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三十一·札子六首 内容: 再议经费札子臣尝言:皇祐、治平岁入,皆一亿万以上,而岁费亦略尽之。 景德官一万于员,皇祐、治平皆三〈一作二〉万于员,景德郊费六百万,皇祐、治平皆一千万以上,是二者费皆倍于景德。 使皇祐、治平入官之门多于景德者,可考而知,皇祐、治平郊费之端多于景德者,可考而知,然后议其可罢者罢之,可损者损之,使岁入如皇祐、治平,而录吏、奉郊之费同于景德,则二者所省盖半矣。 则又以类推而省之,以岁入一亿万计之,所省者十之一,则岁有余财一万万,所省者十之三,则岁有余财三万万,以三十年之通计之,当有余财九亿万,可以为十五年之蓄。 自古国家之富,未有及此也。 陛下谓臣所言,以节用为理财之要,世之言理财者,未有及此也,令〈一作今〉付之中书。 臣待罪三班,按国初承旧,以供奉官、左右班殿直为三班,立都知行首领之。 又有殿前承旨班院,别立行首领之。 端拱以后,分东西供奉,又置左右侍禁及承旨借职,皆领于三班。 三班之称亦不改。 初,三班吏员止于三百,或不及之。 至天禧之间,乃总四千二百有余。 至于今,乃总一万一千六百九十,宗室又八百七十。 盖景德员数已十倍于初,而以今考之,殆三倍于景德。 略以三年出入之籍较〈一作校〉之,熙宁八年,入籍者四百八十有七,九年五百四十有四,十年六百九十,而死亡退免出籍者,岁或过二百人,或不及之,则是岁岁有增,未见其止也。 臣又略考其入官之由,条于别记以闻,议其可罢者罢之,可损者损之,惟陛下之所择。 臣之所知者,三班也。 吏部东西审官,与天下他费,尚必有近于此者,惟陛下试加考察,以类求之。 盖有约于旧而浮于今者,有约于今而浮于旧者,其浮者必求其所以浮之自而杜之,其约者必本其所以约之由而从之,如是而力行,使天下岁入亿万,而所省者什三,计三十年之通,当有十五年之蓄。 夫财用天下之本也,使国家富盛如此,则何求而不得? 何为而不成? 以陛下之圣质,而加之励精,以变因循苟简之敝,方大修法度之政,以幸天下,诒万世。 故臣敢因官守,以讲求其损益之数,而终前日之说以献,惟陛下财择。 请改官制前预选官习行逐司事务札子臣伏以陛下稽古正名,修定官制,今百工庶务,类别以明,其于讲求经画,皆出圣虑,弥纶之体,固已详尽。 然推行之始,去故取新。 窃恐百执事之人,素未谕于其心,习于其耳目,一日之间,或未尽知其任;群吏万民,听治于上者,或未尽知所趋。 待夫问而后辨,推而后通,则必有烦阻之患、留滞之虞。 若图之于早,定之于素,则一日之间,官号法制,一新于上,而彝伦庶政,叙行于下,内外远近,虽易视改听,而持循安习,无异于常。 此臣所以区区之愚,庶有补于万一也。 今百司庶务,既已类别。 若以所分之职、所总之务,因今日之有司,择可属以事者,使之区处,自位叙名分,宪令版图,文移案牍,讼诉期会,总领循行,举明钩考,有革有因,有损有益,有举诸此而施诸彼,有舍诸彼而受诸此,有当警于官,有当布于众者,自一事已上,本末次第,使更制之前,习勒已定,则命出之日,但在奉行而已。 盖吏部于尚书,为六官之首。 试即而言之,其所总者选事也。 流内铨、三班、西东审官之任,皆当归之。 诚因今日之有司,择可属以事者,使之区处。 自令、仆射、尚书、侍郎、郎、员外郎,以其位之升降,为其任之烦简,使省书审决,某当属郎、员外郎,某当属尚书、侍郎,某当属令、仆射,各以其所属,预为科别。 如此,则新命之官,不烦而知其任矣,曹局吏员,如三班诸房十有六,诸吏六十有四,其所别之司,所隶之人,不必尽易。 惟当合者合之,当析者析之,当损者损之,当益者益之,使诸曹所主,因其旧习。 如此,则新补之吏,不谕而知其守矣,宪令版图,文移案牍,讼诉期会,总领循行,举明钩考,其因革损益之不同,与有举诸此而施诸彼,有舍诸彼而受诸此,有当警于官、布于众者,皆前事之期,莫不考定。 如此,则新出之政,不戒而知其叙矣。 夫新命之官,不烦而知其任;新补之吏,不谕而知其守;新出之政,不戒而知其叙。 则推行之始,去故取新,所以待之者备矣。 其于选事如此,旁至于司封、司勋、考功当隶之者,内服外服、庶工万事当归之者,皆推此以通彼,则吏部之任〈一作仕,〉不待政出之日,问而后辨、推而后通也。 推吏部之事,以通于百工庶职。 如此,则体虽至大,而操之有要;事虽一变,而处之有素。 一日之间,官号法制,鼎新于上;而彝伦庶政,叙行于下。 内外远近,虽改视易听,而持循安习,无异于常。 区区之愚,庶有补于万一者在此。 而臣愚浅薄,不知治体,贪于倾尽,而不知其言之妄。 采掇增损,实待圣断,惟陛下之所裁,幸取进止。 请改官制前预令诸司次比整齐架阁版籍等事札子臣伏以陛下发德音,正官号,法制度数,皆易以新书,太平之原,实在于此。 今论次已定,宣布有期。 四方足而望。 臣切恐施行之际,新旧代易之初,庶工之间,或吏属因循,或簿书缘绝,其于督察漏略,检防散逸弥纶之体,不可不早有饬戒。 欲乞明论,有司架阁有未备者备之,版籍有未正者正之。 凡宪令图牒、簿书案牍,皆当次比整齐,敛藏识别。 以至于官寺什器,凡物之属公上者,亦皆当钩考,详于簿录。 庶于新旧更易之间,得无漏略散逸之敝,非独儆当今典领之懈,且以绝异时追究之烦。 取进止。 请以近更官制如周官六典为书札子臣窃以周制六卿,各率其属,皆有分职,见于《礼经》。 至唐,自三省而下,分命庶官,亦各以其职事,见于《六典》。 今陛下讲求化原,更定官制。 盖作宪垂法,由古以来,其于大体有不可易者,虽唐虞三代未尝易也。 至于缘人情,因世故,斟酌损益,有不可不易者。 故虽唐虞之际极盛之时,凡巡守四方,则皆修五礼,而周人治象之法,亦岁有更革,况于时异事殊,而可以胶于一方之说、泥于一偏之迹哉? 故陛下更制改作,其弥纶大意,则远体《周官》,而近因唐制,此所谓于其大体,有不可易者也。 至于从宜应变,则解纵拘挛,独出圣谋,不牵常,此谓斟酌损益,有不可不易者也。 夫能审其不可易者而因之,断其不可不易者而更之,惟当而已,然后可谓明制作之体。 惟陛下圣性之卓,故能处之无疑,此非群臣之所能望也。 今更定官制,其所先者,在于使群臣庶位皆明知其职分。 职分既明,然后在事者得各因其名,以效其实。 而考察者欲核其实,则必推其名。 此作法之大要,所谓不可易者也。 今庶尹百工,分位既定,宜有新书,如《周官》、《六典》明白之文,使内外上下,晓然究悉,以熙庶绩而康万事。 臣适典明命,亦得各以百执事所分之职,载于训词,以饬戒在列,以称陛下董正治官、循名责实之意。 其书宜以时颁布,以幸天下。 如体重事巨,其不可不易者,文字论次尚有未周,则百司所守小大之务,亦宜先有条具,委曲章明,施于列位,使人人皆知其任,劝于赴功。 而臣亦得讨论演畅,见于王者之训,以副圣君励精求治、为世作则之心。 取进止。 史馆申请三道札子臣修定国史,止依司马迁以下编年体式,至于书事随便,今略具条目进呈。 其余文义曲折,难预为定例者,须候著撰之际,徐更随宜,候书成日,为逐篇述传,系于末卷,以见论次之意。 盖若预为定例,恐于文义须至拘牵,就例或有所妨。 其书事随便,今略具条目如左:一,群臣拜罢,见于百官表。 一,刑法、食货、五行、天文、灾祥之类,各见于逐志。 〈已上更不于本纪载述之类。〉一,名位虽崇,而事迹无可纪者,更不必传。 或善恶有可见者,则附见之。 一,善恶可劝戒,是非后世当考者,书之。 其细故常行,更不备书。 右取进止。 臣修定五朝国史,有合申请事,具下项:一,自宋兴以来,名臣良士或曾有名位,或素在丘园,其有嘉言善行、历官行事、军国勋劳,或有贡献封章,或有著撰文字,或本家有碑志、行状、纪述之文,或他人为作传记之类,今来所修国史,须合收采载述。 恐虑旧书访寻之初,有所未尽,至今岁月已远,耳目所及者少,或至漏略。 欲乞京畿,委开封知府及畿县知县,在外委逐路监司、州县长吏,博加求访。 有子孙者,延致询问,谕以朝廷之意。 欲使名臣良士言行功实,传之不朽,为人子孙者,亦宜知父祖善状,合要显扬,使得见于国史,以称为人后嗣之义。 各令以其所有事迹或文字,尽因郡府,纳于史局,以备论次。 或文字稍多,其家无力缮写,即官为委官,以官用佣写字人书写校正。 其曾任两府、两制、台谏之家,须逐家一一询访,无令漏略。 各限自指挥到日,一月内取到文字,发送史局,其逐路监司、州府、逐县长吏,各具无漏略文状连申。 一,申中书,向来编集累朝文字,本局不见,得从初名目,及枢密院有编集机要文字,并两处有录得累朝御札手诏副本文字,欲乞令检送本局,以备讨论。 取进止。 臣修定五朝国史,据旧书,及更加采摭,以备纪录外,窃虑五圣临御之日,德音行事,外廷有所未闻,及自来更有纪述,发明文字,藏在宫禁者,欲乞特赐颁示,以凭论次。 所贵祖宗功德,传布方册,得以周尽。 右取进止。 请访问高骊世次札子臣窃考旧史,高句骊自朱蒙得纥升骨城居焉,号曰高句骊,因以高为氏。 历汉至唐高宗时,其王高藏失国内徙。 圣历中,藏子德武得为安东都督,其后稍自为国。 元和之末,尝献乐工,自此不复见于中国。 五代同光、天成之际,高骊王高氏复来贡,而失其名。 长兴三年,乃称权知国事王建遣使奉贡,因以建为王。 建子武,武子昭,昭子弟治,治弟诵,诵弟询,相继立。 盖自朱蒙至藏,可考者一姓九百年,传二十一君而失国,其后复自为国,而名及世次、兴废之本末,与夫王建之所以始,皆不可考。 王氏自建至,四王皆传子,自治至询,三王皆传弟。 询自天圣八年来贡,至熙宁三年,今王徽来贡,其不见于中国者,盖四十有三年。 今陛下仁圣文武,声教之盛,东渐海外,徽所遣使,方集阙下。 盖高句骊,文字之国也,其使者宜知其国之君长兴坏本末、名及世次。 欲乞诏谕典客之臣,问自德武之东也,其后何以能复其国,何以复失之,尝传几君,其名及世次可数否,王建之所以兴者何由,其兴也自建始欤,抑建之先已有兴者欤。 自天圣至熙宁四十三年之间,而徽复见于中国,其继询而立者欤,岂其中间复自有继询者欤,徽于询为何属。 如其言可论次,足以补旧史之阙,明陛下德及万里,殊方绝域,前世有不能致者,慕义来庭,故能究知四夷之事,非声教之所被者,远不能及此。 取进止。 贴黄:欲乞谕毕仲衍,因话从容访问。 或来使未能尽对,即谕以候归本国,讨寻记录,因向后别使人附来。 高骊世次高句骊,其先出夫于王,得河伯女,因闭于室,感日而孕,生朱蒙。 及长,夫余之臣谋杀之,朱蒙走得免。 至纥升骨城居焉,号高句骊,因以高为氏。 朱蒙死,子如栗立。 如栗死,子莫来立。 〈汉武帝元封四年,灭朝鲜,置玄菟郡,以高句骊为县,属之。〉驺立。 〈史失其世次。 王莽时,发高句骊兵伐胡,不欲行,遂皆出塞为寇,归咎于驺,严尤诱而斩之,莽乃大悦,更名高句骊王为下句骊侯。〉光武建武八年,高句骊遣使朝贡,复其王号。 〈史不著其名。〉莫来裔孙宫立。 〈殇、安之间寇辽东。〉宫死,子遂成立。 〈安帝建光元年也。〉遂成死,子伯固立。 〈《北史》云:宫死,子伯固立。〉伯固死,子伊夷模立。 伊夷模死,子位宫立。 位宫死,元孙乙弗利立。 〈频寇辽东。〉弗利死,子钊立,安立。 〈史失其世次,而云:以高丽王安为平州牧,晋孝武大元十年也。〉钊曾孙琏立。 〈晋太武时,始遣使者,诣安东奉表。〉琏死,孙云立。 〈后魏孝文太和五年也。 《南史》云:琏死,子云立。〉云死,子安立。 〈后魏宣武、神龟中。〉安死,子延立。 延死,子成立。 成死,子汤立。 汤死,子元立。 〈隋开皇、大业中,皆伐之。〉元死,弟建武立。 〈建武之立,隋末也。 唐高祖武德中,拜辽东郡王。〉建武死,弟之子藏立。 〈建武为盖苏文所杀,更立建武弟之子藏为王,自为莫离支专国,犹唐兵部尚书、中书令之职。 贞观十八年遣李伐之。 十九年,太宗亲征。 高宗龙朔元年,遣任雅相以三十六军,水陆分途,观高丽之衅。 乾封三年,李拔扶余城。 总章元年,李拔平壤城,执藏,收其地。 盖朱蒙至藏,有国九百年矣。〉藏子德武为安东都督。 〈武后圣历二年也。 后稍自为国,至元和末,遣使献乐工。〉同光、天成间,高骊国王高氏,累遣使朝贡。 〈唐末,中原多事,其国遂自立君长。 同光,后唐庄宗时。 天成,明宗时。 天德元年至长兴二年,二百六十四年,通上九百年,计一千一百六十四年。〉高骊国王王建立。 〈明宗长兴三年,权知国事王建遣使朝贡,明宗拜为王。〉建死,子武位。 武死,子昭立。 〈建隆三年、四年,开宝五年,来贡。〉昭死,子立。 〈开宝元年,太平兴国二年、三年、五年、六年,来贡。〉死,弟治立。 〈太平兴国七年九月,遣使来贡。 制以治为王。 九年,端拱元年,来贡。 淳化二年,遣使求印经,诏赐之。 四年,又来贡。 五年,来乞师,优诏答之。〉治死,弟诵立。 〈诵初立,遣兵校徐远来候朝廷德音,远久不至。 咸平三年,其臣吏部侍郎赵之遴命牙将朱仁绍至登州访之,州将以闻,召见仁绍,回,因赐诵钿函诏。 六年,来贡乞师,优诏答之。〉诵死,弟询立。 〈大中祥符七年,天禧元年、五年,天圣八年,来贡。〉 发布时间:2026-09-15 20:11:08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763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