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庸第四 内容: 《中庸》之书,所以开大原,立大本;(王柏古《中庸》跋)盖圣学之渊源,入德之大方也! (杨时《中庸解自[3]序》)卒为是篇,以原圣学。 【解题及隶《四书》始末】《中庸》,本《礼记》四十九篇之第三十一;然单篇别出,由来已久。 《汉书艺文志》有《中庸说》二篇。 《隋书经籍志》有宋散骑常侍戴颙《礼记中庸传》二卷,梁武帝《中庸讲疏》一卷,《私记制旨中庸义》五卷。 宋仁宗书《中庸》赐王尧臣。 张载以无所不学,当康定用兵时,上书谒范仲淹言兵事,仲淹曰:名教中自有乐地。 因劝读《中庸》。 则表章不始二程。 朱熹得二程之学,乃以配《大学》并《论语》、《孟子》称为《四书》,语详《大学》篇。 而谓之《中庸》者,谊训不一。 郑玄《目录》云:名曰《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 (《礼记正义》引)此一说也。 程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 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 (杨时《中庸解自序》)此又一说也。 颐为《中庸》作解,自以不满其意而焚稿焉;遂以属门人郭忠孝,忠孝《中庸说》:谓中为人道之大,以之用于天下国家。 又云极天下至正谓之中,通天下至变谓之庸。 (朱彝尊《经义考》引黎立武说。)盖中之训,本诸师说;而庸之谊,兼采郑玄,折衷二家之间。 此又一说也。 朱熹曰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 庸,平常也。 (《中庸章句》)此又一说也。 其中程颐之解,宋学所宗;虽异郑玄,而古训是式,于谊为长,朱熹本之而加精密。 不偏不倚,无过不及,所以为天下之正道;(《书洪范》疏凡行不迂僻则谓之中《仪礼聘礼》每门每曲揖注门中门之正也《论语子张》允执厥中皇疏中谓中正之道也《孟子离娄》下《章指》履其正者乃可为中《后汉书陈宠传》注中正也,则是中古训正也。)平平常常,无易攸常,所以为天下之定理。 《尔雅释诂》:庸,常也。 (《易文言传》庸言庸行九家注、《孟子告子上》庸敬在兄注、《荀子不苟篇》庸言必信之,庸行必慎之注皆曰庸,常也。 《周礼大司乐》中和只庸孝友注庸,有常也。 《庄子德充符》其与庸亦远矣《释文》庸,常人也则是庸古训常也。)《韩非解老》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谓常;唯夫与天地之剖判也俱生,至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衰者,谓常,而常者无攸易,故曰不易之谓庸。 然则中庸者,至正而不可逾,寻常而无攸易。 至正而不可逾,故不违道以干誉;寻常而无攸易,宁用哗众以取宠。 学者所以进德之要,本末俱备矣! 【《中庸》之作者】按《史记孔子世家》曰:子思作《中庸》。 郑玄《目录》云:孔子之孙子思伋作之,以昭明圣祖之德。 (《礼记正义》引)《孔丛子》云出依托,然见《隋书经籍志》著录,多存汉魏旧说,亦称《中庸》为子思所撰。 则子思作《中庸》,乃汉以前相传旧说;疑可信也? 惟孔鲋谓子思年十六作《中庸》。 而宋翔凤《过庭录》,乃据《孔子世家》以辨之曰《孔子世家》云:伯鱼年五十,先孔子死。 伯鱼生伋,字子思,年六十二,尝困于宋,作《中庸》。 郑康成说:颜渊死,伯鱼尚未葬。 则亦卒于鲁哀十三年,盖遗腹生子思,在十四年,年甚幼,不及事孔子;故孔子之丧,皆门人所治,以子思在襁葆也。 知子思年六十二,当威烈王六年,是年困于宋,作《中庸》。 《中庸》为继圣明道之书,故以年著之,与上文叙孔子大事,必著年若干同例。 六十二,非卒年也。 子思卒年不书,史失之。 又十三年,当威烈王十九年,为鲁穆公元年,子思年七十五,穆公亟见子思,尊礼之。 果子思年六十二,安得至穆公时,孟子之言,反为失实矣! 其言甚辩以核! 然宋氏引孟子以证史公纪年之或有误则可;而迁就依违则不可! 今按《世家》上下文读之,曰伯鱼年五十,先孔子死,曰子思生白字子上,年四十七,曰子上生求,字子家,年四十五则年六十二者,史公自叙子思卒年,非作《中庸》之年也。 至谓《中庸》为子思困于宋而作,亦采《孔丛》而非史公之意,史公书曰:尝困于宋,子思作《中庸》。 特提子思,玩语气别是一事,非如《过庭录》所引尝困于宋,作《中庸》,脱去子思二字。 独《孔丛》叙:子思年十六,适宋,宋大夫乐朔与之言学焉。 朔曰:《尚书》虞夏数四篇,善! 下此以讫秦费,效尧舜之言耳;殊不如也! 子思答曰:事变有极,正自当耳! 假令周公尧舜不更时异处,其书同矣! 乐朔曰:凡书之作,欲以喻民也,简易为上;而乃故作难知之辞,不亦繁乎! 子思曰:书之意兼复深奥,训诂成义,古人所以为典雅也! 曰:昔鲁委巷,亦有似君之言者! 伋答之曰:道为知者传,苟非其人,道不传矣! 今君何似之甚也! 乐朔不说而退;曰:孺子辱吾! 其徒曰:鲁虽以宋为旧,然世有雠焉;请攻之! 遂围子思。 宋君闻之,不待驾而救子思。 子思既免,曰:文王困于羑里;作《周易》。 祖君屈于陈蔡,作《春秋》。 吾困于宋,可无作乎! 于是撰《中庸》之书四十九篇。 此宋氏说之所本也,独不采其年十六之说耳。 而史公书则于困于宋曰尝,于作《中庸》曰子思,而以补叙于年六十二之后,则不知其为年十六欤? 为非年十六欤? 叙其事而不系之年,信以传信,疑以传疑,《春秋》之志也! 昔尧之命舜曰允执厥中,舜用中于民而亦以命禹,盖《中庸》之义所由本。 而王应麟《困学纪闻》则谓孔子曰:国家有道,其言足以治;国家无道,其默足以容。 (原注《大戴礼家语》。)曾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易以俟命,不兴险行以侥幸。 (按见《大戴记曾子曰孝篇》。)《中庸》之言本此,然后知朱熹序《章句》,谓子思推本尧舜以来相传之意,质以平日所闻父师之言,更互演绎,作为此书;其言为信而有征也! 或谓《中庸》是汉儒所撰,非子思作也。 其隙罅有无心而发露者! 孔孟皆山东人,故论事就眼前指点。 孔子曰曾谓泰山不如林放,曰:泰山其颓;孟子曰:登泰山而小天下,挟泰山以超北海;就所居之地,指所有之山,人之情也! 汉都长安,华山在焉。 《中庸》引山称华岳而不重;明明是长安之人,引长安之山,此伪托子思之明验。 (叶酉《再与袁随园书》)或又谓:《中庸释文》一本载山岳而不重;今云:载华岳而不重。 《尔雅释山》云:河南华,河西岳;不是子思之文,当是西汉博士所改也。 (俞正燮《癸巳存稿二》)此亦足以备异闻,资考论焉。 【《中庸》之本子】按《汉书艺文志》,《中庸说》二篇;《隋书经籍志》有宋散骑常侍戴颙《礼记中庸传》二卷,疑古《中庸》有二篇本而传说者遂依分篇卷? 犹《汉书艺文志》著录《易上下经》,遂有《易传周氏》、《服氏》、《杨氏》、《蔡公》、《韩氏》、《王氏》皆二篇;《论语》鲁二十篇,遂有鲁《王骏说》亦二十篇。 今云《中庸说》二篇,知必有一本《中庸》二篇也。 戴颙为传二卷,疑尚见二篇本矣! 今按《礼记中庸》第三十一,而注疏分两卷,为卷第五十二,为卷第五十三;岂即古二篇之旧耶! 《孔丛》称《中庸》之书四十九篇,则是《中庸》有四十九篇本也。 而在《礼记》中者一篇;不知其四十九篇之要删欤? 抑合并四十九篇而为一篇欤? 朱熹为《章句》,因其一篇者,分为三十二章,遂大行于世;其后王柏因朱熹《章句》订《古中庸》二卷,以第一章至第二十章为上篇,以第二十一章至三十三章为下篇,重析为二:自以为复《中庸》二篇之古;而《章句》不改朱熹也。 然朱熹订《大学》错简,而《中庸》不言,其后亦有订《中庸》错简,而别为定本者:就所睹记,则有明杨守陈撰《中庸私抄》一卷,管志道撰《中庸订释》二卷,周从龙撰《中庸发覆编》一卷,凡三家四卷,书轶不见,绪论仅存! (见朱彝尊《经义考》。)杨氏谓《中庸》之言,若散而无统,乱而无伦,但由简之有错耳! 既移正其简,又欲更定其章,则文义皆已连属,更无少断;然后知《大学》之章可分,而《中庸》难以章分也。 (杨守陈《中庸私抄自序》)遂以意之所欲正,别写为本而取朱熹《章句》分抄其下焉。 此订其错简而以为不可分章者,杨氏之书也。 管氏自幼读朱熹《章句》,即疑《哀公问政》章礼所生也之下,有在下位三句而遗全文;据朱熹述郑氏之解曰此句在下误重在此;夫何以辩下文之非错简;而此处之非阙文也? 又考《家语》:子曰三近之上有伪撰寡人实固不足以成之三语,则又疑《章句》中岂无误混孔氏祖孙言语,而强为分章之处? 因先订此章;其他《章句》,亦有分其合而合其分者,(管志道《中庸订释自序》)凡为三十五章。 此订其错简,而别自分章与朱熹不同者,管氏之书也。 周氏之书,则以武周达孝继述二条,次于作述之下,缵绪之上;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一条,次于在下位一条之下,天道人道之上。 虽其中与传注不同者什九,而自谓以《中庸》解《中庸》;其称《发覆》者,从前所覆者,自今发之,周氏所自命也。 (陈懿典《中庸发覆编序》)此亦别出于朱熹之章句,而自成一书者也。 惟是朱熹《章句》,不从郑玄;而精密远胜,涵咏义理,舍之何求焉! 【《中庸》之读法】昔程颐称:《中庸》之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末复合为一理。 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 其味无穷,而望善读者之玩索而有得焉! (朱熹《中庸章句》引)粗拟读法,以当启蒙。 第一,明其宗旨 《中庸》者,尽性之书也。 (王渐逵《中庸义略自序》)其书始言一理者,天命之性也。 中散为万事者,率性之道也。 末复合为一理者,修道之教也。 (张洪《中庸讲义自序》)首之以天命,性之原也。 自天而推之人,则曰率性之谓道;自人而复乎天,则曰修道之谓教。 (湛若水《中庸测自序》)教者,所以复其性而已。 故于篇末,又从下学立心之始言之,推而至于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则人未始不为天,天未始不为人;天人相与之故,《中庸》之道极矣! (张洪《中庸讲义自序》。)第二,核其篇章 《中庸》篇章,各家不同。 就所睹记,《礼记正义》分全篇为两卷三十六节;其后宋儒晁说之撰《中庸传》一卷,支分节解,凡八十二节:天命之谓性(节)率性之谓道(节)修道之谓教(节)。 道也者(至)非道也(节)。 是故君子(至)不闻(节)。 莫见乎隐(至)慎其独也(节)。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节)。 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节)。 中也者(至)达道也(节)。 致中和(至)育焉(节)。 仲尼曰(至)忌惮也(节)。 子曰《中庸》(至)久矣(节)。 子曰道之(至)行矣夫(节)。 子曰舜其(至)舜乎(节)。 子曰人皆(至)守也(节)。 子曰回之(至)失之矣(节)。 子曰天下(至)能也(节)。 子路问强(至)强哉矫(节)。 子曰素隐(至)费而隐(节)。 夫妇之愚(至)不能焉(节)。 天地之大(至)破焉(节)。 诗云鸢飞(至)察乎天地(节)。 子曰道不(至)勿施于人(节)。 君子之道四(至)先施之未能也(节)。 庸德之行(至)慥慥尔(节)。 君子素(至)自得焉(节)。 在上位(至)徼幸(节)。 子曰射有(至)自卑(节)。 子曰妻子(至)顺矣乎(节)。 子曰鬼神(至)如此夫(节)。 子曰舜其(至)其寿(节)。 故天之(至)覆之(节)。 诗曰嘉乐(至)必受命(节)。 子曰无忧(至)子述之(节)。 武王缵(至)保之(节)。 武王末(至)一也(节)。 子曰武王(至)至也(节)。 郊社(至)掌乎(节)。 哀公问政(至)礼所生也(节)。 在下位(至)治矣(节)。 故君子(至)知天(节)。 天下之达(至)一也(节)。 或生而(至)一也(节)。 或安而(至)一也(节)。 子曰好学(至)国家矣(节)。 凡为天下(至)所以怀诸侯也(节)。 凡为天下(至)不穷(节)。 在下位(至)身矣(节)。 诚者天之(至)人之道也(节)。 诚者不勉(至)圣人也(节)。 诚之者(至)必强(节)。 自诚明(至)明则诚矣(节)。 唯天下至诚(至)参天(节)。 其次(至)能化(节)。 至诚(至)如神(节)。 诚者自诚(至)道也(节)。 诚者物之(至)为贵(节)。 诚者非自(至)宜也(节)。 故至诚(至)不测(节)。 天地之道博也(至)纯亦不己(节)。 大哉圣人(至)凝焉(节)。 故君子尊(至)崇礼(节)。 是故居上(至)之谓与(节)。 子曰愚而(至)其身者也(节)。 非天子(至)亦不作礼乐焉(节)。 子曰吾说(至)寡过矣乎(节)。 上焉者(至)弗从(节)。 故君子之道(至)知人也(节)。 是故君子(至)天下者也(节)。 仲尼(至)大也(节)。 唯天下至圣(至)配天(节)。 唯天下至诚(至)之化育(节)。 夫焉有(至)能知之(节)。 诗曰衣锦(至)日亡(节)。 君子之道(至)入德矣(节)。 诗云潜虽(至)于志(节)。 君子之所(至)屋漏(节)。 故君子不动(至)有争(节)。 是故君子不赏(至)刑之(节)。 是故君子笃恭而天下平(节)。 诗云予怀(至)末也(节)。 诗曰德(至)至矣(节)。 最细琐矣! 朱熹《章句》则分为三十三章,而复截为三大段,以为:首章,子思推本所传之意以立言,盖一篇之体要;其下十章,则引先圣之言以明之也。 至十二章,又子思之言;其下八章复引先圣之言明之。 二十一章以下至于卒章,则又皆子思之言,反复推明以尽所传之意者也。 (朱熹《书中庸后》)大抵自第六章至十一章,则连之以知仁勇。 自十二章至二十章,则连之以费隐。 自二十一章至三十二章,则连之以天道人道。 王柏订《古中庸》因熹章句,析为二篇:上篇自第一章至第二十章,以《中庸》为纲领;其下诸章,推言智仁勇,皆以明《中庸》之义也。 下篇自第二十一章至卒章,以诚明为纲领;其后诸章,详言天道人道,皆以著诚明之道也。 黎立武撰《中庸分章》一卷,则自天命之谓性至万物育焉为第一章。 (《礼记正义》第一节,朱熹《章句》第一章)仲尼曰至惟圣者能之为第二章。 (《礼记正义》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朱熹《章句》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君子之道费而隐至察乎天地为第三章。 (《礼记正义》第七节,朱熹《章句》第十二章)子曰道不远人至君子胡不慥慥尔为第四章。 (《礼记正义》第八节,朱熹《章句》第十三章)君子素其位而行至反求诸其身为第五章。 (《礼记正义》第八节、第九节,朱熹《章句》第十四章)君子之道至父母其顺矣乎为第六章。 (《礼记正义》第九节、第十节,朱熹《章句》第十五章)子曰鬼神之为德至治国其如示诸掌乎为第七章。 (《礼记正义》第十一节、第十二节、第十三节、第十四节,朱熹《章句》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哀公问政至不诚乎身矣为第八章。 (《礼记正义》第十五节、第十六节、第十七节、第十八节、第十九节、第二十节、第二十一节,朱熹《章句》第二十章)诚者天之道也至明则诚矣为第九章。 (《礼记正义》第二十二节、第二十三节、第二十四节,朱熹《章句》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唯天下至诚至故至诚如神为第十章。 (《礼记正义》第二十五节、第二十六节、第二十七节,朱熹《章句》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三章、第二十四章)诚者自成也至纯亦不已为第十一章。 (《礼记正义》第二十八节、第二十九节,朱熹《章句》第二十五章、第二十六章)大哉圣人之道至蚤有誉于天下者也为第十二章。 (《礼记正义》第三十节、第三十一节、第三十二节、第三十三节、第三十四节,朱熹《章句》第二十七章、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九章)仲尼祖述尧舜至天地之所以为大也为第十三章。 (《礼记正义》第三十五节,朱熹《章句》第三十章)唯天下至圣至其孰能知之为第十四章。 (《礼记正义》第三十五节,朱熹《章句》第三十一章、第三十二章)诗曰衣锦尚絅至无声无臭至矣为第十五章。 (《礼记正义》第三十五节、第三十六节,朱熹《章句》第三十三章)凡十五章。 明管志道《中庸订释》,大致本朱熹《章句》而稍变通之:以人莫不饮食也一节合子曰道其不行矣夫为一章。 析子曰无忧者一节为一章。 自武王缵太王王季文王之绪至孝之至也为一章。 以郊社之礼一节自为一章。 自哀公问政至礼所生也接在下位一节,然后接以故君子不可以修身一节为一章。 自天下之达道五至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为一章。 自凡为天下有九经至道前定则不穷为一章。 自诚者天之道也至明则诚矣为一章。 (黎立武《中庸分章》第九章)自唯天下至诚至唯天下至诚为能化为一章。 自诚者自成也至无为而成为一章。 自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至纯亦不已为一章。 自子曰愚而好自用至亦不敢作礼乐焉为一章。 自子曰吾说夏礼至蚤有誉于天下者也为一章。 自唯天下至诚至末为一章。 谓通篇未有径以诗云作章首者,故订之云;凡三十五章。 清李光地撰《中庸章段》一卷,则分为一十二章,特联属其文:天命之谓性至万物育焉为第一章。 (《礼记正义》第一节,朱熹《章句》第一章)仲尼曰君子中庸至民鲜能久矣为第二章。 (《礼记正义》第二节,朱熹《章句》第二章、第三章)子曰道之不行也至强哉矫为第三章。 (《礼记正义》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朱熹《章句》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子曰素隐行怪至诚之不可掩如此夫为第四章。 (《礼记正义》第七节、第八节、第九节、第十节、第十一节,朱熹《章句》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子曰舜其大孝也欤至其如视诸掌乎为第五章。 (《礼记正义》第十二节、第十三节、第十四节,朱熹《章句》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哀公问政至虽柔必强为第六章。 (《礼记正义》第十五节、第十六节、第十七节、第十八节、第十九节、第二十节、第二十一节、第二十二节、第二十三节,朱熹《章句》第二十章)自诚明至明则诚矣为第七章。 (《礼记正义》第二十四节,朱熹《章句》第二十一章)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至纯亦不已为第八章。 (《礼记正义》第二十五节、第二十六节、第二十七节、第二十八节、第二十九节,朱熹《章句》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三章、第二十四章、第二十五章、第二十六章)大哉圣人之道至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为第九章。 (《礼记正义》第三十节、第三十一节、第三十二节、第三十三节、第三十四节、第三十五节,朱熹《章句》第二十七章、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九章、第三十章)唯天下至圣至故曰配天为第十章。 (《礼记正义》第三十五节,朱熹《章句》第三十一章)唯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至其孰能知之为第十一章。 (《礼记正义》第三十五节,朱熹《章句》第三十二章)诗曰衣锦尚絅至至矣为第十二章。 (《礼记正义》第三十五节、第三十六节,朱熹《章句》第三十三章)诸家之中,莫多于晁说之,莫少于李光地;而要之章分太碎,意欠融贯,为蔽一也! 今依《正义》,分为两篇;治国其如示诸掌乎以上为上篇,哀公问政以下为下篇。 上篇四章:首天命之谓性至万物育焉,题曰原道;乃论道之大原出于天,为第一章。 自仲尼曰君子中庸至君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见知而不悔,惟圣者能之,题曰中庸;言中庸之不可能而可勉也,为第二章。 自君子之道费而隐至小人行险以徼幸,题曰衡庸;言道不远人之所以为庸也,为第三章。 自子曰射有似乎君子,至治国其如示诸掌乎,题曰推庸;言反求诸身以推之大孝达孝,而明庸之为道,可大可久也,为第四章。 下篇三章:自哀公问政至不诚乎身矣,题曰修身;言五达道三达德九经而一本诸修身,为第一章。 自诚者天之道也至纯亦不已,题曰衡诚;承上修身而言诚者自成也,为第二章。 自大哉圣人之道至无声无臭至矣,题曰叹圣;乃子思昭明圣祖之德,而举仲尼以为人道之极则也,为第三章。 大抵上篇言率性之谓道,下篇言修道之谓教。 上篇以中庸两字提纲,从中和引到中庸。 知愚贤不肖,失乎中者也;故以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为过不及说法。 素隐行怪,悖乎庸者也;故以道不远人反求诸其身,为隐怪砭规。 而终以父母其顺推极言之,以称大孝达孝,德博而化,壹本于庸言之信,庸行之谨也。 下篇以诚字提纲,论天下五达道,国家九经,无不推本于诚身;似是上篇道不远人,反求诸其身之指。 而诚身之人有两等:一则自诚明;天下至诚,天下至圣,是也。 一则自明诚;择善而固执之,其次致曲,是也。 而要其归于无声无臭,与上篇篇首不闻不睹义相发。 然《中庸》一书,本是脉络贯联;而汉人辄于其中妄加子曰字,遂致截断文理,多生枝节。 俞樾尝切论之,大指以为:子曰:《中庸》其至矣乎! 民鲜能久矣! 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 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 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 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 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 道其不行矣夫! 此数语本一气贯注,民鲜能句,即包下不行不明两意;而不行由于不明,故用鲜能知味一喻,而以不行矣夫为唱叹之语以结之! 汉人于此加两子曰字,遂使一章,变成三节,而语转不了矣! 子曰:舜其大知也欤! 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 人皆曰予知,驱而纳诸罟获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 人皆曰予知,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 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 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 此段文字亦一气贯注,因上章不行不明两意,侧重不明,故举舜之大知以示人,见必如舜之大知,方可以明道;人皆曰予知,而实非知也,故择乎中庸而不能守,因举回之为人,以示能守者之难得,而以中庸不可能为唱叹之语,并上章而结之。 汉人于此加三子曰字,遂使一章变成四节,而语转不了矣! 《礼记》如《坊记》、《表记》、《缁衣》等篇,其中子曰子云等字,均是汉人增益,多可删除者;姑举《中庸》两段以示例,余可类推焉。 亦有子曰字本非衍,而误以为衍者,如哀公问政一章,非皆孔子之言也,子思之言也。 孔子之言至夫政也者蒲卢也,其辞毕矣;故为政在人以下,则皆子思之言。 盖子思欲明为政在人,取人以身,而特引夫子之语以发端也。 下文好学近乎知三句,又著子曰字,则其上非孔子之言明矣! 学者不察,谓上下皆孔子语,乃以此子曰字为衍文。 嗟乎! 如前两章,则衍子曰字而不知;如此章,则应有子曰字而反以为衍:乃叹古书之不易读如此! (俞樾《达斋丛说中庸说》)笫三,观其会通 《中庸》一书,内贯《易》理,外通道佛。 佛教者,智信圆融之教也。 世界诸宗教,无不根植于信,而见破于智,以故宗教与科学不两立,乃至与哲学亦相违牾。 惟佛教则不然! 其利乐有情,始于由智生信;复终于由信转智。 观释尊四十九年之说法,最初说有,其次说不有而空,最后乃说究竟,即非空非有之中道,此三时所说之教义,无一非极悲智双运,朗照澄澈之观;而其钤键尤在第三时之中道教。 中道教者,三时教之一,说有空不偏,中道之教也;是法相宗所立。 佛法以中道为究竟义,吾儒以中庸为第一谛。 中庸之以诚明互修,犹佛法之贵智信圆融。 自明诚谓之教,教之始于由智生信也。 自诚明谓之性,道之终于由信转智也。 诚则明矣! 明则诚矣! 诚者,天之道也。 诚之者,人之道也。 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 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 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 中者,无过不及之名。 孔子赞《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位当者言正。 不当者非正;而言中也重于正。 九三,六四,皆正也;三多凶,四多惧,以其不中也。 九二,六五,皆非正也;二多誉,五多功,以其中也。 故《彖传》言中三十有五,《象传》言中三十有八,正不必中,中无不正也。 其言中也。 曰正中,曰时中,曰大中,曰中道,曰中行,曰行中,曰刚中,曰柔中;刚柔非中也,而得中者无咎。 故尝谓《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一言以蔽之曰:中而已矣! 子思昭明圣祖之德而作《中庸》,其义盖本之《易》。 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说卦传》)而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此子思作《中庸》之所为开宗明义者也! 然尧之传舜曰允执其中,而舜亦以命禹。 《洪范》九畴,天所以锡禹也;五居九畴之中,故曰建用皇极。 皇极者,大中之谓也。 尧舜以来,言中不言庸。 子思之言中庸,何也? 曰所以救素隐行怪,愚而好自用者之失也。 《说文》:庸,从庚从用;庸之言,用也。 然好自用者不能和众;而和众者必依中庸。 自性天之所命者言之,谓之中;《传》曰民受天地之中,是也。 自尽人所率用者言之,谓之中庸;此曰用其中于民,是也。 中无定体,而用中莫如随时。 故曰: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 虽然,时中,唯圣者能之;而择中而执之,则人皆可勉,中之所在,善之所在也,故亦谓之择善。 圣人之教人也,欲使知愚贤不肖之伦,去其过不及而归于中,故示之以从入之方,曰择乎中庸。 择也者,能不能未定之词也。 择之而得之,得之而固执之,久之而无时之不用其中,此之谓时中,此之谓依乎中庸矣。 然则何以复言中和? 曰:自用其中者而言,谓之中庸;自和于众者而言,谓之中和。 发而皆中节者,合乎时,和乎众者也。 天有四时,顺其序,不夺其伦,谓之太和,人有七情,中其节,不陵于众,谓之中和。 中以和为用,庸以中为体;故《博雅》训庸为和。 而《中庸》一篇首言致中和,中和即中庸也。 惟中斯依乎庸,惟庸乃和乎众。 孔子特发其义于《乾》之九二,而推极其致于九五。 其赞《乾》九二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 《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君者,群也;君德之言群德也。 夫以龙德正中之德博而化,而基之于庸言之信,庸行之谨,此依乎庸以执中者也。 其赞九五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 水流湿,火就燥。 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 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 盖圣人先得我心之同然者,故为同声同气之义。 圣人之于人亦类也,故为各从其类之义。 《彖》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 即指九五而言。 此依乎庸以和众者也。 素隐行怪,后世有述焉;斯不庸矣! 愚而自用,求逞于人焉;斯失和矣! 乾元用九而戒之以天德不可为首;惧其矫强,以不庸者而失中也。 六十四卦,不外乎时中,孔子知其意而特发中庸之义于《乾文言》。 惟时中,斯因时制宜,无时不中;惟中庸,斯和光同尘,无众不和。 庄子知其意而特发中庸之义于《齐物论》,曰: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 果且有彼是乎哉? 果且无彼是乎哉? 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 惟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 庸也者,用也。 用也者,通也。 通也者,得也,适得而几已;因是已! 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 虽为言不同,而言中言庸则一。 然则《中庸》之书,盖道出于《易》,而旁通于道佛书者焉! 余五岁,受《中庸》于伯兄子兰先生;伯兄课督綦严,而于朱熹《章句》多异说。 迄今四十余,鬓毛已斑;而伯兄不禄,忽忽十年。 自伤老大无成,每展是书,未尝不追念伯兄之教,彽徊庄诵而不能自已也! 爰当启蒙而述是篇。 发布时间:2025-05-07 12:02:49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77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