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栾城集卷三十五  ◆论时事状三首 内容: 【制置三司条例司论事状〈奏乞外任状附。〉】   辙顷者误蒙圣恩,得备官属。 受命以来,于今五月。 虽勉强从事,而才力寡薄,无所建明。 至于措置大方,多所未论。 每献狂瞽,辄成异同。 退加考详,未免疑惑。 是以不虞僭冒,聊复一言。 窃见本司近日奏遣使者八人分行天下,按求农田水利与徭役利害,以为方今职司守令无可信用,欲有兴作,当别遣使。 愚陋不达,窃以为国家养材如林,治民之官棋布海内,兴利除害,岂待他人,今始有事,辄特遣使,使者一出,人人不安。 能者嫌使者之侵其官,不能者畏使者之议其短。 客主相忌,情有不通,利害相加,事多失实。 使者既知朝廷方欲造事,必谓功效可以立成。 人怀此心,谁肯徒返,为国生事,渐不可知。 徒使官有送迎供馈之烦,民受更张劳扰之弊,得不补失,将安用之。 朝廷必欲兴事以利民,辙以为职司守令足矣。 盖势有所便,众有所安。 今以职司治民,虽其贤不肖不可知,而众所素服,于势为顺,稍加选择,足以有为。 是以古之贤君,闻选用职司以责成功,未闻遣使以代职司治事者也。 盖自近世,政失其旧,均税宽恤,每事遣使,冠盖相望,而卒无丝毫之益,谤者至今未息。 不知今日之使,何以异此。 至于遣使条目,亦所未安。 何者,劝课农桑,垦辟田野,人存则举,非有成法。 诚使职司得人,守令各举其事,罢非时无益之役,去猝暴不急之赋,不夺其力,不伤其财,使人知农之可乐,则将不劝而自励。 今不治其本,而遂遣使,将使使者何从施之。 议者皆谓方今农事不修,故经界可兴,农官可置。 某观职司以下劝农之号,何异于农官。 嘉以来,方田之令,何异于经界。 行之历年,未闻有益。 此农田之说,辙所以未谕也。 天下水利,虽有未兴,然而民之劳佚不同,国之贫富不等。 因民之佚而用国之富以兴水利,则其利可待,因民之劳而乘国之贫以兴水利,则其害先见。 苟诚知生民之劳佚与国用之贫富,则水利之废兴,可以一言定矣。 而况事起无渐,人不素讲,未知水利之所在而先遣使。 使者所至,必将求之官吏,官吏有不知者,有知而不告者,有实无可告者。 不得于官吏,必求于民,不得于民,其势将求于中野。 兴事至此,盖已甚劳。 此水利之说,辙所以未谕也。 徭役之事,议者甚多:或欲使乡户助钱而官自雇人,或欲使城郭等第之民与乡户均役,或欲使品官之家与齐民并事。 此三者皆见其利不见其害者也。 役人之不可不用乡户,犹官吏之不可不用士人也。 有田以为生,故无逃亡之忧,朴鲁而少诈,故无欺谩之患。 今乃舍此不用,而用浮浪不根之人,辙恐掌财者必有盗用之奸,捕盗者必有窜逸之弊。 今国家设捕盗之吏,有巡检,有县尉。 然较其所获,县尉常密,巡检常疏。 非巡检则愚,县尉则智,盖弓手、乡户之人与屯驻客军异耳。 今将使县人捕盗,则与独任巡检不殊,盗贼纵横必自此始。 辙观近岁虽使乡户颇得雇人,然至于所雇逃亡,乡户犹任其责。 今遂欲于两税之外别立一科,谓之庸钱,以备官雇。 乡户旧法革去无余,雇人之责官所自任。 且自唐杨炎废租庸调以为两税,取大历十四年应于赋敛之数以定两税之额,则是租调与庸两税既兼之矣。 今两税如旧,奈何复欲取庸。 盖天下郡县,上户常多,少者徭役频,多者徭役简,是以中下之户每得休闲。 今不问户之高低,例使出钱助役,上户则便,下户实难。 颠倒失宜,未见其可。 然议者皆谓助役之法,要使农夫专力于耕。 辙观三代之间,务农最切,而战阵田猎皆出于农,苟以徭役较之,则轻重可见。 成郭人户虽号兼并,然而缓急之际,郡县所赖:饥馑之岁,将劝之分以助民,盗贼之岁,将借其力以捍敌,故财之在城郭者与在官府无异也。 方今虽天下无事,而三路刍粟之费多取京师银绢之余配卖之。 民皆在城郭,苟复充役,将何以济。 故不如稍加宽假,使得休息。 此诚国家之利,非民之利也。 品官之家复役已久,议者不究本末,徒闻汉世宰相之子不免戍边,遂欲使衣冠之人与编户齐役。 夫一岁之更不过三日,三日之雇不过三百。 今世三大户之役,自公卿以下无得免者。 以三大户之役而较之三日之更,则今世既已重矣,安可复加哉。 盖自古太平之世,国子俊造,将用其才者皆复其身,胥史贱吏,既用其力者皆复其家。 圣人旧法,良有深意:以为责之以学而夺其力,用之于公而病其私,人所难兼,是以不取。 奈何至于官户则又将役之。 且州县差役之法皆以丁口为之高下,今已去乡从宦,则丁口登降,其势难详,将使差役之际以何为据。 必用丁,则州县有不能知,必不用丁,则官户之役比民为重。 今朝廷所以条约官户,如租佃田宅,断卖坊场,废举货财,与众争利,比于平民,皆有常禁。 苟使之与民皆役,则昔之所禁皆当废罢。 罢之则其弊必甚,不罢则不如为民。 此徭役之说,辙所以未谕也。 辙又闻发运之职今将改为均输,常平之法今将变为青苗。 愚鄙之人亦所未达。 昔汉武外事四夷,内兴宫室,财用匮竭,力不能支,用贾人桑羊之说,买贱卖贵,谓之均输,虽曰民不加赋,而国用饶足。 然而法术不正,吏缘为奸,掊克日深,民受其病。 孝昭既立,学者争排其说,霍光顺民所欲,从而与之,天下归心,遂以无事。 不意今世,此论复兴,众口纷然,皆谓其患必甚于汉。 何者,方今聚敛之臣,才智方略,未见桑羊之比,而朝廷破坏规矩,解纵绳墨,使得驰骋自由,惟利是嗜。 以辙观之,其害必有不可胜言者矣。 今立法之初,其说甚美,徒言徙贵就贱,用近易远,苟诚止于此,则似亦可为。 然而假以财货,许置官吏,事体既大,人皆疑之。 以为虽不明言贩卖,然既许之以变易矣,变易既行,而不与商贾争利者,未之闻也。 夫商贾之事,曲折难行。 其买也,先期而与钱,其卖也,后期而取直。 多方相济,委曲相通,倍称之息,由此而得。 然至往往败折,亦不可期。 今官买是物,必先设官置吏,簿书禄廪为费已厚。 然后使民各输其所有,非良不售,非贿不行,是以官买之价,比民必贵。 及其卖也,弊复如前。 然则商贾之利,何缘可得。 徒使谤议腾沸,商旅不行。 议者不知虑此,至欲捐数百万缗,以为均输之法。 但恐此钱一出,不可复还。 且今欲用忠实之人,则患其拘滞不通,欲用巧智之士,则患其出没难考。 委任之际,尤难得人。 此均输之说,辙所以未谕也。 常平条敕纤悉具存,患在不行,非法之弊。 必欲修明旧制,不过以时敛之以利农,以时散之以利末。 敛散既得,物价自平,贵贱之间,官亦有利。 今乃改其成法,杂以青苗,逐路置官,号为提举,别立赏罚,以督增亏。 法度纷纭,保至如此。 而况钱布于外,凶荒水旱有不可知,敛之则结怨于民,舍之则官将何赖。 此青苗之说,辙所以未谕也。 凡此数事,皆议者之所详论,明公之所深究。 而辙以才性朴拙,学问空疏,用意不同,动成违忤,虽欲勉励自效,其势无由。 苟明公见宽,谅其不逮,特赐敷奏,使辙得外任一官,苟免罪戾,而明公选贤举能,以备僚佐。 两获所欲,幸孰厚焉! ○附条例司乞外任奏状   右臣近蒙圣恩,召对便殿,面赐差使,仍奉德音不许辞避。 伏自受命,于今五月,虽日夜勉强,而才性朴拙,议论迂疏,每于本司商量公事,动皆不合。 伏惟陛下创置此局,将以讲求财利,循致太平,宜得同心协力之人以备官属。 而臣独以愚鄙,固执偏见,虽欲自效,其势无由。 臣已有状申本司,具述所论不同事件,苟陛下闵臣孤危,未赐诛谴,伏乞除臣一合入差遣,使得展力州郡,敢不策励驽钝,以酬恩私。 臣无任瞻天请命激切屏营之至。 【陈州为张安道论时事书】   伏以中外臣庶各有职事,越职而言,国有常宪。 臣守土陈州,非有言责而辄言之,计其狂愚,兹实有罪。 然臣伏念顷以老疾不任吏事,陛下未忍废弃,亲择便地以遂安养。 将辞之日,面承德音。 以为大臣之义,皆当为国谋虑,不宜以中外为嫌,有所不尽。 古人有言:“虽乃身在外,乃心罔不在王室”。 伏惟圣德广大,无所不容,而臣自到任以来,于今一岁,心目昏眩,有加无廖,故尝乞丐余生,求还闾舍,区区之诚,久而未获。 陛下视臣志气一衰至此,岂复有意别白是非而与世俗争议也哉! 是以得失之间,久无所与。 今者窃有所怀,上为陛下参之官吏,下为陛下验之百姓,而安危之机实在于此。 自惟受恩累圣,邦之休戚,身实同之,志力虽衰,于义不可嘿已,然臣之所欲言者,非敢远引前古,逆探未然,以惑陛下之聪明也,凡皆陛下之所尝试,而臣愚之所与闻者耳。 臣伏见陛下即位之始,计虑深远,凡有所建,动合天心。 始议山陵,深恤费用之广,推明先帝薄葬之命,以诏有司。 四方闻之,无不感泣。 其后一年之间,诞布号令,劝率宗族孝弟之行,勉励州郡先农桑之政,复转对以广言路,议徭役以宽民力。 盛德之事,不可具记。 是时天下虽大变之后,而无不翘然想闻德音以忘其忧。 两宫欢欣,九族亲睦,群臣万民,蒙福而安。 纷纭之议,不至于朝廷,谤ゥ之声,不闻于闾里。 陛下优游无为,而天下已治矣。 为国如此,岂不乐哉! 陛下自今视之,当日之政,其可悔恨者凡有几。 以臣视之,非独陛下无所悔恨,虽天下之人,亦未有以为失当者也。 何者,政令简易而人情之所安耳。 《易》曰:“易则易知,简则易从。 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 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 ”向使陛下推行此道始终不变,则臣以为久大之功可得而致矣。 其后求治太切,用意过当,奸臣缘隙得进邪说,始议开边以中上旨。 于是延安有横山之谋,保安有招诱之计。 陛下饶之以金帛,假之以干戈。 小人贪功,虑害不远,轻发深入,结怨西戎,攘夺尺寸无用之土,空竭内府累世之积。 大者疲弊秦、雍,小者身死寇仇,西鄙骚然不宁,而陛下始一悔矣。 然而陛下天姿英果,有汉武宏达之量,虽复兵吏失律,而立功之意未尝少衰。 是以左右大臣测知此心,复进财利之说。 陛下乐闻其利,而未暇深究其害,于是举而从之,置条例司以讲求天下之遗利。 己酉之秋,新政始出。 自是以来,凡所变革,不可悉数。 其最大者,一出而为常平青苗,再出而为拣兵并营,三出而为出钱雇役,四出而为保甲教阅。 四者并行于世,官吏疑惑,兵民愤怨,拣争者章交于朝,诽谤者声播于市。 陛下不胜其烦,为之当宁太息,日昃而不食矣。 然犹幸其成功,力排众人之议,而固守之,天下方共厌苦,而不知其所止也。 而拣兵并营之策,其害先见,武夫凶悍,为怨最深,为患最急。 陛下知其不可,于是多支月粮,复收退卒,以顺适其意,而陛下既再悔矣。 然军中之口,犹复匈匈不靖。 陛下虽推恩抚之,而终不以为惠,反谓陛下畏之耳。 不幸边臣失算,再生戎患。 帷幄之臣,谋之不臧,不务安之,而务挠之。 临遣执政,付以疆事,多出金币,豫书诰敕,以成其深入之计。 当此之时,天下之心,知其必败矣。 而陛下与一二臣者方以为万举而万全。 既而出兵无人之境,筑城不守之地,困弊腹心,以求无益之功,使秦晋之民,父子流离,肝脑涂地,戎人徼倦受屈。 已筑之城,随即倾覆,救援之兵,相继溃叛。 四方震动,君臣宵旰。 而后下罪己之诏,投窜元宰,以谢二鄙,而陛下既三悔矣。 夫此三者,方其未悔也,陛下亦以为是邪,非邪? 陛下犯逆众心,力行而不顾,其必以为是,不以为非也。 然而其终卒至于此。 然则方今陛下之所是而未悔者,无乃亦类此欤。 臣闻众而不可欺者,民也,勇而不可犯者,兵也,险而不可侮者,邻国也。 今陛下既已欺民、犯兵而侮邻国矣。 夫犯兵,侮邻,变速而祸小。 至于欺民,则变迟而祸大。 变速而祸小者,瓦解之忧也,变迟而祸大者,土崩之患也。 今瓦解之忧陛下既知悔矣,而土崩之患陛下未以为意,此臣之所以寒心也。 《易》曰:“不远复,无只悔,元吉。 ”事之未败也。 陛下不悟其非,必俟其败而后悔,如向三者,则陛下之复已远,而悔亦大矣。 且臣观之,方今陛下之所是而未悔者,亦有三而已:青苗、助役、保甲。 三者之弊,臣不复言矣。 何也,言事者论其不可,非一人也,百姓毁坏支体、熏灼耳目、嫁母分居、贱卖田宅以自脱免,非一家也。 陛下其亦知之矣,徘徊而不改,使民无所告诉。 加之以水旱、继之以饥馑,积憾之民奋为群盗,侵氵㸒蔓延,灭而复起,英雄乘间而作,振臂一呼,而千人之众可得而聚也。 如此而胜、广之形成,此所谓土崩之势也。 臣恐陛下至此,虽欲复悔,而无所及矣。 故臣愿陛下取即位之政与今日之事而试观之,天下扰扰不安,孰与今日之甚,群臣交口争辩,孰与今日之众,陛下听览疲倦,孰与今日之多,悔恨自责,孰与今日之切。 陛下诚以此较之,则不待臣言之终,而得失可以自决矣。 且夫即位之政,陛下之本心也,今日之事,臣下之过计也。 陛下弃即位之本心而犭旬臣下之过计,臣窃以为过也。 虽然,臣窃听之道路,方今陛下则亦悔之矣,悔之而不变,非陛下之意也,迫于建议之臣耳。 夫人臣进谋于其君,苟事之不遂而变以从众,则人主有以测其深浅。 人主有以测其深浅,则其用舍之命在于人主,此人臣之所以不便也。 臣窃痛陛下为社稷之计欲改过以安天下,而怙权固位之臣持之而不释,陛下聪明睿智,废置自我,而独为此郁郁也。 汉宣帝与赵充国议击匈奴,魏相非之,以为当与平昌侯、乐昌侯、平恩侯及有识者详议乃可。 此三人者,非贤于赵充国也,然而与国同忧乐,无侥幸功名之心与望爵赏之意,则过于充国远甚。 充国犹不可听,而况不如充国者哉。 陛下将安民保国,而与喜功伐、好权利者谋之,臣不知其可也。 臣不胜区区忘身忧国之诚,是以势疏而言切,惟陛下察之。 【自齐州回论时事书〈画一状附。〉】   臣自少读书,好言治乱。 方陛下求治之初,上书言事,陛下不废狂狷,召对便殿,亲闻德音。 九品贱官,自此始得登对论事。 当此之时,陛下好问之声震动海内。 愚贱之人笃信寡虑,以为天下之事可得徐陈遍举,指顾而定矣。 既而误蒙恩泽,受职条例,抗论得失,与有司不合,得请外补,于今七年。 而天下之治安终未可见,臣窃疑之。 伏惟陛下天纵圣德,聪明睿智,不学而具,其于谋臣措置,曾何足云。 然自顷岁以来,每有更张,民率不服。 盖青苗行,而农无余财,保甲行,而农无余力,免役行,而公私并困,市易行,而商贾皆病。 上则官吏劳苦,患其难行,下则众庶愁叹,愿其速改。 凡此四者,岂陛下之圣明有所不知耶,臣以为非也。 陛下之圣明,无所不知。 何以言之,二年以来,陛下屡发英断,废置大吏,数其罪愆,明示臣庶,凡天下之所共疾恶者,陛下无一不知。 由此观之,凡天下之所共厌苦者,陛下何所不察! 今者皇天悔祸,启道圣意,易置辅相,中外踊跃,思睹宽政。 而历日弥月,寂寞无闻,众心皇皇,如久饥而不得食。 臣虽愚陋,窃独为陛下恨也。 陛下自即位以来,求治之心常若不及,意将以尧、舜之隆平,陵迟以至于此,天下之人孰不知之。 今也,既知其不可用而去之,又循其旧术而不改,将遂代之任咎。 此臣之所以为陛下恨也。 且今天下之安危,智者不再计矣:水旱连年,死者将半,遗民饥困,盗贼满野,疆埸未宁,军旅在外,府库空竭,边馈寡少。 事之可忧者,何可胜数。 术之不效,断可见矣。 然陛下独迟迟而不决,意者己为之而己废之,恐天下有以窥其深浅耶。 臣闻人主之德如天,天之于物也,炽然而旱,赤地千里,草木皆死,可谓虐矣。 然至雷雨时作,膏泽洋溢,百谷奋起,民复粒食,鼓舞盛德而忘旱之虐。 何者,度量广大,改过无疑也。 如使密云而不雨,既雨而中止,迟疑犹豫,久而不忍,则天之生物尽矣。 《传》曰:“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 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 ”今陛下诚先治其心,使虚一而静,湛乎彼我,得失莫能婴也。 去恶如弃尘垢,迁善如救饥渴,与民一新,罢此四事:青苗之既散者,要之以三岁而不收息;保甲之既团者,存其旧籍而不任事;复差役以罢免役之条;通商贾以废市易之令。 行之期年而观之,苟民不安居,水旱复作,盗贼复起,财用复竭,诚有一事以忧陛下,臣请伏罔上之诛,以谢左右。 陛下诚不信臣,数年之后,亲受其弊矣。 古人有言曰:“一惭之不忍,而终身惭乎? ”惟陛下为社稷筹之。 臣谨列四事之害,画一以献。 不胜愚忠愤懑之诚,干犯天威,伏俟钺。 臣辙诚惶诚恐昧死上书。 ○附画一状   谨按青苗、免役、保甲、市易四事,得失最为易见。 上自中外臣寮,下至田父野老,无有一不知者。 但以朝廷所行,言其是则有功,言其非则有罪。 是以畏避钳默,不敢正言。 臣今谨采众议,人所共知,灼然可见者,画一开坐如后:一、议者皆谓富民假贷贫民,坐收倍称之息,是以富者日富,贫者日贫。 今官散青苗,取息二分,收富人并兼之权,而济贫民缓急之求,贷不异于民间,而息不至于倍称,公私皆利,莫便于此。 然公家之贷,其实与私贷不同。 私家虽取利或多,然人情相通,别无条法。 今岁不足,而去于来岁,米粟不给,而继之以刍藁,鸡豚狗彘皆可以还债也。 无岁月之期,无给纳之费,出入闾里,不废农作,欲取即取,愿还即还。 非如公家,动有违拟,故虽或取息过倍,而民恬不知。 今官贷青苗,责以见钱,催随二税,邻里相保,结状请钱,一家不至,九家坐待,奔赴城市,糜费百端,一有逋窜,均及同保。 贫富相迨,要以皆毙而后已。 朝廷虽多设法度以救其失,而其实无益也。 一、议者又谓平时差役破坏民家,一夫为役,举家失业,故使逐户出钱,官为雇人,谓之免役。 出钱虽多,而民免于破家之患。 以此为说,行之不疑。 然不知三代之民,以力事上,不专以钱。 近世因其有无,各听其便。 有力而无财者,使效其力,有财而无力者,皆得雇人。 人各致其所有,是以不劳而具。 今也,弃其自有之力,而一取于钱,民虽有余力,不得效也。 于是卖田宅,伐桑柘,鬻牛马,以供免役,而天下始大病矣。 且夫钱者,官之所为,米粟布帛者,民之所生也。 古者上出钱以权天下之货,下出米粟布帛以补上之阙,上下交易,故无不利。 今青苗、免役,皆责民出钱,是以百物皆贱,而惟钱最贵,欲民之无贫,不可得也。 至如京师百司郡县刑法之吏,无禄而役,为日久矣。 周制,庶人在官,虽曰有禄,而事简吏少,势或易供。 非如今时,员数猥多,不可供亿。 况三代兵出于民,而今世之兵坐而仰给,若又兼举大费,为力实难。 然议者以为给之以禄,然后可责之以廉。 盖朝廷选吏之精,必不如择官之慎,禄吏之厚,必不如禄官之多。 今慎择多禄之官,犹不免于贪,而况于吏人乎。 且昔之为法也。 计赃得罪,无禄者减等。 今用仓法,则吏之得罪,反重于官,颠倒失宜,尤为未可。 若朝廷诚患吏贪,但使官得其人,则吏之受赇,自有分限。 若犹未也,则虽重禄深法,不能禁矣。 一、议者又谓三代之盛,兵出于农,故团结伍保以寓军。 今朝廷喜其近古,亦谓可行。 然而三代之民,受田于官,官之所以养之者厚,故出身为兵而无怨。 今民买田以耕,而后得食,官之所以养之者薄,而欲责其为兵,其势不可得矣。 盖自唐以来,民以租庸调与官,而免于为兵。 今租庸调变而为两税,则两税之中兵费具矣。 且又有甚者,民之纳钱免役也,以为终身不复为役矣。 今也既已免役,而于捕盗则用为耆长、里正,于巡防,则用为巡兵、弓手,一人而三役具焉,民将何以堪之。 且其为巡兵、弓手也,一保甲之中,丁壮既出,老弱守舍,盗贼乘间,如入无人之境。 而其上番之期,又不过旬日,坐作进退,未能知也。 代者既至,相率而反,往来道路,劳弊何益。 至使盗贼纵横,官吏蒙责,啸聚群党,攻剽州县,未必不由此也。 古之循吏,使民卖剑买牛,今也使之弃其农具而置兵器。 小民无知,缘以为恶。 良民之畏事者,一人而终身不得脱。 奸民之好权者,一补而终身不得免。 其为患害,有不可胜言者矣。 一、议者常患百货轻重制在富民,少则贵卖以取赢,多则贱卖以要利。 利有所壅,商贾难通。 于是置市易之官以平贵贱,有司诚守此议,不更别有所营,则虽繁碎难行,然亦未有深害。 今自置市易,无物不买,无利不笼,命官遣人,贩卖南北,放债取利,公行不疑,杜绝利源,不与民共。 观其指趣,非复制其有无,权其轻重而已也。 徒使小民失业,商旅不行,空取专利之名,实失商税之利。 国体卑辱,海内离心,巍巍盛朝,何苦于此。 况复小民好利,类无远见,争取官债以救目前,欺谩父兄,妄引抵当,期限既迫,逃窜无所,妇子离散,行路咨嗟。 奈何为此陷阱,诱而纳之也。 至于奸民巨贾,窥伺间隙,取利则多。 或输滞积不售之货,以易见钱,或指残破无用之屋,以赊实货。 巧智百出,难以具言。 有司蒙蔽,指以为利。 泉币一散,汗漫难收。 官之所藏,徒文具而已。 窃闻朝廷近日将议穷究,然而既弊之法施行未已,买卖百物,犹且如故。 譬如含茹毒药,喉舌破败,胸腹胀满,知其非矣。 然且闭口不吐,安坐切脉,广求方书,其于速愈之术疏矣! 右臣所陈画一事件,皆是耳目所接,众庶共知,朝廷清明,岂有不察。 若诚有意改易,非复难行,但朝出一纸诏书,四弊夕去。 非如前代积弊,或在列国,或在四夷,欲议改更,恐其动摇海内,故且维持含养,苟自便安。 今事在朝廷,出命则已,众所系望,势难久留。 而私自顾恋,迟迟不决,以失天下之心,臣窃不取也。 愚蠢之人,志在忧国,言词激切,干犯典刑,区区寸诚,甘俟诛戮。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书一首   【为兄轼下狱上书】   臣闻困急而呼天,疾痛而呼父母者,人之至情也。 臣虽草芥之微,而有危迫之恳,惟天地父母哀而怜之。 臣早失怙恃,惟兄轼一人,相须为命。 今者窃闻其得罪逮捕赴狱,举家惊号,忧在不测。 臣窃思念,轼居家在官,无大过恶,惟是赋性愚直,好谈古今得失,前后上章论事,其言不一。 陛下圣德广大,不加谴责。 轼狂狷寡虑,窃恃天地包含之恩,不自抑畏。 顷年通判杭州及知密州日,每遇物托兴,作为歌诗,语或轻发,向者曾经臣寮缴进,陛下置而不问。 轼感荷恩贷,自此深自悔咎,不敢复有所为。 但其旧诗已自传播。 臣诚哀轼愚于自信,不知文字轻易,迹涉不逊,虽改过自新,而已陷于刑辟,不可救止。 轼之将就逮也,使谓臣曰:“轼早衰多病,必死于牢狱,死固分也。 然所恨者,少抱有为之志,而遇不世出之主,虽龃龉于当年,终欲效尺寸于晚节。 今遇此祸,虽欲改过自新,洗心以事明主,其道无由。 况立朝最孤,左右亲近,必无为言者。 惟兄弟之亲,试求哀于陛下而已。 ”臣窃哀其志,不胜手足之情,故为冒死一言。 昔汉淳于公得罪,其女子缇萦,请没为官婢,以赎其父。 汉文因之,遂罢肉刑。 今臣蝼蚁之诚,虽万万不及缇萦,而陛下聪明仁圣,过于汉文远甚。 臣欲乞纳在身官,以赎兄轼,非敢望末减其罪,但得免下狱死为幸。 兄轼所犯,若显有文字,必不敢拒抗不承,以重得罪。 若蒙陛下哀怜,赦其万死,使得出于牢狱,则死而复生,宜何以报! 臣愿与兄轼,洗心改过,粉骨报效,惟陛下所使,死而后已。 臣不胜孤危迫切,无所告诉,归诚陛下,惟宽其狂妄,特许所乞,臣无任祈天请命激切陨越之至。 发布时间:2026-09-11 14:30:18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75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