外,沿河尚費於防秋,若使夾岸相望,則泛舟踐冰,終歲常憂寇至,沿河內郡,盡為邊戍。 以此而慮,則不可不存,然須得存之之術。 三曰減寨卒者,臣勘會慶曆三年一年用度,麟州用糧七萬餘石,草二十一萬餘束。 五寨用糧一十四萬餘石,草四十萬餘束,其費倍於麟州。 於一百二十五里之地列此五寨,除分兵歇泊外,尚有七千五百人,別用二千五百人負糧,又有並、忻等十州軍百姓輸納,外及商旅入中往來,其冗長勞費,不可勝言。 逐寨不過三五十騎巡綽伏路,其餘坐無所為。 蓋初建五寨之時,本不如此,寨兵各有定數,建寧置一千五百人,其餘四寨各止三百至五百,今之冗數,並是後來增添。 臣謂今事宜稍緩,不比建寨之初,然且約舊數,尚不至冗費。 臣請只於建寧留一千人,置一都巡檢。 其鎮川、中堠、百勝三寨,各留五百。 其餘寨兵所減者,屯於清寨堡,以一都巡檢領之,緣此堡最在近東,隔河便是保德軍,屯兵可以就保德軍請糧,則不煩輸運過河供饋。 若平日路人宿食諸寨,五百之卒巡綽有餘,或些小賊馬,則建寧之兵可以禦捍,若賊數稍多,則清寨之兵不失應援。 蓋都不去百里之內,非是減兵,但那移就食而已。 如此,則河外省費,民力可紓。 四曰委土豪者,今議麟州者,存之則困河東,棄之則失河外。 若欲兩全而不失,莫若擇一土豪,委之自守。 麟州堅險,與兵二千,其守足矣。 況所謂土豪者,乃其材勇獨出一方,威名既著,敵所畏服,又能諳敵情偽,凡於戰守,不至乖謀。 若委以一州,則其覺當自視州如家,係己休戚,其戰自勇,其守自堅。 又其既是土人,與其風俗情接,人賴其勇,亦喜附之,則蕃、漢之民可使漸自招集。 是外能捍賊而戰守,內可緝民以實邊,省費減兵,無所不便,比於命吏而往,凡事仰給於朝廷,利害百倍也。 必用土豪,非王吉不可。 吉見在建寧寨,蕃、漢依吉而耕於寨側者已三百家,其材勇則素已知名,況其官序,自可知州。 一二年間,視其後效,苟能善守,則可世任之,使長為捍邊之守。 右臣所陳,乃是大計,伏望聖慈,特賜裁擇。 若可以施行,則紓民減費之事,容臣續具條列。 取進止。 論湖南蠻賊可招不可殺劄子臣風聞楊畋近與蠻賊鬥敵,殺得七八十人首級。 仍聞入彼巢穴,奪其糧儲,挫賊之鋒,增我士氣。 畋之勇略,固亦可嘉,然朝廷謀慮事機,宜思久遠。 竊恐上下之心,急於平賊,聞此小捷,便形虛喜,不能鎮靜,外示輕脫。 其間二事,尤合深思:一曰不待成功,便行厚賞。 二曰謂其可殺,更不肯招。 苟或如此,則計之大失,而事之深害也。 今湖南捕賊者,殺一人頭賞錢十千,官軍利賞,見平人盡殺。 平人驚懼,盡起為盜,除鄧和尚、李花腳等數十頭項外,其餘隨大小成火者不可勝數。 今畋所擊只一洞,所聚已二千餘人,於二千人中殺七八十人,是二十分之一,其餘時暫鳥散,必須復集。 臣見自古蠻蜒為害者,不聞盡殺,須是招降。 昨緣邵飾等失信於黃捉鬼,遂恐更難招誘。 今若因畋小勝,示以恩威,正是天與招服之機,不可失也。 若令畋自作意度招取大頭項者,因此小勝,傳布捷聲,其餘諸處結集者分行招誘,藉此聲勢,必可盡降,旬日之間,湖南定矣。 若失此時,漸向夏熱,以我所病暑之兵,當彼慣習水土之賊,小有敗衄,則彼勢復堅,不惟為害湖南,必慮自此貽朝廷憂患。 今於未了之間,便行厚賞,則諸處巡檢、捕賊官等見畋獲賞,爭殺平人,而畋等自恃因戰得功,堅執不招之議,朝廷亦恃畋小勝,更無招輯之心,上下失謀,必成大患。 其楊畋等,伏乞且降敕書獎諭,授與事宜,俟彼招安,便行厚賞。 今湖南賊數雖多,然首惡與本賊絕少,其餘盡是枉遭殺戮、逼脅為盜之徒,在於人情,豈忍盡殺? 惟能全活人命多者,則其功更大。 仍乞明說此意,諭與楊畋。 其賞典,乞少遲留,庶合事體。 取進止。 論乞放還蕃官胡繼諤劄子臣竊見朝廷前歲以延州蕃官胡繼諤因為邊臣所疑,移入內地,見任亳州都監,以子守清悉領父之諸部。 風聞近為不服亳州水土,死亡卻家族,身又疾病,曾有奏陳,乞移一京西地涼之處。 臣謂方今西鄙用兵之際,朝廷宜廣推恩信,撫禦蕃夷。 既欲守清盡死於邊疆,當厚遇繼諤,保全其家族,豈有既任其子,又疑其父? 繼諤求遷內地,其實異鄉,雖曰居官,乃是囚係,致其失所,身病家亡。 況彼初心,又無顯過。 在繼諤之身,已有幽囚冤枉之歎;於守清之分,又失駕馭豪傑之方。 萬一繼諤疾病,死而不歸,守清父子之心,豈得無恨? 反視中國,乃為世仇,必與邊陲,別生患害。 其餘部族,亦必離心。 國家自用兵以來,凡有計謀,未聞勝算,尤於招撫蕃夷之術,常失恩威,致使離叛者多,皆願附賊。 在於繼諤,處置特乖。 臣欲乞因其有請,召至京師,與雪前疑,厚加禮遇,放還本族,示以推誠。 守清得父子復完,必思盡節;繼諤感國家之遇,必有所施。 若朝廷猶以為疑,即乞先以此意詔問守清,計其必無棄父之理。 若彼自不欲其歸,則他日可無後患。 取進止。 論乞與元昊約不攻唃廝囉劄子臣風聞魚周詢、餘靖、孫抃等奉使北敵,皆有事宜,為北敵中詰問元昊通和之意,將來必須因此別與朝廷生患。 又聞敵人已欲議移界至,漸示相侵,禍亂之萌,其端可見。 臣自去年春始蒙聖恩,擢在諫列,便值朝廷與西賊初議和好。 臣當時首建不可通和之議,前後具奏狀、劄子十餘次論列,皆言不和則害少,和則害多,利害甚詳,懇切亦至。 然天下之士無一人助臣言,朝廷之臣無一人采臣說。 今和議垂就,禍胎已成,而韓琦自西來,方言和有不便之狀;餘靖自北至,始知敵利急和之謀。 見事何遲,雖悔無及。 當臣建議之際,眾人方欲急和,以臣一人,誠難力奪眾議。 今韓琦、餘靖親見二敵事宜,中外之人亦漸知通和為患,臣之前說,稍似可采。 但願大臣不執前議,早肯回心,則於後悔之中,尚有可為之理。 昨來許賊之物,數已太多,然尚有禁青鹽、還侵地等事,非賊所利。 幸其因此自絕,不遣人來,朝廷深戒前非,慎自持重,因而罷議,不落賊計,則轉禍為福,後策可為。 若賊誌愈驕,貪心未滿,復遣人使,更有須求,則假此為名,亦可拒絕。 今通和之事,為中國之患大,為二敵之利深。 萬一西賊貪利深而不惜侵地,更無他求,急來就和,則此時取舍,便係安危。 陛下宜詔執議之臣,定果決之計,認賊肯和之意,知我害彼利之謀,尤須多方以事拒絕。 臣計西賊無故而請和者,不止於北敵通謀共困中國,兼欲詐謀款我,並力以吞唃廝囉、摩旃、瞎旃之類諸族,地大力盛,然後東向以攻中國耳。 今若未有他計拒其來和,則當賜以詔書,言唃廝囉等皆受朝廷官爵,父子為國蕃臣,今若講和,則不得攻此數族。 且攻此數族,是賊本心所貪,聞我此言,必難聽約,用此為說,亦可解和。 臣所以區區惟願未和者,蓋臣愚慮知不和患輕,易為處置,和後患大,不可支吾。 臣前後奏章,論列已備,此乃天下安危大計。 聖心日夜所憂。 臣為言事之官,見利害甚明,若不極言,罪當誅戮。 伏望省覽。 取進止。 論與西賊大斤茶劄子臣伏睹昨者西賊來議通和,朝廷許物數目不少,內茶一色,元計五萬斤。 緣中國茶法大斤小斤不同,當初擬議之時,朝廷謀慮不審,不曾明有指定斤數。 竊慮西賊通和之後,須要大斤,若五萬斤大斤,是三十萬小斤之數。 如此,則金帛二十萬,茶三十萬,乃是五十萬物。 真宗時,契丹大舉至澶州,只用三十萬物。 三十年後,乘國家用兵之際,兩國交爭,方添及五十萬。 今元昊一隅之敵,一口便與五十萬物,臣請略言為國家大患一兩事,不知為國計者何以處之? 三十萬斤之茶,自南方水陸二三千里,方至西界。 當今民力困乏,陛下不恥屈誌就和,本為休民息力,若歲般輦不絕,只此一物,可使中國公私俱困,此大患一也。 計元昊境土人民,歲得三十萬茶,其用已足。 然則兩榷場舍茶之外,須至別降好物博易賊中無用之物,其大患二也。 契丹常與中國為敵國,指元昊為小邦,若見元昊得物之數與彼同,則須更要增添,何以應副? 不過雲茶不比銀、絹,本是粗物,則彼必須亦要十數萬大斤。 中國大貨利止於茶鹽而已,今西賊一歲三十萬斤,北敵更要三二十萬,中國豈得不困? 此其大患三也。 昨與西賊議和之初,大臣急欲事就,不顧國家利害,惟恐許物不多。 及和議將成,契丹語泄,兩府方有悔和之色,然許物已多,不可追改。 今天幸有此一事,尚可罷和。 臣乞陛下特召兩府大臣共議,保得久遠,供給四夷,中國不困,則雖大斤不惜。 若其為患如臣所說,不至妄言,即乞早議定計。 取進止。 言西邊事宜第二劄子臣近曾上言諒祚為邊患,朝廷宜早圖禦備,及乞遣一重臣親與邊將議定攻守大計等事。 至今多日,未蒙降出施行。 臣竊見慶曆中元昊作過時,朝廷輕敵玩寇,無素定之謀。 每遇邊奏急來,則上下惶恐,倉卒指揮。 既多不中事機,所以落賊奸便,敗軍殺將,可為痛心。 今者諒祚以萬騎寇秦、渭兩路,焚燒數百里間,掃蕩俱盡,而兩路將帥不敢出一人一騎,則國威固已挫矣。 諒祚負恩背德如此,陛下未能發兵誅討,但遣使者齎詔書賜之,又拒而不納,使者羞愧俯首,懷詔而回,則大國不勝其辱矣。 當陛下臨御之初,遭此狂童,威沮國辱,此臣等之罪也。 臣謂陛下宜赫然發憤,以邊事切責大臣。 至於山川形勢有利有不利,士卒勇怯孰可用孰不可用,何處宜攻,何處宜守,何兵宜屯某地,何將可付某兵,如此等事甚多,皆陛下聖慮所宜及者。 臣謂陛下宜因閑時禦便殿,召當職之臣,使按圖指畫,各陳所見。 陛下可以不下席而盡在目前,然後製以神機睿略,責將相以成功。 而陛下以萬機之繁,既未及此;兩府之臣如臣等日所進呈,又皆常程公事,亦未嘗聚首合謀,講定大計。 外則四路邊臣,自賊馬過後,亦不聞別有擘畫。 臣恐上下因循,又如慶曆之初矣。 近者韓琦曾將慶曆中議山界文字進呈,此邊事百端中一端爾。 蓋琦亦患事未講求,假此文字為題目,以牽合眾之人論爾。 自進呈後,尋送密院,至今多日,亦未曾擬議。 臣以非才,陛下任之政府,便是國之謀臣。 若其謀慮淺近,所言狂妄,自可黜去不疑。 臣亦昨因目疾,懇求解職,曲蒙聖恩,未許其去。 既使在其位,又棄其言而不問,使臣屍祿厚顏,何以自處? 所有臣前來所上奏狀,欲望聖慈降付中書、密院,與韓琦山界文字一處商量。 若其言果不足取,棄之未晚。 今取進止。 論西賊占延州侵地劄子臣竊聞元昊近於延州界上修築城壘,強占秦地,欲先得地,然後議和,故楊守素未來,而占地之謀先發,又聞邊將不肯力爭。 此事所係利害甚大。 臣料賊意,見朝廷累年用兵有敗無勝,一旦計無所出,厚以金帛買和,知我將相無人,便欲輕視中國,一面邀求賂遺,一面侵占邊疆。 不惟驕賊之心難從,實亦為國之害不細。 今若縱賊於侵地立起堡塞,則延州四面更無捍蔽,便為孤壘。 其賊盡據要害之地,他時有事,延州不可保守。 若失延州,則關中遂為賊有。 以此而言,則所侵之地不可不爭。 伏況西賊議和,事連北敵。 今人無愚智,皆知和為不便,但患國家許物已多,難為中悔,若得別因他事,猶可絕和。 何況此侵地是中國合爭之事,豈可不爭? 臣謂今欲急和而不顧利害者,不過邊臣外憚於禦賊,而內欲邀議和之功,以希進用耳,故不肯擊逐羌人,力爭侵地。 蓋小人無識,只苟日前榮進之利,不思國家久遠之害。 是國家屈就通和,只與邊臣為一時進身之利,而使社稷受無涯之患。 陛下為社稷計,豈不深思! 大臣為社稷謀,豈不極慮! 伏望聖慈遣一使往延州,令龐籍力爭,取昊賊先侵之地,不令築城堡塞。 若緣此一事得絕和議,則社稷之福也。 臣仍慮西賊來人,尚有青鹽之說,此事人人皆知不可許。 亦慮小人無識急於就和者,尚陳鹽利,以惑聖聰。 伏望聖慈,不納浮議。 取進止。 发布时间:2026-08-31 18:02:45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75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