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第052卷 卷五十二 艮齋學案 内容: 艮齋學案 (黃宗羲原本 黃百家纂輯 全祖望補定)   艮齋學案表   薛季宣      (從子)叔似  郭澄(別見《麗澤諸儒學案》。 ﹛]微言子。)     陳傅良(別為《止齋學案》。)   (袁氏門人。)   徐元德   (二程、武夷再傳。)  王。 (安定、濂溪三傳。) 沈有開(別見《嶽麓諸儒學案》。)   (泰山四傳。)     樓鑰(別見《丘劉諸儒學案》。)   (象先、合齋學侶。)   鄭伯熊(別見《周許諸儒學案》。)   鄭伯英(附見《周許諸儒學案》。)   劉夙   劉朔(並見《艾軒學案》。)   (並艮齋講友。)   葉適(別為《水心學案》。)   陳亮(別為《龍川學案》。)   (並艮齋學侶。)   張淳   (艮齋同調。)   敖繼公(忠甫續傳。)  倪淵   楊維楨  鄭真(別見《深寧學案》。)   趙孟頫(別見《雙峰學案》。)   艮齋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永嘉之學統遠矣,其以程門袁氏之傳為別派者,自艮齋薛文憲公始。 艮齋之父學於武夷,而艮齋又自成一家,亦人門之盛也。 其學主禮樂制度,以求見之事功。 然觀艮齋以參前倚衡言持敬,則大本未嘗不整然,述《艮齋學案》。 (梓材案:梨洲原本合下《止齋》為《永嘉學案》之二,自射山始別是卷為《艮齋學案》,下卷為《止齋學案》。)   ◆袁氏門人(程、胡再傳。)   文憲薛艮齋先生季宣   薛季宣,字士龍,永嘉人。 父徽言。 (梓材案:先生父為胡文定高弟。 詳見《武夷學案》。)先生年十七,辟為荊南書寫機宜文字,獲事袁道潔溉。 問道潔以義理之辨,道潔曰:「學者當自求之。 他人之言善,非吾有。」道潔之學,自《六經》百氏,下至博弈小數、方術兵書,無所不通。 先生得其所傳,無不可措之用也。 召為大理寺主簿,除大理正,出知湖州。 改常州,未上,卒,年四十。 (雲濠案:謝山《學案劄記》:「先生著有《書古文訓義》、《詩性情說》、《春秋經解指要》、《大學說》、《論語小學約說》、《伊洛禮書補亡》、《伊洛遺禮》、《通鑑約說》、《漢兵制》、《九州圖志》、《武昌土俗編》,校讎《陰符》、《山海經》、《風后握奇經》。」)   百家謹案:汝陰袁道潔溉問學于二程,又傳《易》于薛翁。 已侍薛于宣,器之,遂以其學授焉。 季宣既得道潔之傳,加以考訂千載,凡夫禮樂兵農莫不該通委曲,真可施之實用。 又得陳傅良繼之,其徒益盛。 此亦一時燦然學問之區也,然為考亭之徒所不喜,目之為功利之學。 艮齋浪語集   夫道之不可邇,未遽以體用論。 見之時措,體用宛若可識,卒之何者為體﹖何者為用﹖即以徒善徒法為體用之別,體用固如是邪﹖上形下形,曰道曰器,道無形舍,器將安適哉! 且道非器可名,然不遠物,則常存乎形器之內。 昧者離器于道,以為非道,遺之,非但不能知器,亦不知道矣。 下學上達,惟天知之。 知天而後可以得天之知,決非學異端遺形器者之求之見。 禮儀威儀,待夫人而後行。 且苟不至德,誰能知味﹖日用自知之謂,其切當矣乎! 曾子日且三省其身,吾曹安可輒廢檢察。 且「不識不知,順帝之則」者,古人事業,學不至此,恐至道之不凝。 此事自得,則當深知,殆未可以言言之也。 以同甫天資之高,檢察之至,信如有見,必能自得諸心。 如曰未然,則凡平日尚論古人,下觀當世,舉而措之于事者,無非小知謏聞之累,未可認以為實。 第于事物之上,習于心無適莫,則將天理自見,持之以久,會當知之。 《洪範》「無黨無偏」,《大學》「不得其正」,真萬病之鍼石,獨無意于斯乎! (《答陳同甫書》。)   (梓材謹案:梨洲所錄《浪語集》六條,其第一條《與朱晦翁書》移入《安定學案》。)   自《大學》之不明,其道散在天下,得其小者,往往自名一家,高者淪入虛無,下者凝滯于物,狂狷異俗,要非中庸,先王大經,遂皆指為無用,滔滔皆是,未易奪也。 故須拔萃豪傑,超然遠見,道揆法守,渾為一途,蒙養本根,源泉時出,使人心悅誠服,得之觀感而化,乃可為耳。 此事甚大,既非一日之積,又非盡智窮力所到,故聖人難言之。 後世昧于誠明明誠之分,遂謂有不學而能者。 彼天之道,何與于人之道﹖致曲未盡,何以能有誠哉! 孟子「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也」之說,雖非聖人優之柔之使自求之之意,學者于此從事,思過半矣。 顏氏之子,其過與怒,寧與人異﹖不可及處,正在不以怒遷,不以過貳一節。 法守之事,此吾聖人所以異于二本者。 空無之學,不可謂無所見,迄無所用,不知所謂不二者爾。 未明道揆通于法守之務,要終為無用。 灑埽應對進退,雖為威儀之一,古人以為道無本末者,其視任心而作,居然有閒。 然云文、武之道,具在方策,其人存,其政舉,苟非其人,道不虛行,要須自得之也。 學不至于「不識不知,順帝之則」,竟亦何用﹖有如未辦澡心藏密,莫若去故去智。 古人讀書百,其義自見,未易以淺近奪,信能反復涵泳,會當有得。 得之大小,則繫乎精誠所至。 時文稱于一經之內,有一言之悟,則《六經》之義粲然矣,不可以人廢言也。 (《與沈應先書》。)   某竊嘗喜《易》,讀之將數百過,而弗知其際也。 夫以先天之卦,見之三畫,重《易》之象,繫之六爻,天地之大,昆蟲之細,與夫聖人之道,先王之治,君子小人之事,工師卜祝之流,幽而鬼神,遠而造化,凡有可推之數,可形之象,可行之事,靡不備在此書。 微若《書》不可言,亦求斯得之矣。 《六經》之義,于《易》備焉。 以為通(疑「動」字。)足以盡之,則太極之體,未嘗動也。 以為定足以周之,則作《易》之道變為占,是皆本諸吾身,參諸天地,擬諸變化,可由而不可測者,某安足以知之。 不知《易》而施諸民,猶宵行者而瞽者也。 思得通儒而與之論,未之能得。 執事不以某為不肖,惠然辱枉臨之,詒我以書,縱言而及于《易》也。 惟學有倫有要,執事其知之矣。 善乎,書之論政體也,曰:「當仁明而通變,舍是則為姑息,為苛察矣。」《易》曰:「通其變,使民不倦。」此黃帝、堯、舜之治,某何德以堪之﹖高山仰止,敢不欽服訓誨! 雖然,切有必酬之誼,故某謹布其腹心。 今夫煦煦之仁,察察之明,而後有姑息苛察之事,信能仁並天地,明等日月,則何二弊之能有! 某學也未造乎此,其能億二儀二曜之仁明! 若夫《易》之通變,後世失之遠矣。 執中無權,猶執一也,苟知變而不知止,則必若晉人之為通。 《大傳》有之:「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變通之道,盡此贊矣。 (《復張人傑學諭書》。)   巧匠不世生,其法具乎規矩繩墨。 聖人不世出,其言在乎《易》、《禮》、《詩》、《書》。 然則,《易》、《禮》、《詩》、《書》與夫規矩繩墨,往之所以貽後,今之所以求古也。 即規矩繩墨以為方員,雖非巧匠,而巧匠之制作于于是乎在。 由《易》、《禮》、《詩》、《書》以趨理義,雖非聖人,而聖人之精微備于吾身。 學者為道而舍經,猶工人而去其規墨也,雖有工倕之指,其能制器乎! (《論語直解序》。)   吾道貫一而無方,老氏致虛而無極,若釋氏則歸空而無物矣。 三者若同,而偏反若霄壤之卑高。 孟氏于孔氏之門為有功,其氣豪而辭辯,無聲無臭,豈其然乎! 比而同之,其害有不可勝言者。 讀其書而知其旨,能內參諸其心,仰觀聖人之形容,察其像似而自識其真偽,從而為取舍焉,不隨波于末流,真好學者也。 妄意如此,明者必有以辨之。 (《直解序》《附言》。 補。)   《記》有之曰:「人莫知苗之碩,莫知子之惡。」言蔽物也。 有己而蔽于物,則古之性情與今先儒之說,未知其孰通。 信能復性之初,得心之正,豁蔽以明,因《詩》以求《序》,則反古之說,其殆庶幾乎! (《序反古詩說》。 補。)   《易》《繫》:「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 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其言蓋有敘,觀之以理,無晦也。 說者或謂《河圖》、《洛書》本皆無有,聖人為此說者,以神道設教也。 是非唯不知聖人,直不達不言而化之義,烏足與校是非理道哉! 或者又以為,當伏羲之時,河嘗出龍馬負《圖》,自神農至于周公,洛水皆出龜《書》。 此則似是而非,無所考徵。 就龍龜之說,成無驗之文,自漢儒啟之,後世宗之,徵引釋經,如出一口,而聖人之道隱,巫史之說行,後世暗君庸夫、,亂臣賊子據之,假符命,惑匪彝,為天下患害者,比比而是。 聖人憂深慮遠,肯為此妖偽殘賊哉! 蓋亦有其說也。 傳註求其事而弗得,于是託渙漫以駕其游誣,雖知惑世害人,不暇恤也。 且聖人之作《易》,仲尼固嘗已于《大傳》詳之。 《大傳》無文,其可鑿以胸臆! 就如其說垂象,為象降自天乎﹖走嘗竊痛之,為反覆以思之者更歲。 推之久,究之至,而後乃得之。 《傳》不云乎:「伏羲氏之作《易》也,仰以觀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觀鳥獸之文,近取諸身,遠取諸物,始畫八卦。」《圖》、《書》之說,從可知矣。 夫《易》之有卦,所以縣法也。 畫卦之法,原于象數,則象數者,《易》之根株也。 《河圖》之數四十有五,乾元用九之數也。 《洛書》之數五十有五,大衍五十之數也。 究其始終之數,則九實尸之,故地有九州,天有九野,《傳》稱河、洛皆九曲,豈取數于是乎! 《春秋命歷序》:「《河圖》帝王之階,《圖》載江河山川州界之分野。 讖緯之說,雖無足深信,其有近正,不可棄也。」信斯言也,則《河圖》、《洛書》乃《山海經》之類,在夏為《禹貢》,周為職方氏所掌,今諸路《閏年圖經》、漢司空《輿地圖》、《地理志》之比也。 按《山海經》所言,皆地之物產,鳥獸蟲魚草木之屬,其古史職方之意,與仲尼所言幾不外是。 其曰河、洛之所自出,川師上之之名也。 走不能遠引,請以官儀為徵。 凡古今官書之所為名稱者,必以某官司某郡國,自是而後,具其職官。 如春秋他國之事,漢官府上尚書,其傳于人,書于史,亦第稱某所行某事,言某事,上某事,而于其職事皆略。 聞者皆斷然不惑者,以官師郡縣必有主之者,非能自爾也。 然則,《圖》、《書》為川師上,何獨至古而惑之哉! 或曰:「是則然矣。 《圖》與《書》奚辨﹖」曰:「《圖》、《書》者,詳略之云也。 河源遠,中國不得而包之。 可得而聞者,其形之曲直,源委之趨向也。 洛源在九州之內,經從之地,與其所麗名物,人得而詳之。 史闕其所不知,古道然也。 是故以《書》言洛,河則第寫于《圖》,理當然耳。 昔者,周天子之立也,《河圖》與《大訓》並列,時九鼎亦寶于周室,皆務以辨物象而施地政,所謂據九鼎按圖籍者也。 仲尼作于周末,病禮樂之廢壤,職方之職不舉,所謂發歎鳳、《圖》者,非有他也。 龜龍之說,果何稽乎﹖第觀垂象之文,其義可以自見。」(《河圖洛書辯》。)   宗羲案:永嘉之學,教人就事上理會,步步著實,言之必使可行,足以開物成務。 蓋亦鑒一種閉眉合眼,矇瞳精神,自附道學者,于古今事物之變,不知為何等也。 夫豈不自然而馴致其道,以計較億度之私,蔽其大中至正之則,進利害而退是非,與刑名之學殊途而同歸矣。 此在心術,輕重不過一銖,茫乎其難辨也。 附錄   張南軒《與呂伯恭書》曰:「士龍正欲詳聞其為人,事功固有所當為,若曰喜事功,則喜字上煞有病。」   又答先生書曰:「聞欲招陳君舉來學中,此固善。 但欲因程文而誘之讀書,則未正。 今日士子耳剽口誦,用資進取,轉趨于薄,此極害事。」   呂東萊《與朱侍講書》曰:「薛士龍歸途道此,留半月。 向來喜事功之意頗銳,今經歷一番,卻甚知難。 雖尚多當講畫處,然胸中坦易無機械。 勇于為善,于田賦兵制地形水利甚下工夫,眼前殊少見其比。 義理不必深窮之說,亦嘗叩之,云初無是言也。」   又曰「士龍坦平堅決,所學確實有用,甚虛心,方欲廣咨博訪,不謂止此。」   又《與陳同甫書曰:「士龍所學,固不止于所著書,但終尚有合商量處。」   ◆艮齋講友   文肅鄭景望先生伯熊(別見《周許諸儒學案》。)   判官鄭歸愚先生伯英(附見《周許諸儒學案》。)   著作劉先生夙   正字劉先生朔(並見《艾軒學案》。)   ◆艮齋學侶   文定葉水心先生適(別為《水心學案》。)   文毅陳龍川先生亮(別為《龍川學案》。)   ◆艮齋同調   監嶽張忠甫先生淳   張淳,字忠甫,永嘉人也。 五試禮部,不中,授特奏名官,棄去養母。 或薦之朝,祿以監嶽。 先生以為徒費縣官俸,歷三任,不食祿,亦不書考。 居母喪,無不與《士喪禮》合。 閒為族姻治喪,亦齗齗持古制。 時為文章銘人墓,有諷有勸,皆不虛書負其學。 自刻苦忍窮以死。 為人嚴重深博,善忍事鎮物。 絕有材智,抑不使出,其為止齋所述如此。 攻媿亦嘗述其言曰:「今之仕者,皆非出于古之道。」或問之,曰:「始至則朝拜,遇國忌則引緇黃而薦在天之靈,古有之乎﹖是以雖貧不願祿也。」嗚呼! 先生斯言,可謂得禮之精,而能以之自持,豈徒考度數之末文者哉! 《永樂大典》中有《古禮》十七卷、《釋文》一卷、《識誤》三卷,(雲濠案:《謝山學案劄記》作《釋說》一卷。)則先生所校定也。 (補。)   謝山《永嘉張氏古禮序》曰:「宋《中興藝文志》謂《儀禮》既廢,學者幾不復知有此書,忠甫始識其誤,則是經在宋當以忠甫為功臣之首。」又曰:「永嘉自九先生而後,伊川之學統在焉,其人才極盛。 《宋史》不為忠甫立傳,故其本末闕然。 獨見于陳止齋所作墓志,乃知其與薛士龍、鄭景望齊名,固乾、淳閒一大儒也。」   ◆艮齋家學(程、胡三傳。)   文節薛象先先生叔似   薛叔似,字象先,其先河東人,後徙永嘉。 遊太學,解褐國子錄。 對論稱旨,遷太常博士。 未幾,孝宗自除先生左補闕。 論劾首相王淮去位。 光宗受禪,抗疏金人使名未正,不宜遽納其使。 上奮然開納。 除將作監,出為江東運判。 俄以諫臣論罷,主管沖佑觀,累除祕書監、權戶部侍郎,提舉太史局。 尋兼樞密都承旨,以劉德秀疏罷。 起知贛州,移廬州,召除在京宮觀,兼國用司參議官。 奏蠲兩浙身丁錢。 歷除兵部尚書、宣撫使。 時韓侂冑開邊,先生亦以功業自期,而委任失當,以言者論,奪職罷祠。 侂冑誅,再謫福州。 久之,許自便。 嘉定十四年卒,贈銀青光祿大夫,諡恭翼,改諡文節。 先生雅慕朱子,窮道德性命之旨,談天文、地理、鍾律、象數之學,有稿二十卷。 (參史傳。 雲濠案:《謝山學案劄記》有《薛文節公集》,蓋本《永樂大典》。)   (梓材謹案:先生為艮齋兄子,《浪語集》有《與象先姪書》。)   附錄   水心祭薛象先曰:「彼建安之裁量,外永嘉而弗同。 幸于公而無疑,亦莫知其所從。」   ◆艮齋門人   文節陳止齋先生傅良(別為《止齋學案》。)   教授徐先生元德   徐元德,字居厚,瑞安人也。 艮齋弟子,淳熙進士。 為福建軍學教授,身先矩矱,為多士倡。 已而添差通判徽州。 誠齋楊文節公狀其治行以薦曰:「具官東浙名儒,朝列正士,持論鯁挺,特立不阿。 徽州倅乃員外置,凡州郡迎輅之數,廚傳之儀,皆無故實,出于創為,蕞者,如挈攜囊衣則有僦僕之弊,如下襜宴集則有折俎之弊,率為緡錢者數百。 元德問之故府,咸曰無之,則舉而付之郡庠,以為養士之費,于是民皆知其廉潔。 江東一路,徽最多訟,使者皆以委元德審決。 元德一一繙閱文案,至忘寢食。 吏牘山積,迎刃而解,于是民皆稱其明斷。 欲望聖慈特賜陞擢。」晉知通州。 先生精于考索,《周官制度精華》二十卷,前半乃止齋,後半皆先生之筆也。 (補。)   附錄   呂東萊《與陳同甫書》曰:「徐居厚極有立作,士人中殊難得。」   又曰:「居厚病,知已平復,但渠須是調伏得性氣,然後養生處世,方少齟齬。 不然,憂未艾也。」   祕監王合齋先生   王,字木叔,號合齋,故順州人,石晉以其地入契丹,徒永嘉。 乾道丙戌進士,為婺州推官。 孝宗嘗疑諸州上供有滲漏,漕司遽令婺州增斛二萬,守以下不敢爭。 先生言:「今苗畝七升,羅四十餘千,較他郡已重,又無故增二萬,何以共命!」新守周權以書奏之,孝宗愕然曰:「朕未嘗加賦也。」由是凡議滲漏者皆免。 移台州,能決冤獄。 知績溪縣,積錢買田,為新塘六十八堨六,浚舊陂百頃,歲無憂旱。 監進奏院太常寺簿,以偽學罷知江陰軍。 蔡涇者,江海之交也,淤閼,先生開渠港五百餘里,漕運以通。 民事妖神,巫故為陰廡複屋,詭其像設,先生鞭巫,撤祠壞像,而民以安。 召為大理丞、禮部員外郎。 初,周益公在政府,招先生,既見,清談之外,絕無所言。 至是,蘇師旦欲見之,許以遷。 先生曰:「吾義不交匪人,寧止于此。」鄧友龍議北伐,授以為助,曰:「前日有發策者驟用矣。」先生力言無草草,國與身且俱不利。 友龍曰:「何怯也﹖」竟取宣撫去,出先生提舉江東常平茶鹽兼知池州。 先生言:「池州城甚惡,何以待敵!」請城之,不報。 乃募得緡錢八萬,請自城之,又不許。 乃補其穿穴,深其濠,抽兵嚴備,池人得少安。 召為吏部郎、國子司業、祕書少監,兼侍左郎。 韓侂冑死,緣坐者多,先生言:「無使滋蔓。」執政善之,不能用。 錢相象祖,雅慕先生,欲進用之。 忌者因罷先生以撼錢,先生奉祠,而錢亦不安其位矣。 起知贛州,諭其耆老曰:「元祐黨籍,贛人一十有四,何多君子也! 汝曹勉之。」課桑麻,清鹽禁,提刑者惡之,復毀先生,予祠。 贛人雪涕留之不得,賦詩而別。 先生少與永嘉諸公同學,及仕于台,寮屬如尤遂初、樓攻媿,以及彭子復、石應之輩,皆相砥礪,崖峭孤特,不輕徇物。 尤工于文,所著有《王祕監詩文集》共二十卷。 (補。 雲濠案:《謝山學案劄記》,《王合齋集》十六卷、《詩》四卷。)   (梓材謹案:《劄記》又一條云:「王,字和叔,永嘉人。 嘗以經世之學授樓攻媿。」攷攻媿跋汪季路所藏邵康節《觀物篇》云:「余始在永嘉得《先天》、《方圓》二圖于薛象先叔似,傳《皇極經世》之書于王木叔。」是和叔即木叔也。 又案:謝山補傳謂先生少與永嘉諸公同學,《學案》原表亦列先生于艮齋之門,當是也。)   直閣沈先生有開(別見《嶽麓諸儒學案》。)   ◆薛王學侶(程、胡四傳。)   主簿郭先生澄(別見《麗澤諸儒學案》。)   ◆王氏門人   宣獻樓攻媿先生鑰(別見《丘劉諸儒學案》。)   ◆忠甫續傳   教授敖先生繼公   敖繼公,字君善,長樂人。 後寓家吳興,築一小樓,坐臥其中,冬不爐,夏不扇,日從事經史。 初仕定成尉,以父任當補京官,讓于弟。 尋擢進士,對策忤時相,遂不仕,益精討經學。 嘗以魯高堂生傳《士禮》十七篇,即今《儀禮》也;生之傳既不存,而王肅、袁準、孔倫、陳銓、蔡超、宗田、僧紹諸家註亦未流傳于世,鄭康成舊註《儀禮》疵多醇少,學者不察,因復刪定,取賈《疏》及先儒之說補其闕,猶未足,附以己意,名曰《儀禮集說》,凡十七卷。 成宗大德中,以江浙平章高彥敬薦,(雲濠案:高彥敬一作高顯卿。)擢信州教授,未任而卒。 (從黃氏補本錄人。)   儀禮集說自序   《儀禮》何代之書也﹖曰,周書也。 先儒皆以為周公所作,愚亦意其或然也。 何以言之﹖周自武王始有天下,然其時已老矣,未必暇為此事。 至周公相成王,始制禮作樂,以致太平,故以其時考之,當是周公之書。 又以其書考之,辭意簡嚴,品節詳備,非聖人莫能為也。 然周公此書,乃為侯國而作,而王朝之禮不與焉。 何以知其然也﹖書中十七篇,《冠》、《昏》、《相見》、《鄉飲》、《鄉射》、《士喪》、《既夕》、《士虞》、《特牲饋食》凡九篇,皆言侯國之士禮,《少牢饋食》上、下二篇,皆言侯國之大夫禮,《聘》、《食》、《燕》、《大射》四篇,皆言諸侯之禮,唯《覲禮》一篇,則言諸侯朝天子之禮,然主于諸侯而言也,《喪服》篇中言諸侯及公子大夫士之服詳矣,其閒雖有諸侯與諸之大夫為天子之服,然亦皆主于諸侯與其大夫而言也。 然則,聖人必為侯國作此書者何也﹖夫子有言曰:「夫禮必本于天,殽于地,列于鬼神,達于喪祭、冠昏、射御、朝聘。 聖人以禮示之,故天下國家可得而正也。」以此言證之,則是書也,聖人其以為正天下之具也與! 故當是時,天下五等之國,莫不寶守是書,而藏之有司,以為典籍。 無事,則其君臣相與講明之;有事,則皆據此以行禮;又且頒之于國,以教其人。 此有周盛時,所以國無異禮,家無殊俗,兵寢刑措,以躋太平者,其以是乎! 其後王室衰微,諸侯不道,樂于放縱,而憚于檢束,于是惡典籍之不便于己,而皆去之,則其曏之受于王朝者,不復藏于有司矣。 曏之藏于有司者,或私傳于民閒矣,此十七篇之所以不絕如而幸存以至今日也。 或曰:「此十七篇,為侯國之書,固也。 其本但如是已乎﹖抑或有亡逸而不具者乎﹖」曰,是不可知也。 但以經文與其禮之類考之,恐其篇數本不止此。 但經之言士禮特詳,其于大夫則但見祭禮,而昏、喪無聞焉,此必其亡逸者也。 《公食大夫禮》云:「設洗如饗。」謂其如公饗大夫之禮也,而今之經乃無是禮焉,則是逸之也明矣。 又諸侯之有覲禮,但用于王朝耳,若其邦交,亦當有相朝、相饗、相食之禮;又諸侯亦當有喪、祭禮。 而今皆無聞焉,是亦其亡逸者也。 然此但以經之所嘗言、禮之所可推者知之也,況其閒又有不盡然者。 由此言之,則是經之篇數,不止于十七,亦可見矣。 《記》有之曰:「經禮三百,曲禮三千。」所謂經禮,即十七篇之類也。 其數乃至于三百者,豈其合王朝與侯國之禮而言之與﹖若所謂曲禮,則又在經禮之外者,如《內則》、《少儀》所記之類是也。 先王之世,人無貴賤,事無大小,皆有禮以行之。 蓋以禮有所闕,即事有所遺,故其數不容不如是之多也。 去古既遠,而其所存者,乃不能十一,可勝歎哉! 繼公半生遊學,晚讀此書,沈潛既久,忽若有得。 每一開卷,則心目之閒,如親見古人而與之揖讓周旋于其際。 此書舊有鄭康成註,然其疵多而醇少,學者不察也。 今輒刪其不合于經者,而存其不謬者;意義有未足,則取《疏》、《記》或先儒之說補之;又未足,則附以一得之見焉,因名曰《儀禮集說》。 其于初學之士,未必無小補云。 (梓材謹案:《敖先生傳》,黃氏補本列《李俞諸儒學案》,茲以其為《儀禮》之學,繫之《忠甫續傳》,以明宋、元兩朝《禮》學之不絕有自云。)   ◆敖氏門人   主簿倪文靜先生淵   倪淵,字仲深,烏程人。 生而卓異,精敏絕人。 既長,刻意聖賢之學。 三山敖先生繼翁深于《三禮》,而尤善《易》,先生從之遊,于節文度數之詳,辭變象古之妙,靡不博考洞究。 用薦署本郡儒學錄。 調杭州學正、教授,湖州教授。 累考入流,授太平路當塗縣主簿。 時長官皆以放免去,先生獨理縣事。 延祐初,經理田土,考覈多失其實,賦斂不均,公私咸以為患。 先生分畫編次,以為圖籍,出其隱匿,而去其增加,二稅乃如期而集。 歲適大祲,民以狀言災傷,郡戒縣勿受。 先生爭之不得,即解印求去。 郡遣吏謝,且以檢視之事悉諉之。 先生躬履阡陌,不避其勤,民賴以甦。 以年垂七十致仕。 少嘗從星官歷翁治其術,運算尤精。 既老于家,杜門罕與人事接,潛心于《易》,著《易集說》二十卷,《圖說》、《序例》各一卷。 (參《黃文獻集》。)   文敏趙松雪先生孟頫(別見《雙峰學案》。)   ◆倪氏門人(敖氏再傳。)   縣尹楊鐵崖先生維楨   楊維楨,字廉夫,諸暨人。 (雲濠案:貝清江所作傳云,世為紹興山陰縣人。)泰定丁卯進士,授天台尹,罷去。 張士誠據浙西,屢使求致,不能屈。 明太祖登位,敦迫至京,作《老客婦謠》以見意。 笑而遣之,還淞江卒。 先生初遊甬東,得《黃氏日鈔》歸,學業日進。 居鐵崖山下,自號鐵崖。 先生好吹鐵笛,亦號鐵笛子。 與人交,無疑貳,尤喜接引後生,識不識稱為長者。 惜不得大用,然亦以是得肆力于文章,崖鐫野刻,布列東南。 宋景濂有言曰:「元之中世,有文章鉅公起于淛河之閒,曰鐵崖先生。 聲光殷殷,靡戛霄漢。 撫其論撰,如商敦周彝,雲成文,而寒芒橫逸,奪人目睛。 于詩尤號名家,震蕩凌萬,神出鬼沒。 其文中之雄乎!」所著諸集通數百卷。 (參《兩浙名賢錄》。)   (梓材謹案:先生為《倪處士墓志》云:「維楨為文靜先生門生也。」又云「某父事先生。」則先生嘗及倪氏之門。)   ◆楊氏門人(敖氏三傳。)   教授鄭先生真(別見《深寧學案》。) 发布时间:2026-09-24 18:56:58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771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