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四十六·志铭十五首、墓表一首 内容: 亡兄墓志铭君姓曾氏,讳晔,字茂叔,有智策,能辨说,其贯穿反复,人莫有能屈之者。 身穷,为生事,或毛密,应之无留,而读书理笔墨,交宾客,又思事未至当如何,亦不废也。 欢愉忧悲、疾病行役、寝食之间,书未尝去目。 故自上古以来,至今圣贤百氏、骚人材士之作,训教警戒,辨议识述,下至浮夸诡异之文章,莫不皆熟,而于治乱兴亡、是非得失之际,莫不能议焉。 其文章尤宏赡瑰丽可喜。 三代远矣。 汉以来,世有成事业、就功名之时,则贤臣、谋士、材技之人,同世并出,常若有余。 至时或无所用之,则士虽往往有纪,而亦不俱见于世。 盖堙穷顿委于岩墙闾巷之中者岂少哉? 如君之材如辨博,又其学如此,使得用其意于事,其施设必有异焉,然卒不克见于世,盖亦岂非其命也夫? 君年四十有五,皇祐五年以进士试于廷,不中,得疾归,卒江州。 祖讳某,尚书户部郎中,赠右谏议大夫。 考讳某,故太常博士。 娶李氏。 子曰觉,曰黉。 女二人。 卒之岁十二月某日,葬建昌军南丰县之某乡某原某里也。 弟巩为其铭曰:世或须人,中士为材。 有非其应,圣不能谐。 故君之学于己为足,而材与世为乖。 刻铭幽石,维以告哀。 故高邮主簿朱君墓志铭君讳某,字齐卿,姓朱氏。 其先家于彭城,五代之乱,徙于淮南,今为淮南人。 曾祖某不仕,祖某赠刑部尚书,父某赠殿中丞。 君尝试为秘书省校书郎、苏州之长洲尉、高邮军之高邮主簿以卒,卒时乾兴元年六月十九日也。 后卒之若干年,其子象之、东之、升之、延之奉君之丧,葬天长县之秦兰里。 于是时,象之某官,东之某官,以材名。 余皆为士。 某官以书命巩曰:“子其为我铭之。 ”而以状言公之为人,有智计,喜施与,少从师学问,已而舍学业其家。 家之食口数百,仰于君,君能资之,皆出乎衣食,嫁娶皆有余法。 殿中之弟、工部待郎巽,初举进士,数困,欲不复往。 君劝之曰:“第行无以废为念。 ”故侍郎得曲就其志,至为达官,大其家,后卒官。 君既居官,以材称,其为身务于廉,临狱讼务为恕。 母某氏,旌德县太君。 娶耿氏,又娶贾氏。 女归太常博士吴祥,柳州马平县陈许,池州推官李枢。 其季归于曾氏,某之先君博士也。 舅氏实命巩铭,其敢辞? 铭曰:推心于家,其爱已孚。 用力于官,盖以其余。 得官于晚,寿五十四。 故不太显,以极其志。 江都县主簿王君夫人曾氏墓志试校书郎、扬州江都县主簿王无咎妻曾氏,建昌南丰人,先君博士第二女也。 孝爱聪明,能读书言古今,知妇人法度之事,巧针缕刀尺,经手皆绝伦。 先君选其婿于里中,以归王氏。 王氏家故贫,曾氏为冢妇,而其姑蚤世,独任家政,能精力,躬劳苦,理细微,随先后缓急为樽节,各有条序。 有事于时节,朝夕共宾祭奉养,抚其门内,皆不失所时,将以恭严诚顺,能得其属人。 其舅喜曰:“吾不以家为恤矣。 ”其夫叹曰:‘我能一意自肆于官学,不以私累其志,曾氏助我也。 ’生二女。 年三十有三,嘉祐四年五月三日以疾卒,十二月葬建昌南城。 曾大考尚书水部员外郎,讳仁旺。 大考右谏议大夫,讳致尧。 先君太常博士,讳易占。 将葬江都,告其兄巩,使志其墓。 天乎! 吾哭伯姊始逾期,又哭吾妹而志之,其可哀也已! 其可哀也已! 故太常博士吴君墓志铭君讳祥,字某,姓吴氏,事宋为太常博士。 年六十二,某年某月某日以官卒于家。 卒之若干日,葬真州扬子县之某乡某原。 初,君从进士试,屡不中。 年四十余始中第,为吉州军事推官。 归,以选为开封府开封县丞。 大臣称其材,遂为秘书省著作佐郎,知考城县,又知河中府之龙门县,再迁为博士,知蕲之蕲水县。 父丧除,朝京师,疾作,遂求归真州。 真州,君家也。 初,君之屡斥于进士也,既自力学问,充其业,又帅其弟,务刻苦,养其亲。 入其门内,尊安其卑,卑慕其尊,一时皆称之。 及从事于吉州,弟已死,君夫妇痛自节衣食,遂能嫁其孤女若干人,皆不失所时。 其在开封,衣食常不自足,而亲戚故旧之至京师者,多以君为归。 其丧父也,以家之有无葬,故葬不缓。 亲戚或忧其贫,欲出钱为基址,谓君一强出,可以取其赢。 君叹曰:“吾不敏,既位于朝,贫我素也,丧乃欲为利乎? ”平居恂恂,不与犯者校,及其自守,人亦不能移也。 官归,常僦屋以居,既卒,几不能葬。 曾大父某。 大父某。 父某,以君之恩为大理评事。 妣某氏,某县太君。 太君之丧,君致其哀有过人者。 妻朱氏,某县君,余姨也,有助于君。 子曰某,女嫁毫州观察推官张天经。 既葬,某为碣于墓,而与天经来乞铭于巩。 天经以材名,人皆曰其尚能存君之家者。 铭曰:维吾先君,太王之嫡。 禅圣图民,于东窜迹。 其后孔蕃,以国为氏。 君绍厥宗,其德则类。 俭著于家,勤著于身。 不苟其赢,卒死于贫。 维时之人,命士大夫。 缟冠素盖,争利于途。 曾不君慕,顾或笑之。 非彼可议,维世足欷。 较于铭章,君有则多。 以遗其孥,非厚如何。 知处州青田县朱君夫人戴氏墓志铭知处州青田县事、天长朱君讳某之夫人曰高邮戴氏,年七十有七,治平元年九月庚午,以疾卒于楚州监仓之官舍,某年某月某甲子,葬于天长之某乡某原。 夫人之考讳奎,娶徐氏女,夫妇皆有善行,闻于其乡。 夫人受教于始笄,从事于既嫁,少而行修于身,老而教行于家。 故父母曰“不遗吾忧”,舅姑曰“能顺吾志”。 夫受其助,子赖以成。 其平居深静有仪法,不妄笑言,就之色庄而气仁。 居贫,自薄衣食,而厚于施与。 属人之孤女为收嫁者,盖二人云。 既老矣,女事不废,而妇容益恭,虽少者有不及也。 有子四人,曰某,曰某,早卒。 某,某州录事参军,监楚州装卸米仓。 某,衢州西安县令。 皆及进士第,好古而有文。 夫人于某,外叔祖母也。 故舅氏属以铭。 铭曰:淑哉戴氏,青田之助。 允直且仁,蓄德于身。 为下肃祗,为上惠慈。 安意处贫,薄己裕人。 其承有子,以文起仕。 秀发垂领,享有多庆。 卜壤之良,乃兆新堂。 刻此幽文,美实长存。 亡侄韶州军事判官墓志铭〈用石本校〉觉姓曾氏,吾兄之子也。 吾先人六子,吾兄讳晔为最长,有材而不试以死。 觉自少则励志,力学问,知道理,善于属文。 及长,慨然慕有为于世,不肯碌碌,为人恭谨,循循寡言。 治平二年及进士第,为吉州司法参军,有能吏名,用荐者为韶州军事判官。 行至虔州得疾,卒于驿舍,熙宁三年十一月己丑日也,年三十有七。 觉字道济,建昌军南丰人。 王考讳易占,太常博士。 曾王考讳致尧,尚书户部郎中直史馆,赠右谏议大夫。 觉母李氏,妻邓氏、夏氏、范氏,有子修偃。 熙宁四年八月壬申葬于南丰龙池乡之源头。 吾哀其若将有成也,而止于斯,故为铭其墓曰:德累则厚,方济而陨。 材引则达,未试而泯。 志弃不获,谁云非闵? 墓石有文,尚永来信。 光禄少卿晁公墓志铭公姓晁氏,其先家济州之钜野,今为开封祥符人。 皇考讳遘,尚书驾部员外郎,赠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 皇祖讳,赠太傅皇曾祖讳宪,赠某官。 公讳宗恪,字世恭。 少以世父太子少保、赠某官、谥文元、讳迥恩,补将作监簿,十四迁至光禄少卿,历监单州应天府酒税,知苏州之常熟、婺州之兰溪县事,通判安州、杭州事,知通州、虔州,提点广南东路刑狱公事,又知信州、泉州。 享年六十有三,熙宁二年月某甲子卒于官,四年某月某甲子,与其夫人某县君闾丘氏合葬于扬州江都县之广陵乡。 公为人乐易慈恕,寡言笑,人不见其喜怒,遇事果于有为,人亦罕能及者。 其为常熟,修学校,理沟防,人赖其利。 为兰溪,绳奸字穷,境内和洽。 通判安州,州政待公而决。 通判杭州,州将矜己自肆,上下莫能变,公徐与之论可否,语平而气和,将畏且从也。 由是,上下倚公以治,至今杭人称之。 其为虔州,州近盐,多盗与讼,公至,修弛废,督奸强,威信盛行,盗不敢发,而狱无系囚。 及在广南,其用法常宽,而欲人自避,曰治有先后缓急者,谓此也。 其视部吏,孜孜恐失一善,而恶人亦莫敢犯公法。 其为通判,如广南,为信州、泉州,如虔州,所至人皆安公之政,而去常思之。 盖公之行己居官而见于事者如此,而其大抵则于仁厚最隆也。 母张氏,寿安县太君。 子男二人,曰仲景,海州司理参军;曰仲孺,试将作监主簿。 孙男三人,曰端复,曰端俨,皆太庙齐郎;曰某,未仕也。 女六人,长适太常博士、集贤校理曾巩,铭公墓者也。 次适某官刘某、某官高元振、某官燕若济,今存惟燕氏妇,余早世。 闾丘夫人为身治家皆应仪度,卒于公殁之明年某月某甲子。 公殁,家无余财,而仲景、仲孺皆谨厚自刻厉,能世其先人,于是又知公之教行于其家也。 铭曰:晁世来西,大自文元,有卿有公,继属绵绵,曰卿谓谁? 时维光禄,作其德音,光于外服。 其光伊何? 有善自身,匪饰匪雕,璞玉之纯。 治有恩威,时其张弛,彼畏此怀,吾宁一理。 于虔于泉,于岭之南,里安户扰,罔有不咸。 宜寿而昌,胡不百龄? 尚兹介祉,维后之成。 夫人曾氏墓志铭夫人,吾从女兄也,姓曾氏。 沉静谨约,不妄笑言。 遇人一以恕,于其内外属之间,孝友慈顺,无不当于理,故与之处者皆爱,哭其死者皆哀。 呜呼! 为女如是,足以知其贤,又足以知吾之祖考以来,教行于其家也。 夫人考讳某。 王考讳某,尚书户部郎中,直史馆,赠右谏议大夫。 曾王考讳某,尚书水部员外郎,建昌军南丰人。 夫人嫁为同县朱君某之妻。 有子曰某,曰轼,以文行称于乡。 有孙曰京,曰彦。 京为真州司法参军、毫州教授。 夫人享年若干,某年某月某甲子卒于寝,某年某月某甲子葬于南丰之某乡某原。 将葬,轼以书来请铭。 余曰:“铭莫如余宜为。 ”乃为其辞曰:女德在幽,而始人伦。 诗有显扬,以立生民。 尚类于古,淑为夫人。 壶有彝则,仔肩以身。 曾不蕃宠,畀其子孙。 曾不遐年,善则长存。 维仲荐美,列辞墓门。 天长朱君墓志铭君姓朱氏,讳延之,字某。 其先彭城人,今家于扬州之天长县。 曾祖某,赠尚书右仆射。 祖某,赠尚书工部待郎。 考某,赠太子中舍。 母贾氏,某县太君。 君年若干,卒于熙宁六年六月之丙申,葬于某年某月之某甲子,其墓在天长之同人乡秦兰里。 君聪明敏悟,少力学问,为文章,数就进士试,不合,乃叹曰:“与其屈于人,孰若肆吾志哉? ”因不复言仕。 方是时,朱氏世以仕宦显于淮南,君居其家,尤孝谨慈良。 然与人,非其意不肯苟合。 既果于自为,而其治见于家者,规画纤悉备具,推之知其可任以事,然卒于无所遇,君亦未尝不自得也。 君少孤,养母母之,父死岁久,其丧寓于远,贫不能归也。 君居穷经营,卒能使之返葬。 及晚而饶财,又能乐赈施,人以此多君也。 君娶沈氏,谏议大夫立之女,早卒。 再妻王氏,殿中丞鼎臣之女。 子男四人,寅、万、广、寓,皆有学行。 女五人,许嫁进士满希远、太庙齐郎马某,余尚幼。 君,余舅也,故为之铭其墓。 其辞曰:势不云泰,志则非屯。 彼毂之丹,岂易吾仁。 廪有余粟,及里与邻。 藏有图书,遗其子孙。 己则无憾,尚畀后人。 识美幽堂,日远弥新。 秘书省著作佐郎致仕曾君墓志铭君姓曾氏,讳庠,字明升,建昌军南丰县人。 曾祖讳某,尚书水部员外郎。 祖讳某,尚书户部郎中、直史馆、赠右谏议大夫。 考讳某,舒州军事推官。 君进士及第,历邵州司理参军,用荐者为衡州常宁县令、福州福清县丞,以疾自陈,迁秘书省著作佐郎致仕。 卒于熙宁九年十月某甲子,年五十有九,以其年十一月某甲子葬南丰龙池乡之源头。 母吴氏,妻黄氏、朱氏,有子曰扩,曰某,曰某,女四人。 君少孤,自感励好学,能文章,为人聪明敏达,喜事有大志,不肯少屈。 为吏以材称,治狱能尽其情。 为令丞,易敝兴壤,纲纪具修,吏不敢犯,而民安之也。 有声显闻,荐者自许得人。 不幸不寿,不克尽其用。 将葬,扩来告曰:“愿有纪也。 ”乃为其铭曰:发其华,见于文。 收其实,见于事。 于其小,绰有闻。 于其卓,屈不试。 尚不没,慰后昆。 矢以辞,列幽隧。 亡妻宜兴县君文柔晁氏墓志铭文柔姓晁氏,讳德仪,字文柔,年十有八嫁余。 余时苦贫,食口众,文柔食菲衣敝自若也。 事姑,遇内外属人,无长少远近,各尽其意。 仁孝慈恕,人有所不能及。 于栉珥衣服,亲属人所无,辄推与之,不待己足。 于燕私,未尝见其惰容。 于与人居,未尝见其喜愠。 折意降色,约己以法度,学士大夫有所不能也。 为人聪明,于事迎见立解,无不尽其理,其概可见者如此。 盖天畀之德而夭其年,遗以相余而夺之蚤。 余不知其所以,而又不自知其哭之之恸也。 文柔以嘉祐七年三月甲子卒于京师,年二十有六,余时校史馆书。 熙宁四年追封宜兴县君,十年二月庚申葬于建昌军南丰县龙池乡之源头,余时为洪州。 文柔有子,男曰绾,太庙齐郎;曰琮,未仕也。 女曰庆老,三岁而死。 晁氏世家澶州清丰县,今为开封府祥符县人。 文柔曾祖,赠太师中书令。 祖遘,尚书驾部员外郎,赠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 考宗恪,光禄少卿。 余,南丰曾巩子固也。 铭曰:人孰不贵? 子逢其穷。 世谁不寿? 子罹其凶。 维德日跻,生不见其止;维声日远,殁不见其终。 子能自得,怼者在人。 遗以辅余,曾不逡巡。 岁云其逝,予悲孔新。 其孰昭之? 彖此幽珉。 亡弟湘潭县主簿子翊墓志铭熙宁十年春,予蒙恩予告,葬其弟子翊于南丰。 维子姓隆曾氏,讳宰,字子翊,世鲁人,今家建昌军之南丰。 子翊少力学,六艺百子、史氏记、锺律地理、傅注笺疏、史篇文字,目觉口诵手抄,日常数千言,手抄书连榻累笥不能容。 于其是非治乱之意既已通,至于法制度数、造物立器,解名释象、声音训诂,纤悉委曲,贯穿旁罗,无不极其说。 且老,未尝一日易意。 其为文驰骋反复,能傅其学。 为人质直孝弟,抑畏小心,少年饮酒歌呼、饶乐放纵之事,未尝一接焉。 其学行如此,于世用宜如何也? 然位不过主簿,寿止于四十七,其非可哀也夫? 子翊嘉祐六年进士及第,历舒州司户参军,潭州湘潭县主簿。 所居官理,其去人思之。 其学于古者,盖未尝试也。 有子经、绶、纯、约,女适饶州军事判官曹唐弼,次尚幼也。 曾祖讳某,尚书水部员外郎。 祖讳某,尚书户部郎中,直史馆,赠右谏议大夫。 考讳某,太常博士,赠尚书都官员外郎。 先太夫人吴氏,吴兴郡太君。 今太夫人朱氏,南昌郡太君。 妻张氏。 子翊熙宁元年四月乙巳卒于湘潭,十年三月庚申葬于南丰龙池乡之源头。 铭曰:好学不倦,以及其详。 力行不已,亦蹈其常。 见于遗文,华衮之章。 含其淳德,璞玉之良。 于舒于潭,非试其有。 方强而尽,又夺其寿。 畜而不施,则既已矣。 潜而益明,尚监于此。 曾氏女暮志铭先君太常博士、赠尚书都官员外郎曾公之第八女,讳德耀,字淑明。 生而慧淑,于女工不学而能,于孝爱天成也。 生二十岁,许嫁大理寺丞王几,行有日矣。 嘉祐六年九月戊寅以疾卒于京师,熙宁十年三月壬申葬南丰之源头,其兄巩为铭曰:孰讹尔质,而化其成。 尚千万年,尔室之宁。 二女墓志南丰曾氏,葬其二女。 其父巩为志曰:予校书史馆凡九年,丧女弟,丧妻晁氏及二女。 余穷居京师,无上下之交,而悲哀之数如此。 二女,曰庆老,吾妻晁氏出也。 生三岁而夭,实嘉祐六年十一月壬申。 方是时,吾妻晁氏病已革,庆老病未作之夕,省其母,勉慰如成人,中夕而疾作,遂不救。 盖若与其母诀也。 曰兴老,吾继室李氏出也,卒时始二岁,实治平三年九月甲寅。 是时,余方锁宿景德寺,试国子监进士,不得视其疾、临其死也。 二女生而值予之穷多故,其不幸又夭以死,所谓命非邪? 熙宁十年,予为洪州,始以三月庚申瘗二女于南丰之源头,同穴,庆老在右,兴老在左,是为志。 仙源县君曾氏墓志铭吾妹十人,其一蚤夭,吾既孤而贫,有妹九人皆未嫁,大惧失其时,又惧不得其所归。 赖先人遗休,嫁之皆以时,所嫁之者皆良士。 谓宜皆寿而昌,以延光荣于父母家也,而十余年间,死者四人。 先人之盛德也,吾妹之懿也,曾不章显于世而夭,吾故不知夫哭之之恸也。 讳德操字淑文者,吾之第九妹也,嫁江都王氏,为殿中丞、赠尚书屯田员外郎讳某之子妇,殿中丞几之妻,封仙源县君。 为人柔静颛,动止以仪度,平居温温,一言笑不妄也。 与人群居,自处者常取其后。 与人共衣食,自与者常取其薄。 王氏故贫,垢衣菲食,未尝以为歉。 恭大慈小,辅其夫以义,无不得其宜者。 不幸年三十有一以死。 有子男二人,曰某,日某。 女二人,皆幼也。 曾氏其先鲁人,今家建昌军之南丰。 吾妹为尚书户部郎中、直史馆、赠右谏义大夫讳某之孙女,太常博士、赠尚书都官郎中讳某之女,卒于熙宁七年三月庚子,葬于扬州江都县东兴乡,元丰四年某月某甲子也。 铭曰:既艰其生,又不介之寿。 维笃于仁,尚克臧厥后。 郓州平阴县主簿关君妻曾氏墓表郓州平阴县主簿关君景晖妻,姓曾氏,建昌南丰人,尚书水部员外郎讳某之曾孙,尚书户部郎中、直史馆、赠右谏议大夫讳某之孙,太常博士讳某之女,而巩之长妹也。 始,吾妹为儿时,育于祖夫人,已不好戏弄。 及长,喜读书。 于女工之事,不教而自能。 为人进退容止皆有法度,人罕见其喜愠之色,内外属皆严重之。 性俭素,于纷华盛丽之际无所好。 其在父母及夫之家,或蔬食不给,处之晏然。 其推之于人,虽资身之物,不为秋毫顾惜计也。 其治女事尤勤,虽劳不厌。 治家人之业,虽烦细皆有条理。 养父母姑舅皆至孝。 姑久疾,昼夜候省,未尝须臾去其侧,药食非亲调不以进。 其于内外属,亲疏皆尽恩意。 人皆以为宜富贵寿考,而卒不得至其所宜有。 鸣呼,其岂非命也欤! 嘉祐二年,巩与二弟得进士第南归,而吾妹从景晖视余于淮南,至真州得疾,七月某日,卒于余之舟中,年三十有二矣。 有女一人,曰某,始五岁。 景晖以其丧妇,六年十月丁酉,葬于杭州钱塘县履泰乡龙井原。 景晖之王考讳某,考讳某,皆尚书职方员外郎,而越之山阴人也。 吾妹既殁之六年,景晖得进士第。 于是时,余被命校史馆书籍,皆会京师,而余于其间再哭妹,又哭女与哭妻,忧患之接于余者,可谓多矣。 景晖之始葬吾妹也,来请铭不及,余与之皆恨焉。 而其会京师以归也,乃为之书吾妹之事以遗之,而使表之于其墓上。 发布时间:2026-09-16 17:12:21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763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