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四、读法 内容: 解题既竟,可论读法。 章氏言:立言有本。 然则读章氏书者,不可不知立言之所本也。 然不事众义之剖析,而漫言大本之一贯;则所谓一贯者,徒笼统之假借耳,故必先籀明一致之百虑,而后可与言殊途之同归。 然则不先溯流,乌能探源? 欲言原学,宜事析篇。 章氏言:学问之始,未能记诵,博涉既深,将超记诵。 (见《章氏遗书》卷三《文史通义》内篇三《辨似》。)然则记诵者,启悟之所资也;《析篇》者,将以启记诵之途径,探学问之堂奥。 然《析篇》之事,先以《辨本》者;盖善本不得,则记诵末由! 而博涉既深,将超记诵,斯明立言之有本,而窥学术之大原矣! 然人心不同,亦如其面。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终之以异议,而得失有可互镜者焉! 穷原竟委,说以四事:第一,辨本 按章氏《文史通义》一书,最初让清道光十二年壬辰,刻于河南开封,为大梁本;盖章氏次子华绂绪迁之所编,而属大梁书院山长洪洞刘师陆子敬及华亭姚椿春木为之覆勘者也。 凡《文史通义》内篇五卷,外篇三卷,《校雠通义》三卷,厥为后来诸刻之所自出。 其后南海伍崇曜翻之为粤雅堂本,山阴杜氏亦有翻刻;而华绂大梁刻板旋亦携回原籍;于是两板皆存越中至咸丰十一年辛酉,太平军徇下绍兴,两板皆毁,独华绂从子□□同卿,携大梁本一册,游河南得存! 因笺正僢讹以付其子季真小同。 光绪元年乙亥,季真游幕贵州按察使署;乃重刊之,为黔刻本;其底本即同卿笺正之大梁本也。 始于丁丑二月付雕;至戊寅七月竣事。 华阳王秉恩雪澄实按察贵州,而与贵筑罗口口植庵任雠校焉。 尝以粤雅堂刻斠数四;其同卿笺正者依改乃知粤雅堂刻依大梁本,校未精审;然有夺讹而无增减;间有据改大梁本者至《校雠通义》中引《汉书艺文志》,大梁本捝讹尤多,则据志正之;乃知大梁本虽华绂初刻。 刘、姚覆勘,而讹捝不免;是非未可凭也! 其后仁和谭献访得大梁板刻于会稽周氏祠堂,亦阙逸矣! 出箧中旧本,补刻于浙江书局。 坊行本皆由此翻;所谓浙刻本是也。 其目次板式,一依大梁刻。 而据大梁刻华绂跋称:其父易箦时,以全稿付萧山王谷塍先生乞为校定;时嘉庆辛酉年也。 道光丙戌长兄杼思自南中寄出原草,并谷塍先生订定目录一卷。 查阅所遗尚多,亦有与先人原编篇次互异者,自应更正,以复旧观云云。 不知章氏当日本不以原编篇次为定,故以属稿于王氏;而托言更正,乱其篇从;可谓无知妄作,不善继志者矣! 王氏,名宗炎,谷塍其号,亦称谷人;乾隆庚子进士,未授官而归;藏书甚富,号十万卷楼;尤精校勘,故为章氏所崇信;年八十余,犹孜孜不讫,著有《晚闻居士集》者也。 集中有《答实斋先生书》,论章氏集编次之例;其大恉分内外篇。 内篇又别为子目者四:曰《文史通义》,凡论文之作附焉。 曰《方志略例》,凡论志之作附焉。 曰《校雠通义》,曰《史集考叙录》。 其余铭志叙记之文,择其有关系者,录为外篇,而附以《湖北通志传稿》,凡三十卷;中《文史通义》内篇六卷,外篇三卷,《校雠通义》内篇三卷,外篇一卷,《方志略例》二卷;《文集》八卷;《湖北通志检存稿》四卷;《外集》二卷,《湖北通志未成稿》一卷;此王氏论录之大略也。 华绂之大梁刻行,而王氏所编者不出! 嘉兴沈曾植子培购得王编本。 吴兴刘承幹翰怡爰录而覆刊之,益以已刊未刊《乙卯札记》、《丙辰札记》、《知非日札》、《阅书随札》、《永清县志》、《和州志》诸书。 曰《章氏遗书》:自卷一至八,为《文史通义》内外篇。 卷十至十三,为《校雠通义》内外篇。 卷十四、卷十五,为《方志略例》。 卷十六至二十三,为《文集》。 卷二十四至二十七,为《湖北通志检存稿》。 卷二十八、卷二十九为《外集》。 卷三十为《湖北通志未成稿》。 自此以上,一依王氏编目而稍有勘定。 如王编《方志略例》有《和州志》、《湖北通志》、《永清县志序录》诸文。 而刘氏以《通志》已有检存稿载于后;和州、永清志则均刻入外编,删之以避重复。 又据浙刻本《文史通义》外篇三,增《答甄秀才论修志书》二篇,《论文选义例书》二篇,《修志十议》、《天门县志艺文、五行、学校三考序》,《报广济黄大尹论修志书》入《方志略例》;是也。 此外又《外编》十八卷,《补遗》一卷,《附录》一卷,合共五十卷。 钱唐张尔田孟劬、元和孙德谦隘堪序而行焉;于是章氏之学赅备! 今取浙刻本《文史通义》以与对勘:其内篇卷一同,惟浙刻少《礼教》一篇。 浙刻卷二《原道》、《原学》、《博约》三篇之后,即取《遗书》本卷四《言公》上中下三篇继之,为第二卷。 浙刻卷三至五载各篇,均不出遗书本三、四、五、六等卷之内,而次序多为改易。 遗书本卷六有《同居》、《感赋》、《杂说》三篇,为浙刻所无。 浙刻外篇卷一、卷二,均在遗书本《方志略例》二卷之内。 惟省《和州志序例》十五篇,《永清县志序例》十五篇。 其余浙刻外篇所有,皆在遗书本《方志略例》卷一之内。 又浙刻本《校雠通义》三卷,与遗书本《校雠通义》内篇三卷,次序、篇数一一相合,而无外篇。 惟遗书本《文史通义》外篇、《校雠通义》外篇所录,皆取驳议、序跋、书说诸文之与《内篇》意相发明者;是诚王氏《答实斋先生书》时称其余铭志叙记之文,择其有关系者,录为外篇,而与章氏平日持论内外分篇,盖有经纬之指相合辙也! (见《章氏遗书》卷七《文史通义》内篇七《立言有本》。)而华绂妄为更张,乱其篇从;斯亦过矣! 第二,析篇 刘氏刻《章氏遗书》卷帙繁重。 而章氏精要之论,具于《文史》、《校雠》两通义及《方志略例》。 今按浙刻《文史》、《校雠》两通义内篇与《遗书》无大出入,而《文史》外篇,亦备《方志略例》之要删。 所不足者,厥指未能经纬内篇,无当章氏著书之指耳! 然具体而微矣! 匪曰卑之无甚高论;徒以世本通行,学者便于购读,姑以浙刻为主,而籀其指意,析其篇目,都为五部:曰穷经,曰核史,曰衡文。 而先以通论者,明宗趣之所归,知学问之径途也。 终以校雠者,辨学术之异同,通群书之伦类也。 庶几学者循序渐进,知所观览焉! 具目如左:(甲)通论 《原道上、中、下》,《原学上、中、下》,《天喻》,《朱陆》,《浙东学术》,《博约上、中、下》,《假年》,《针名》,《砭异》,《师说》,《横通》,《辨似》,《习固》,《妇学》,《妇学篇书后》,《说林》。 (乙)穷经 《经解上、中、下》,《易教上、中、下》,《书教上、中、下》,《诗教上、中、下》。 (丙)核史 《史德》,《史释》,《史注》,《传记》,《释通》,《申郑》,《答客问上、中、下》(以上史例通论),《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二书》,《与甄秀才论文选义例书》,《答甄秀才驳文义例书》,《修志十议》,《方志立三书议》,《州县请立志科议》,《地志统部》(以上志例通论),《书吴郡志后》,《书武功志后》,《书朝邑志后》,《书姑苏志后》,《书滦志后》,《书灵寿县志后》(以上论古方志),《天门县志艺文考序》,《天门县志五行考序》,《天门县志学校考序》,《和州志皇言纪序例》,《和州志官师表序例》,《和州志选举表序例》,《和州志民族表序例上、中、下》,《和州志舆地图序例》,《和州志田赋书序例》,《和州志艺文书序例》,《和州志政略序例》,《和州志列传总论》,《和州志阙访列传序例》,《和州志前志列传序例上、中、下》,《和州文征序例》,《记与戴东原论修志》,《永清县志皇言纪序例》,《永清县志恩泽纪序例》,《永清县志职官表序例》,《永清县志选举表序例》,《永清县志士族表序例》,《永清县志舆地图序例》,《永清县志建置图序例》,《永清县志水道图序例》,《永清县志六书例议》,《永清县志政略序例》,《永清县志列传序例》,《永清县志列女传序例》,《永清县志阙访列传序例》,《永清县志前志列传序例》,《永清县志文征序例》,《亳州志人物表例议上、中、下》,《亳州志掌故例议上、中、下》,《张为吉甫司马撰大名县志序》,《为毕秋帆制府撰常德府志序覆崔荆州书》,《为毕秋帆制府撰荆州府志序》,《与石首王明府论志例》,《为毕秋帆制府撰石首县志序》,《报广济黄大尹论修志书》(以上方志例议)。 (丁)衡文 《言公上、中、下》,《文集》,《篇卷》,《质性》,《文德》,《文理》,《古文公式》,《繁称》,《匡谬》,《黠陋》,《砭俗》,《俗嫌》,《答问》,《古文十弊》。 (戊)校雠 《原道》,《宗刘》,《互著》,《别裁》,《辨嫌名》,《补郑校雠条理》,《著录残逸》,《藏书》,《补校汉艺文志》,《郑樵误校汉志》,《焦竑误校汉志》,《汉志》,《汉志六艺》,《汉志诸子》,《汉志诗赋》,《汉志兵书》,《书志术数》,《汉志方技》。 按校雠别出为书。 王目亦同浙刻。 兹析篇而不分书,总称以《文史通义》者;仍章氏之意也。 昔章氏与严冬友侍读书,自称为校雠之学,上探班、刘,渊源《官》、《礼》,下赅《雕龙》、《史通》,甄别名实,品藻流别,为《文史通义》一书。 (见《章氏遗书》卷二十九《外集》二。)则是校雠之学,已赅《文史通义》一书之中;而以别出《文史》之外;自为一书;非章氏之意矣! 因附辨之于此。 第三,原学 夷考章氏之学,其大指在即事以见道,明经之本史。 王阳明《传习录》上卷一答门人徐爱问曰:以事言谓之史,以道言谓之经。 事即道,道即事。 《春秋》亦经。 《五经》亦史:《易》是包牺氏之史;《书》是尧舜以下史;《礼》、《乐》是三代史;其事同,其道同,安有谓异。 疑若章氏之学所由本焉! 然章氏不自承出阳明;而细籀其所著书,盖读《汉书艺文志》而有会,因以推明古人官师合一之道。 有官,斯有法,故法具于官。 有法斯有书,故官守其书。 有书斯有学,故师传其学。 有学斯有业,故弟子习其业。 三代之盛也,官守学业出于一,而天下以同文为治;及其衰也,官司失其守,而师弟子之传业于是判焉! 秦人禁偶语《诗》、《书》,而云欲学法令者以吏为师;其禁《诗》、《书》,非也;其曰以吏为师,则犹官守学业合一之谓也。 由秦人以吏为师之言,想见三代盛时,《礼》以宗伯为师;《乐》以司乐为师;《诗》以太师为师;《书》以外史为师;《三易》、《春秋》亦若是则已矣! 《汉书艺文志》叙六艺而后,次及诸子百家,必云:某家者流,盖出古者某官之掌,其流而为某氏之学。 其云某官之掌,即法具于官、官守其书之义也。 其云流而为某家之学,即官司失职而师弟传业之义也。 (见《章氏遗书》卷十《校雠通义》内篇一《原道》。)既以读书有得,疏通伦类,傅合《周礼》之分官,旁采郑略之校雠,而条其义例,上宗刘向父子,辨章旧闻,观其会通,由艺文以见道原,推史意以穷经学;列篇数十,而义则一以贯之者也! 道虽不难于事,学必致之用,是也。 所论之事不一,而理则无不相通,知道之所以然,而施之事实也。 通经于史:而私家之专集,文章之体裁,亦以史例绳之。 归史于实用:而著述之变迁,风气之出入,亦以实用概之者也。 其学一衍而为仁和龚自珍定庵,作《乙丙之际著议第六》(一本题曰《治学》),以明一代之治,即一代之学;官师合一之说也。 又著《古史钩沉论》以明《五经》为周史之大宗,诸子为周史之支孽小宗,六经皆史之衍也。 具见《定庵文集》。 然矜其独得,而讳所自出,不云本章氏。 (章氏卒嘉庆六年,龚自珍年才十岁)近儒余杭章炳麟太炎讥之,著为《校文士》一文,谓自珍剽窃成说而无心得;其以六经为史,本之《文史通义》而加华辞;观其华诚不如观章氏之质者也! 其后章氏之学,再衍而为章炳麟:衍官师合一之说,以征《曲礼》宦学事师之义。 (见《诸子学略说》,未收入《章氏丛书》。)又推本章氏六经皆史之指,以明孔子之述而不作,而难今文家说之称孔子作六经者。 (见《国故论衡》中《原经》。)亦尝箴其阙失,见所刊《太炎文别录》二《与人论国学》一书。 又一衍而为钱唐张尔田孟劬、元和孙德谦隘堪。 尔田考镜六艺、诸子学术流别,著《史微》内篇八卷,以丕扬章氏六经皆史之义。 而德谦则为《汉书艺文志举例》、《刘向校雠学纂微》两书,以论定雠例;又著《太史公书义法》二卷以究明史意。 斯皆《通义》之嗣响,章学之功臣! 所可异者:章炳麟嬗崇古学,(《国故论衡》中《明解故下》曰:六经皆史之方,治之则明其行事,识其时制,通其故言,是以贵古文。 古文者,《书》、《礼》得于孔壁;《周官》写于河间左氏,献于张苍者是已。)张尔田指归今文;(《史微》内篇一《史学》曰:六艺者,先王经世之书也。 经世之书皆掌诸柱下,皆太史之所录。 不知六艺为史,无以见先王制作之本原;不知六艺为经,无以见孔子删修之大法。 孔子悯王路废而邪道兴,论次《诗》、《书》,修起《礼》、《乐》,赞《易》十翼,因史记作《春秋》,以寓王法;而经之名始立。 刘彦和言: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 言其不得与民变革者也。)宗尚不同,而诵说章氏则无乎不同;信足以见大道之一贯,而藉征章学之毕该也已! 第四,异议 伯祀以来,章氏之学,既大明于世! 然而见仁见智,难者不一。 湘潭王闿运壬秋,博学通人,最称同光间大师,南方之学者,未能或之先也! 顾读章氏《通义》,谓其言方志体例甚详,然别立文征一门,未为史法;其词亦过辩求胜。 《诗》亡然后《春秋》作,此特假言耳! 《春秋》岂可代《诗》乎? 孟子受《春秋》,知其为天子之事,不可云王者微而孔子兴,故托云诗亡。 而章氏入诗文于方志,岂不乖类! 要之以志为史,则得之矣! 余以诗词不入志为宜,而有鸿章巨著,事关经国;各附本传以征生平;斯谓合体! (见《湘绮楼日记》第三册《同治十年辛未三月四日》。)不啻微言讽刺于章氏而已! 然闿运楚产不尚浙学,而又好言《公羊》,称今学大师;与章氏之称引《周官》媲于古文者不同。 宁必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 其不足于章氏宜也! 顾有生章氏之邑,以后生自居;而核于持论,不为苟同者:会稽李慈铭爱伯也! 其大指以为:章氏用力方志,实为专家,而自信大过,喜用我法,尝言作史作志,必须别有宗旨,自开境界此固可为庸下针砭;而其弊也,穿凿灭裂,尽变古法,终堕宋明腐儒师心自用之学! 大抵浙儒之学,江以东识力高而好自用,往往别立门庭,其失也妄! 江以西,途辙正而喜因人,往往掇拾细琐,其失也陋! 章氏识有余而学不足,志大而才实疏! 故其长在别体裁,核名实,空所依傍,自立家法,而其短则读书鲁莽,糠秕古人,不能明是非,究正变泛持一切高论,凭肐进退,矜己自封,好为立异! (见《祥琴室日记》同治八年三月十二日。)即以《文史通义》、《校雠通义》而论,其抵牾有不胜诘者,谓史须兼苞百代,司马子长是已! 后世惟梁武《通史》为知其法! 《通史》不传,幸有郑樵《通志》知其遗意,而痛诋班氏《汉书》,谓史法由之而亡! 又极诋《文献通考》为类书俗学。 (见《章氏遗书》卷四《文史通义》内篇《释通》、《申郑》及《答客问》上中下篇。)夫班氏之去马,近百余年,自后易姓,代必修史。 如章氏之言,则将百年为限,编一通史,叠床架屋,陈陈相因! 抑或易代之际,姑且不为,悬待数姓以归统辑? 著作之事,恐无是理! 且所谓兼苞百代者,将如郑樵之依次剿录,同于钞胥乎? 抑将别立宗旨,各自为书乎? 同则毋乃过烦! 异则恐穷于变! 此不可解者一也! 谓今之各省,当称各统部,以总督、巡抚为主,不以布政司为主。 (见《章氏遗书》卷十四《方志略例》一《地志统部》。)夫元以设行中书省而有省名。 明改为布政司而仍称省,此明代之陋! 国朝未及更正,然事主布政司,而督抚持节监临,版籍赋税,未当属之督抚也。 曰督,曰抚,曰巡,明是巡行监察之义。 故督抚之关防,布政司之方印,未尝改也。 且统部之名何居乎? 六部之设,自在中朝。 督抚所兼,皆是虚号;未尝实有部权,分立部名也。 况督抚皆又兼都察院,何以略院而不言也? 舍显设之司,而称虚拥之部,既非国制,又非古称,以名则不正,以言则不顺! 此不可解者二也! 谓著录之例,大小戴《记》,当依类分编,如《汉志》别出《弟子职小尔稚例》。 (见《章氏遗书》卷十《校雠通义》内篇一《别裁》,卷十一《校雠通义》内篇二《焦竑误校汉志》。)《周易》经及十翼亦当分载。 夫《弟子职》故是古书别行,非刘、班所出。 《小尔雅》今在《孔丛子》;《孔丛子》明是伪书,特窜入《小尔雅》以示可信,是后人之窃《小雅》非《汉志》之析《孔丛》;乃欲缘斯谬胳,遍乱古经:则卦画之文,当别收于图籍;赓歌之语,且分录于诗篇! 此其不可解者三也! 谓府县地志,当以人物为重,不在考核疆域。 (见《章氏遗书》卷十四《方志略例》一《记与戴东原论修志》。)夫古人之地记,本不及人,后世滋繁,意存夸饰。 今谓四至八到。 可以略举,古今沿革,无须过详。 是则志以地名,已亡其实;人以地系,先迷其邦! 将晋宋之之扬州,尽为广陵之产,秦汉之会稽,悉成东部之英! 此其不可解者四也! 凡此四端,实为大谬,贻误后学,不可不辨! 其谓作史须别有宗旨;欲作《宋史》,当以维持宋学为主。 (见《章氏遗书》卷十八《文集》三《邵与桐别传》。)又谓《周官》师儒本分:师者,道学也;儒者,儒林也,《宋史》分立《道学》、《儒林传》为是。 皆迂妄偏谲,不出村学究识见! (见《越缦堂骈文》卷口《与谭仲修书》。)至讥近儒著述,多自称某某学,谓误用《汉书》某经有某氏之学语而不通,此尤不根之论! 不知近儒经说之称某某学者,乃用何劭公《公羊解诂》称何休学之例,明谦辞也,非用《汉书儒林传》语。 章氏疏于经学,自蔽而嫉贤,好诋切并时江疆涛、戴东原、汪容甫、洪北江诸君子以自矜大,而其言失之不考,大率类此! (见《桃花圣解庵日记》同治十二年七月初五日。)其一生所最长者,在辨体例,明义法;自昌黎、半山皆诋之不遗余力,以为其文全不知法。 今章氏文之传者,皆冗枝缓漫,气体缓弱,其不中与韩、王作奴仆,三尺童子能辨之! 夫古人文成法立,本无一定之义法也。 章氏严核称谓,诚文章之要义,然其中亦自有辨! 执而求之,则不能通! 盖称谓莫严于碑志传状,不容一字出入,郡县官名,一参古俗,皆乖史法。 降而至序记,则可稍宽矣;又降而至书问笺启,则更可稍宽矣。 今名称之古而失实者。 有如生员为秀才,举人为孝廉者乎? 然与士友通书问,而必称之曰某生员、某举人,则哗然骇矣! 名称之俗而不典者,有如知县为大令,同知为司马乎? (唐之长史乃今同知之职,司马秩在别驾下,略仿汉之都尉而非是。)然与当路通笺启,而必目之曰某知县,某同知,则色然愠矣! 是惟求其不大戾乎古以病吾文;而因文体之所宜,择近焉者以不骇乎俗,古人于此,盖亦有所不得已也! 故大令不可称也。 不得已而曰明府。 司马不可称也,不得已而曰郡丞。 生员,则秀才之可也。 举人,则孝廉之可也。 若碑版纪载,则确守不可易。 此仆为文之旨,而亦尝取以裁量古今者也! 章氏之学,自有独得处,其议论可取者甚多;浙东西中当推一作家! 仆非好诋乡先生也,而其立旨纰失,亦不能为之讳! (见《越缦堂骈文》卷口者《谭仲修书》。)辞致峻厉,殆有甚于闿运者焉! 而条举件系,同根煎迫,要不得不令前贤畏后贤也! 然慈铭守康成而宗戴氏;而章氏翘朱子以正戴学,道不同,不相为谋。 尚曰固其所尔! 亦有揭引章氏,貌同心异,而匡谬发讹,自比诤友者;是则章炳麟、张尔田也! 章炳麟与人论国学,每谓郑樵《通志》,章氏《通义》,其误学者不少;昔尝劝人浏览,惟明真伪,识条理者可尔! 若读书驳杂,素无统纪,则二书适为增病之累! 郑樵所长,独在校雠、图谱、氏族数事,其他皆无采,六书尤谬。 章氏欲护其短,则云创条发刊,未尝与小学专家絜长短,(见《章氏遗书》卷四《文史通义》内篇四《申郑》。)若尔,但作略例可矣;焉用繁辞曲证为邪! 章氏虽以谬语,然其用只在方志。 内篇《易教》以佛书本于《羲文》,诞妄实甚! 至谓象通六艺,取证尤肤,(见《章氏遗书》卷一《文史通义》内篇一《易教下》。)无异决科之策。 且于文人作传,则斥辨职之言;(见《章氏遗书》卷五《文史通义》内篇五《传记》。)准是为例,范晔作《后汉书》,习凿齿作《汉晋春秋》,亦非身居左史,奉敕编定者也。 史可私作,不嫌替窃正章,上拟麟笔,独于《太玄》、《潜虚》,谓其非分,适自相攻伐矣! 史德一篇,谓子长非作谤书,将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人之变,语亦谛审。 至谓微文讥谤,为乱贼之居心,(见《章氏遗书》卷五《文史通义》内篇五《史德》。)宁知史本天职,君过则书,不为讪上! 又述朱元晦语以为《离骚》不甚怨君。 是则屈平哀歌,徒自悲身世耳;逐臣失职,类能为之;何当与日月争光,而《古今人表》列于仁人孟、荀之伍哉! 刘子玄云:怀、襄不道,其恶存于楚赋。 斯为至言! 章氏之论,徒教人以陷耳! 其余陋者,自撰《文德》以为新奇,(见《章氏遗书》卷二《文史通义》内第二。)不悟《论衡》已有斯语。 《论衡佚文篇》:上书陈便宜,奏记荐吏士,一则为身,二则为人,繁文丽辞,无文德之操,治身完行,徇利为私,无为主者。 文气出于魏文《典论》而徒推本韩、苏,何其厚弇古人也! 至以庄子为子夏门人,(见《章氏遗书》卷一《文史通义》内篇一《经解上》。)盖袭唐人率尔之辞,未尝订实录。 庄生称田子方,遂谓子方是庄子师;斯则让王亦举曾、原;而则阳、无鬼、庚桑诸子,名在篇目,将一一皆是庄师矣! 以《艺文志平原君》七篇,谓是著书之人,自托儒家,而述诸侯公子请益质疑,因以名篇居首。 (见《章氏遗书》卷三《文史通义》内篇三《匡谬》。)不晓平原固非赵胜,艺文本注谓是朱建;建与郦生、陆贾、娄敬、叔孙通同传;陆、娄之书,亦在儒家;《汉书》明白,犹作狐疑,以此匡谬,其亦自谬云尔! 昔人云:玉巵无当,虽宝非用。 学者喜郑、章二家言,至杜佑、刘知畿则鲜留意! 杜固括囊大典,朴质无华;刘亦精审不作犷语,学之既非骤了,以资谈助则不如郑、章之恢宏,故其弃录如此! 由斯以谈亦见学人苟简专务窃剽矣;故其铺陈流别,洋洋盈耳,实未明其条系,甄其得失也! 往见乡先生谭仲修有子,已冠,未通文义,遽以《文史》、《校雠》二种教之;其后抵掌说《庄子天下篇》、刘歆《诸子略》,然不知其义云乎! 则知学无绳尺,鲜不眯乱! 徒知派别不足与于深造自得者! (见《章氏丛书太炎文录》别录二《与人论国学书》。)盖章炳麟之褒弹则然也! 至张尔田则益疾言激论语明六经之出于史,而非六经之即皆史;声章氏诬圣之罪,不惮作鸣鼓之攻! 其辞曰:章氏著《原道篇》,以谓集大成者为周公;而孔子删述六艺,则所以学周公也。 (见《章氏遗书》卷二《文史通义》内篇二。)自此论出,而先圣后圣,始若分茅而设矣! 不知周、孔不容轩轾也! 孔子以前,不必有周公。 而周公以后,则不可无孔子! 天不生周公,不过关系一姓之兴亡而已;而牺、农、尧、舜、禹、汤、文、武之书犹在也! 天不生孔子,则群圣人之道尽亡,虽有王者,无从取法矣! 何则? 周公思兼三王,监于二代,集牺、农群圣之大成,为一代致太平。 孔子则祖述尧舜,宪章文武,集周公之大成,为万世立名教,为一代致太平,则典章制度,不能不详备。 为万世立名教,则惟典章制度而已,必有其精义存焉! 故《周易》,史也,而孔子赞之;《诗》、《书》,史也,而孔子删之;《礼》、《乐》,史也,而孔子定之;《春秋》,史也,而孔子笔削之;非敢僭越王章也;以为后王制法,不得不然也! 夫六艺皆周公之旧籍也;而有经孔子别识心裁者,则今文诸说是也;有未经孔子别识心裁者,则古文诸说是也。 今文为经;经主明理,故于微言大义为独详。 古文为史,史主纪事,故于典章制度为最备。 典章制度,乃周公致太平之迹;而我孔子思存前圣之业,有德无位,不能不假周公之旧史制法后王;其中有因乎旧史者;亦有本旧史之文,别创义例者。 (见《史微》内篇卷第八《古经论》。)然则三代以上,帝王无经也,史而已矣! 三代以上,帝王无教也,政而已矣! 六艺皆三王之典章法度,太史职之以备后王顾问,非百姓所得而私肄也;自六艺修于孔子,三代之典章法度,一变而为孔子之教书,而后经之名始立! 故经也者,因六艺垂教而后起者也! 后世辟儒,其知六艺为史者鲜矣! 其知六艺由史而为经者更鲜矣! 知六艺为史者,挽近独一章实斋,可谓好学深思,不随流俗之士也! 然章氏只知六艺之为史,而不知六艺之由史而为经。 故其持论曰:古之所谓经,乃三代盛时典章法度见于政教行事之实,而非圣人有意作为文字以传后世也。 又曰:六艺皆周公之典章;孔子有德无位,不敢操制作之权,惟取周公典章申而明之,所以学周公也。 (见《章氏遗书》卷一《文史通义》内篇一《经解》,卷二《文史通义》内篇二《原道》。)夫六艺为周公之典章法度,是固然已! 然典章法度,历代不相沿袭者也。 六艺虽周公旧史,苟非经孔子删定纂修,垂为万世不刊之经,又何取乎历代不相沿袭之典章法度以垂教后王也! 且如章氏言,则后世会典通礼,其为政教行事之实,岂不更切于周公之典章法度乎? 而章氏何以不与六艺并列为经也! 既不列会典通礼于经,而独奉孔子手定之六艺为经,则六艺因孔子而重;而非因周公之典章法度而重,亦可知矣! 如此而犹谓孔子不敢操制作之权,何其视圣人不如一钞胥哉! 以钞胥为圣人,宜其推大成于周公,而不知孔子为万世之教祖也,欲辨孔子之教,亦惟正经与史之名而已! 经与史之区分,政与教之所由判也。 由前而言,六艺皆三代之政也,故谓之为史。 由后而言,六艺皆孔子之教也,故谓之为经。 章氏有言:周公集典章法度之大成以行其政。 孔子集周公之政以明其数。 因以为政见实用,而教垂空言。 儒生崇性命而薄事功,皆由于盛推孔子过于尧舜也! (见《章氏遗书》卷二《文史通义》内篇二《原道上》。)若然,则垂教者绌于行政矣;政与教,岂可以空言实用分优劣哉! 自周公至今日凡几姓矣,典章法度,未闻仍沿用周公之创制。 然而人莫不有亲,莫不知孝其亲;莫不有长,莫不知敬其长;则自有天地以来,未闻有改焉者也! 夫典章法度,所谓政也。 孝亲敬长,所谓教也。 孰可实用,孰可空言,必有能辨之者! 若如章氏言,以为政见实用耶? 吾未闻后世天下可以实行数千载上周公之典章法度者也体以为教垂空言耶? 吾未闻有亲可以不孝,有长可以不敬者也! 章氏以晚近之人,服晚近之服,言晚近之言;不责人孝亲敬长,而望人实行周公之典章法度,亦可谓进退失据矣! (见《史微》内篇卷第八《明教》。)夫一代之典章法度,一代之风系焉,文质异尚如循环;虽以牺、农、尧、舜、禹、汤、文、武之创制,不能历久而不变;而况周公一王之法哉! (见《史微》内篇卷第八《古经论》。)然则周公之政,历代沿袭不同者也。 孔子之教,天不变,道亦不变者也,天下有敢于更张周公典章法度之人,必无敢于灭裂孔子名教之人! 此宰我所以盛推孔子过于尧舜也! 宰我之言,见述于孟子。 使孟子而崇性命,薄事功,则章氏议之是矣! 使孟子而非崇性命,薄事功也;则章氏诬圣之罪为何如哉! 其所以然者,由于知史而不知经也! (见《史微》内篇卷第八《明教》。)斯足以明国学之准绳,而当章氏之诤友! (张尔田《史微明教》篇后题曰:章实斋先生书,博学详说,余所服膺。 惟斯言则害于道,故敢附于诤友之列,赞而辨之。)宁得曰蠢生于木,还食其木,漫为譬喻,而引以相讽哉! 然张尔田特明六艺之由史而为经,而非径斥六经皆史之说,以为巨谬不然也! 乃有发六经皆礼之说,而明六经皆史之大相剌谬者。 是则盐城陈钟凡斠玄也! 今按钟凡之言曰:六经皆古之典礼。 百家者,礼教之支与流裔也。 上世官师不分,政教合一;凡百制作,莫备于典礼。 是故诸夏学术,三古礼隆其极。 故礼事起于火化。 礼文昭于祭祀。 祭礼行于明堂,礼乐政教由是演,制度典章由是出。 礼云礼云,诸夏道术之滥觞矣! 周公集六代之大成,存先圣之旧典,经论制作,备于礼经。 礼经者,六籍之大名、百家所由出也! 征诸《周官》: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 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 又太卜之职,大祭祀,则眠高命龟。 凡小事,莅卜。 国大迁,大师则贞龟。 凡旅,则陈龟。 凡丧事,则命龟。 是《易》用诸丧祭迁国师旅诸卜筮者也;则《易》为礼经,此其证矣! 太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 而太师之职:大祭祀,则帅瞽登歌,令奏击拊,下管播乐器,令奏鼓朄;(朄读为道引之引)大飧亦如之。 大射,率瞽而歌射节。 大师,执同律以听军声。 大丧、帅瞽而而作旧谥。 是诗亦用诸饔射师旅丧祭者也;则《诗》为礼经,此其证矣! 大司乐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濩、大武。 又大司乐之职,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乃分乐而叙之,以祭,以享,以祀。 是乐所以祀天神四望,祭地示山川,享先祖先妣者也;则《乐》为礼经之明证。 《汉志》本《七略》曰: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 左史记言,右书记事。 事为《春秋》,言为《尚书》。 《大戴礼》曰:内史太史,左右手也。 是左史右史;即周官之内史太史。 《尚书》、《春秋》,内史太史所掌之籍也。 考太史之职:大祭祀,与执事卜日。 戒及宿之日,与群执事读礼书而协事。 祭之日,执事以次位常。 大会同朝觐,以书协礼事大师,抱天时与大师同车。 大迁国,抱法以前。 大丧,执法以莅劝防。 内史之职,掌叙事之法。 受纳访以诏王听治。 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 凡四方之事书,内史读之。 王制禄。 以赞为之,以方出之;赏赐亦如之。 是《春秋》为丧祭师旅迁国及会同朝觐之典;《尚书》者,叙事策命制禄赏赐之籍;则《春秋》、《尚书》皆礼经之明证也。 故观于太卜、太师、大司乐、太史、内史,皆宗伯之属;则其所掌《易》、《诗》、《书》、《乐》、《春秋》皆先王之典礼,昭然若揭,奚待韩宣子适鲁而后知《易象》、《春秋》之为《周礼》哉! (《左氏》昭二年传)故曰:六经皆古之典礼也。 诸子者,礼教之支与流裔也。 考诸《汉志》:儒家出于司徒。 《周官》载司徒施十有二教:一曰以祀礼教敬。 二曰以阳礼教让。 三曰以阴礼教亲。 四曰以乐礼教和。 又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 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 是司徒以礼教民者也,儒家学本于礼,有明验矣! 道家出于史官。 而太史、大祭祀与群执事读礼书而协事。 小史,大祭祀读礼法。 《史记》又谓孔子适周,问礼于老子。 (《老庄列传》)《小戴记》孔子对曾子问礼,一则曰吾闻诸老聃;再则曰吾闻诸老聃。 (《曾子问》)则道家学出于礼有明验矣! 阴阳家出于羲和之官,《周官》冯相氏、保章氏之职,礼官之属也。 《大戴礼》谓:明堂为天法。 (《盛德篇》)《礼明堂阴阳录》曰:阴阳者,王者所以应天。 (引见《牛宏传》及《御览》。)蔡邕亦谓:明堂者,所以明天气,统万物,上通天象,故十二宫象日辰。 (《明堂月令论》)是以观象授时,本明堂之大典。 阴阳家学本于礼,有明验矣! 名家出于礼官;《周官》大小宗伯之职也。 法家出于理官,大小司寇之职也。 宗伯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 司寇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诘四方。 司马迁曰: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 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 (《史记自叙》)陈宠曰:礼经三百,威义三千。 故甫刑,大辟二百,五刑之属三千,礼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 (《后汉书》本传)故刘氏谓其辅礼制;则名家、法家学出于礼,有明验矣! 墨家出于清庙之守,《周官》巫祝之职也。 蔡邕曰:取其宗祀之貌,则曰清庙。 取其堂,则曰明堂。 异名同实,其实一也。 (《明堂月令论》)《吕览》言:鲁惠公使宰让请郊庙之礼于天子。 桓王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后在于鲁,墨子学焉。 (《当染》)则墨家出于礼之明验也。 纵横家出于行人之官;《周礼》大小行人之职也。 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及大客之义,以亲诸侯。 小行人,掌邦国宾客之礼籍,以待四方之使。 则纵横家学本于礼之明验也。 杂家出于议官;《周官》三公之职也。 《尚书》言:三公论道经邦,变理阴阳。 (《周官》)《吕览》首陈十二纪;《淮南》亦训《时则》,并本夏时遗制,为《小戴月令》之所本。 是杂家学本于礼之明验也。 农家出于农稷之官。 《国语》载虢文公谏周宣王曰:民之大事在农,上帝之粢盛于是乎出,民之蕃庶于是乎生,事之供给于是乎在! 是故稷为大官! 古者太史顺时土阳阐愤盈,土气震发。 农祥晨正,日月底于天庙,土乃脉发。 先时九日,太史告稷曰:自今至于初吉,阳气俱蒸,土膏其动。 弗震弗渝,脉其满眚,谷乃不殖。 稷以告王。 及期,王祼鬯飨醴乃行。 后稷监之。 膳夫农正陈籍礼。 太史赞王。 王敬从之。 王耕一墢,班三之,而时布之于农,稷则,遍诫百姓,纪农协功。 民用莫不震动,恪恭于农。 (《国语》)是后稷播时百谷,必遵太史敬授民时,则农家学本于礼之明证也。 小说家出于稗官;《周官》土训、诵训、训方氏、匡人、撢人诸职也。 土训,掌道地图,道地慝。 诵训,掌道方慝。 训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诵四方之传道。 匡人,掌达法则,匡邦国而观其慝。 撢人,掌诵王志。 凡是诸职,皆所以训四方,道方志方慝以诏王国,是小说家学本于礼之明证也。 然则诸子出于王官者,其学即莫不原于典礼,故礼学,为道术之根荄,群言之郛廓! 六经诸子,莫不由此滋生萌蘗,章学诚不明乎此,妄有六经皆史之论。 若谓六经掌于史官,应得史称? 不知《春秋》、《尚书》掌于太史、内史;而《诗》、《易》则分掌于太卜、太师;乐掌于司乐;礼掌于宗伯;各有当官,非必史官之专守,(史氏所掌当属其贰)则不得并名为史。 六经皆史之说,发自王守仁。 章学诚申其说。 龚巩祚更畅言之,谓任照之史,为道家祖。 任天之史,为农家祖。 任约剂之史,为法家祖。 任文之史,为杂家祖。 任讳恶之史,为阴阳家祖。 任喻之史,为纵横家祖。 任本之史,为墨家祖。 任教之史,为小说家祖。 (《古史钩沉论》)语半无征,将焉取信! 今推寻本柢,正以六经之礼之说。 (见《诸子通谊》卷上《原始》。)则是与章氏之明六经皆史者,如别黑白之不同矣! 然其以《周官》为根柢,以《汉书艺文志》为崖廓,则又与章氏无乎不同者也! 可谓貌同而心异者焉! 於戏! 章氏不云乎古人最重家学,叙列一家之书,凡有涉此一家之学者,无不穷源至委,竟其流别,所谓著作之标准,群言之折中也! (见《章氏遗书》卷十《校雠通义》内篇一《互著》。)余故备著异议,不惮烦琐,利钝毕著,义蕴究宣矣! 博端诵章书,发蒙髫年,迄今四十,玩索不尽。 粗述睹记,以为成学治国闻者观览焉! 发布时间:2025-05-06 15:21:59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7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