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四十四·志铭十一首 内容: 殿中丞致仕王君墓志铭君讳某,字某,其先琅邪人,尝徙家于蜀。 至君之考,又徙家于扬,故今为扬之江都人。 曾祖讳锡。 祖讳得中,为真定府获鹿县令,赠尚书刑部侍郎。 考讳汝能,为尚书都官郎中,赠尚书工部侍郎。 君少以父任为太庙斋郎,养其父,不忍一日去左右。 至卒丧,年已四十余,始出为南剑州司户参军,历监剑州银铜场、和州司户参军,用荐者监颍州税,去为越州山阴县尉、滑州录事参军、随州唐城县令。 其为银铜场,冶者复业,而岁课大溢。 为尉能发奸偷,为录事能治狱不挠,为令能有惠爱于人,其试于事者如此。 其为人,居家孝友,遇人和易质厚,不为聪明机巧以哗世动俗,故知之者少,而君亦自若也。 至年七十,遂上书还政,迁太子中舍。 今上即位,恩迁殿中丞,赐绯衣银鱼。 卒于熙宁五年之五月甲辰,年七十有七。 以其年十月乙酉葬于江都之东兴宁乡马坊里,以其配永嘉县君周氏袝,有子二人。 曰几,大理寺丞。 曰深,润州丹徒县主簿。 皆有文行,能世其家。 有女一人,嫁陆氏。 有孙男二人,孙女二人,尚幼也。 寺丞娶余之仲妹,以书来乞君之墓铭,余不能辞也。 铭曰:养心以和,动己以直。 不为世巧,安于自得。 显不在躬,实诒尔子。 欲鸿厥声,勒铭于此。 赠大理寺丞致仕杜君墓志铭君姓杜氏,澶州濮阳人,卒于皇祐元年十月庚申,葬于熙宁八年十月丁酉。 其墓在濮阳县桂枝里之栾村,以夫人仙居县太君潘氏袝。 君曾王考佑,王考延嗣,考。 子男三人。 曰言,曰宗谏,皆蚤世。 曰宗诲,殿中丞。 女二人,嫁马氏、栾氏。 孙男二人,曰良辅,余未名也。 君讳莹,字德温,赠大理评事,又赠大理寺丞。 为人孝友温良,以清静为学,而以淡泊自足。 行修于家而誉闻于乡,其自得者寿考见于身,其有余者流泽见于后。 故其年至于八十,而有子能大其门,言理之士,以此多君也。 宗诲为人,质厚恬夷,世俗之所为有不为者。 余为襄阳,宗诲实佥书节度判官公事,爱其所守,而知其有所受也。 其以君之铭乞于余,故不辞。 铭曰:有以养其内,克遐者寿。 有以行于远,克昌者后。 帝原厥初,追锡命书。 余与此铭,贲于幽墟。 胡君墓志铭君名敏,生于天禧之戊午,卒时皇祐之辛卯也。 既卒之明年,葬于其所家抚州金县之东某里某原。 字某,姓胡氏。 父名晏,教君学,已为之求师,又为之求四方善人君子与之接,致其力不敢懈,至于老以死不敢变。 君亦能奉其意,故君之为进士,其强学、其广记、其博问、其能文辞,于其业,可以谓之修;其事亲、其居家、其与人游,不见其缺亏,其约、其质、其不苟、其寡言,于其行,可以谓之修。 夫积其勤以至于业之修,而止荐于乡;积其谨以至于行之修,而不克显于世,此世之所以哀君也。 然君有可以慰其亲而不疚于其内,比于得其欲富贵于一时,而有愧于其心者,其得失何如,固易知也。 母某氏,妻某氏,子某,弟某。 君尝学于余也,故铭之。 铭曰:慰其亲,学也勤。 短而屯,塞不伸。 震无垠,彖斯珉。 光禄寺丞通判太平州吴君墓志铭龙图阁直学士、给事中吴仲庶具书载其子业官世行治,属余曰:“吾子某不克寿,不得见其志,幸得铭信后世,则某其不泯泯,尚足以慰吾思也。 ”余为之述曰:维吴氏以文学直道继有显人,其家子晚出并茂,亦多以材能见于世。 君居其间,孝友笃学有大志,未见其止。 其不幸蚤死,故君既自重无所试,而其家盖识君之事亦略也。 君以父任守将作监主簿,今上即位,恩迁太常寺奉礼郎,是岁进士及第。 佥书广济军判官公事,上书言时事,有人之所难言者。 部多盗,君请取酒场羡钱益赏购,转运使难其言,君以闻,诏用君议,盗以衰息。 君以母济阳郡君蔡氏忧去官,服除,迁光禄寺丞,通判太平州,州赖以治。 行部中,视河还,不入其家。 将行广济圩,度姑熟溪,桥坏以水死,年三十有三,熙宁八年四月某甲子也。 朝廷闻而官其一子。 君娶陈氏,尚书职方员外郎亢之女,前君一年死。 子曰埙,郊社斋郎。 曰圻,未仕。 女一人,始五岁。 君初名秉礼,字子钧。 其先兴国军某人。 曾祖考某。 祖考某,赠户部尚书。 仲庶名中复,以君卒之二年正月某甲子葬君南康军都昌县沐浴保之龙回山,以陈氏袝。 铭曰:家纪其行,官纪其能。 收科于少,是绍是承。 维曰未试,方勃而起。 云胡不遐,一跌而逝。 命则谁为? 昧不可稽。 畀尔万年,式谂以辞。 殿中丞监扬州税徐君墓志铭唐之亡,强者分其地,为国以十数。 杨行密有淮南,称吴。 海州人徐温为吴将,有功。 行密死,三子相次立。 温用事贵显,温死,其养子知诰遂代杨氏,尽有江淮之地,称唐。 去温所与为姓名者,姓李氏名。 温己子知谏,事为将,死,追以为中书令、临淄王。 知谏子逊,事子,为中书侍郎,上饶郡公。 逊子徐君,事子煜,为其秘书郎,赐绯鱼袋。 宋既受命平天下,俘李氏以归,徐君亦随之京师,得为太常寺太祝,不乐,弃官归江南,久之为殿中丞、监扬州税以死。 子天锡为秘书丞,亦死。 女四人,其第二女与季皆嫁吕氏。 徐君死祥符间,后四十余年,嫁吕氏女有子倚,始葬徐君与徐君之母李氏、妻陆氏于扬州之某原。 方徐氏之先,与杨氏俱起东南,收其土地而有之,遭行密子弱,徐氏实任其国,至遂代吴。 而徐氏子孙,亦皆据士民之上,有王公之势,于其一时富贵之际,岂非盛哉! 百年之后,其世凌迟,至于徐君,遂死而无以葬,葬于异姓之孙。 盛衰之变,何其速也! 然自前世无不皆若此,富贵之不可以久恃,亦何必异也。 而世之不安其命者,方枉义挈挈以觊幸其偶得之者,又惴惴恐失之,是真可以常处也哉! 初,东南之地既入于有司,天子怜士民,许皆复田其故所有地。 徐君之地为尤多,多不取。 有冒徐君之地以卖之者,亦不问。 是以其贫甚,而徐君独自得。 徐君讳元榆,字仙材,好学,善属文,吏部贾黄中尝试其书判曰:“元、白不足多也。 ”尤能诗,诗数百篇,号《南归集》,大抵多慨其不得志,徐君之所以自见也。 嫁吕氏女之夫名某,怜徐君之死无以葬,死以属其子倚。 倚贫甚,能自力,卒葬徐君而就其父志。 铭曰:富吾不争,可谓既好之。 贫吾不怼,可谓又安之。 谐归此丘,女子之为。 永昭厥声,维此铭诗。 永州军事推官孙君墓志铭黟县之孙氏有起进士、为尚书工部郎中、广南西路转运使以卒者,讳抗,以文学见于世,其葬在黟之上林。 有子亦起进士,为永州推官以卒,卒时年二十有八者,讳适,亦以文学见称,葬在其父之左。 将葬,其弟邈以告,而乞铭于南丰曾巩。 其序曰:孙氏世家富春,唐有徙歙之黟县者,讳师睦,始自别为黟县之孙氏。 师睦生延绪,延绪生旦,旦生遂良,以子恩为尚书职方员外郎,职方生工部,工部实生君。 君年十有四,辞亲学问江东,已有闻于人。 往从临川王安石受学,安石称之。 后主越州上虞簿,去,以父恩得永州。 父卒,万里致丧,疾不忍废事。 既葬,携扶幼老,将就食淮南,疾益革,遂卒于池州大安镇,实至和二年。 始,工部为御史,不合而出。 及使南方,仆且起,遽卒。 君尤自力学行,谓蕴必发,其在君,又止此。 君于学问,好其治乱得失之说,不狃近卑。 于为文,以古为归,不夸以浮。 虽素羸不废书,虽进不怠以止。 既肆而通矣,而不得极其至。 其铭曰:孙世来黟,拔身艰故。 为世闻家,始自工部。 工部孰有? 有书百篇。 永州之学,自其父传。 其果以力,其敏以明。 内有其质,外以华英。 再以不就,其后当侈。 君不有子,君多兄弟。 尚书都官员外郎王公墓志铭王氏其先太原人,世久迁徙,而今家抚州之临川。 公讳益,字舜良。 曾祖讳某,不仕。 祖讳某,以子故赠尚书职方员外郎。 考讳某,以公故,即其家拜卫尉寺丞。 公祥符八年举进士及第,初为建安主簿。 时尚少,县人颇易之,及观公所为,乃皆大畏服。 其督赋税,未尝急贫民。 或有所笞罚,唯豪剧吏耳。 以故建安人尤爱之。 尝病,阖县为祠祷。 改临江军判官。 军多诸豪大姓之家,以财力自肆,而二千石亦有所挟为不法,吏乘其然,乾没无所忌。 公至,以义折正二千石,使不能有所纵,以明惮吏,使不敢动摇。 居顷之,部中肃然。 诸豪大吏见公皆侧目而视,至以鄙言目公曰:“是不可欺也。 ”卒不得已,以他计出公。 领新淦县,县以治闻。 去,改大理寺丞,知庐陵县。 又改殿中丞,知新繁县。 县有宿奸数人,公既绳以法,其余一以恩信遇之,尝逾月不笞一人。 还知韶州,改太常博士、尚书屯田员外郎。 岭以南素习于夷,无男女之别。 日浸月滋,为吏者师耳目,谓俗止如此,凡奸事虽得,有可已者,皆不究。 公曰:“夫所谓因其俗者,岂谓是邪? ”居郡,求奸事最急,苟有萌孽,一切摘发穷治之。 属县翁源多虎,公教捕之。 令欲媚公,言虎自死者五,舆之致州,为颂以献。 公使归之曰:“政在德不在异。 ”州有屯兵五百人,代者久不至,欲谋为变。 事觉,一郡皆骇。 公不为动,独取其首五人,即日断流之。 或请以付狱,公不听。 既而闻其徒曰:“若五人者系狱,当夜劫之。 ”然后众乃服。 韶居南方,虽小州,然狱讼最多,号难治。 公既以才能治之有余,遂以无事。 又因民之暇时,为之理营驿,表坊市道巷,使皆可以久远为后利。 归丁卫尉府君忧,服除,通判江宁府,改都官员外郎,二千石常以事倚公,公亦为之尽。 宝元元年二月二十三日以疾卒于官,享年四十六。 母谢氏,封永安县君。 娶徐氏,又娶吴氏,封长寿县君。 子男七人,曰安仁,曰安道,曰安石,曰安国,曰安世,曰安礼,曰安上。 女一人嫁张氏,处者二人。 安石今为大理评事,知鄞县,庆历七年十一月上书乞告葬公,明年某月诏曰“可”,遂以某月某日与其昆弟奉公之丧,葬江宁府之某县某处。 吾尝闻乡里长老言,公为人倜傥有大志。 在外当事辄可否,矫矫不可挠。 及退归其家,敛色下气,致孝于父母,致爱于族人之间,委曲顺承,一以恩自克。 位不满其志,故在外之所施用者,见于小而已,今吾所书是也,其大可知。 则家行最笃已,先人尝从公游,其言亦然。 而吾又与安石友,故得知公事最详。 其将葬也,使者以安石之述与书来请铭,遂为之铭其尤可哀者。 铭曰:公堂有母,老不觉衰。 公庭有子,仁孝而才。 世所可喜,公两弃之。 莫不皆死,公有余悲。 卫尉寺丞致仕金君墓志铭今上皇祐二年,祀明堂,推恩群臣,秘书丞金君得以其父为大理评事致仕。 五年,郊,金君为太常博士,又得以其父为卫尉寺丞。 惟卫尉府君讳某,字温叟,浮梁人。 初,君之考赠大理评事讳某有三子,伯曰鼎臣,为某军节度掌书记,仲曰汝臣,为太常博士,季即君。 兄弟俱举进士,书记与仲既起家,君因不复肯就举,曰:“吾兄弟不可俱去吾亲也。 ”后三十余年卒,以有子为丞云。 君有四子。 曰君著。 曰君佐。 曰君卿,博士也。 曰君佑。 兄弟又皆举进士,博士既有名秩于朝,三子皆复养于家。 盖其父子兄弟之出处如此,何其相似也! 当是时,宋兴已百年,博士方以材自起于贱贫,欲以其所为为天下,慨然有志者也。 君独自得于大山长谷之间,日从子孙,来四方之客,与夫乡人之老,《诗》《书》尊席之侧,啸歌息偃,以忘其年,ㄨ然遂其志者也。 遭天子既宗祀明堂,顾朝士大夫皆褒崇其亲,欲以风示天下。 命书宠章,降于其家,显荣一时,寿考康宁,有孙有曾,以承以翼,何其祥也。 君为人简易无町畦,能事父兄,衣食奉养,自与者尝取其薄。 尝有盗其牛羊,已又盗其所乘马者,君知之,皆不校,盗卒自悔以伏。 盖君之质与其恕,又有足多者如是也。 生于淳化之庚寅,卒于嘉祐之丁酉。 遗命三月而葬,从薄,遂以其年十二月四日葬于饶州浮梁县万户山之前。 夫人徐氏,累赠寿安县君。 君之殁也,有子四人,女六人。 孙男九人,女十二人。 曾孙男三人,女二人。 金氏,或曰出少昊金天氏,或曰出汉侍中宅侯。 宅侯传至孙则亡,至曾孙复侯。 而宅侯有弟伦,伦子若孙,四世六人,皆侍中,以忠孝名尊显于世,世称金氏云。 至君之先,皆家京兆。 唐僖宗时,有令浮梁者,遭黄巢乱,徙人筑险自保,所活人以数万,因留治之,凡十有七年,遂家浮梁,以功至检校尚书、右仆射、昭信军节度使,讳某,君曾祖也。 子讳某,君祖也。 博士以君之外孙、尚书屯田员外郎臧论道之状来属,曰:“子为我铭吾亲,吾死足矣。 ”巩不敢辞。 铭曰:卑少恭老,惟物之常。 即强弃艾,乃理之亡。 帝用慨然,尊祀明堂。 顾褒耋寿,风示九有。 君势之亨,与享其荣。 拥笏巍巾,于家以息。 有子有孙,严严我侧。 志无不得,君子之祥。 铭以发之,君子之光。 抚州金县主簿徐洪墓志铭嘉祐元年,虔州安远阙县令,建安徐洪以抚州金主簿摄安远事,明年八月十一日死安远。 十二月,其父尚书屯田郎中举以书告君之故人南丰曾巩曰:“子为我铭洪之墓。 ”遂考次君世序、行己、历官、卒葬之终始,铭于其墓曰:君曾大父某,某官。 大父某,某官。 君字孺兴,为人有大志,读书好其治乱得失之大旨,为文长于辨说,其奔放驰骋、上下反复之际,有足壮也。 未冠,声号闻四方,初中进士,除洪州司户参军,不就。 退居大江之南,好倜傥非常之奇节,不肯少屈于人。 居八年,以父命始强出为主簿,非其好也。 君居家,遇人无亲疏,豁如也,乐赴人之急。 为主簿,不以非其好故怠其意,其治能有爱于人。 金富人锢山林之利数十年,君始夺之,而县之贫人赖其利。 盖君之所试者小,其为日又近,而其所既立如是也。 享年三十有二。 死之若干日,葬饶州鄱阳东门外。 母某氏,某县君。 妻凌氏、黄氏。 男一人,曰还孙,始二岁。 女四人,尚幼也。 铭曰:呜呼孺兴,志果而大。 不胜于柔,以窒其外;不陨其刚,以亨于内。 胡短其施,而多其与! 父老失子,儿婴失父。 维铭告哀,以纳于墓。 太子右司御率府副率致仕沈君墓志铭君讳某,字某,姓沈氏。 沈氏自齐太子家令约家于吴兴,故世为吴兴人。 至君之大父讳某、考讳某,始自吴兴之东林徙家于钱塘,故今为钱塘人。 君以宗室、密州观察使宗旦恩,即其家得为太子右清道率府副率致仕。 又以祀明堂恩,迁太子右司御率府副率,兼官检校国子祭酒,兼监察御史,阶银青光禄大夫,勋武骑尉。 盖密州观察使宗旦者,今天子之侄、潞王之孙,而其母夫人,盖君之侄也。 君为人质朴无外饰,其居乡闾,宽然长者也。 其事父兄能力以严,视族人能爱以均。 虽饶财为大家,而衣服饮食,自与尤寡约。 至人有急归我,则推材赴之,无锱铢顾惜意。 邻里岁饥,辄发仓以救人,有欺其财者皆不校。 既老,治其家事不肯懈,曰:“吾先人之所以付我也。 ”处其子孙不以逸,曰:“所以使汝守吾先人之法也。 ”嘉祐二年三月一日以疾卒于家,享年七十有六。 其年十一月十五日葬钱塘之西城。 初娶吴氏,再娶车氏,某县君。 其葬也,吴氏实从。 子三人,曰晔,曰δ,曰时。 孙八人,曰沔,曰溱,曰沂,曰淑,曰灌,曰,曰渐,曰渥。 曾孙三人,曰师扬,曰师荀,曰师轲。 时沔、沂皆举进士,余亦皆有学行,盖君之教也。 铭曰:赫赫宗子,保藩于密。 天子曰嘻,汝惟沈出。 予假汝宠,锡其外亲。 东宫之属,有长卫军。 命君于家,俾休其老。 以偃以侧,服章华好。 天子命我,匪我有求。 ㄨ然顺退,媚于林丘。 不蕴为机,不阻为畦。 曰远无仇,曰近无疵。 里巷之依,惟此令人。 流闻余泽,化其子孙。 惟身之祥,既寿而康。 惟后之祥,宜炽而昌。 惟墓有域,其藏有石。 刻此铭诗,昭示无极。 宝月大师塔铭君名修广,字叔微,杭州钱塘人,姓王氏。 九岁出家学佛,居州之明庆院,十一岁落发为僧。 景祐二年诏赐紫衣,五年又赐号宝月大师。 治平某年,州选为管内僧正。 熙宁元年十月感疾,癸丑,会门人与常所往来学佛之人,告以将终。 其夕沐浴易衣,正坐而卒,享年六十有一。 门人曰慈化大师了性,曰崇照大师了然,曰赐紫衣了蕴,以明年某月某甲子为塔,葬君于某县某乡某原。 君为人乐易慈祥,有智识度量,人不见其喜怒。 读五经,略知大义,颇喜为诗。 少羸多病,始学为医。 既成而有疾者多归之。 无贵贱贫富,皆为之尽其术,未尝有所厚薄。 尤贫者,或资之衣食。 以其故,自京师至于四方,自公卿至于学士大夫,多知其名,既见皆乐从之游。 而乡邑之人,至于羁旅游客,其归之者,无不厌其意。 君于接之虽劳,未尝有懈倦不欲之色。 于资之药物衣食,虽穷无,未尝有所计惜。 其应外者如此。 及退而处夫贫富死生之际,又有所不累其心,故至于不能自给,而未尝动意,至于且死而未尝改容变色。 噫! 是非可铭也欤! 铭曰:不以贫故累其心,此学士大夫所难。 至于遭死生之变而不惊,又难也。 君之学不同,而自得者则然,固不可以无传。 况于名闻于世,行信于人,故为之书,尚使长存。 发布时间:2026-09-16 17:03:03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763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