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贵直论第三 直谏 内容: 直谏原文:二曰:言极则怒,怒则说者危。 非贤者孰肯犯危? 而非贤者也,将以要利矣;要利之人,犯危何益? 故不肖主无贤者。 无贤则不闻极言,不闻极言,则一奸一人比周,百邪悉起。 若此则无以存矣。 凡国之存也,主之安也,必有以也。 不知所以,虽存必亡,虽安必危。 所以不可不论也。 齐桓公、管仲、鲍叔、甯戚相与饮。 酒酣,桓公谓鲍叔曰:“何不起为寿? ”鲍叔奉杯而进曰:“使公毋忘出奔在於莒也,使管仲毋忘束缚而在於鲁也,使甯戚毋忘其饭牛而居於车下。 ”桓公避席再拜曰:“寡人与大夫能皆毋忘夫子之言,则齐国之社稷幸於不殆矣! ”当此时也,桓公可与言极言矣。 可与言极言,故可与为霸。 荆文王得茹黄之狗,宛路之矰,以畋於云梦,三月不反。 得丹之姬,一婬一,期年不听朝。 葆申曰:“先王卜以臣为葆,吉。 今王得茹黄之狗,宛路之矰,畋三月不反;得丹之姬,一婬一,期年不听朝。 王之罪当笞。 ”王曰:“不谷免衣襁褓而齿於诸侯,愿请变更而无笞。 ”葆申曰: “臣承先王之令,不敢废也。 王不受笞,是废先王之令也。 臣宁抵罪於王,毋抵罪於先王。 ”王曰:“敬诺。 ”引席,王伏。 葆申束细荆五十,跪而加之于背,如此者再,谓王:“起矣! ”王曰:“有笞之名一也,遂致之! ”申曰:“臣闻君子耻之,小人痛之。 耻之不变,痛之何益? ”葆申趣出,自流於渊,请死罪。 文王曰:“此不谷之过也,葆申何罪? ”王乃变更,召葆申,杀茹黄之狗,析宛路之矰,放丹之姬。 後荆国兼国三十九。 令荆国广大至於此者,葆申之力也,极言之功也。 译文:臣下言谈尽情,君主就会发怒。 君主发怒,劝谏的人就危险。 除了贤明的人,谁肯去冒这危险? 如果是不贤明的人,就要凭着进言谋求私利了。 对于谋求私利的人来说,冒这危险有什么好处? 所以不贤的君主身边没有贤人。 没有贤人就听不到尽情之言,听不到尽情之言,一奸一人就会结一党一营私,各种邪说恶行就会一起产生。 这样国家就无法生存了。 凡是国家的生存,君主的平安,肯定是有原因的。 不了解这个原因,即使目前生存也必定要灭亡,即使目前平安也必定遭遇危险。 国存主安的原因是不可不察知的。 齐桓公、管仲、鲍叔牙、宁成在一起喝酒。 喝得正高兴,桓公对鲍叔说。 “何不起身敬酒祝寿? ”鲍叔捧起酒杯敬酒,说;“希望您不要忘记逃亡在莒国的情景,希望管仲不要忘记被囚禁在鲁国的情景,希望宁成不要忘记自己喂牛住在车下的情景。 ”桓公离席对鲍叔再拜,说;“如果我和各位大夫能都不忘记您说的话,那么齐国的江山也许就不危险了! ”在这个时候,桓公是可以尽情进言的了。 正因为可以尽情进言,所以可以跟他一起成就霸业。 楚文王得到茹黄之狗和宽路之箭,就用它们到云梦泽打猎,三个月不回来。 得到丹地的美一女,纵一情女色,整整一年不上朝听政。 葆申说:“先王占卜让我做太葆,卦象吉利。 如今您得到如黄之狗和宛路之箭,前去打猎,三个月不回来。 得到丹地的美一女,纵一情女色,一年不上朝听政。 您的罪应该施以鞭刑。 ”文王说:“我从离开襁褓就列位于诸侯,请您换一种刑法,不要鞭打我。 ”葆申说;“我敬受先王之命,不敢废弃。 您不接受鞭刑,这是我废弃了先王之命。 我宁可获罪于您,不能获罪于先王。 ”文王说:“遵命。 ”于是葆申拉过席子,文王伏一在上面。 葆申把五十根细荆条捆在一起,跪着放在文王的背上,再拿起来。 这样反复做了两次,对文王说:“请您起来吧! ”文王说。 “同样是有了受鞭刑的名声,索一性一真的打我一顿吧! ”葆申说:“我听说,对于君子,要使他心里感到羞耻,对于小人,要让他皮内觉得疼痛。 如果让他感到羞耻仍不能改正,那么让他觉得疼痛又有什么用处? ”葆申说完,快步离开了朝廷,自行流放到澡渊边上,请求文王治自己死罪。 文王说;“这是我的过错,葆申有什么罪? ”于是改弦更张,召回葆申,杀了茹黄之狗,折了宛路之箭,打发了丹地的美一女。 后来楚国兼并了三十九个国家。 使楚国疆土广阔到这种程度,这是葆申的力量,是直言劝谏的功效。 发布时间:2026-09-05 14:15:50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754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