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生平篇 内容: 晚年的蔡元培先生传略(上)a(1919年8月)其家世及其幼年时代蔡氏以明季自诸暨迁山阴,其初以艺山售薪为业,至孑民之高祖以下,始为商。 孑民之祖名嘉谟,字佳木,为某典经理,以公正著。 其父名光普,字耀山,为钱庄经理,以长厚称,家中人至以爱无差等笑之。 孑民之母周氏,贤而能。 以民国纪元前四十四年(一八六八)一月十一日(即清同治六年十二月十七)生孑民。 方孑民丧父时,仅十一岁。 有一兄,十三岁。 又有一弟,九岁。 其父素宽于处友,有贷必应,欠者不忍索,故殁后几无积蓄。 世交中有欲集款以赡其孤者,周氏不肯承认。 质衣饰,克勤克俭,抚诸儿成立,每以自立不依赖勉之。 常自言每有事与人谈话,先预想彼将作何语,我宜以何语应之。 既毕,又追省彼作何语,我曾作何语,有误否。 以是鲜偾事。 故孑民之宽厚,为其父之遗传性。 其不苟取,不妄言,则得诸母教焉。 孑民有叔父,名铭恩,字茗珊,以禀膳生乡试中式。 工制艺,门下颇盛。 亦治诗古文辞。 藏书亦不少。 孑民十余岁,即翻阅《史记》《汉书》《困学纪闻》《文史通义》《说文通训定声》诸书,皆得其叔父之指导焉。 孑民自十三岁以后,受业于同县王子庄君。 王君名懋盬,亦以工制艺名,而好谈明季掌故,尤服膺刘蕺山先生,自号其斋曰仰蕺山房。 故孑民二十岁以前,最崇拜宋儒。 母病,躬侍汤药,曾刲臂和药以进。 (孑民有叔父曰纯山,曾因母病而刲臂,家中传说其母得延寿十二年,故孑民仿为之。 其后三年,母病危,孑民之弟元坚又刲臂以进,卒无效。)居母丧,必欲行寝苫枕块之制,为家人所阻,于夜深人静后,忽挟枕席赴棺侧,其兄弟闻之,知不可阻,乃设床于停棺之堂,而兄弟共宿焉。 母丧既除而未葬,其兄为之订婚,孑民闻之痛哭,要求取消,自以为大不孝。 其拘迂之举动,类此者甚多。 旧学时代孑民以十七岁补诸生,自此不治举子业,专治小学、经学,为骈体文。 偶于书院中为四书文,则辄以古书中通假之字易常字,以古书中奇特之句法易常调,常人几不能读,院长钱振常、王继香诸君转以是赏之。 其于乡、会试,所作亦然。 盖其好奇而淡于禄利如此。 然己丑、庚寅乡会试联捷,而壬辰得翰林庶吉士,甲午补编修,在孑民亦自以为出于意外云。 孑民二十岁,读书于同乡徐氏,兼为校所刻书。 徐氏富藏书,因得博览,学大进。 孑民之治经,偏于故训及大义。 其治史,则偏于儒林文苑诸传、艺文志及其他关系文化风俗之记载,不能为战史、政治史及地理、官制之考据。 盖其尚推想而拙于记忆,性近于学术而不宜于政治。 于旧学时代,已见其端矣。 孑民二十四岁,被聘为上虞县志局总纂。 因所定条例为分纂所反对,即辞职。 一生难进易退,大抵如此。 委身教育时代自甲午以后,朝士竞言西学,孑民始涉猎译本书。 戊戌,与友人合设一东文学社,学读和文书。 是时,康、梁新用事,拜康门者踵相接。 孑民与梁卓如君有己丑同年关系,而于戊戌六君子中,尤佩服谭复生君。 然是时梁、谭皆在炙手可热之时,耻相依附,不往纳交。 直至民国七年,为对德宣战问题,在外交后援会演说,始与梁卓如君相识。 其孤僻如此。 然八月间,康党失败,而孑民即于九月间请假出京,其乡人因以康党疑之,彼亦不与辩也。 孑民是时持论,谓康党所以失败,由于不先培养革新之人才,而欲以少数人弋取政权,排斥顽旧,不能不情见势绌。 此后北京政府,无可希望。 故抛弃京职,而愿委身于教育云。 是时绍兴绅士徐君方经营一中学校,名曰绍兴中西学堂。 徐君自为堂董,而荐孑民为监督。 校中有英、法两外国语,然无关于思想。 孑民与教员马用锡君、杜亚泉君均提倡新思想。 马君教授文辞,提倡民权、女权。 杜君教授理科,提倡物竞争存之进化论。 均不免与旧思想冲突。 教员中稍旧者,日与辩论,孑民常右新派。 旧者恨之,诉诸堂董。 堂董以是年正人心之上谕送学堂,属孑民恭书而悬诸礼堂。 孑民愤而辞职。 孑民为中西学堂监督时,丧其妻王氏。 未期,媒者纷集。 孑民提出条件,曰:(一)女子须不缠足者;(二)须识字者;(三)男子不取妾;(四)男死后,女可再嫁;(五)夫妇如不相合,可离婚。 媒者无一合格,且以后两条为可骇。 后一年,始访得江西黄尔轩先生之女,曰世振,字仲玉,天足,工书画,且孝于亲(曾因父病刲臂)。 乃请江西叶祖芗君媒介,始订婚焉。 是时,孑民虽治新学,然崇拜孔子之旧习,守之甚笃。 与黄女士行婚礼时,不循浙俗挂三星画轴,而以一红幛子缀孔子两大字。 又于午后开演说会,云以代闹房。 其时,孑民好以公羊春秋三世义说进化论。 又尝为三纲五伦辩护。 曰:纲者,目之对,三纲,为治事言之也。 国有君主,则君为纲,臣为目;家有户主,则夫父为纲,而妇子为目。 此为统一事权起见,与彼此互相待遇之道无关也。 互相待遇之道,则有五伦。 故君仁臣忠,非谓臣当忠而君可以不仁也;父慈子孝,非谓子当孝而父可以不慈也;夫义妇顺,非谓妇当顺而夫可以不义也。 晏子曰:君为社稷死则死之。 孔子曰:小杖则受,大杖则走。 若如俗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者,不特不合于五伦,亦不合于三纲也。 其时孑民之见解盖如此。 庚子、辛丑之间,孑民与童亦韩君至临安县,为绍兴侨农设一小学校。 又在浙江省城议改某书院为师范学校,未成。 辛丑,膺澄衷学堂总理刘君之请,代理一月。 是年,南洋公学开特班,招生二十余人,皆能为古文辞者,拟授以经世之学,而拔其尤,保送经济特科。 以江西赵从蕃君为管理,而孑民为教授。 由学生自由读书,写日记,送教授批改。 每月课文一次,由教授评改。 孑民又教诸生以读和文之法,使自译和文书,亦为之改定云。 是时,孑民于日记及课文评语中,多提倡民权之说。 学生中最为孑民所赏识者:邵闻泰、洪允祥、王莪孙、胡仁源、殷祖伊诸君,其次则谢沈(无量)、李同(叔同)、黄炎培、项骧、贝寿同诸君。 是年之冬,蒋观云君与乌目山僧发起女学校,孑民与陈梦坡君、林少泉君赞成之。 罗迦陵女士任每月经费之一部。 建设后,名曰爱国女学校,由蒋君管理。 及蒋君赴日本,由孑民管理之。 是时留寓上海之教育家叶浩吾君、蒋观云君、钟宪鬯君等发起一会,名曰中国教育会,举孑民为会长。 南洋公学自开办以来,有一部分之教员及管理员不为学生所喜。 吴稚晖君任公学教员时,为组织卫学会,已起冲突。 学生被开除者十余人。 吴君亦以是辞职,赴日本。 而不孚人望之教员,则留校如故。 是年,有中院第五班生,以误置墨水瓶于讲桌上,为教员所责。 同学不平,要求总理去教员,总理不允,欲惩戒学生。 于是激而为全体退学之举。 特班生亦牺牲其保举经济特科之资格,而相率退学,论者谓为孑民平日提倡民权之影响。 孑民亦以是引咎而辞职。 南洋公学学生既退学,谋自立学校,乃由孑民为介绍于中国教育会,募款设校,沿女学校之名,曰爱国学社。 以孑民为代表,请吴稚晖君、章太炎君等为教员。 与《苏报》订约,每日由学社教员任论说一篇(孑民及吴、章诸君,凡七人,迭任之,一周而遍)。 而《苏报》馆则每月助学社银一百圆以为酬。 于是《苏报》馆遂为爱国学社之机关报矣。 吴君又发起张园演说会,昌言革命。 会南京陆师学堂退学生十余人,亦来学社,章行严君其一也。 于是请彼等教授兵式体操。 孑民亦剪发,服操衣,与诸生同练步伐。 无何,留日学生为东三省俄兵不撤事,发起军国民教育会,于是爱国学社亦组织义勇队以应之。 是时,爱国学社几为国内惟一之革命机关矣。 方爱国学社之初设也,经费极支绌。 其后名誉大起,捐款者渐多,而其中高材生,别招小学生徒,授以英、算,所收学费,亦足充社费之一部。 于是学社勉可支持,而其款皆由中国教育会经理,社员有以是为不便者,为学社独立之计画,布其意见于学社之月刊。 是时会中已改举乌目山僧为会长,而孑民为副会长与评议长。 于是开评议会议之。 孑民主张听学社独立,谓鉴于梁卓如与汪穰卿争《时务报》,卒之两方而均无结果,而徒授反对党以口实。 乌目山僧赞成之,揭一文于《苏报》,贺爱国学社独立,而社员亦布《敬谢中国教育会》一文以答之。 此问题已解决矣。 而章太炎君不以为然,以前次评议会为少数者之意见,则以函电招离沪之评议员来,重行提议,多数反对学社独立。 孑民以是辞副会长及评议长,而会员即举章君以代之。 于是孑民不与闻爱国学社事矣。 方孑民尽力于爱国学社时,其兄鉴清亦在上海,甚危之。 与戚友商议,务使孑民离上海。 然孑民对于学社,方兴高采烈,计无所出。 及其决计脱离学社,于是由沈乙斋君从容劝其游学。 孑民言游学非西洋不可,且非德国不可,然费安从出。 沈谓:吾当为君筹之。 其后告以汤、张、刘、徐等,均每月贷款若干,可以成行。 于是探行程于陈敬如君,则谓:是时启行,将以夏季抵红海,热不可耐,盍以秋季行,且盍不先赴青岛习德语? 于是有青岛之行。 当孑民任南洋公学教员时,曾于暑假中游历日本。 到东京未久,适吴稚晖君以陆军学生事,与驻日公使蔡钧冲突,由日警强迫上船。 是时,陆仲芬君等将伴送至长崎。 相与议曰:万一所乘船直赴天津,则甚危,谁可偕去? 孑民以在日本无甚要事,且津、京均旧游地,则曰:我偕去。 于是偕吴君归国。 或疑孑民曾在日本留学者,误也。 张园之演说会,本合革命与排满为一谈。 而是时邹蔚丹君作《革命军》一书,尤持杀尽胡人之见解。 孑民不甚赞同,曾于《苏报》中揭《释仇满》一文,谓满人之血统,久已与汉族混合。 其语言及文字,亦已为汉语汉文所淘汰。 所可为满人标识者,惟其世袭爵位,及不营实业而坐食之特权耳。 苟满人自觉,能放弃其特权,则汉人决无杀尽满人之必要云云(其文惟从前坊间所印之《黄帝魂》曾选之)。 当时注意者甚鲜。 及辛亥革命,则成为舆论矣。 孑民到青岛不及一月,而上海《苏报》案起,不涉孑民。 案既定,孑民之戚友,以为游学之说,不过诱孑民离上海耳。 今上海已无事,无游学之必要,遂取消每月贷款之议。 而由孑民之兄,以上海有要事之电,促孑民回。 既回,遂不能再赴青岛,而为外交、报馆译日文以自给。 孑民在青岛,不及三月,由日文译德国科培氏《哲学要领》一册,售稿于商务印书馆。 其时无参考书,又心绪不甚宁,所译人名多诘屈。 而一时笔误,竟以空间为宙,时间为宇。 常欲于再版时修正之。 运动革命时代孑民既自青岛回,中国教育会新得一会员,为甘肃陈竞全君。 自山东某县知县卸任来沪,小有积蓄,必欲办一日报。 乃由孑民与王小徐君、汪允宗君等组织之。 陈君任印刷费及房费,而办报者皆尽义务,推王君为编辑。 以是时俄事方亟,故名曰《俄事警闻》。 不直接谈革命,而常译述俄国虚无党历史以间接鼓吹之。 每日有论说两篇,一文言,一白话,其题均曰告某某,如告学生、告军人之类。 此报于日俄战争后,改名《警钟》。 其编辑,由王君而嬗于孑民,又嬗于汪允宗、林少泉、刘申叔诸君。 自王君去后,均不免直接谈革命,历数年之久,卒被封禁云。 是时西洋社会主义家,废财产、废婚姻之说,已流入中国。 孑民亦深信之。 曾于《警钟》中揭《新年梦》小说以见意。 惟其意,以为此等主义,非世界大多数人承认后,决难实行,故传播此等主义者,万不可自失信用。 尔时中国人持此主义者,已既不名一钱,亦不肯作工,而惟攫他人之财以供其挥霍,曰:此本公物也。 或常作狭邪游,且诱惑良家女子,而有时且与人妒争,自相矛盾。 以是益为人所姗笑。 孑民尝慨然曰:必有一介不苛取之义,而后可以言共产;必有坐怀不乱之操,而后可以言废婚姻。 对于此辈而发也。 自东京同盟会成立后,杨笃生君、何海樵君、苏凤初君等,立志从暗杀下手。 乃集同志六人,学制造炸弹法于某日人,立互相鉴察之例,甚严。 何君到上海访孑民,密谈数次。 先介绍入同盟会,次介绍入暗杀团。 并告以苏君将来上海转授所学于其他同志。 其后苏君偕同志数人至,投孑民。 孑民为赁屋,并介绍钟宪鬯君入会,以钟君精化学,且可于科学仪器馆购仪器、药品也。 开会时,设黄帝位,写誓言若干纸,如人数,各签名每纸上,宰一鸡,洒血于纸,跪而宣誓,并和鸡血于酒而饮之。 其誓言,则每人各藏一纸。 乃教授制炸药法,若干日而毕。 然能造药矣,而苦无弹壳。 未几,黄克强、蒯若木、段囗书b诸君,先后自东京来,携弹壳十余枚。 是时王小徐君、孙少侯君已介绍入会,乃由孙君携弹药至南京隐僻处,试之,不适用。 其后杨笃生君来,于此事尤极热心,乃又别赁屋作机关,日与王、钟诸君研究弹壳之改良。 其时费用,多由孙君担任,而经营机关,则孑民与其弟元康任之。 元康既由孑民介绍入会,则更介绍其同乡王子余、俞英厓、王叔枚、裘吉生及徐伯荪诸君。 徐君是时已联络嵊、天台诸会党,而金、衢、严、处诸府会党,则为陶焕卿君所运动。 孑民既介绍陶君入会,则乘徐、陶二君同到上海之机会,由孑民与元康介绍陶君于徐君,而浙江会党始联合焉。 制弹久不成,杨君奋然北行。 抵保定,识吴樾君及其他同志三人,介绍入会。 并为吴君介绍于孑民,言吴君将送其妹来上海,进爱国女学校。 吴君后来函,言有事不能即来。 未久而中国第一炸弹,发于考察宪政五大臣车上。 孑民等既知发者为吴君,则弹必出杨君手,恐其不能出京。 孙少侯君乃借捐官事北上,访杨君于译学馆。 知已被嫌疑,有监察者。 其后杨君卒以计,得充李木斋君随员而南下。 孑民既却《警钟》编辑之任,则又为爱国女学校校长。 其时并不取贤母良妻主义,乃欲造成虚无党一派之女子,除年幼者照通例授普通知识外,年长一班,则为讲法国革命史、俄国虚无党主义等,且尤注重化学。 然此等教授法,其成效亦未易速就。 其后,遂由中国教育会中他会员主持,渐改为普通中学校矣。 游学时代孑民在上海所图皆不成,意颇倦。 适绍兴新设学务公所,延为总理。 丙午春,遂回里任事。 未久,以所延干事受人反对,后又以筹款设师范班,受人反对,遂辞职。 是时清政府议派编检出洋留学,孑民遂进京销假,请留学欧洲。 无何,愿赴欧美者人数太少,而政府又拙于经费,悉改派赴日本。 孑民不愿。 而译学馆自杨笃生君出京后,尚未得适当之国文教员,章一山君延孑民任之,兼授西洋史。 教授数月,颇受学生欢迎。 丁未,孙慕韩君任驻德公使,允每月助孑民以学费三十两。 又商务印书馆亦订定,每月送编译费百元。 孑民于是偕孙君赴柏林。 在柏林一年,习德语外,并编书。 又由孙君介绍,以国文授唐氏子弟四人。 (每月得脩德币百马克。)第二年,迁居来比锡,进大学听讲,凡三年。 于哲学、文学、文明史、人类学之讲义,凡时间不冲突者,皆听之。 尤注重于实验心理学及美学,曾进实验心理学研究所,于教员指导之下,试验各官能感觉之迟速、视后遗象、发音颤动状比较表等。 进世界文明史研究所,研究比较文明史。 又于课余,别延讲师,到寓所,讲授德国文学。 此四年中,编《中学修身教科书》五册,《中国伦理学史》一册,译包尔生《伦理学原理》一册。 《中国伦理学史》谓:《孟子》之杨朱即庄周,为我即全己之义,《庄子》中说此义者甚多;至《列子杨朱篇》乃魏晋间颓废心理之产物,必非周季人所作。 又清儒中特揭黄梨洲、戴东原、俞理初三氏学说,以为合于民权、女权之新说。 黄、戴二氏,前人已所注意,俞氏说则孑民始拈出之。 孑民在来比锡时,闻其友李石曾言肉食之害。 又读俄国托尔斯泰氏著作,描写田猎惨状,遂不食肉。 尝函告其友寿孝天君,谓:蔬食有三义:(一)卫生,(二)戒杀,(三)节用,然我之蔬食,实偏重戒杀一义。 因人之好生恶死,是否迷惑,现尚未能断定。 故卫生家最忌烟酒,而我尚未断之。 至节用,则在外国饭庄,肉食者有长票可购,改为蔬食而特饪,未见便宜。 (是时尚未觅得蔬食饭馆,故云尔。)故可谓专是戒杀主义也。 寿君复函,述杜亚泉君说:植物未尝无生命,戒杀义不能成立。 孑民复致函,谓:戒杀者,非论理学问题,而感情问题。 感情及于动物,故不食动物。 他日,若感情又及于植物,则自然不食植物矣。 且蔬食者亦非绝对不杀动物,一叶之蔬、一勺之水,安知不附有多数动物,既非人目所能见,而为感情所未及,则姑听之而已。 不能以论理学绳之也。 教育总长时代辛亥武昌起义,孑民受柏林同学之招,赴柏林助为鼓吹。 未几,回国,于同盟、光复两会间,颇尽调停之力。 南京政府成立,任教育总长。 是时,陆费伯鸿君方主任商务印书馆之《教育杂志》,曾语孑民,谓:近时教育界,或提倡军国民主义,或提倡实利主义,此两者实不可偏废。 然孑民意以为未足,故宣布《蔡孑民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 , 谓:教育界所提倡之军国民主义及实利主义,固为救时之必要,而不可不以公民道德教育为中坚。 欲养成公民道德,不可不使有一种哲学上之世界观与人生观,而涵养此等观念,不可不注重美育。 美育者,孑民在德国受有极深之印象,而愿出全力以提倡之者也。 孑民所谓公民道德,以法国革命时代所揭著之自由、平等、友爱为纲,而以古义证明之,谓:自由者,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是也,古者盖谓之义。 平等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也,古者盖谓之恕。 友爱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也。 古者盖谓之仁。 孙中山既辞总统职,欲派员迎袁项城来南京就职,其资格须同盟会会员而又现任阁员者,以孑民为合格,故派之。 此行人人知必不能达目的,然南京政府必须有此一举,遂往迎。 及北京兵变,知袁氏决无南来之望,乃承认其在北京就总统职。 孑民有宣言,见当时北京各报。 唐少川君在北京拟南北混合内阁名单,仍以教育总长属孑民,而孑民力持不可,荐范静生君自代,已定矣。 范君时适在南京,闻讯,即行,并言决不承认。 而外间不知因由者,且谓中山怪孑民不能迎袁来南,故褫其职。 于是唐君仍商于孑民,孑民不能不承认矣。 混合内阁中,总理已入同盟会,其他阁员,则自司法、教育、农林、工商四部外,皆非同盟会员也。 同盟会员主用内阁制,以为事事皆当取决于国务院;而非同盟会员,主用总统制,以为事事须承旨于总统。 于是最当冲之财政、军政大问题,皆直接由总统府处理,并不报告于国务会议。 孑民愤然,谓不能任此伴食之阁员,乃邀王亮畴、宋遁初、王儒堂三君密议,谓宜辞职,尽由彼等组织一纯粹非同盟会之内阁,均赞成,乃以四人之公意告唐少川君,唐亦赞成。 其后,唐君辞职,孑民等虽备受挽留,决不反顾。 人或疑其何以固执若此,不知彼等已早有成约,且孑民为倡议人,决无唐去而独留之理也。 孑民有宣言一篇,当时各报均载之。 孑民在教育总长任,于普遍教育司、专门教育司外,特设社会教育司,以为必有极广之社会教育,而后无人无时不可以受教育,乃可谓教育普及。 又改大学之八科为七科,以经科并入文科,谓《易》《论语》《孟子》等已入哲学门,《诗》《尔雅》已入文学门,《尚书》《三礼》《大戴记》《春秋三传》已入史学门,无庸别为一科。 又以大学为研究学理之机关,宜特别注重文、理两科,设法、商等科而不设文科者,不得为大学;设医、工、农等科而不设理科者,亦不得为大学云。 第二游学时代民国元年夏,孑民既辞职,秋,遂偕眷属再赴德国,仍至来比锡,仍在大学听讲,并在世界文明史研究所研究。 二年夏,得上海电,以宋案促归国,遂归。 奔走调停,亦无效果,卒有赣宁之战。 是年秋,孑民复偕眷属赴法国,住巴黎近郊一年。 欧战开始,遂迁居法国西南境,于习法语外,编书,且助李石曾、汪精卫诸君办理留法俭学会,组织华法教育会,不能如留德时之专一矣。 在法,与李、汪诸君初拟出《民德报》,后又拟出《学风杂志》,均不果。 其时编《哲学大纲》一册。 多采取德国哲学家之言,惟于宗教思想一节,谓:真正之宗教,不过信仰心。 所信仰之对象,随哲学之进化而改变,亦即因各人哲学观念之程度而不同。 是谓信仰自由。 凡现在有仪式有信条之宗教,将来必被淘汰。 是孑民自创之说也。 孑民深信徐时栋君所谓《石头记》中十二金钗,皆明珠食客之说,随时考检,颇有所得。 是时应《小说月报》之要求,整理旧稿,为《〈石头记〉索隐》一册,附月报分期印之,后又印为单行本。 然此后尚有继续考出者,于再版、三版时,均未及增入也。 其时又欲编《欧洲美学丛述》,已成《康德美学述》一卷,未印。 编《欧洲美术小史》,成《赖斐尔》一卷,已在《东方杂志》印行。 为华工学校编修身讲义数十首,《旅欧杂志》中次第印行。 大学校长时代五年秋,孑民在法,得教育部电,促返国,任北京大学校长。 遂于冬间回国。 六年一月,始任事于北京大学。 其时北京大学学生,颇为社会所菲薄。 孑民推求其故,以为由学生之入大学,仍抱科举时代思想,以大学为取得官吏资格之机关。 故对于教员之专任者,不甚欢迎。 其稍稍认真者,且反对之。 独于行政、司法界官吏之兼任者,虽时时请假,年年发旧讲义,而学生特别欢迎之,以为有此师生关系,可为毕业后奥援也。 故于讲堂上领受讲义,及当学期、学年考试时,要求题目范围特别预备外,对于学理,毫无兴会。 而讲堂以外,又无高尚之娱乐与学生自动之组织。 故学生不得不于学校以外,竞为不正当之消遣。 此人格所由堕落也。 乃于第一日对学生演说时,即揭破大学学生,当以研究学术为天责,不当以大学为升官发财之阶梯云云。 于是推广进德会,以挽奔竞及游荡之习。 并延积学之教授,提倡研究学问之兴会。 助成体育会、音乐会、画法研究会、书法研究会等,以供正当之消遣。 助成消费公社、学生银行、校役夜班、平民讲演团等,及《新潮》等杂志,以发扬学生自动之精神,而引起其服务社会之习惯。 从前大学预科,自为组织,不求与本科第一年相衔接。 于是第一步,解散独立组织,使分隶各科。 第二步,改为预科二年,本科四年,合六年课程,通盘计画,不使复重。 理科之门类既未全,设备亦甚单简,教室、实验室又无可扩张。 而工科所设之门,与北洋大学全同。 同为国立大学,京、津相去又近,无取重设。 于是商之教育部及北洋大学,以工科归并北洋,而以北洋之法科归并北京。 得以所省工科之地位及经费,供扩张理科之用。 旧有商科,毫无设备,而讲授普通商业学。 于是第一步,并入法科,为商业学门。 第二步,则并商业门亦截止,而议由教育部别设完备之商科大学。 孑民之意,以为大学实止须文理科,以其专研学理也。 而其他医、工、农、法诸科,皆为应用起见,皆偏于术,可仿德国理、工、农、商高等学校之制,而谓之高等学校。 其年限及毕业生资格,皆可与大学齐等。 惟社会上,已有大学医科、大学工科之习惯,改之则必启争端。 故提议文理科为本科大学。 以医、工、农、法、商为分科大学。 所谓分科者,以其可独立而为医科大学、工科大学等,非如文理科必须并设也。 (比较元年之见解,又进一层。)又现行之专门学校四年制,于适当时期截止。 因日本并设各科大学与专门两种,流弊已见,我国不必蹈其覆辙也。 在校务讨论会通过,教育部则承认此制,而不用本科、分科之名。 孑民又发见文理分科之流弊,即文科之史学、文学,均与科学有关,而哲学则全以自然科学为基础,乃文科学生,因与理科隔绝之故,直视自然科学为无用,遂不免流于空疏。 理科各学,均与哲学有关,自然哲学,尤为自然科学之归宿,乃理科学生,以与文科隔绝之故,遂视哲学为无用,而陷于机械的世界观。 又有几种哲学,竟不能以文理分者,如地理学,包有地质、社会等学理。 人类学,包有生物、心理、社会等学理。 心理学,素隶于哲学,而应用物理、生理的仪器及方法。 进化学,为现代哲学之中枢,而以地质学、生物学为根掋。 彼此交错之处甚多。 故提议沟通文理,合为一科。 经专门以上学校会议,及教育调查会之赞成,由北京大学试办。 又发现年级制之流弊,使锐进者无可见长。 而留级者每因数种课程之不及格,须全部复习,兴味毫无,遂有在教室中渴睡、偷阅他书及时时旷课之弊。 而其弊又传染于同学。 适教员中有自美国回者,力言美国学校单位制之善。 遂提议改年级制为单位制,亦经专门以上学校会议通过,由北京大学试办。 以上皆孑民长北京大学博采众议励行革新之荦荦大端也。 国史馆停办后,仿各国例,附入北京大学史学门。 孑民所规画者,分设征集、纂辑两股。 纂辑股又分通史、民国史两类。 通史先从长编及辞典入手。 长编又分政治史及文明史两部。 政治史,先编记事本末及书志,以时代为次,分期任编,凡各书有异同者,悉依原文采录之,如马骕绎史之例。 俟长编竣事,乃付专门史学家,以一手修之为通史,而长编则亦将印行以备考也。 文明史长编,分科学、哲学、文学、美术、宗教等部,分部任编,亦将俟编竣,而由文明史家一手编定之。 辞典,分地名、人名、官名、器物、方言等,先正史,次杂史,以次及于各书,分书辑录,一见、再见,见第几卷第几叶,皆记之。 每一书辑录竟,则先整理之为本书检目。 俟各书辑录俱竣,乃编为辞典云。 两年以来,所征集之材料及纂辑之稿,已粲然可观矣。 孑民以大学为囊括大典、包罗众家之学府,无论何种学派,苟其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者,兼容并包,听其自由发展,曾于《北京大学月刊》之发刊词中详言之。 然中国素无思想自由之习惯,每好以己派压制他派,执持成见,加酿嘲辞,遂有林琴南君诘问之函,孑民据理答之。 其往复之函,具见各报,国人自有公评也。 言行杂录(已分见各节,补记数条于下)孑民最不赞成中国合食之法,而亦不赞成西洋菜。 以为烹饪之法,中国最为进步,惟改合食为分食可矣。 于管理爱国女学校时,于办绍兴学务公所时,于长教育部时,皆提倡之。 于北京大学,特备西洋食具,宴外宾时,均用中国酒菜。 孑民最不喜坐轿,以为以人舁人,既不人道,且以两人或三四人代一人之步,亦太不经济也。 人力车较为经济矣,然目视其伛偻喘汗之状,实大不忍。 故有船则乘船,有公车则乘公车。 彼以为脚踏车及摩托车,最文明。 必不得已而思其次,则马车。 以两人一马代步,而可容三四人,较轿为经济。 能不竭马力,亦尚留爱物地步。 其不得已而乘人力车,则先问需钱若干,到则付之,从不与之计较也。 孑民于应用文,极端赞成用国语。 对于美术文,则以为新旧体均有美学上价值。 新文学,如西洋之建筑、雕刻、图画,随科学、哲学而进化;旧文学,注重于音调之配置,字句之排比,则如音乐,如舞蹈,如图案,如中国之绘画,亦不得谓之非美术也。 孑民对于欧战之观察,谓国民实力,不外科学、美术之结果。 又谓此战为强权论与互助论之竞争。 同盟方面,代表强权论。 协约方面,代表互助论。 最后之胜利,必归互助论。 曾于浙江教育会、北京政学会演说之,时为五年之冬,两方胜负未决也。 孑民对于宗教,既主张极端之信仰自由,故以为无传教之必要。 或以为宗教之仪式及信条,可以涵养德性,孑民反对之,以为此不过自欺欺人之举。 若为涵养德性,则莫如提倡美育。 盖人类之恶,率起于自私自利。 美术有超越性,置一身之利害于度外。 又有普遍性,独乐乐不如与人乐乐,与寡乐乐不如与众乐乐,是也。 故提出以美育代宗教说,曾于江苏省教育会及北京神州学会演说之。 孑民又提倡劳工神圣说,谓;出劳力以造成有益社会之事物,无论所出为体力,为脑力,皆谓之劳工。 故农、工、教育家、著述家,皆劳工也。 商业中,惟消费公社,合于劳工之格。 劳工当自尊,不当羡慕其他之不劳而获之寄生物。 曾于《勤工俭学传》序,及天安门演说时畅言之。 孑民小名阿培,入塾时,加昆弟行通用之元字,曰元培。 其叔父茗珊君字之曰鹤卿。 及孑民治小学,慕古人名字相关之习,且以鹤卿二字为庸俗,乃自字曰仲申,而号曰寉庼。 及在爱国学社时,自号曰民友。 至《警钟》时代,则曰:吾亦一民耳,何谓民友。 乃取周余黎民,靡有孑遗二句中字,而号曰孑民,以至于今焉。 孑民曾改名蔡振,则因彼尝为麦鼎华君序《伦理学》,谓:四书五经,不合教科书体裁。 适为张南皮所见,既不满麦书,而谓蔡序尤谬妄。 商务印书馆恐所印书题蔡元培名,或为政府所反对,商请改署,故孑民于所译包尔生《伦理学原理》及所编《中国伦理学史》,皆假其妻黄女士之名而署蔡振云。 近时蒋梦麟博士于到北京时,对于北京大学学生演说,讲到蔡先生的精神,谓:(一)温良恭俭让,蔡先生具中国最好之精神;(二)重美感,是蔡先生具希腊最好之精神;(三)平民生活,及在他的眼中,个个都是好人,是蔡先生具希伯来最好之精神。 蔡先生这精神,是那里来的呢? 是从学问来的。 闻者均以为确当。 (据1920年新潮社编《蔡孑民先生言行录》)传略(下)c(1935年9月25日)民国八年,青岛外交问题,激起空前之罢学风潮,首起于北京大学,次及于北京各校。 五月四日,北大及北京各校学生有执旗示威举动,旗书誓死争青岛诛卖国贼曹、章、陆等字样,并殴伤章宗样,焚毁曹汝霖住宅。 学生被捕者三十余人。 北京十四校校长向警厅保释,先生以北大校长至愿一人抵罪,均未允。 五月九日,总统徐世昌颁布命令,历述伤人、焚宅等事,且有将滋事学生送交法庭依法办理等语。 先生颇愤懑,遂于五月九日上午八时出走天津,留递辞呈两件,一致总统徐世昌,一致教育总长傅增湘,表明辞职之意,措词极为坚决。 并在北京各报发表启事,云:我倦矣! 杀君马者道旁儿民亦劳止,汔可小休,我欲小休矣。 北京大学校长之职,己正式辞去;其他向有关系之各学校、各集会,自五月九日起,一切脱离关系。 特此声明,惟知我者谅之! 先生出京后,国人对上述启事颇多误解,而于杀君马一语尤甚。 有谓先生当段祺瑞内阁时代,有某种印刷物为段所忌;又谓先生主北大时,取学术自由主义,容纳新旧学派,为旧派所嫉;又谓学潮爆发时,政府有解散大学、罢免校长之主张,而一般旧官僚以此次学期为北大倡导新学派之结果,咸集矢于先生;尚有望文生义者,谓君者指政府,马者指曹、章,道旁儿指各校学生。 实则先生以为非自身离京不足以弥平学潮。 外传云云,均非事实。 先生离京数月,学潮方始平息。 政府及北大教职员、学生挽留函电叠至。 彼时,先生在杭州,与北来友人商定程序。 先请蒋梦麟氏北上,继发表《告北京大学学生暨全国学生联合会书》。 九月返校。 九年十一月,教育部派先生往欧美考察教育,与罗钧任氏同行,罗氏考察司法。 先至巴黎,法国教育部表示对于吾国学者之钦崇,特授先生荣誉学位,典礼极隆重。 旋赴荷兰、瑞典、意大利、比利时、德、英等国。 黄仲玉夫人于先生抵巴黎次日在北京逝世,先生在瑞士撰祭文云。 先生在欧洲各国考察毕,于十年七月赴美国,接受纽约大学哲学博士荣誉学位。 旋遍游美国各大城市,为北京大学建筑图书馆向华侨募捐。 是年十月,教育部电请过檀香山,出席太平洋教育会议,归国。 十一年,彭允彝氏长教育,时罗钧任氏忽以金佛郎案被逮,比开释,彭氏再请拘捕,罗氏又入狱,引起先生及蒋梦麟、邵飘萍诸氏之不平,先生遂发表宣言,表示与彭允彝不能合作。 悄然出京,住天津颇久。 宣言原文如下:(一)我绝对不能再作那政府任命的校长。 为了北京大学校长是简任职,是半官僚性质,便生出许多官僚的关系,那里用呈,那里用咨,天天有一大堆无聊的照例的公牍。 要是稍微破点例,就要呈请教育部,候他批准。 什么大学文、理科叫作本科的问题,文、理合办的问题,选科制的问题,甚而小到法科暂省学长的问题,附设中学的问题,都要经那拘文牵义的部员来斟酌。 甚而部里还常常派了什么一知半解的部员来视察,他报告了,还要发几个训令来训饬几句。 我是个痛恶官僚的人,能甘心仰这些官僚的鼻息么? 我将进北京大学的时候,没有想到这一层,所以两年有半,天天受这个苦痛。 现在苦痛受足了,好容易脱离了,难道还肯投入去么? (二)我绝对不能再作不自由的大学校长。 思想自由,是世界大学的通例。 德意志帝政时代,是世界著名专制的国家,他的大学何等自由。 那美、法等国,更不必说了。 北京大学,向未受旧思想的拘束,是很不自由的。 我进去了,想稍稍开点风气,请了几个比较的有点新思想的人,提倡点新的学理,发布点新的印刷品,用世界的新思想来比较,用我的理想来批评,还算是半新的。 在新的一方面偶有点儿沾沾自喜的,我还觉得好笑。 那知道旧的一方面,看了这点半新的,就算洪水猛兽一样了。 又不能用正当的辩论法来辩论,鬼鬼祟祟,想借着强权来干涉。 于是教育部来干涉了,国务院来干涉了,甚而什么参议院也来干涉了,世界有这种不自由的大学么? 还要我去充这种大学的校长么? (三)我绝对不能再到北京的学校任校长。 北京是个臭虫窠(这是民国元年袁项城所送的徽号,所以他那时候虽不肯到南京去,却有移政府到南苑去的计画)。 无论何等高尚的人物,无论何等高尚的事业,一到北京,便都染了点臭虫的气味。 我已经染了两年有半了,好容易逃到故乡的西湖、鉴湖,把那个臭气味淘洗净了。 难道还要我再作逐臭之夫,再去尝尝这气味么? 我想有人见了我这一段的话,一定要把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话来劝勉我。 但是我现在实在没有到佛说这句话的时候的程度,所以只好谨谢不敏了。 先生以黄夫人逝世,已逾期年,家庭状况不能不续娶,其择偶条件:(一)原有相当认识;(二)年龄略大;(三)须熟谙英文而能为先生之助者。 先生属意爱国女学旧同学周峻(养浩)女士。 周女士在先生主持爱国时即来就学,又进承志、启明诸校,毕业后,服务社会多年,且素有出国志愿。 先生当托徐仲可夫人介绍(徐夫人前任爱国女学舍监,与养浩夫人善),得夫人同意,遂于十二年七月十日在苏州举行婚礼。 婚后,先生、夫人携同女公子威廉、公子柏龄同往比利时,夫人及女公子进不鲁塞美术学校研究美术;公子入比国劳动大学研究工艺。 十三年春,夫人及女公子感于比利时研究艺术之不宜,改往法国。 夫人进巴黎美专,女公子入里昂美专,公子仍留比学工。 先生则往来于比法两国间,照料夫人、女公子、公子学业;并襄助李石曾、吴稚晖诸氏办理里昂中法大学及华法教育事宜。 十三年秋,先生赴伦敦,与陈剑翛、黄建中、潘绍棠诸氏为退回庚子赔款之运动。 旋得教育部电请赴荷兰、瑞典出席民族学会,该会专研讨哥伦布未发见新大陆前的美洲民族问题,先生撰有论文一篇,由谢寿康氏译为法文送会。 与会时,遇德国民族学家但采尔教授,但教授为先生留学来比锡大学时之同学,劝先生往汉堡大学研究(汉堡民族博物馆材料极丰富),先生遂于十四年偕夫人赴德,在汉堡大学研究民族学。 先生于十五年二月依教育部电促返国。 是时,先生尚未辞去北大校长。 抵沪,适平、津交通断绝,无法北上,乃留沪参加皖、苏、浙三省联合会,该会系响应国民革命军北伐之组织。 浙江省科学院筹备处成立,推先生兼任正主任。 是年冬,先生任浙江政治分会委员,赴宁波出席会议。 时北洋军阀在浙又占优势,分会委员分途暂避,先生与马寅初氏同往象山,又改往临海,再乘带鱼船往福州。 先生在福州及厦门两阅月,由集美学校借捕鱼船送至温州,又换船至宁波,再由宁波到杭州,参加浙江政治分会。 国民政府成立,遂进京,参加中央政治会议,任中央监察委员、国民政府委员、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常务委员,试办江苏、浙江、北平三大学区。 同年,先生又与李石曾、张静江诸氏提议设中央研究院及北平、浙江研究院,通过。 由大学院呈准先设中央研究院,先生以大学院长兼任中央研究院院长。 十七年五月,先生在大学院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集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人员、大学校长及专家七十余人,会期亘两星期,议案四百余事,凡教育上重要问题,多得适当之解决。 是年,政府改组,大学院改为教育部,先生不愿兼任部长,并辞去所兼任之监察院长及司法部长,辞函中有去志早决,义无返顾等语。 先生一生难进易退,大抵如此。 先生自辞去大学院长、监察院长、司法部长、专任中央研究院院长后,对国事仍异常关怀。 二十年冬,与张溥泉诸氏赴粤,代表中央接洽和议,当邀同粤方代表孙哲生诸氏来沪,作进一步协商,结果颇圆满。 二十一年,受教育部委托,整理中央大学。 迭次中央执监委员会全体会议,均出席发表意见。 其他有关文化学术之重要设施,如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故宫博物院、北平及上海图书馆、伦敦艺术展览会等,靡不参与。 而于中央研究院,尤殚思竭虑,力图进展。 二十四年九月,罗致全国学者,组织中央研究院评议会,并举行第一次、第二次会议,规画推进学术研究工作颇详。 先生尚推想而拙于记忆,性近于学术而不宜于政治,颇欲研究民族学以终老。 先生曾言:我是一个比较的还可以研究学问的人,我的兴趣也完全在这一方面。 自从任了半官式的国立大学校长,不知每天要见多少不愿意见的人,说多少不愿意说的话,看多少不愿意看的信,想腾出一两点钟读读书,竟做不到了,实在苦痛极了! 南来以后,烦杂更倍往昔。 先生遂于二十四年七月,发表启事,声明三事:(一)辞去兼职;(二)停止接受写件;(三)停止介绍职业。 抄录原文如下:以元培之年龄及能力,聚精会神,专治一事,犹恐不免陨越;若再散漫应付,必将一事无成。 今自八月起,画一新时代,谨为左列三项之声明,幸知友谅之。 (一)辞去兼职荀子有言:行衢道者不至。 又曰:鼯鼠五技而穷。 治学治事,非专不可。 余自民元以来,每于专职以外,复兼其他教育文化事业之董事及委员等,积累既久,其数可惊。 老者不以筋力为礼,贫者不以货财为礼,虽承各方体谅,不以奔走权门、创捐巨款相责,而文书画诺、会议主席,以及其他排难解纷、筹款置产之类,亦已应接不暇。 衰老之躯,不复堪此。 爰次第辞去,略如左方;其所不及,以此类推。 中国公学校董兼董事长上海法学院校董上海美术专科学校校董兼主席校董爱国女学校董兼主席校董苏州振华女学校董南通学院校董北平孔德学校校长中华职业教育社评议员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故宫博物院理事及理事长鸿英教育基金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全国国语教育促进会会长寰球中国学生会会员中华慈幼协会会员中国经济统计社社员太平洋国际学会会员国际问题研究会会员音乐艺文社社员大同乐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中国教育电影协会监事杭州农工银行监理国立北平图书馆馆长上海市图书馆临时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二)停止接受写件余不工书,而索书者纷至,除拨冗写发者外,尚积存数百件。 方拟排日还债,而后者又接踵而至,将永无清偿之一日。 今决定停收写件,俟积纸写完,再行定期接受。 (三)停止介绍职业事需人,人需事,谙悉两方情形者,本有介绍之义务。 然现今人浮于事,不知若干倍? 要求介绍者,几乎无日无之,何厚于此,何薄于彼? 一而二,二而三,以至于无穷。 遇有一新设之机关或机关之长官更迭时,则往往同时、同处接到我多数之介绍函,其效力遂等于零。 在我费无谓之光阴,在被介绍者耗无谓之旅费,在受函者亦甚费无谓之计较与答复,三方损失,何苦而为之! 近日政府有全国学术工作咨询处,社会有职业指导所,各报亦有自我职业介绍及谋事者鉴等栏;且现在各国失业调查及救济之方策,我政府亦必将采用。 个人棉力,汔可小休。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蔡元培谨启二十五年冬,先生忽卧病,濒危者再,卒以诊治得宜,调养经年,渐告痊可。 此后身体转弱,时愈时发。 八一三沪战后,先生忧怀国事,每欲驰往国外,争取友邦同情。 二十七年春,移居香港,旋迁往九龙柯士甸道新寓。 又拟转入内地,襄理大计。 笔者是年秋过港,先生犹殷殷以昆明相晤为期,言犹在耳! 但以高年远行,不堪劳瘁,均未果行。 同年,先生为国际反侵略运动大会中国分会撰《会歌》一首,云:公理昭彰,战胜强权在今日。 概不问,领土大小,军容赢诎。 文化同肩维护任,武装合组抵抗术。 把野心军阀尽排除,齐努力。 我中华,泱泱国。 爱和平,御强敌。 两年来,博得同情洋溢。 独立宁辞经百战,众擎无愧参全责。 与友邦共奏凯旋歌,显成绩。 蔡元培拟作,用《满江红》词调,凡有。 处皆押韵之字先生于二十九年三月三日在九龙寓所失足仆地,伤及内部,虽经输血手术,终以年高体弱,回天乏术,延至五日晨九时四十五分逝世,享年七十四岁。 遗夫人周养浩女士,子无忌、柏龄、怀新、英多;女威廉(二十八年去世)、睟盎。 先生得病经过,有如王云五氏所述:蔡先生年来息影香港,深居简出;去岁迁往九龙新寓后,更少来港。 今年废历新正初四日,先生偕夫人、公子等来港访谈,旋偕往香港仔午膳,顺游浅水湾等处,游兴甚浓,精神亦健。 本月(三月)三日,先生在寓失足仆地,初以为无碍,旋竟吐血一口,家人悲慌,即召医诊治。 惟因时值星期假日,故所延西医朱惠康至午始到,并为加延马利医院内科主任凌医生会同诊察,认为先生年事已高,宜防意外,故即商定过海入养和医院,悉心诊疗。 途中由朱医生及蔡夫人侍伴。 入院后,详为诊察,脉搏如常,似无大碍,乃为注射止血剂及葡萄糖针。 本人于蔡先生赴院前及入院后,均往探望,见精神尚佳,无何异状。 四日晨十一时再往医院探望,闻蔡夫人言,未续吐血;医师亦谓如不转变,或可出险。 时蔡先生正睡着,故未与谈,即行辞出。 讵至午后二时,即接蔡夫人电话,谓先生病势转危,本人急往探视,知从肛门排血甚多,精神骤衰,且不甚清醒。 急为先后延请李祖佑、李树芬及外籍医师惠金生、郭克等四医生,会同朱医生诊治,均认系胃瘤出血,恐难救治。 初,各医均主施行输血手术营救,惟蔡夫人以先生年事已高,恐输血反应甚大,不能抵抗,故非至万不得已时,不愿施行;至是,以先生病势沉重,气息仅存,故不得已决定实行输血;惟时已深夜,原已验定之输血人遍觅不得,当时侍奉左右之蔡先生胞侄太冲及内侄周新,自愿输血,经赶往香港大学实验室检验,蔡君之血同型,乃即返院施行手术。 在输血前,蔡先生己入极危险之状态,惠医生己断定无救;惟郭医生仍努力输血施救。 输血后,经过良好,先生精神亦转佳。 本人至今晨(即五日晨)四时始辞出。 当以输血收效甚速,故定今日(五日)再行二次输血。 今晨八时,接医院电话,知蔡先生又转危,本人即赶往医院,一面通知商务印书馆在职工中征求输血者,一面赶请医生急救。 乃至九时四十五分,愿输血者数人赶至,未及施行手术,而先生己撒手长逝,痛哉! (高平叔记)(据高平叔编著《蔡孑民先生传略》,重庆商务印书馆,1943年3月出版)a 此篇是蔡元培应北大新潮社的要求,为编印《蔡孑民先生言行录》撰写的。 原定自己口述,由内弟黄世晖笔录。 但由于五四运动后,蔡元培离京南下,于是自己动笔撰写,完稿后寄给黄世晖,嘱他核实若干史料,转交新潮社。 《蔡孑民先生言行录》付印时,此篇标题为《蔡孑民》,题下署都昌黄世晖记。 b 《蔡元培全集》释为段云书。 编者注c 1935年8月,蔡元培向高平叔口述了他五四以后的经历,高平叔记了一份大纲。 此篇是高平叔根据这份大纲并补充了1935年9月以后的内容而成。 发布时间:2025-05-07 14:01:02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7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