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十三 論 内容: 本論上天下之事有本末,其為治者有先後。 堯、舜之書略矣,後世之治天下,未嘗不取法於三代者,以其推本末而知所先後也。 三王之為治也,以理數均天下,以爵地等邦國,以井田域民,以職事任官。 天下有定數,邦國有定制,民有定業,官有定職。 使下之共上勤而不困,上之治下簡而不勞。 財足於用而可以備天災也,兵足以禦患而不至致於為患也。 凡此具矣,然後飾禮樂、興仁義以教道之。 是以其政易行,其民易使,風俗淳厚,而王道成矣。 雖有荒子孱孫繼之,猶七八百歲而後已。 夫三王之為治,豈有異於人哉? 財必取於民,官必養於祿,禁暴必以兵,防民必以刑,與後世之治者大抵同也。 然後世常多亂敗,而三王獨能安全者,何也? 三王善推本末,知所先後,而為之有條理。 後之有天下者,孰不欲安且治乎? 用心益勞而政益不就,諰諰然常恐亂敗及之,而輒以至焉者,何也? 以其不推本末,不知先後而於。 今之務眾矣,所當先者五也。 其二者有司之所知,其三者則未之思也。 足天下之用,莫先乎財,係天下之安危,莫先乎兵,此有司之所知也。 然財豐矣,取之無限而用之無度,則下益屈而上益勞。 兵強矣,而不知所以用之,則兵驕而生禍。 所以節財、用兵者,莫先乎立制。 制已具備,兵已可使,財已足用,所以共守之者,莫先乎任人。 是故均財而節兵,立法以制財,任賢以守法,尊名以厲賢,此五者相為用,有天下者之常務,當今之世所先,而執事者之所忽也。 今四海之內非有亂也,上之政令非有暴也,天時水旱非有大故也,君臣上下非不和也。 以晏然至廣之天下,無一間隙之端,而南夷敢殺天子之命吏,西夷敢有崛強之王,北夷敢有抗禮之帝者,何也? 生齒之數日益眾,土地之產日益廣,公家之用日益急,四夷不服,中國不尊,天下不實者,何也? 以五者之不備故也。 請試言其一二。 方今農之趣耕,可謂勞矣;工商取利乎山澤,可謂勤矣;上之征賦榷易商利之臣,可謂纖悉而無遺矣。 然一遇水旱如明道、景祐之間,則天下公私乏絕。 是無事之世,民無一歲之備,而國無數年之儲也。 以此知財之不足也。 古之善用兵者,可使之赴水火。 今廂禁之軍,有司不敢役,必不得已而暫用之,則謂之借倩。 彼兵相謂曰官倩我,而官之文符亦曰倩。 夫賞者所以酬勞也,今以大禮之故,不勞之賞三年而一小遍,所費八九百萬,有司不敢緩月日之期。 兵之得賞,不以無功知愧,乃稱多量少,比好嫌惡,小不如意,則群聚而呼,持梃欲擊天子之大吏。 無事之時其猶若此,以此知兵驕也。 夫財用悉出而猶不足者,以無定數也。 以兵之敢驕者,以用之未得其術。 以此知制之不立也。 夫財匱兵驕,法制未一,而莫有奮然忘身許國者,以此知不任人也。 不任人者,非無人也。 彼或挾材蘊知,特以時方惡人之好名,備藏畜收斂,不敢奮露,惟恐近於名以犯時人所惡。 是以人人變賢為愚,愚者無所責,賢者被譏疾,遂使天下之事將弛廢,而莫敢出力以為之。 此不尚名之弊者,天下之最大患也。 故曰五者之皆廢也。 前日五代之亂可謂極矣,五十三年之間,易五姓十三君,而亡國被弑者八,長者不過十餘歲,甚者三四歲而亡。 夫五代之主豈皆愚者邪,其心豈樂禍亂而不欲為久安之計乎? 顧其力有不能為者,時也。 當是時也,東有汾晉,西有岐蜀,北有強胡,南有江淮,閩廣、吳越、荊潭,天下分為十三四,四面環之。 以至狹之中國,又有叛將強臣割而據之,其君天下者,類皆為國日淺,威德未洽,強君武主力而為之,僅以自守,不幸孱子懦孫,不過一再傳而復亂敗。 是以養兵如兒子之啖虎狼,猶恐不為用,尚何敢制? 以殘弊之民人,贍無貲之征賦,頭會箕斂,猶恐不足,尚何曰節財以富民? 天下之勢方若敝廬,補其奧則隅壞,整其桷則棟傾,枝撐扶持,苟存而已,尚何暇法象,規圜矩方而為制度乎? 是以兵無制,用無節,國家無法度,一切苟且而已。 今宋之為宋,八十年矣,外平僭亂,無抗敵之國;內削方鎮,無強叛之臣。 天下為一,海內晏然。 為國不為不久,天下不為不廣也。 語曰「長袖善舞,多錢善賈」,言有資者其為易也。 方今承三聖之基業,據萬乘之尊名,以有四海一家之天下,盡大禹貢賦之地莫不內輸,惟上之所取,不可謂乏財。 六尺之卒,荷戈勝甲,力彀五石之弩、彎二石之弓者數百萬,惟上制而令之,不可謂乏兵。 中外之官居職者數千員,官三班吏部常積者又數百,三歲一詔布衣,而應詔者萬餘人,試禮部者七八千,惟上之擇,不可謂乏賢。 民不見兵革於今幾四十年矣,外振兵武,捍連圉,內修法度,興德化,惟上之所為,不可謂無暇。 以天子之慈聖仁儉,得一二明智之臣相與而謀之,天下積聚,可如文、景之富;制禮作樂,可如成周之盛;奮發威烈以耀名譽,可如漢武帝、唐太宗之顯赫;論道德,可興堯、舜之治。 然而財不足用於上而下已弊,兵不足威於外而敢驕於內,制度不可為萬世法而日益叢雜,一切苟且,不異五代之時,此甚可歎也。 是所謂居得致之位,當可致之時,又有能致之資,然誰憚而久不為乎? 本論中佛法為中國患千餘歲,世之卓然不惑而有力者,莫不欲去之。 已嘗去矣,而復大集,攻之暫破而愈堅,撲之未滅而愈熾,遂至於無可奈何。 是果不可去邪? 蓋亦未知其方也。 夫醫者之於疾也,必推其病之所自來,而治其受病之處。 病之中人,乘乎氣虛而入焉。 則善醫者,不攻其疾,而務養其氣,氣實則病去,此自然之效也。 故救天下之患者,亦必推其患之所自來,而治其受患之處。 佛為夷狄,去中國最遠,而有佛固已久矣。 堯、舜、三代之際,王政修明,禮義之教充於天下,於此之時,雖有佛無由而入。 及三代衰,王政闕,禮義廢,後二百餘年而佛至乎中國。 由是言之,佛所以為吾患者,乘其闕廢之時而來,此其受患之本也。 補其闕,修其廢,使王政明而禮義充,則雖有佛無所施於吾民矣,此亦自然之勢也。 昔堯、舜、三代之為政,設為井田之法,籍天下之人,計其口而皆授之田,凡人之力能勝耕者,莫不有田而耕之,斂以十一,差其征賦,以督其不勤。 使天下之人,力皆盡於南畝,而不暇乎其他。 然又懼其勞且怠而入於邪僻也,於是為製牲牢酒醴以養其體,弦匏俎豆以悅其耳目。 於其不耕休力之時,而教之以禮。 故因其田獵而為蒐狩之禮,因其嫁娶而為婚姻之禮,因其死葬而為喪祭之禮,因其飲食群聚而為鄉射之禮。 非徒以防其亂,又因而教之,使知尊卑長幼,凡人之大倫也。 故凡養生送死之道,皆因其欲而為之制。 飾之物采而文焉,所以悅之,使其易趣也。 順其情性而節焉,所以防之,使其不過也。 然猶懼其未也,又為立學以講明之。 故上自天子之郊,下至鄉黨,莫不有學,擇民之聰明者而習焉,使相告語而誘勸其愚惰。 嗚呼! 何其備也。 蓋堯、舜、三代之為政如此,其慮民之意甚精,治民之具甚備,防民之術甚周,誘民之道甚篤。 行之以勤而被於物者洽,浸之以漸而入於人者深。 故民之生也,不用力乎南畝,則從事於禮樂之際,不在其家,則在乎庠序之間。 耳聞目見,無非仁義,樂而趣之,不知其倦。 終身不見異物,又奚暇夫外慕哉? 故曰雖有佛無由而入者,謂有此具也。 及周之衰,秦並天下,盡去三代之法,而王道中絕。 後之有天下者,不能勉強,其為治之具不備,防民之漸不周。 佛於此時,乘間而出。 千有餘歲之間,佛之來者日益眾,吾之所為者日益壞。 井田最先廢,而兼並遊惰之奸起,其後所謂蒐狩、婚姻、喪祭、鄉射之禮,凡所以教民之具,相次而盡廢。 然後民之奸者,有暇而為他;其良者,泯然不見禮義之及己。 夫奸民有餘力,則思為邪僻;良民不見禮義,則莫知所趣。 佛於此時,乘其隙,方鼓其雄誕之說而牽之,則民不得不從而歸矣。 又況王公大人往往倡而驅之曰:佛是真可歸依者。 然則吾民何疑而不歸焉? 幸而有一不惑者,方艴然而怒曰:佛何為者,吾將操戈而逐之! 又曰:吾將有說以排之! 夫千歲之患遍於天下,豈一人一日之可為? 民之沈酣入於骨髓,非口舌之可勝。 然則將奈何? 曰:莫若修其本以勝之。 昔戰國之時,楊、墨交亂,孟子患之而專言仁義,故仁義之說勝,則楊、墨之學廢。 漢之時,百家並興,董生患之而退修孔氏,故孔氏之道明而百家息。 此所謂修其本以勝之之效也。 今八尺之夫,被甲荷戟,勇蓋三軍,然而見佛則拜,聞佛之說則有畏慕之誠者,何也? 彼誠壯佼,其中心茫然無所守而然也。 一介之士,眇然柔懦,進趨畏怯,然而聞有道佛者則義形於色,非徒不為之屈,又欲驅而絕之者,何也? 彼無他焉,學問明而禮義熟,中心有所守以勝之也。 然則禮義者,勝佛之本也。 今一介之士知禮義者,尚能不為之屈,使天下皆知禮義,則勝之矣。 此自然之勢也。 本論下昔荀卿子之說,以為人性本惡,著書一篇以持其論。 予始愛之,及見世人之歸佛者,然後知荀卿之說繆焉。 甚矣,人之性善也! 彼為佛者,棄其父子,絕其夫婦,於人之性甚戾,又有蠶食蟲蠹之弊,然而民皆相率而歸焉者,以佛有為善之說故也。 嗚呼! 誠使吾民曉然知禮義之為善,則安知不相率而從哉? 奈何教之諭之之不至也? 佛之說,熟於人耳、入乎其心久矣,至於禮義之事,則未嘗見聞。 今將號於眾曰:禁汝之佛而為吾禮義! 則民將駭而走矣。 莫若為之以漸,使其不知而趣焉可也。 蓋鯀之治水也障之,故其害益暴,及禹之治水也導之,則其患息。 蓋患深勢盛則難與敵,莫若馴致而去之易也。 今堯、舜、三代之政,其說尚傳,其具皆在,誠能講而修之,行之以勤而浸之以漸,使民皆樂而趣焉,則充行乎天下,而佛無所施矣。 《傳》曰「物莫能兩大」,自然之勢也,奚必曰「火其書」而「廬其居」哉! 昔者戎狄蠻夷雜居九州之間,所謂徐戎、白狄、荊蠻、淮夷之類是也。 三代既衰,若此之類並侵於中國,故秦以西戎據宗周,吳、楚之國皆僭稱王。 《春秋》書用鄫子,《傳》記被發於伊川,而仲尼亦以不左衽為幸。 當是之時,佛雖不來,中國幾何其不夷狄也! 以是而言,王道不明而仁義廢,則夷狄之患至矣。 及孔子作《春秋》,尊中國而賤夷狄,然後王道復明。 方今九州之民,莫不右衽而冠帶,其為患者,特佛爾。 其所以勝之之道,非有甚高難行之說也,患乎忽而不為爾。 夫郊天、祀地與乎宗廟、社稷、朝廷之儀,皆天子之大禮也,今皆舉而行之。 至於所謂蒐狩、婚姻、喪祭、鄉射之禮,此郡縣有司之事也,在乎講明而頒布之爾。 然非行之以勤,浸之以漸,則不能入於人而成化。 自古王者之政,必世而後仁。 今之議者將曰:「佛來千餘歲,有力者尚無可奈何,何用此迂緩之說為? 是則以一日之功不速就,而棄必世之功不為也,可不惜哉! 昔孔子歎為俑者不仁,蓋歎乎啟其漸而至於用殉也。 然則為佛者,不猶甚於作俑乎! 當其始來,未見其害,引而內之。 今之為害著矣,非特先覺之明而後見也,然而恬然不以為怪者何哉! 夫物極則反,數窮則變,此理之常也。 今佛之盛久矣,乘其窮極之時,可以反而變之,不難也。 昔三代之為政,皆聖人之事業;及其久也,必有弊。 故三代之術,皆變其質文而相救。 就使佛為聖人,及其弊也,猶將救之;況其非聖者乎。 夫奸邪之士見信於人者,彼雖小人,必有所長以取信。 是以古之人君惑之,至於亂亡而不悟。 今佛之法,可謂奸且邪矣。 蓋其為說,亦有可以惑人者。 使世之君子,雖見其弊而不思救,豈又善惑者歟? 抑亦不得其救之之術也。 救之,莫若修其本以勝之。 舍是而將有為,雖賁、育之勇,孟軻之辯,太公之陰謀,吾見其力未及施,言未及出,計未及行,而先已陷於禍敗矣。 何則? 患深勢盛難與敵,非馴致而為之莫能也。 故曰修其本以勝之,作《本論》。 原弊論孟子曰:養生送死,王道之本。 管子曰:倉廩實而知禮節。 故農者,天下之本也,而王政所由起也,古之為國者未嘗敢忽。 而今之為吏者不然,簿書聽斷而已矣,聞有道農之事,則相與笑之曰鄙。 夫知賦斂移用之為急,不知務農為先者,是未原為政之本末也。 知務農而不知節用以愛農,是未盡務農之方也。 古之為政者,上下相移用以濟,下之用力者甚勤,上之用物者有節,民無遺力,國不過費,上愛其下,下給其上,使不相困。 三代之法皆如此,而最備於周。 周之法曰:井牧其田,十而一之。 一夫之力督之必盡其所任,一日之用節之必量其所入,一歲之耕供公與民食皆出其間,而常有餘,故三年而餘一年之備。 今乃不然,耕者不復督其力,用者不復計其出入,一歲之耕供公僅足,而民食不過數月。 甚者,場功甫畢,簸糠麩而食秕稗,或采橡實畜菜根以延冬春。 夫糠核橡實,孟子所謂狗彘之食也,而卒歲之民不免食之。 不幸一水旱,則相枕為餓殍。 此甚可歎也! 夫三代之為國,公卿士庶之祿廩,兵甲車牛之材用,山川宗廟鬼神之供給,未嘗闕也。 是皆出於農,而民之所耕,不過今九州之地也。 歲之凶荒,亦時時而有,與今無以異。 今固盡有鄉時之地,而制度無過於三代者。 昔者用常有餘,而今常不足,何也? 其為術相反而然也。 昔者知務農又知節用,今以不勤之農贍無節之用,故也,非徒不勤農,又為眾弊以耗之;非徒不量民力以為節,又直不量天力之所任也。 何謂眾弊? 有誘民之弊,有兼並之弊,有力役之弊,請詳言之。 今坐華屋享美食而無事者,曰浮圖之民;仰衣食而養妻子者,曰兵戎之民。 此在三代時,南畝之民也。 今之議者,以浮圖並周、孔之事曰三教,不可以去。 兵戎曰國備,不可以去,浮圖不可並周、孔,不言而易知,請試言兵。 國家自景德罷兵,三十三歲矣,兵嘗經用者老死今盡,而後來者未嘗聞金鼓、識戰陣也。 生於無事而飽於衣食也,其勢不得不驕惰。 今衛兵入宿,不自持被而使人持之;禁兵給糧,不自荷而雇人荷之。 其驕如此,況肯冒辛苦以戰鬥乎! 前日西邊之吏,如高化軍、齊宗舉兩用兵而輒敗,此其效也。 夫就使兵耐辛苦而能鬥戰,惟耗農民為之,可也。 奈何有為兵之虛名,而其實驕惰無用之人也? 古之凡民長大壯健者皆在南畝,農隙則教之以戰。 今乃大異,一遇凶歲,則州郡吏以尺度量民之長大而試其壯健者,招之去為禁兵,其次不及尺度而稍怯弱者,籍之以為廂兵。 吏招人多者有賞,而民方窮時爭投之,故一經凶荒,則所留在南畝者,惟老弱也。 而吏方曰:不收為兵,則恐為盜。 噫! 苟知一時之不為盜,而不知其終身驕惰而竊食也。 古之長大壯健者任耕,而老弱者遊惰;今之長大壯健者遊惰,而老弱者留耕也。 何相反之甚邪! 然民盡力乎南畝者,或不免乎狗彘之食,而一去為僧、兵,則終身安佚而享豐腴,則南畝之民不得不日減也。 故曰有誘民之弊者,謂此也。 其耗之一端也。 古者計口而受田,家給而人足。 井田既壞,而兼並乃興。 今大率一戶之田及百頃者,養客數十家。 其間用主牛而出己力者,用己牛而事主田以分利者,不過十餘戶。 其餘皆出產租而僑居者曰浮客,而有畬田。 夫此數十家者,素非富而畜積之家也,其春秋神社、婚姻死葬之具,又不幸遇凶荒與公家之事,當其乏時,嘗舉債於主人,而後償之,息不兩倍則三倍。 及其成也,出種與稅而後分之,償三倍之息,盡其所得或不能足。 其場功朝畢而暮乏食,則又舉之。 故冬春舉食則指麥於夏而償,麥償盡矣,夏秋則指禾於冬而償也。 似此數十家者,常食三倍之物,而一戶常盡取百頃之利也。 夫主百頃而出稅賦者一戶,盡力而輸一戶者數十家也。 就使國家有寬征薄賦之恩,是徒益一家之幸,而數十家者困苦常自如也。 故曰有兼並之弊者,謂此也。 此亦耗之一端也。 民有幸而不役於人,能有田而自耕者,下自二頃至一頃,皆以等書於籍。 而公役之多者為大役,少者為小役,至不勝,則賤賣其田,或逃而去。 故曰有力役之弊者,謂此也。 此亦耗之一端也。 夫此三弊,是其大端。 又有奇邪之民去為浮巧之工,與夫兼並商賈之人為僭侈之費,又有貪吏之誅求,賦斂之無名,其弊不可以盡舉也,既不勸之使勤,又為眾弊以耗之。 大抵天下中民之士富且貴者,化粗糲為精善,是一人常食五人之食也。 為兵者,養父母妻子,而計其饋運之費,是一兵常食五農之食也。 為僧者,養子弟而自豐食,是一僧常食五農之食也。 貧民舉倍息而食者,是一人常食二人三人之食也。 天下幾何其不乏也! 何謂不量民力以為節? 方今量國用而取之民,未嘗量民力而製國用也。 古者塚宰製國用,量入以為出,一歲之物三分之,一以給公上,一以給民食,一以備凶荒。 今不先製乎國用,而一切臨民而取之。 故有支移之賦,有和糴之粟,有入中之粟,有和買之絹,有雜料之物,茶鹽山澤之利有榷有征。 製而不足,則有司屢變其法,以爭毫末之利。 用心益勞而益不足者,何也? 製不先定,而取之無量也。 何謂不量天力之所任? 此不知水旱之謂也。 夫陰陽在天地間騰降而相推,不能無愆伏,如人身之有血氣,不能無疾病也。 故善醫者不能使人無疾病,療之而已;善為政者不能使歲無凶荒,備之而已。 堯、湯大聖,不能使無水旱,而能備之者也。 古者豐年補救之術,三年耕必留一年之蓄,是凡三歲期一歲以必災也。 此古之善知天者也。 今有司之調度,用足一歲而已,是期天歲歲不水旱也。 故曰不量天力之所任。 是以前二三歲,連遭旱蝗而公私乏食,是期天之無水旱,卒而遇之,無備故也。 夫井田十一之法,不可復用於今。 為計者莫茹就民而為之制,要在下者盡力而無耗弊,上者量民而用有節,則民與國庶幾乎俱富矣。 今士大夫方共修太平之基,頗推務本以興農,故輒原其弊而列之,以俟興利除害者採於有司也。 发布时间:2026-08-31 18:42:56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750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