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乾象典第九十八卷 内容: 火部纪事二《独异志》:傅燮常不信佛法。 高祖时有西国胡僧,能口吐火,以威胁众。 燮对高祖曰:此胡法不足信,若火能烧臣,即为圣者。 高祖试之。 立胡僧于殿西,燮于殿东。 乃令胡僧作法。 于是跳跃禁咒,火出僧口,直触燮。 燮端笏曰:乾,元亨利贞,邪不干正。 由是火返焰,烧僧立死。 《唐书孟诜传》:诜,汝州梁人。 擢进士第。 累迁凤阁舍人。 他日至刘袆之家,见赐金曰:此药金也。 烧之,火有五色气。 试之验。 《旧唐书姚崇传》:开元四年,山东蝗虫大起。 崇奏曰:蝗既解飞,夜必赴火。 夜中设火,火边掘坑。 且焚且瘗,除之可尽。 《唐书颜真卿传》:李希烈陷汝州,遣真卿往谕之。 兴元后王师复振,贼虑变。 遣将辛景臻安华至其所,积薪于廷。 曰:不能屈节,当焚死。 真卿起,即赴火。 景臻等遽止之。 《二老堂诗话》:李白微时,募县小吏。 令一日赋山火诗云:野火烧山后,人归火不归。 思轧不属。 白从旁缀其下句云:焰随红日去,烟逐暮云飞。 令惭止。 《云仙杂记》:王维辋川林下坐,用当门四老石灯。 灭则石中钻火。 《五色线》:剑南有果初进,名为日熟子。 张果叶法善以术取,每遇午必至。 罗公远一日于火中索树丛。 使者欲到,焰火亘天,无路可过。 火歇方得,度是夜方到。 《唐书五行志》:天宝十二载,李林甫第东北隅,每夜火光起。 或有如小儿持火出入者,近赤祥也。 《永王璘传》:璘领荆州大都督。 安禄山反,帝至扶风,诏璘赴镇。 又领山南江西岭南黔中四道节度使。 璘至江陵,有窥江左意。 明年,肃宗遣宦者啖廷瑶招谕之。 时河南招讨判官李铣在广陵,有兵千馀。 廷瑶邀铣屯扬子。 是夜铣阵江北,夜然束苇,人执二炬,景乱水中。 觇者以倍告。 璘军亦举火应之。 璘疑王师已济,携儿女及麾下遁去。 《续文献通考》:唐郑潜曜母,代国长公主。 寝疾,潜曜刺血为书,请神丐以身代。 火其书而神许。 二字独不化。 翌日立愈。 《湖广通志》:懒残,天宝间为衡岳寺执役。 性懒而食残,故以为号。 李泌寓衡岳,夜叩之。 懒残正拨牛粪火煨芋,出半芋啖之曰:勿多言,领取十年宰相。 《杜阳杂编》:李辅国家藏凤首木,高一尺。 彫刻鸾凤之状,形似枯槁,毛羽脱落不甚尽。 虽严凝之时,置诸高堂大厦之中,而和煦之气如二三月。 故别名为常春木,纵烈火焚之,终不焦黑焉。 《旧唐书段秀实传》:马璘徙镇泾州,刀斧将王童之。 因人心动摇,将焚草场,期救火者,同作乱。 秀实使严加警备,夜半火发,乃使令于军中曰:救火者斩。 童之居外营,请入救火。 不许,明日斩之。 《剧谈录》:朱泚之乱,德宗皇帝车驾出幸奉天。 是时沿边藩镇,皆已举兵扈跸。 泚自率凶渠,直至城下。 有西明寺僧陷在贼中,性甚机巧,教泚造攻城云梯。 其高九十馀尺,上施板屋楼橹,可以下瞰城中。 浑中令李司徒奏曰:贼锋既盛,云梯又壮,若纵之,诚恐不能禦。 及其尚远,请以锐兵挫之。 遂率王师五千,列阵而出。 于时束蕴居后,约战酣而燎风势不便,火不能举。 二公酹酒,抗词拜空而祝。 俄而风势遽回,鼓噪而进,火烈飙骇,烟埃涨天,梯烬卒奔。 贼遂退衄。 德宗皇帝御楼以观中外,咸称万岁。 《杜阳杂编》:顺宗皇帝即位岁,拘弭国贡却火雀。 一雄一雌,纯黑,大小似燕。 其声清,殆不类寻常禽鸟。 置于火中,火自散去。 上嘉其异,遂盛于水晶笼,悬于寝殿。 夜则宫人持蜡炬以烧之,终不能损其毛羽。 《柳宗元罴说》:楚之南有猎者,能吹竹为百兽之音。 昔云持弓矢罂火,而即之山为鹿鸣,以感其类。 伺其至,发火而射之。 《云仙杂记》:陆鸿渐采越江茶,使小奴子看焙。 奴失睡,茶燋烁。 鸿渐怒,以铁绳缚奴,投火中。 裴度除夜叹老,迨晓不寐。 炉中商陆火,凡数添也。 《杜阳杂编》:武宗皇帝会昌元年,扶馀国贡火玉三斗。 色赤,长半寸,上尖下圆,光照数十步。 积之可以燃鼎,置之室内,则不复挟纩。 才人常用煎澄明酒。 《图画宝鉴》:张南本善画人物,尤工画火。 中和年寓止成都金华寺。 画八明王。 时游僧升殿,见火势逼人。 惊怛几仆。 时论孙位之水几于道,南本之火几于神。 《湖广通志》:唐天复中,澧州叶源村民邓氏子,烧天井中所积柴草。 火势既盛,龙突而出,腾在半空,萦带积草,为火所燎,风力转盛,狂焰弥炽。 摆之不落,仆地而毙。 长更数百步。 村民徙居避之。 《云仙杂记》:宝云溪有僧舍,盛冬若客至,则燃薪火。 暖香一炷,满室如春。 人归,更取馀烬。 《九国志》:吴卢文进,迁润州节度。 城中火救之不息,文进怒,自出州门,使召马步使将斩之。 声至,火即灭。 《旧唐书职官志》:太府寺左藏令,凡藏院之内,禁人然火。 辇下岁时记长安每岁,诸陵至清明尚食内园官,小儿于殿前钻火。 先得火者进上,赐绢三疋金碗一口。 《唐会要》:清明取榆柳之火,以赐近臣。 《唐书高丽传》:窭民盛冬作长坑,煴火以取煖。 《十国春秋前蜀》:王宗俦伐岐时,常还至白石镇。 副招讨王宗信,宿普安禅院。 方拥伎女十馀人,各据床而寝。 忽见一姬跃入火炉中,宛转炽炭之上。 宗信遽起救之,履服间略不焦灼。 已又一姬飞入如前,复救之。 诸伎或出或入,皆迷懑失音。 有亲吏惊告宗俦,宗俦至,则提臂而出之。 衣裾都无所损。 随讯其故,皆惊寤。 云被番僧提入火中为戏。 宗信大怒,悉索诸僧立于前,令伎识之。 有周和尚者,身长面髯。 群指曰:此是也。 宗信疑有幻术,笞之百。 殊为不解。 宗俦廉知其枉,命释去讫。 不知何怪云。 《五代史唐庄宗本纪》:朱全忠飨克用于上源驿。 夜酒罢,克用醉卧。 伏兵发火起。 侍者郭景铢灭烛,匿克用床下。 以水醒,面而告以难。 会天大雨,克用随电光缒尉氏门,出还军中。 《王建及传》:庄宗积金帛于军门,募能破梁战舰者,至于吐火禁咒,莫不皆有。 《南唐书彭利用传》:会邻家火,利用往救。 徐望之曰:煌煌然,赫赫然,不可向迩,自钻而降,未有若斯之盛,其可扑灭乎。 《五代史补》:周世宗末年,大举以取幽州。 车驾至瓦桥关,圣体不豫。 即诏回戈而晏驾。 初,幽州闻车驾将至。 父老或窃议曰:天子姓柴,幽州为燕。 燕者,亦烟火之谓也。 柴入火,不利之兆,安得成功。 卒如其言。 《稽神录》:宣州节度田頵将作乱。 一日向暮,有鸟出色,如雉而大。 尾有火光,如散星之状。 自外飞入,止戟门而不见。 翌日,府中大火,曹局皆尽,惟甲兵存焉。 頵资以起事于明年。 刘建封寇豫章。 僧十朋与其徒奔分宁,宿澄心僧院。 初夜见窗外有光,视之见团火高广数尺。 中有金车子与火俱行,呕轧有声,十朋始惧。 其主人云:见之数年矣。 每夜必出于西堂西北隅地中。 绕堂数周复没。 于此,以其不为祸福。 故无掘视之者。 吕师造为池州刺史,颇聚敛。 常嫁女于扬都,资送甚厚。 使家人送之,晚泊竹筱江岸上。 忽有一道士,状若狂人,来去奔走,忽跃入舟中,穿舟中过。 随其所经,火即大发。 复登后船,火亦随之。 凡所载之舟,皆为煨烬。 一老婢发尺馀,人与船了无所损失。 道士亦不复见。 丁卯岁,庐州刺史刘威移镇江西。 既去任而郡中大火。 虞候申巡,火甚急。 而往往有持火夜行,捕之不获。 或射之殪,就视之,乃棺材板腐木败帚之类。 郡人愈恐。 数月除张宗为卢州刺史,火灾乃止。 《辽史礼志岁除仪》:初夕敕使及夷离,毕率执事郎君至殿前,以盐及羊膏置炉中,燎之巫及大巫以次。 赞祝火神讫,閤门使赞,皇帝面火再拜。 《随手杂录》:钱王有外国所献颇眩伽宝,其方尺馀。 其状如水晶。 云可厌十里火殃。 乃置于龙兴寺佛髻中。 馀杭数回禄,而龙兴寺不可近也。 有盗尝焚其殿,柱木悉灰烬,而烟焰竟不炽。 皇朝改为太平祥符寺。 自唐至皇朝,凡有十宝。 此其一也。 《宋史礼志》:开宝元年十一月郊,以燎台稍远,不闻告燎之声。 始用爟火,令光明远照,通于祀所。 《契丹志》:吴王遣使遗太祖以猛火油。 曰:攻城以油燃火焚楼橹,敌以水沃之,火愈炽。 太祖大喜,即选骑二万,欲攻幽州。 后哂之乃止。 《遁斋閒览》:太平兴国,江东有僧诣阙,请修天台寺。 且言寺成,愿焚身以报。 太宗命入内高品卫绍钦督其事。 绍钦日与僧笑语无间,及营缮毕。 乃积薪于庭,呼僧从愿。 僧言愿见至尊面谢。 绍钦不许,僧大怖泣告。 绍钦促令登薪。 火盛,僧欲下。 绍钦遣左右以杖抑按,焚之而退。 《梦溪笔谈》:玉堂东承旨閤子窗格上,有火燃处。 太宗尝夜幸玉堂。 苏易简为学士,已寝遽起。 无烛具衣冠。 宫嫔自窗格引烛入照之。 至今不欲更易。 以为玉堂一盛事。 《宋史雷德骧传》:德骧子有终,字道成。 咸平三年,神卫戍卒以正旦窃发,拥都虞侯王均为乱。 即日拜有终泸州观察使,知益州,兼川峡两路招安捉贼事。 命往招讨。 九月城北洞屋成。 贼对设敌楼,以抗官军。 有终遣卒焚之。 贼筑月城以自固。 有终募敢死士间道以入。 贼为药矢中者立死。 有终令卒蒙毡秉燧以入,悉焚其望橹机石,遂入城。 登城楼,下瞰贼之馀众冲砦天长观前。 于文翁坊密设驳架,给秸秆油籸。 众执长戟巨斧秉炬以进,悉焚之。 是夕均与其党二万馀,突围而遁。 有终疑其有伏,遣人纵火城中。 诘朝登门楼,牙吏有受伪署官职者,捕得立楼下旁积薪。 厝火其上。 索男子魁壮者,令辨之曰:某尝受某职,即命左右捽投火中。 自晨至晡,焚死者数百人。 《曹光实传》:光实从子克明知桂州。 州人覆茅为屋,岁多火。 克明选北军,教以陶瓦。 又激江水入城,以防火灾。 《李允则传》:允则字垂范,知雄州,迁东上閤门使。 尝宴军中,而甲仗库火。 允则作乐行酒不辍。 副使请救不答。 少顷火熄,命悉瘗所焚物。 密遣吏持檄瀛州,以茗笼运器甲。 不浃旬,兵数已完。 人无知者。 枢密院请劾不救火状。 真宗曰:允则必有谓,姑诘之。 对曰:兵械所藏,儆火甚严。 方宴而焚,必奸人所为。 舍宴而救,事或不测。 《传灯录》:百丈谓沩山曰:汝拨炉中有火否。 师云:无火。 百丈深拨得火,以示之曰:此不是火。 师发悟,礼谢。 丹霞禅师过慧林寺,遇天大寒,师取木佛烧火。 院主呵之。 师以杖子拨灰曰:吾烧取舍利。 主曰:木佛何有舍利。 师曰:既无舍利,更取两尊来烧。 院主自后,眉须堕落。 《宋史刘美传》:美孙永年,知代州。 契丹取西山木,积十馀里。 辇载相属于路。 前守不敢遏。 永年遣人焚之,一夕尽。 上其事,帝称善。 契丹移檄,捕纵火盗。 永年曰:盗固有罪,然发在我境,何预汝事。 乃不敢复言。 《徐的传》:的摄江陵府事。 城中多恶少年,欲为盗。 辄夜纵大火。 一夜十数发。 的籍其恶少年姓名,使相保任。 曰:尔辈递相察。 不然皆尔罪也。 火遂息。 《王守规传》:明道时,守规为小黄门。 禁中夜半火,守规先觉,自寝殿至后苑,皆击去其锁。 乃奉仁宗及皇太后至延福宫。 回视所经处,已成煨烬。 翌日执政候起居。 帝曰:非王守规导朕,至此几不与卿等相见。 《梦溪笔谈》:元昊之臣野利,常为谋主,守天都山。 与元昊乳母白姥有隙。 岁除日,野利引兵巡边,深涉汉境数宿。 白姥乘间乃谮其欲叛。 元昊疑之,世衡尝得蕃酋之子苏吃曩,厚遇之。 闻元昊尝赐野利宝刀,而吃曩之父得幸于野利。 世衡因使吃曩窃野利刀,吃曩得刀以还世衡。 乃唱言野利已为白姥谮死。 设祭境上,为祭文,叙岁除日相见之欢。 入夜,乃火烧纸钱。 川中尽明。 卤见火光,引骑近边窥觇。 乃佯委祭具,而银器凡千馀。 两悉弃之。 卤人争取器皿,得元昊所赐刀。 及火炉中见祭文已烧尽。 但存数十字。 元昊得之,又识其所赐刀,遂赐野利死。 《东轩笔录》:京师火禁甚严。 将夜分即灭烛。 故士庶家凡有醮祭者,必先关厢使以其焚楮。 币在中夕之后也。 至和嘉祐之间,狄武襄为枢密使,一夕夜醮,而勾当人偶失告报。 中夕聚有火光。 探主驰白厢主,又报开封知府。 比厢主判府到,宅则火灭久之。 翌日都下盛传狄枢相家夜有光怪烛天者。 时刘敞为知制诰,闻之语权开封府王素曰:昔朱全忠居午沟,夜多光怪出屋邻里。 谓失火而往救之。 今日之异,得无类乎。 此语諠于缙绅间。 狄不自安,遽乞陈州。 遂薨于镇。 而夜醮之事,竟无人辨之者。 《归田录》:内中旧有玉石三清真像。 初在真游殿,而大内火。 遂迁至玉清昭应宫,已而玉清又大火。 又迁于洞真,洞真又火。 又迁于上清,上清又火。 皆焚荡无孑遗。 遂迁于景灵,而宫司道官相与惶恐。 上言:真像所至辄火。 景灵必不免,愿迁他所。 遂迁于集僖宫迎祥池水心殿。 而都人谓之行火真君也。 《江南通志》:徽州府云岩神像在休宁。 庆历中,雷雨岩倾庙毁,神像巍然独存。 后两经火,一发不损。 《春明退朝录》:唐时,惟清明取榆柳火以赐近臣戚里。 本朝因之。 惟赐辅臣、戚里、帅臣、节察、三司使、知开封府、枢密、直学士、中使皆得厚赠,非赐例。 《岳阳风土记》:祥符八年春二月既望,雷震白虎。 西北楹上有倒书谢仙火字,入木踰分。 字画遒劲,人莫之测。 庆历六年,滕子京令摹而刻之。 问零陵何氏女,俗谓之何仙姑者,乃曰:谢仙火,雷部火神也。 兄弟二人,各长三尺。 形质如玉,好以铁笔书字,其字高下当以身等。 验之皆然。 东南楹亦有谢仙二字,逼近柱础。 又不知何也。 其后摹刻岳阳楼上。 元丰二年,岳阳楼火。 土木碑碣悉为煨烬。 惟此三字,曾无少损。 至今尚存。 谢仙火,与欧阳永叔所记大同小异。 永叔之说恐得之传闻乎。 《宋史范仲淹传》:仲淹子纯礼,以比部员外郎出知遂州。 草场火,民情疑怖。 守吏惕息俟诛。 纯礼曰:草湿则生火,何足怪。 但使密偿之。 《何执中传》:执中为太学博士,以母忧去寓苏州。 比邻夜半火,执中方索居,遑遑不能去,拊柩号恸,誓与俱焚。 观者悲其孝,而危其难。 有顷,火却柩得存。 《艾子杂说》:艾子一日疾,呼一人钻火,久不至。 艾子呼促之。 门人曰:夜暗索钻具不得。 谓先生曰:可持烛来。 共索之矣。 艾子曰:非我之门,无是客也。 《遁斋閒览》:德州军士刘喜,有气岸。 尝出经年,妻与一富人子私通。 夫归绐,语妻曰:汝之前事,我尽知之。 吾不能默默受辱于人,又不忍间两情之好。 汝能令富人子以百金饷我,我则使汝诈为得病而死者,载以凶器而送诸野。 子夜则潜往奔之。 如是,庶可以灭口。 妻以为然。 因进百金,托以疾逝夫。 乃纳妻于棺,胶以大钉。 遂纵火焚之。 即以身自诉于郡将。 张不疑奇其节,而释其罪。 《宋史杨震传》:震字子发,代州崞人。 从折可存讨方腊。 自浙东转击至三界镇。 追袭至黄岩。 贼帅吕师囊扼断头之险拒守。 下石肆击,累日不得进。 可存问计,震请以轻兵缘山背上,凭高鼓噪,发矢石。 贼惊走,已复纵火自卫。 震身被重铠,与麾下履火突入,生得师囊,杀首领三十人。 《李政传》:政授河北将官,冀州驻劄。 靖康二年,知州权邦彦以兵赴元帅府勤王。 金兵来攻,政守禦有法,号令明,赏罚信,人皆用命。 俄攻城甚急,有登城者。 政呼曰:事急矣,有能跃火而过者,有重赏。 于是有数十人,皆以湿毡裹身,持仗跃火而过。 大呼力战,金人惊骇,有失仗者。 遂败走,政皆厚赏之。 《东京梦华录》:东京每坊巷三百步许,有军巡铺屋。 一所铺兵五人。 夜间巡警及领公事。 又于高处砖砌望火楼,楼上有人,卓望下。 有官屋数间,屯驻军兵百馀人。 及有救火家事,谓如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锯、梯子火杈、大索、铁猫儿之类,每遇有遗火去处,则有马军奔报军厢主、马步军、殿前三衙、开封府,各领军汲水扑灭,不劳百姓。 《宋史洪皓传》:皓流递冷山,地苦寒。 四月草生,八月巳雪。 穴居尝大雪,薪尽。 以马矢然火,煨面食之。 《老学庵笔记》:吴中卑薄,斸地二三尺辄见水。 予顷在南郑,见一军校,火山军人也。 言火山之南,地尤枯瘠。 锄钁所及,烈焰应手涌出。 故以火山名。 军尤为异也。 《吴船录》:清明日,登学射山。 试新火,作牡丹会。 朱子按唐仲友第三状,有婺州人周四,会放烟火。 仲友招唤来此,以呈艺为由。 每次支破公库酒钱,约数百贯。 却委放烟火,人探听外,事亦是此人邀求。 《白獭髓》:郑刚中之镇蜀也,眷奴曰:阎王所居,曰:富春坊。 忽民间遗火,郑公出镇于火。 明中获一旗,上有诗,乃借东坡海棠诗为之。 云:火星飞上富春坊,天恣风流此夜狂,只恐夜深花睡去,高烧银烛照红妆。 公一见曰:必道山公子也。 《杭州府志》:宋嘉泰辛酉之火,烈焰满城。 而吴山一老翁家独存。 翁平日诵经乐施。 火起之夕,以老惫不能跬步。 遣儿与妇令亟走。 儿妇不忍相舍,同处烈焰中。 后竟不焚,人谓为善之报。 《遂昌杂录》:故老言:贾相当国时,内后门火,飞报已至葛岭。 贾曰:火近太庙,乃来报。 言竟,后至者曰:火已近太庙。 贾乘两人小肩舆,四力士以锤剑护轿。 里许即易轿,人倏忽至太庙。 临安府已为具赏犒,募勇士,树皂纛、刀刽手,皆立具于呼吸间。 贾下令肃然,不过曰:火到太庙,斩殿帅。 令甫下,火沿太庙八风。 两殿前卒肩一卒,飞上斩八风板落,火即止。 登验姓名,转十官,就给金银赏之。 贾才局若此类,亦可喜。 傅景文云。 《西溪丛语》:台州杜渎监之北安圣院僧师肇,端午日昼,与僧对坐。 忽闻屋瓦有声,火光一线,下至地。 少顷遂大如车轮,先燎僧之左臂,次及右臂。 忽入于背,不见久之。 复为一线飞去。 出屋即震雷一声,其僧仅有气,且举衣视之。 背后袈裟一圆孔如钱,中单圆孔如碗脊。 下烧一圆疮,疮楚甚。 皆以为天火。 不可治。 予以汤火药涂之,月馀遂无事。 怪异如此。 《宋史张顺传》:襄阳受围五年,宋募死士,得三千。 求将,得顺与张贵。 贵既抵襄,欲还郢。 募二士,持蜡书赴郢求援。 还报许发兵。 五千驻龙尾洲,以助夹击。 点视所部军,帐前一人亡去。 贵惊曰:吾事泄矣。 亟行,彼或未知。 乃顺流破围,至小新城。 大兵邀击,以死拒战。 沿岸束荻列炬,火光烛天如白昼。 至勾林滩,渐近龙尾洲。 遥望军船旗帜纷披。 贵军喜,举流星火示之。 军船见火,即前迎,皆北兵也。 盖得逃卒之报,据龙尾洲。 以逸待劳,贵战已困,出于不意,力不支见执。 卒不屈死之。 《括异志》:张道人,福州福清人。 福人甚钦敬之。 一夕郡城火自郡将监司而下,环视无策。 或有言,何不呼张道人。 郡官曰:张道人何知郁攸之事,而须呼之也。 既而火迫郡署,至取郡额投火,以从厌胜之说。 其烈愈炽,不得已。 使召之,应呼而至。 即长揖郡官。 曰:俱面火致敬,同音诵:心火灭,凡火灭六字。 张乃携瓶水,上履层檐,腾踔如飞,亦大称诵六字。 水所过处,火不复延。 须臾遂止。 《嘉禾志》:顾亭林庵中有忠烈公祠。 近岁忽地裂数尺,中有风涛声,以物探之,应手火起。 至今尚然。 《五灯会元》:福州雪峰义存禅师,一日在僧堂内烧火。 闭却前后门,乃叫曰:救火、救火。 元沙将一片柴从窗棂中抛入,师便开门。 《晰狱龟鉴》:钱治屯田为湖州海阳令,郡大姓某氏火,迹其来自某家。 吏捕讯之,某家号冤不服。 太守刁谌曰:狱非钱令不可治。 问大姓得火所发状,及验之。 疑里雠家物。 因率吏入雠家,取状合之,悉是。 雠家即服。 曰:火自我出,故遗其迹某家者,欲自免也。 其家乃获释。 《溪蛮丛笑》:骨浪猺獠,睡不以床。 冬不覆被,用三义木支阔板旁,燃火炙背,板焦则易。 可谈朝,辨色始入。 前此集禁门外。 自宰执以下,皆用白纸糊烛笼一枚,长柄揭之马前。 朝士至者,以烛笼相围绕聚首,谓之火城。 宰执最后至。 至则火城灭烛。 《四川总志》:宋鱼周询通判汉州,城中夜有火部。 众救之。 植剑于前,曰:攘物者斩。 火止,民无所失。 《湖广通志》:黄州府宋土主世传。 宋西,蜀人张姓,行七,称张七相公。 初游历麻城,见沿江多淫祠,毁之系狱。 邑有火灾,释而捍之,跨乌骓执朱挺指火,火灭。 《续文献通考》:金谭处端,号长春子,宁海人。 六岁堕井遇火,俱无所伤。 得道后,书龟蛇二字,帖吴六酒肆,得免火患。 《元史按竺迩传》:金将郭斌自凤翔突围,出保金兰定会四州。 按竺迩往取之。 围斌于会州。 食尽,将走败之。 于城门兵入城,巷战,死伤甚众。 手剑驱其妻子,聚一室,焚之。 己而自投火中。 有女奴自火中抱儿出泣,授人曰:将军尽忠,忍使绝嗣。 此其儿也。 幸哀而收之。 言毕,复赴火死。 按竺迩闻之恻然,命保其孤。 《王闰传》:闰,东平须城人。 父尝卧疾,夜燃长明灯室中,火延篱壁间。 闰闻火声,惊起驰救。 火已炽,烟燄蔽寝户。 闰突入火中,解衣蒙父。 抱而出,肌体灼烂,而父无少伤。 一女不能救,遂焚死。 《阿术传》:阿术自宿卫将军,拜征南都元帅。 至元四年八月,观兵襄阳。 遂入南郡,取仙人、铁城等栅。 军还,宋兵邀襄樊间。 阿术乃自安阳滩济江,留精骑五千,阵牛心岭。 复立虚寨,设疑火。 夜半敌果至,斩首万馀级。 世祖本纪至元九年九月甲子,宋襄阳将张贵以轮船出城,顺流突战阿术、阿剌、海牙等。 举烽燃火,烛江如昼。 至元十年十月,禁牧地纵火。 《董文炳传》:文炳拜资德大夫、中书左丞。 时张世杰奉吉王是据台州,而闽中亦为宋守敕。 文炳进兵至温州,温州未下。 令曰:毋取子女,毋掠民。 有众曰诺。 其守将火城中,逃。 文炳亟命灭火,追擒其将。 数其残民之罪,斩以徇。 《湖广通志》:元曾世荣,大德丙午,市廛火延世荣家。 忽飙尘中。 闻人喧呼,曾世荣家并力进水,烟止风收,得不焚。 《元史余丙传》:丙,建德遂安人。 幼丧母,泣血成疾。 父亡,不忍葬。 结庐古山下,殡其中。 日闭户守视。 有牧童遗火,延殡庐。 丙与子慈,亟扑不止,欲投身火中,与柩俱焚。 俄暴雨,火灭。 《刘源传》:源,归德中牟人。 母吴氏年七十馀,病甚不能行。 适兵火起,且延至其家。 邻里俱逃,源力不能救,乃呼天号泣。 趋入抱母,为火所焚而死。 《祝公荣传》:公荣,字大昌,处州丽水人。 事母甚孝。 母殁,居丧尽礼。 灶突失火,荣力不能救。 乃伏棺悲哭,其火自灭。 《马祖常传》:祖常十岁时,见烛攲烧屋,解衣沃水以灭火。 咸嗟异之。 《燕铁木儿传》:秃满迭儿及诸王也先帖木儿军,陷通州,将袭京师。 燕铁木儿引军将昏,至通州。 乘其初至,击之。 敌军狼狈走,渡潞河、夹河而军。 敌列植黍秸,衣以毡衣,然火为疑兵。 夜遁。 《续文献通考》:元僧振藏主,性慧。 居鄞城西海会寺。 一日往定海,见主家火起。 以杖指之,乃随风而灭。 《古杭杂记》:项羽庙在临安近郡三衢十八里头樟戴韨。 市人失火,延及斯庙。 人有诗曰:嬴秦久矣酷斯民,羽入关中又火秦。 父老莫嗟遗庙毁,咸阳三月是何人。 《在田录》:高皇凤阳泗州人,居钟离乡。 上皇以卖腐为生。 皇觉寺一寺僧众,争来买之,遂为主顾。 生太祖之夕,寺僧高彬,于是夜梦上皇屋上火,发烟焰,冲天空。 中见一人擎金椎而下。 《明外史刘基传》:基父爚,元遂昌教谕。 爚大父濠,好任侠。 邑人林融倡义旅,兴复宋室。 事败,元遣使簿录其党,株连编里中。 将尽诛之。 使者夜宿濠舍。 爚时甫十岁,睹其籍,告濠饮使者酒,而阴纵火焚所居,籍悉燬。 使者惧诛,更就濠问计。 濠倾赀与之,使纳贿。 事得解。 《广东通志》:湄州林氏女为巫,能知人祸福。 没而众祠之。 凡航海者遇颠危,虔诚拜祷,有神火集桅上,即时镇定。 明征南将军廖永忠奏。 敕加昭孝纯正灵应孚济护国圣妃。 《东朝记》:建文未遁时,先于大内兰香殿,聚珠衣宝帐及内帑珍异诸物。 殿上涂猛火油,贮沥青其中。 语亲密宫人,期以城破遁去,举火。 故当时以建文自焚死也。 《云南通志》:幻人,明永乐元年,掸国王雍由调遣使者献于朝。 能变化吐火。 自支解。 易牛马头,又善跳丸至千数。 《震泽长语故事》:禁中不得举火。 虽阁老亦退食于外。 一日宣宗过城上,令内竖瞷阁老何为曰:方退食于外。 上曰:曷不就内食。 对曰:禁中不得举火。 上指庭中隙地曰:是中独不可置庖乎。 今烹膳处是也。 自是,得会食中堂。 《贡举考》:正统三年,翰林侍讲学士曾鹤龄主考顺天乡试。 初试之夕,场屋火,试卷有残阙者。 有司惧罪,不敢以更试为言。 惟欲修葺场屋,以终后两试。 鹤龄曰:必更试。 有司具二说以进,命如鹤龄所言。 《馀姚县志》:顾𦶜妻黄氏,𦶜之丧,贫未克葬。 邻火将近𦶜棺,黄氏伏棺号恸,愿与俱焚。 天忽大雨反风,火灭。 乡里俱称异。 《广东通志》:明吴道人,顺德人。 好谈名理。 游南海山台寺,爱其胜。 留栖焉。 居三十馀年,正统中忽谓居人关振兴曰:我将归矣,当从火里去。 为我窖置烈火焉。 居人异之,顾无以难也。 如其言。 道人捉箑一拂,端坐火中。 俄有蛱蝶大径尺,从火里腾空而去。 《贡举考》:天顺七年二月举会试,值贡院火。 监察御史焦显因锁其门,不容出入。 举子焚死者,九十馀人。 上怜之,赐死者俱进士。 《成都府志》:明邓翰,内江人,成化进士。 任知县,卓有异政。 升府同知。 致仕家居,继母停柩。 火灾延及堂室,翰以身蔽捍,火至不动,寻灭。 人以为至孝所感。 《合肥县志》:成化乙巳岁除日,郡城火。 有朱震者,家素孝义。 火忽飞越其居,岿然独存。 太守朱镛甚慰藉之。 乡士夫贺之者,有孝行格天天监德,当年飞火过邻家。 之句。 《杭州府志》:成化间,钱塘吴定远尝于湖州市孔公铨家,买其客柏油五十担,计值当百金。 立券三日发油。 半月归,值券成,次日孔氏火。 吴率人往救之,则油室已皆焰矣。 其客哭曰:油故假本于人,今何以偿之。 有死耳。 踊跃欲赴火。 吴急抱止之曰:油既有成券,即我货矣。 若何与乃自苦如此。 半月后来取直,客犹未信。 吴因与俱归,数日即措银如券归之。 客拜祝曰:愿公生贵子以报德。 泣谢而去。 吴后生子瓒,果登进士,官至通州守。 《祐山杂说》:嘉靖癸丑,嘉兴宣公桥失火。 延烧甚众,士人黄湛泉偶至郡。 舟泊桥下,望见火中一物如猫,火愈炽,其物愈大。 少顷即成一大红人。 湛泉归,数日家亦失火。 盖先兆云。 《瀛涯胜览》:瓜哇古者阇婆丧事。 于病革,子弟请遗命。 或火葬,有宠妾者誓与主同往。 盛妆悲号,俟焚骸火炽,亦投火死之。 《列朝诗集》:都穆字元敬,吴县人。 归老之日,斋居萧然,日事雠讨。 吴门有娶妇者,夜大风雨灭烛。 遍乞火,无应者。 杂然曰:南濠都少卿家,有读书灯在。 扣其门,果得火。 其老而好学如此。 《武宗实录》:正德九年正月,乾清宫火。 上自即位以来,每岁张灯为乐。 库贮黄白蜡不足,复令所司买补之。 及是,宁王宸濠别为奇巧以献,遂令所遣人入宫悬挂。 皆附者柱壁上,复于宫庭中依檐设毡氁,而贮火药于中。 偶勿戒,遂延烧宫殿俱尽。 上犹往豹房省视,回顾光燄烛天,戏谓左右曰:是好一栅大烟火也。 《云南山川志》:凤羽山在浪穹县西南三十里,旧名罗浮山。 相传蒙氏细奴逻兴时,有凤翔于此,故名凤羽。 后凤死,每岁冬,众鸟哀吊其上。 故又名鸟吊。 至今土人于鸟来时,举火取之。 鸟见火辄赴火自死。 《馀姚县志》:徐文元妻章氏,文元举进士而死,其时章年二十八,断发矢节。 家贫不能葬夫,遭邻家火作,而夫柩在室。 章望火泣拜,愿天反风,已而果然。 《李濂济源游记》:王屋山在济源县西百里。 岁庚辰三月己卯,宿上方院。 将就枕,道士走报,请观天灯。 亟出视之,则见远火如流星下上,明灭杳无定迹,时从行者咸相顾骇异。 《扬州府志》:嘉靖初,徐司训觐宅近启圣祠。 纵奴射鹳,合邑之鹳,无不带箭者。 一日鹳衔火焚祠,有鹳数百盘旋烈焰之上,若快心者。 徐坐焚祠,去官,奴亦瘖。 《惠州府志》:嘉靖七年夏,长乐塔冈火光。 见光数十丈,人以为火裘,尽一更而止。 《野获编》:万寿宫者,文皇帝旧宫也。 世宗初名永寿宫。 自壬寅从大内移跸此中,已二十年。 至四十年冬十一月之二十五日辛亥,夜火大作,凡乘舆一切服御及先朝异宝,尽付一炬。 相传上是夕被酒,与新幸宫姬尚美人者,于貂帐中试小烟火,延灼遂炽。 《广东通志》:徐勤者,苏之常熟人也。 为人巧憸,善造词牒。 僚吏畏之。 每风雷暴作,辄扬言曰:我县丞徐勤也,苟贪则应天之怒。 勤既死,葬有年矣。 其子存仁惑于风水宗。 改葬之日,火煜煜从地中起。 执事者多燎其须发。 其召异也,信有由哉。 《馀姚县志》:史鸾妻陈氏。 鸾卒,陈年方二十有六。 一夕邻火,鸾柩犹在室。 陈伏棺号恸,愿与俱焚。 火随灭。 陈克华妻杨氏,归陈三月而克华卒。 时年十九耳。 殓甫一宿,邻失火,殆及。 杨凭棺大恸,姑力挽之不起。 哭曰:愿同灭烈焰中,以毕吾事,誓不令死者独受惨也。 哀声彻天,顷之火遽熄。 闾里咸叹之。 《湖广通志》:明松杨道人,不知何许人。 万历初云游至桂阳州,与樵牧杂处。 一日遇雨,衣服沾湿。 樵者爇火燎之,道人趺坐,气蒸如炊。 不移刻,而衣燥。 众异而问之。 道人曰:吾体有真火,非薪火所及也。 《麈馀》:吴人张举为句章令。 有妻杀夫,因放火烧舍,乃诈称火烧夫死者。 夫家疑之,诣官诉妻。 妻拒而不承。 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一活,仍积薪烧之。 察杀者口中无灰,活者口中有灰。 因验夫口中,果无灰。 以此鞫之,妻乃服罪。 《续文献通考》:江西唐治,父以九十卒。 邻家火起,或挽之出。 曰:父在此,我死不出。 火息后,所居岿然独存。 孝子竟以薰炙,伏棺死。 《海槎馀录》:儋耳境,山百倍于田。 土多石少,虽绝顶亦可耕植。 黎俗,四五月晴霁时,必集众斫山木。 大小相错,更需五六日皓冽。 则纵火自上而下,大小烧尽成灰。 不但根干无遗,土下尺馀亦且热透矣。 徐徐锄转,种绵花。 《杭州府志》:康斋,不知其名。 四川人。 崇祯间,尝至富阳栗坞山,枯坐石洞中。 戒业清苦。 一日语里人曰:贫僧欲去,愿乞薪若干,将自焚。 届期厝薪于空地,趺坐其上,以油布帽覆首。 吐三昧自焚。 观者如堵,火已发,忽自举帽向人呼曰:大众信女,中有生气相冲。 火不得化,请各退避。 众询之果有孕妇,辄命去。 复以帽自覆,火遂大举。 兀坐念佛,须臾而尽。 发布时间:2026-09-04 15:19:20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753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