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二·記類 内容: 過雲木冰記歲在壬午,余與晦木、澤望入四明,自雪竇返至過雲。 靄淟濁,蒸滿山谷,雲亂不飛,瀑危弗落,遐路窈然,夜行撒燭,霧露沾衣,嵐寒折骨,相視褫氣。 呼嗟咽續,忽爾冥霽地表,雲斂天末,萬物改觀,浩然目奪,小草珠圓,長條玉潔,瓏松插於幽篁,纓絡纏於蘿闕,琤琮俯仰,金奏石搏,雖一葉一莖之微,亦莫不冰纏而霧結。 余眙愕而歎曰:「此非所謂木冰乎? 《春秋》書之,《五行》誌之,奈何當吾地而有此異也?」言未卒,有居僧笑於旁曰:「是奚足異? 山中苦寒,才入冬月,風起雲落,即凍冷飄山,以故霜雪常積也。」蓋其地當萬山之中,囂塵沸響,扃颻人間,村煙佛照,無殊陰火之潛,故為愆陽之所不入;去平原一萬八千丈,剛風疾輪,侵鑠心骨,南箕哆口,飛廉弭節,土囊大隧,所在而是,故為勃鬱煩冤之所不散;溪回壑轉,蛟螭蠖蟄,山鬼窈窕,腥風之衝動,震瀑之敲嗑,天嗬地吼,陰崖沍穴,聚雹堆冰,故為玄冥之所長駕;群峰灌頂,北斗墮脅,藜蓬臭蔚,雖潐原竭澤,巫籲魃舞,常如夜行秋爽,故為曜靈之所割匿;且其怪松人楓,石罔草,碎碑埋磚,枯胔碧骨,皆足以興吐雲雨,而仙宮神治,山嶽炳靈,高僧懸記,冶鳥木客,峭崒幽深,其氣皆斂而不揚,故恒寒而無燠。 余乃喟然曰:「嗟乎! 同一寒暑,有不聽命於造化之地;同一過忒,有無關係於吉凶之占。 居其間者,亦豈無淩峰掘藥,高言畸行,無與於人世治亂之數者乎?」余方齟齬世度,將欲過而問之。 石門孫爽喜讀此文,書之便面。 庚戌七月二十五日燈下重寫一過,念亡友下世已二十一年,棺和出土,乾科颯颯,知己之淚,能不泫然? 阿育王寺舍利記(庚戌)庚戌十一月甲子,余為高旦中題主於烏石山。 明日雨,不可出山,遂偕辰四宿阿育王寺。 丙寅,請觀舍利,寺僧啟銅塔(塔為萬曆間慈聖太后所賜),捧一小方篋,出殿門外,南向立。 篋方廣六七寸,玲瓏內外不隔,中係小木鍾,塗以泥金,有小珠在其內,作琥珀色,則所謂舍利也。 余讀宋景濂《阿育王寺碑》,言舍利歷代之神異詳矣,自是以後,稱其神異者,陸光祖、郭子章先後詣明州頂禮,述其所見,然而不知其偽也。 嘉靖間,倭犯寧波,胡宗憲防海之師屯於市,竊金鍾並舍利以去。 住持僧傅瓶無以眩人,用真珠裹金偽造以充之,光祖之所見者此也。 其後海上有警,住持懲異時之失,以偽造舍利寄藏鄉民李台垣家。 台垣家之婦女私發而玩之,墮地不見,則又以其奩中之珠,塗飾置於鍾內。 海警既息,迎還於寺,郭氏萬曆壬子甲寅所見者此也。 崇禎甲申,象和為住持又將此偽造者質酒於纓絡河,久之始復中。 是故阿育王舍利不特偽造,即其偽造者亦不一人一事。 余之所聞,自嘉靖以來者,景濂碑文作於洪武十二年,距今二百九十三年耳,已不勝其偽如此,豈自洪武以上歷一千九百七年之久,舍利依然為劉薩訶故物耶? 且洪武來,舍利不出境內,啟閉一二山野驅烏之手,洪武以上,一歸官庫,再入臨安,一入燕京,流轉不復一寺,其譸張為幻更復何如耶? 然則景濂碑中之神異,亦不過世俗自欺欺人之說,一如郭、陸,遂從而拾之耶? 或曰是在觀者之誠否,即如碑言,松枝放光,何關舍利? 曰不關舍利,是名妄見,豈可以所見之妄而謂舍利之靈乎? 憶余丙寅冬日,書窗油盞燈注,時吐青珠,細於芥子,堅不可破,竟夕可得圭撮。 如是者月餘,或謂此草舍利也。 嗟乎! 即舍利亦復何奇? 而況於偽為者乎? 彼沾沾其神異者,可謂大惑不解矣! 海鹽鷹窠頂觀日月並升記(丙辰)鷹窠頂,濱海之山也。 名雲岫,每當十月之朔,五更候之,日與月同升,相傳以為故事。 丙辰歲,余在海昌,許使君約之往觀。 九月晦日,余與邵蓼三、仇滄柱、陳羹仲同舟至袁花,時已薄暮,輿行二十里,斜陽紅葉,裝點村落如畫。 登山昏黑,使君遲之寺中。 查二南、馬次真、許稚圭、許欲爾、朱人遠、祝雝來皆在,遠近來觀者,逾數百人。 主僧言住此數十年,僅一逢之。 其初,紅者上升,已而白痕一抹出於紅內,始分為二。 余曰:「此山故事,原是日月並升,不是日月合璧也,不知土人何緣錯誤? 蓋合璧則日食矣,如僧所言,是日食也,當在庚戌歲,此月合朔,於卯未交周六宮一十度入食限。 但謂白在內,紅在外,則視之欠審在。 外之紅,乃是日光溢出也。」五鼓,來觀者皆起,雲隙猶漏疏星,明燭出寺,履巉岩而候之。 未幾,雨色空濛,徘徊不能遽下,東方既白乃已。 或曰:「數十年一見再見,何天朗氣清之難得也?」余曰:「雲氣所遮,不過一端。 夫日月同行,由於合朔。 合朔在寅以前,同行在地下,而不可見;合朔在卯以後,日光逼月,雖同行天上,亦不可見。 唯寅、卯之間,則合朔之分秒,當日出之分秒,乃可見耳!」或曰:「濱海之山多矣,何以必鷹窠也?」曰:「是也,大洋之中,可以觀同升者何限? 非人所習見。 漁工水師,雖知而不能言,世所以不傳也。」或曰:「若此則每月合朔,皆可以見,何必十月乎?」曰:「亦為鷹窠言之也。 十月合朔,大略亢、氐之間,東方之宿也。 此山南面多有遮蔽,惟當亢、氐一隅,空曠值海,若是餘月,則合朔於他宿,在遮蔽之處矣。 海中大洋,每月皆可見之,固不必十月也。」使君曰:「始以不得見為欠事,聞先生之論,固勝於一見也。」念祖堂記(丁巳)吳門周子潔,不見者十餘年矣。 丁巳中秋,得其一劄,乃為姜子學在求《念祖堂記》。 念祖堂者,卿墅先生之居也。 先生家萊陽,僑寓吳門,不忘其本,故名堂以識之。 昔周元公以營道之濂溪識於匡廬,朱文公以婺源之紫陽識於崇安,其義一也。 然而先生則異於是。 當崇禎壬午,小人造為二十四氣之謠,中傷善類。 毅宗入其說,戒諭言官,謂言官論事,各有所為,不出公忠。 先生言:「言官不能必其無私,然皇上不可以此厭薄言官。 皇上所云代人規卸為人出脫,何所聞之? 豈於章奏知之耶? 抑懸揣得之乎? 願勿以委巷之言,搖惑聖聰。」上大怒,下之詔獄。 密詔令金吾賜盡,金吾漏言,吾夫子面諍於上,上畏清議,止前詔,杖先生百,淹留刑部獄一載餘。 甲申二月,遣戍宣州衛,未逾月而京師陷。 先生不敢以桑海之故,弁髦君命,終身不返故居,卒葬於敬亭。 君子曰:「可謂仁之盡、義之至也!」夫國破君亡,是非榮辱,已為昨夢,先生猶硜硜不變,自常人言之,未有不以為迂者也。 試揆之於義,朝廷無放赦之文,臣子營歸田之計,謂之不違,得乎? 故升庵歿於戍所,勢所不得不然;先生葬於戍所,勢可以不然而義所不得不然者也。 古人作事未嘗草草,蘇武十九年而返,奉太牢謁武帝園廟,欒布從齊還,奏事彭越頭下,而後使事告終。 先生下窆宣城,而後戍事告終,豈以幽明有間也? 是之謂義至。 南齊華寶父戍長安,寶年八歲,臨別謂寶曰:「須我還,當為汝上頭。」長安既陷,父不得還,寶年至七十不婚冠。 或問之,輒號慟彌日。 毅宗不過期月必召用先生,毅宗之不得召用先生,猶寶父之不得為寶上頭也,寶思父而終不忍上頭,先生思主而忍離戍所乎? 是之謂仁盡。 若以為先生念其故居而已,社春秋,何所阻隔? 行李往來,無人牽挽,棲棲旅人,似有簡書之畏者,蓋安故居則不能安此心,安此心則不能安故居,徘徊兩岐之間,先生之念亦苦矣! 寧與周、朱可同論乎? 斯堂也,為文文肅歌哭之所。 文肅之後,廢為馬廄,馬廄之後,辟自先生。 文肅為烏程所忌,先生為陽羨所陷,亡國之戚,兩相與有力焉。 天下之興亡係於一堂,余昔謁文肅,兩至其地,曲池怪石,低回欣賞,不知其可悲如是也! 天一閣藏書記(己未)嘗歎讀書難,藏書尤難,藏之久而不散,則難之難矣。 自科舉之學興,士人抱兔園寒陋十數冊故書,崛起白屋之下,取富貴而有餘。 讀書者一生之精力,埋沒敝紙渝墨之中,相尋於寒苦而不足,每見其人有志讀書,類有物以敗之,故曰讀書難。 藏書非好之與有力者不能,歐陽公曰:「凡物好之而有力,則無不至也」,二者正復難兼。 楊東里少時貧不能致書,欲得《史略釋文》、《十書直音》,市直不過百錢,無以應,母夫人以所畜牝雞易之,東里特識此事於書後,此誠好之矣。 而於尋常之書猶無力也,況其他乎? 有力者之好,多在狗馬聲色之間,稍清之而為奇器,再清之而為法書名畫,至矣。 苟非盡捐狗馬聲色字畫奇器之好,則其好書也必不專,好之不專,亦無由知書之有易得有不易得也。 強解事者以數百金捆載坊書,便稱百城之富,不可謂之好也。 故曰藏書尤難。 歸震川曰:「書之所聚,當有如金寶之氣,卿雲輪囷覆護其上。」余獨以為不然。 古今書籍之厄,不可勝計。 以余所見者言之,越中藏書之家,鈕石溪世學樓其著也。 余見其小說家目錄亦數百種,商氏之《稗海》皆從彼借刻。 崇禎庚午間,其書初散,余僅從故書鋪得十餘部而已。 辛巳,余在南中,聞焦氏書欲賣,急往訊之,不受奇零之值,二千金方得為售主。 時馮鄴仙官南納言,余以為書歸鄴仙猶歸我也,鄴仙大喜,及余歸而不果,後來聞亦散去。 庚寅三月,余訪錢牧齋,館於絳雲樓下,因得翻其書籍,凡余之所欲見者無不在焉。 牧齋約余為讀書伴侶,閉閣三年。 余喜過望,方欲踐約,而絳雲一炬,收歸東壁矣。 歙溪鄭氏叢桂堂,亦藏書家也。 辛丑在武林捃拾程雪樓、馬石田《集》數部,其餘都不可問。 甲辰館語溪,李高氏以書求售二千餘,大略皆鈔本也,余勸吳孟舉收之。 余在語溪三年,閱之殆遍,此書固他鄉寒故也。 江右陳士業頗好藏書,自言所積不甚寂莫。 乙巳寄吊其家,其子陳澎書來,言兵火之後,故書之存者惟熊勿軒一集而已。 語溪呂及父,吳興潘氏婿也,言昭度欲改《宋史》,曾弗人、徐巨源草創而未就,網羅宋室野史甚富,緘固十餘簏在家,約余往觀。 先以所改《曆志》見示,未幾而及父死矣,此願未遂,不知至今如故否也? 祁氏曠園之書,初庋家中,不甚發視。 余每借觀,惟德公知其首尾,按目錄而取之,俄頃即得。 亂後遷至化鹿寺,往往散見市肆。 丙午,余與書賈入山翻閱三晝夜,余載十捆而出,經學近百種,稗官百十冊,而宋、元文集已無存者,途中又為書賈竊去衛湜《禮記集說》、《東都事略》。 山中所存,唯舉業講章各省志書,尚二大櫥也。 丙辰至海鹽,胡孝轅考索精詳,意其家必有藏書。 訪其子令修,慨然發其故,亦有宋、元集十餘種,然皆余所見者。 孝轅筆記稱引《姚牧庵集》,令修亦言有其書,一時索之不能即得,餘書則多殘本矣。 吾邑孫月峰亦稱藏書而無異本,後歸碩膚。 丙戌之亂,為火所盡,余從鄰家得其殘缺實錄,三分之一耳。 由此觀之,是書者造物之所甚忌也,不特不覆護之,又從而菑害之如此,故曰藏之久而不散則難之難矣。 天一閣書,范司馬所藏也,從嘉靖至今,蓋已百五十年矣。 司馬歿後,封閉甚嚴。 癸丑,余至甬上,范友仲破戒引余登樓,悉發其藏。 余取其流通未廣者抄為書目,凡經、史、地、志、類書坊間易得者及時人之集三式之書,皆不在此列。 余之無力,殆與東里少時伯仲,猶冀以暇日握管懷鉛,揀卷小書短者抄之,友仲曰諾。 荏苒七年,未蹈前言,然余之書目遂為好事流傳,昆山徐健庵使其門生謄寫去者不知凡幾。 友仲之子左垣,乃並前所未列者重定一書目,介吾友王文三求為《藏書記》。 近來書籍之厄不必兵火,無力者既不能聚,聚者亦以無力而散,故所在空虛。 屈指大江以南,以藏書名者不過三四家。 千頃齋之書,余宗兄比部明立所聚,自庚午訖辛巳,余往南中,未嘗不借其書觀也。 今聞虞稷好事過於其父,無由一見之。 曹秋嶽倦園之書,累約觀之而未果,據秋嶽所數,亦無甚異也。 余門人自昆山來者,多言健庵所積之富,亦未寓目。 三家之外,即數范氏。 韓宣子聘魯,觀書於太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 范氏能世其家,禮不在范氏乎? 幸勿等之雲煙過眼,世世子孫如護目睛,則震川覆護之言,又未必不然也! 餘姚至省下路程沿革記(己未)吾邑至省下,其程不過三百里,而曹娥、錢清、錢塘三江橫截其間。 又地勢卑下,曹娥而東未入姚江,率數十里而一堰,船之大者不能容數十斛,不然則不可以拖堰。 風雨之夕,屈折篷底,躑躅泥淖,故行者為甚難。 自餘姚至曹娥,其路有二,分於城西二十里之曹墅橋。 溯姚江而行,謂之南路;進曹墅橋入支港而行,謂之北路。 南路二十里至下壩,又分為二:挽壩而上,旁渣湖行支港中,十八里至新壩,挽壩而上十里,即上虞治也;不挽下壩,仍溯姚江而行,三十里至通明壩,始挽而上,至上虞縣城,與支港之路會,又三十里乃至曹娥。 初南路必出通明壩。 宋淳熙間,魏王薨於四明,將葬於越,詔遣刑部尚書謝廓然運副韓彥質護喪,使者旁午,州縣震動,知上虞縣汪大定以通明壩高峻,潮汐雖登,僅過數舟,則已涸矣。 於是增浚渣湖,別於支港創小堰以通舟,募遊手二百人,別以旗色分列左右,俟大舟入,引湖水灌之,水溢堰平,眾力扶喪,舟以進,略無欹側,舳艫相銜,俄頃俱濟。 自是以來,反以支港為通衢,非大旱水涸,則無有由通明者矣。 世傳史彌遠所開,有恩多怨多之謠,非也。 北路較南弱十里,曆陡、橫河、驛亭三堰。 南堰挽舟設轆轤,北堰則徒手舉之,故其舟尤小也。 三堰盡掠夏蓋湖渡百官江,即曹娥之下流也。 陸行二里至塔橋,與南路會。 自曹娥而西,路無支徑,地勢平衍,無拖堰之勞,無候潮之苦,較曹娥而東相懸絕矣。 然按周益公《思陵錄》,錢清江者,東自三江口來,西過諸暨,約三百餘里,闊十餘丈,運河半貫其中,高於江水丈餘,故南北皆築堰。 上水別設浮橋渡行旅,大舟例剝載小舟,則拖堰而過。 梓宮船欲渡,待其潮水平漫,開閘,水勢奔注,久之稍定,兩岸以索牽制,始放御舟,將達南閘,大升輿繼之,御舟受觸,幸而篙工能事,得入閘口,輿舟不能入,橫截南岸,冊寶又往,江流湍急,舟人力不能加,直衝其腰。 既而靈主亦來,復衝冊寶,勢尤可畏,運使趙不流頓足垂涕,幾欲赴水,當日之險如此。 今自麻溪作堰,錢清上流之水引入錢塘,三江口作閘,潮水亦不入錢清,而錢清與運河相渾,有江之名,無江之實矣。 不然,與曹娥而東,其艱難不甚相遠也。 錢塘之渡,自昔為難,孫覿《誌汪思恩》云:會稽渡錢塘,舟人冒利,箘載而行,半渡弭楫,邀取錢物,而暴風猝至,舉舟盡溺死,操舟者皆善泅,獨免。 公為臨安守,曰不戳此輩則殺人未艾也,悉諭殺之。 更造大艦十數,每一艦受若干人,製號如其數,以五采別異之,置吏監總,渡者給號登舟,即過數而號與舟不類者皆不受。 舟人給直有定估,除十之一備修葺之費。 抵今二十年,無一舟之覆。 蓋錢塘除暴風積水亦不甚險,唯載人過甚,舟力不勝,則有覆沉之禍,舟子僥幸頃刻,往往以尋丈之舟,載至百十人,當事每每以空言申敕,安得如汪守者而與之講濟人之事乎? 百官江本不甚闊,而土人輪日取利,止以一舟值渡,餘舟不得攙入,往來候渡甚艱,為令者苟革其輪日之例,則行者不滯矣。 是故吾邑風氣樸略,較之三吳截然不同,無他,地使之然也。 然而民生愈促,樸略變為智巧,是則非三江疊堰之所能限也,不能不歸之世運耳! 萬里尋兄記羲六世祖小雷府君,諱璽,字廷璽。 兄弟六人,長伯震商於外,逾十年不歸,府君魂祈夢請,卜之瓊茅蚌殼之間,茫然不得影響,作而曰:「吾兄不過在域內,吾兄可至,吾何獨不可至乎?」躡出門,鄉黨阻之曰:「汝不知兄之所止,東西南北,從何處尋起?」府君曰:「吾兄,商也,商之所在,必通都大邑,吾盡歷通都大邑,必得兄矣。」於是裂紙數千,繕寫其兄裏係年貌,為零丁,所過之處,輒榜之宮觀街市間,冀兄或見之,即兄不見而知兄者或見之也。 經行萬里,三山獠洞,八角蠻陬,蹤跡殆遍,卒無所遇。 府君禱之衡山,夢有人誦「沈綿盜賊際,狼狽江漢行」者,覺而以為不祥,遇士人占之,問君何所求,府君曰:「吾為尋兄至此。」士人曰:「此杜少陵《舂陵行》中句也,舂陵,今之道州,君入道州,定知消息。」府君遂至道州,徬徨訪問,音塵不接。 一日奏廁,置傘路旁,伯震過之,見傘而心動曰:「此吾鄉之傘也。」循其柄而視之,有字一行曰「姚江黃廷璽」,伯震方驚駭,未決,府君出而相視,若夢寐,慟哭失聲,道路觀者亦歎息泣下。 時伯震已有田園妻子於道州,府君卒挽之而歸。 楚人高其義,稱伯震為黃來,稱府君為小來,望其復來也。 府君因其聲轉之,別號為小雷雲。 事在宣宗之世,三楊當國,朝廷人物,固多光明俊偉,而草野之中,猶能敦樸愷悌,識道理,賤誇詐,相沿成俗。 若府君者,雖不可以時代為限,然非盛時風俗之美,亦不能卓絕如此也。 獨怪人子而所遭不幸,間關踣頓求父求母者簡策不絕書,為人弟而求兄者無聞焉,豈世無其事歟? 抑有其事而紀載者忽之歟? 江河日下,兄弟之情日淺,宴安茶粥,ц菵草薰蒸,以路人之愛惡,愛惡其兄,且不可必,則夫棄捐頭髓不避驚濤峻阪之險者,較之求父求母者不更難耶? 羲敘府君之事,不禁涕泗之橫流,蓋傷時也。 重建先忠端公祠堂記天下既誅逆奄,表死節之忠臣,祭葬贈蔭,恤典咸備。 御史袁鯨,請於京城建祠一座,以慰忠魂。 楊漣、周順昌、黃尊素、李應昇等各家子弟,追塑遺像於祠中,順天府春秋祭享。 詔曰:可。 於是死節最著者十三家,有司奉旨立廟於鄉,皆名曰敕建。 先忠端公祠,卜地邑西之西石山,為呂氏書室,有長松峭壁,用官價百金買之。 是時我鄉奄黨最多,而以逆案拾遺歸者(北科糾拾某官,癸亥京察降級。 乙丑以後,遂爾登級。 光祿無匠,何以冒殿工而加級? 非夤緣捷徑,何以越歲而正位奉常? 內有通天之孫傑,外有納賄之崔逆。 同郡劉宗周,正人也,惟恐出而阻之,移宮一案何罪乎? 疏請榜示以為戒),勢尤桀奡。 與其同黨,蹴私人出而爭地。 東浙士大夫,皆為之不平。 馮留仙、馮鄴仙、劉瑞當、陸文虎、萬履安、馮元度會祭祠下,其文刺我邑縉紳「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而以黨奄自旌也」。 奄黨憤甚,又使其前為方從哲之門客,狐鼠遊說,為一邑風水攸關,必須改卜。 蕺山劉先生為書以告當事曰:「不佞,白安先生之未亡友也,請以螗臂當之矣!」久之而後定。 而同黨亦知為拾遺者所誤,咋舌而死。 紹興推官陳子龍銘其麗牲之石,春秋常祭之外,巡按蕭奕輔、喬可聘、左光先、海道許豸、儀部周鑣等,路有經由者,皆以特羊告廟,賦詩憑吊。 改革之際,群盜滿山。 官兵借為營房,抽椽壞壁,未幾而傾覆矣。 有司致祭無所,罷享者四十年,創痛如積。 今天子纂修《明史》,追數明室之亡,在於天啟。 昔伍員之諫夫差也,謂二十年之後,吳其為沼。 當員之諫時為魯哀公元年,至二十二年,其言始驗,而越滅吳。 先公之諫熹宗,為甲子歲,至乙酉而明亡,亦二十二年。 故先公絕命詩:「錢塘有浪胥門目,不特痛其遭遇如員。」而於國家興亡之數,亦前知之矣。 魄感精動,虛塵可數,當知緯候為小道耳。 王顓庵先生督學浙中,以仁義束世教。 行部東浙,表章啟、禎忠節,立六賢講院,而以先忠端公為首。 又考圖經,知先忠端公故有祠宇,今雖蕪廢,顧先朝敕建,不可不復,乃即其故里。 老屋三楹,肖像存舊。 丙寅二月下丁,教諭沈君煋將事。 風和日美,俎豆靜潔。 故老見之,泣下沾襟。 蓋先公被逮在丙寅三月,今歲復在丙寅,而祀典之舉,適相邂逅,不可為非數也。 祠堂當三江之口,元柳貫有「連延黃竹浦」之詩。 剡水西流,藍溪南注,姚江東去,至此而合,乃易之、戴九靈之遺跡在焉。 北望陸放翁之蜀山,南觀李信之雙瀑。 名山大川,藥房蕙帳,於此乎? 於彼乎? 傍徨上下,死而不亡者,庶幾其或遇之。 永樂寺碑記去余居六七里而近,有龍山永樂寺。 大江橫其東,蜀山峙其右,迺易之所謂「姚江東去蜀山青」之地也。 蜀山者,陸放翁《入蜀記》云「興國軍富池,有小石山,自頂直削去半,與餘姚江濱之蜀山絕相類」者即此。 幽潛奇特,為山水勝處。 淳祐間,鐵崖禪師誌先與其徒士懷、寶潛建報慈庵,景定請於朝,賜名永樂寺,卒皆塔於寺之東偏。 後四年,曾孫時敏、景星、蘊玉復補所未備。 鐵崖與丞相史嵩之友時敏嗣法佛鑒範,一時飽參久證咸來依止。 咸淳七年八月庚寅,立碑於寺。 傳至正宗匡,當元至元己卯。 正宗能文好客,建水竹居,日吟詠其中。 初,正宗主龍興之上藍,金華柳道傳提舉江西儒學,暇日過從,甚相好也。 後二三年,道傳受代還裏,而正宗亦謝事歸龍山。 道傳自自金華扁舟訪之,宿留是山幾一載。 相對賦詩,其見集中者,古詩二,律詩五七言各一。 其律詩「連延黃竹浦,隱見白龍堆」,指余所居之地名也。 詩皆刻石,篆三大字於堂。 臨別,著《龍山古跡記》一卷。 道傳之門人戴九靈,避地慈谿之花嶼鳳湖,其於寺棲止尤數,而詩亦最多。 懷舊維故,句甚悲涼。 正宗再傳為天寧禪師仲猷闡明。 太祖以高行僧召至南京,尋奉旨使日本。 畢事歸奏,詔許歸隱山中。 當其使日本也,太祖及宋景濂皆有詩送之。 仲猷建歸庵於寺左,蓋以得歸為幸。 仲猷善鼓琴,又建二蘭齋。 其記之者,即九靈也。 洪武乙卯,滑伯仁、宋無逸登其山巔,滑詩有「登臨重九日,感慨百年心」之句。 正德癸酉,陽明先生與王世瑞、許半圭、蔡希顏、朱守中、徐曰仁流連信宿,賦詩於此,曰仁因記其事。 茲山窮鄉僻壤,自淳祐至正德,數百年間,而名跡之夥如此,乃不知廢於何時? 萬曆庚申,西緒纘重建佛殿。 老屋數間,支撐於盲風苦雨之中,香燭無主,雲水莫視,德如行過而憫之。 軍持不借,蕭然露宿,苦力三年,屨笠雲委,聿興工作,穹殿中峙,軒廡回旋。 有齋寢以安禪寂,有門闥以謹啟閉,有方丈之室,有香積之廚。 魚鼓鍾磬,床第臥具,凡寺製之所宜有者,燦然畢備,又置僧田三十餘畝。 功成而師亦老矣! 余自有識以來,閭里之間,但見村落日消一日,今之犁鋤所及者,皆昔之井灶也。 至於僧居,屈竹道傍,未幾而環堵矣,未幾而榱桷矣。 汙邪市井,未嘗擇地,塵坌滿室,但供村婦裏老之遊息。 頃余修誌,僧會司上冊,餘姚一邑之內,庵院凡一千三百有奇,而古刹如明真、正覺、蓮峰、明因、慶善等,皆廢為荒隴,即如武林之辯才龍井、鳥窠孤山,皆非故所。 奇地湮沒,不知凡幾! 然則私創之盛,古刹之衰也。 每見古德,於名賢過化之跡,必極力護持。 真淨之青松社,惠勤之六一泉,皆是也。 天地間清淑之氣,山水文章,交光互映,雪泥鴻爪,不與劫灰俱盡耳。 今德如莊嚴名勝,且欲考水竹居、二蘭齋、歸庵,一一復其故處,亦可謂之不俗矣,顧德如尚以參學未究為歉。 余以為使德如而盡參學之願,不過一杖一拂。 夫一杖一拂之與一椽一瓦,皆非佛法,誠能護持名跡,焉知不有如正宗、仲猷其人者,將來似續於此乎? 余每過寺,念泰定間先州判茂卿先生於此置田講學,徘徊久之,德如因求記以垂永遠。 年來求文者,不能悉應,顧余女徽音,居鄰其地,數以為請。 余老矣,學殖荒落,尚恐收拾不盡也。 小園記黃竹浦軒之西,有隙地,縱二尋而強,橫三尋而弱。 辟以為園,用樹花木,不過八九株而已。 因買瓦盆百餘,以植草花。 水仙、艾人、芳洲、洛陽、茉莉、真珠、煙蒲、石竹、辣茄、苦葽、金燈、銀合、黑牛、紫燕、虎刺、蛇床、鈴兒、鼓子、忘憂、含笑、庭莎、路杞,秋羅似翦,荷包象形,康成書帶,徐公劍脊,濃則牡丹、芍藥,淡則春蘭、秋菊,藥品瑣碎,皆為芳草。 施以人工,則桃、李、梅、杏、金松、線柏,屈其幹霄之姿,下同弱卉。 至於麗春、款冬、丈紅、段錦、雁來、燕麥、紫茉、秋棠、斷腸、洗手、紅姑、虞美,叢生砌下,遞換粦間,非盆盎之所收拾也。 昔黃石齋先生為先忠端公書庾子山《小園賦》,遂取揭之軒中,而以名園。 夫子山之園雖小,猶得欹側八九丈,縱橫數十步。 以吾園較之,不能十之一,無乃非其類乎? 雖然,小大何常之有? 子山之園,視章華、銅雀,謝靈運之山居,沈約之郊居,千百中不及一二。 故謂之小,而吾之園又不及子山,因子山之小而小之躪,昔傅長虞《小語賦》「糠粒為舟,針孔自匿」。 蘇子美詩「托身螟兩睫,卜都牛一毛」。 是萬物之數,尤有小於吾園者矣。 郭象曰:「統大小者,無小無大者也。 苟有乎大小,則雖大鵬之與斥沄,宰官之與御風,同為異物耳,試為之拔棘排牆。」藍水東流,戴九靈痛哭之詩跡也;石窗南峙,劉綱、樊夫人乘雲而狡獪者也。 西望則虞仲翔注《易》之露未幹,北眺則陸放翁之奇峰突兀,此則子山之所不能有也。 今人之誚固陋者,曰《兔園策》。 《兔園策》乃徐、庾之體,非鄙樸之談,但家藏一本,人多賤之。 兔園者,小園也,天下之固陋有如余者乎? 則余之名此園也固宜。 書錢美恭尋親事錢美恭自敘曰:「先君諱士頠,字房仲,天啟丁卯舉人。 崇禎癸未,授雲南陽宗知縣。 時有三子,美恭其季也。 年甫八歲,庶母與仲兄之官,美與伯兄侍母留故鄉。 未幾,兩京淪沒,滇南道梗,伯兄亦亡。 戊戌、己亥間,滇方內附,美即欲徒行,老母勿許。 癸卯中秋,老母謂美曰:『汝即行,貧兒何以為萬里計乎?』美曰:『此不可計料,絕處逢生,未可知也。』遂於其月十七日,依同邑范木公至江西。 依山右馬緒南至廣東,得病幾殆,留廣東者六閱月。 依大賈張爾侯至南寧,瘴氣方惡,留南寧月餘。 至廣南又病,土人以草藥治之。 轉而為痁,扶病行山徑,十步九頓,抵蒙自縣。 宿土城旅店,永夜不寐,呻吟悲涕,聲達戶外。 有滇人楊姓者,詢其始末,美悉告之。 楊曰:『是故錢守兒耶? 守以考最擢嵩明州,乙未五月二十日卒官,葬臨安府通海縣之南山,在滇復舉兩子。 滇中兵燹頻仍,官民家無不盡於剽掠,君家兄弟僮僕,不知散失何所?』美聞此言,五內崩裂:『我萬里尋親,冀望生父同還,豈知為不可追之泉路乎?』至通海,詢諸途人,既不知有流寓錢氏,並不知有所謂南山者。 傍徨計無復之,有告美者曰:『河西縣小街,有下江人僦居,盍往問之?』美匍匐其地,亦皆茫然,因哭於路左,觀者驚訝,皆來問故。 有老人聞之曰:「我為闞氏,我兄應乾,乙酉科錢公所取士也。 此地有童姓者,君家舊僕,詢之當得其詳。』及往,僕適他出。 其婦滇人,詰問再三,愕然曰:『此豈浙來小主乎?』有頃,僕歸,不復識,詳語之,乃抱頭哭。 叩其始末,與楊姓無異也。 僕遣子報仲兄,美與僕謁墓南山,仲兄至,亦不相識矣。 哭拜墓下,與仲兄商歸柩之計,相視芒然。 次早探庶母幼弟,頹垣敗壁,不勝其慘,闞君亦僅謀朝夕,脫驂之事,有誌未逮。 時甲辰十一月五日,離家一年餘三月矣。 夤緣入幕,僅三月,而所得傭值,又為土寇掠去,寄跡僧寮者一載。 乙巳,流寓嵩明之兔兒關。 丙午、丁未、戊申三年間,往來宛轉丐貸,乃藉臬司張彥珩督郵趙文叔之力,得以六月四日,設奠祖道。 兩弟庶母留滇,仲兄與余東還,九月十五日抵家,往返凡六年。」其自敘如此。 余於甲午歲,在陳恭湣家,見演傳奇《尋親記》者,哀轉動人。 董次公指示余曰:「此美恭也。 其父孝廉,官滇中,流落不返,頗似傳奇中事。」少年忍而為此,是無心肝者,豈知美恭萬里之心,即在數尺紅氍上乎? 錢牧齋嘗向余痛瞿臨桂之火化也,取柳子所為《趙襄陽丞志》讀之:「百越蓁蓁,羈鬼相望。 有子而孝,獨歸故鄉。」流涕者久之。 瞿氏子會錢二千金而燼其父骸,美恭赤手而歸其父櫬,人之相去,如九牛毛,豈不信哉? 吾友錢廉求記其事,若以趙襄陽例之,即以此為錢嵩明誌可也。 餘姚縣重修儒學記唐荊川、王道思以為,漢之經術,宋之道學,其人才之成就,皆師弟子私相授受,無所與於學校。 此蓋有激之言。 以吾餘姚論之,則大有不然。 自虞仲翔之《易》,擅東南之美,嗣起者代不乏人。 其出於學校與否,姑不具論。 元末明初,經生學人,習熟先儒之成說,不異童子之述朱,書家之臨帖。 天下汩沒於支離章句之中,吳康齋、陳白沙稍見端倪,而未臻美大聖神之域,學脈幾乎絕矣。 高忠憲云:「薛文清、呂涇野無甚透悟」,亦謂是也。 貞元之運,融結於姚江之學校,於是陽明先生者出。 以心學教天下,示之作聖之路,馬醫夏畦,皆可反身認取,步趨唯諾,無非大和真覺,聖人去人不遠。 孟子曰:「人皆可以為堯舜」,後之儒者,唯其難視聖人,或求之靜坐澄心,或求之格物窮理,或求之人生以上,或求之察見端倪,遂使千年之遠,億兆人之眾,聖人絕響。 一二崛起之士,又私為不傳之秘。 至謂千五百年之間,天地亦是架漏過時,人心亦是牽補度日,是人皆不可為堯舜矣。 非陽明亦孰雪此冤哉? 故孟子之言,得陽明而益信。 今之學脈不絕,衣被天下者,皆吾姚江學校之功也。 是以三百年以來,凡國家大節目,必吾姚江學校之人,出而支定。 宋無逸之纂修《元史》;黃墀、陳子方之自沈遜國;宸濠之變,死之者孫忠烈,平之者王文成;劉瑾竊政,謝文正內主彈章;魏奄問鼎,先忠端身殉社稷;北都之亡,施恭湣執綏龍馭;南都之亡,孫、熊伏劍海島。 其知效一官,德合一君者,不可勝數。 故姚江學校之盛衰,關係天下之盛衰也。 先是廟學頹敗,上雨旁風,一宮之外,皆為茂草。 當事簿書之事,勝於俎豆,即有畚築,聊爾具文。 至使數十年之中,人才寥落,科名亦且天荒。 夫營室無功,單子知陳有咎,國庠為圃,元輿憂道將陵。 忍使陽明、闕里,而憔悴於盛世乎? 晉中康侯如璉,以經術為吏治,下車即為此懼,廣文沈君煋、方君運昌佐以精誠。 沈君以己財首創啟聖宮,康侯捐俸倡之,田二尹守一繼之。 郡侯李公行部至姚,嘉與是舉,復加申敕。 士心雷動,各捐有差。 董其役者,諸生某某等。 謹刀布以索力,拷鼛鼓以程工。 經始於某年某月,落成於某年某月。 以羲嘗學於舊史,見屬為記。 念陽明之學,今時間有異同,余嘗移書史館,諸公不執己見,慨然從之。 夫道一而已,修於身則為道德,形於言則為藝文,見於用則為事功名節。 豈若九流百家,人自為家,莫適相通乎? 古之釋奠於先師者,必本其學之所自出。 非其師勿學也,非其學勿祭也。 今天下萬國皆有學,亦復有先師如陽明先生者乎? 陽明非姚江所得私也,天下皆學陽明之學,誌陽明之志。 使吾姚江之士,溝猶瞀儒,嚾嚾然不能效門室之辨,有一陽明而不能有之,不其恧歟? 聖天子崇儒尚文,諸君子振起以復盛時人物,行將於廟學卜之矣。 傳是樓藏書記歐陽公云:「物常聚於所好,而常得於有力之強,二者正是難兼。」至於書之為物,即聚而藏之矣,或不能讀,即有能讀之矣,或不能文章。 求是三者而兼之,自古至今,蓋不能數數然也。 古來文士,不乏抱兔園寒陋十數冊故書,修飾成家,偃然欲以行遠,難矣。 古來藏書者,亦不乏兼收並畜,錦軸牙簽,爭長於名畫奇器之間,酒闌燭跋,充為耳目之玩,此可謂之讀乎? 近世之以博洽名者,陳晦伯、李於田、胡元瑞之流,皆不免疥駝書簏之誚,弇洲、牧齋,好醜相半。 上下三百年間,免於疑論者,宋景濂、唐荊川二人,其次楊升庵、黃石齋。 森森武庫,霜寒日耀,誠間世之學者也,何意吾當世而見之健庵先生乎? 喪亂之後,藏書之家,多不能守。 異日之塵封未觸,數百年之沈於瑤台牛篋者,一時俱出。 於是南北大家之藏書,盡歸先生。 先生之門生故吏遍於天下,隨其所至,莫不網羅墜簡,搜抉緹帙。 而先生為之海若,作樓藏之,名曰傳是。 昔人稱藏書之盛者,謂與天府相埒,則無以加矣。 明室舊書,盡於賊焰,新朝開創,天府之藏未備。 朝章典故,制度文為,歷代因革,皆於先生乎取之。 是先生之藏書,非但藏於家也。 先生內備顧問,外獎風流,雖十行俱下,而矻矻焚膏,倚相之《九丘》、《八索》,子產之實沈、台駘,方之昔人,豈繄多讓? 其精勤如此。 當貞元會合之氣,文統必有所歸。 先生施於名命為雅誥,刻於金石無愧辭,風聲所播,山心松友之士,莫不推琴而起,共集門牆,一經盼睞,皆合宮懸,其為文也宏矣。 然則兼是三者而有之,非先生其誰與? 嗟乎! 自科舉之學盛,世不復知有書矣。 六經子史,亦以為冬華之桃李,不適於用。 先儒謂傳注之學興,蔓詞衍說,為經之害,愈降愈下。 傳注再變而為時文,數百年億萬人之心思耳目,俱用於揣摩剿襲之中。 空華臭腐,人才茸。 至於細民亦皆轉相橫鋟,以取衣食。 遂使此物汗牛充棟,幛蔽聰明。 而先王之大經大法,兵、農、禮、樂,下至九流六藝,切於民生日用者,蕩為荒煙野草,由大人之不說學以致之也。 數窮必復,時文之力,會有盡時。 先生主持文運,當必有以處此,人將指此樓也,與白鹿爭高矣。 先生以某嘗登是樓,命之作記,惜某老矣,不能假館而盡讀之也。 遷祠記先忠端公祠,壬申建於縣西之西石山,春秋有司致祭,撥祠夫二名守之。 爰當孔道,改革之際,屯兵於此。 抽榱桷為營火,祠因以廢。 丙寅,學院王顓庵先生稽昔祀典,復其春秋之祭。 余以所居黃竹浦矮屋三間,稍拂拭,肖象為祠。 自丙寅至庚午春,五年九祭,煩有司往返四十里,僕僕從事,心甚不安。 七月二十四日大水,祠屋遂沈。 海內知之,司寇健庵、中允果亭、相國立齋、相國素存、學院蓉湖、京兆定庵諸先生,各出清俸。 金鑒前弊,建於新城內南門之左,頗饒花木之趣,太守長白李公題其額焉。 一祠也,三徙而定,厥維艱哉! 蓋餘姚先賢之祠,無不在城內。 惟嚴子陵在陳山墓道,趙考古在馮村故居。 陳山當時有高節書院,設山長領之,山長攝祭,故能多歷年所。 山長廢,亦遷至城矣。 考古之遷入城,不知何時,或曰嘉靖中湯紹恩。 其餘如虞國石孝子之祠,當年應皆載在祀典。 今孝子烝嘗,止於私門,虞國祭賽,化為土穀,豈不以離城之故哉? 余按古之鄉先生歿而祭於社者,當祭之時,為屍以迎之,祭畢則已,無所謂廟也。 越王思范蠡之功,鑄金以存其像,抑廟之昉乎? 自漢以後,圖形立廟者多矣。 或墓或居,一邑之中,渙不相假,索四境而祀之,勢將蒐不給祝。 後世萃之一廟,少牢合祭,名曰鄉賢,則餘廟皆可毀也。 未幾而鄉賢猥雜,馬醫夏畦之鬼,莫不攘臂而爭之。 君子羞與並列,則仍為別廟,有司因而分祭。 自特祠而鄉賢,鄉賢而又特祠,古今凡三變焉。 嗟乎! 人之賢不肖,不係乎祠,祠之分合,皆不能無弊。 故象祠於鼻亭,薛道州毀之;曹操祠於夷陵,申屠子毀之;蔡州吳元濟之祠,改為裴度;崖山張弘範之祠,改為文、陸。 春秋之斧鉞,長存天壤。 頃一販夫,以千金修學,竄入鄉賢,或為鞶纓之惜,余笑曰:「此近時加納例也,何不可之有?」聞者莫不胡盧。 夫非其位而據之,祝板呼名,旁觀腹笑,是亦呼爾蹴爾嗟來之食也,鬼豈無知乎? 崇禎戊辰,余在京口。 寺中作佛事,余入觀之,有神位書先公姓名,前設伊蒲之饌,余痛哭而拜,一寺皆驚。 其後聞此數年間,江南北凡為佛事者,無不有先公及與難諸公神位,此所謂野祀也。 昔諸葛忠武未立廟之先,百姓因時節私祭之於道陌上是矣。 先公司裏宛陵,宛陵祀先公於名宦,與文信國同龕香火。 戊寅,余至宛陵,梅朗三、麻孟璿、徐乾若皆言先公英靈不昧。 一紳平時於先公為難者,見先公降於其宅,鬼卒持郎當捕之,紳乃叩頭乞哀而死。 有僧自皋亭來,言遇先公,問其所之,雲赴宛陵之任,令之傳語。 錢牧齋語余,客有請乩仙者,先公與李忠毅降之。 忠毅為南康城隍,先公為寧國城隍,亦與僧語相合。 近讀嶺南《韓如璜集》云,先臣黃佐有言:「劉球、毛吉為奸盜所殺,嘗附於人。」比聞楊漣、黃尊素、周宗建亦復現形著巘。 貞魂耿耿,自不同他氣易散,豈幻誕哉? 江右舒碣石亦云:合諸君子之言證之,不可誣也。 嗚呼! 先公英爽,勃窣兩間,此鄉邑之祠,胡可忽諸? 東廬記昔龐士元往見司馬徽,徽采桑於樹上,坐士元樹下,共語,自晝至夜,徽甚異之。 微行懿筐之間,乃有王霸之略,足以樂而亡憂,貧賤誠不能為士累也。 玉清宮飲食,官視不謹,多薄惡不可食。 丁崖州至中書言於王魏公,公不答,丁三四言,且問何以不答? 王曰:「此地不是與人理會饅頭夾子處也。」為宰相者出言如糞土,富貴誠足以為累也。 吾友錢稚廉不為經生之學,料天下事,往往多中,宜乎出而求仕,發其囊底餘智。 顧息機推撞,以東廬自命,披林聽鳥,劚煙種竹。 與抱甕丈人爭一時之功業,其才為可惜也。 余嘗謂丈夫出而用世,無論學術之醇疵,所最忌者雜耳。 申、韓、管、商之學,專用計數,行之未嘗不效;諸葛孔明以純王之質,稍參霸術,即習坎心亨,而行不尚。 今日之為愚儒不必言矣。 顧有誌當世者,本以計數為家郤。 而胸中一二書本未化,欲潤色其行事之纖毫,則未有不敗者也。 然則極一世之智計,不足當稚廉之隱約,雖謂甬上之東廬為雲卿之東湖可也。 姚沉記《淮南子》曰:「歷陽之都,一夕反而為湖。」以為寓言,今乃信之。 庚午七月二十三夜,大雨,明晨,山水大至,平地驟高二丈。 二十五日子時,龍自東至西,其目如炬,盤旋於屋瓦之上,風聲如戰鼓萬面,各山蛟蜃,皆起而應之,山崩者百餘處。 凡蛟蜃之出,山崗自裂,湧水數丈而下,雖萬鈞之石,投空如撤沙,響震數十里,水如血色。 棺槨之在平地者,不論已葬未葬,皆破塚自出,縱橫水面,如波濤相上下。 廬舍大者沉,小者飄流。 人民死者無算,余里有百歲老人鄭近川亦溺焉,溺者蔽江,人民之在高阜者,見其號呼求救,亦無從措手。 有小舟載十七婦女而過,樹上有一女哀哭,扶而下之,舟覆,並十七人亦死。 樓戶之乘流下者,其燈尚未滅,未幾沒矣。 有布袋浮沉而至,人疑為貨,解之,一死小兒,蓋水之初至,小兒無可住足,置之袋中,掛於簷間,屋倒而兒死於袋也。 此據見聞所及,拾其一二。 二十七、二十八日,水減三四尺。 謠言初三水再至,姚邑當沈。 闔城父老,思為厭勝之術。 於是祭告城隍之神,徹城樓餘姚縣三大字投之江水。 八月初二夜,果大風雨。 明日,水長如二十四日。 稍縮一二尺,赭山之間,兩龍作壩,憑空崛起數丈,上流之水,壅不得行。 如是者十餘日,居民皆發屋瓦,騎危而爨,縛門板為筏,澇取水底禾頭,刈而作糜。 雨無俄頃之懈,天之扤我,如不我克,餓死者又不知凡幾。 死者無棺,則棄之水中,任其去留,或繩縛死屍,係之梁棟,以俟水退。 禾稼一空,人號鬼哭。 余生長亂離,屯苦備經,冀以衰暮飾巾首丘,不意復見此景象。 五月間,余自姑蘇返。 至五夫,見大鳥滿田。 初以為鸛,察之則鶴也。 東浙無鶴,海鳥之來,其如魯之鸚鵒,天津之杜鵑乎? 吾姚大水,見於前史者,莫甚於哲宗元符二年冬十月朔,餘姚江河水溢,高丈餘,有聲,數日乃止。 縣西三十里,有宋屋一所,當時之人,刻其水痕於廳柱,留示子孫。 以今較之,增二尺五寸。 元符二年至今康熙二十九年,計五百九十二年,然則此變顧五百九十二年所未有也。 今人於山崩之處,皆曰出蜃,蜃即蛟也。 讀《水經》云:「蛇雉相構為蛟。」出殼之日,洪水飄蕩,吳人謂之發洪,皆龍之屬。 《易》曰:「龍戰於野,其血玄黃。」解者以為卦影虛設,豈知山崩則水出皆黃,海溢則水上皆玄,玄黃夾雜,象皆實事也? 有疑天豈無權,顧令孽龍肆毒至此。 年來人心敗壞,通都窮穀,黃童白叟,無不以機械為事。 閃屍鬼魅,不可方物。 五行於智屬水,智既邪出,水亦橫行。 一氣之感召,天亦不能如之何矣。 人誠有鑒於此,則風雨露雷,無非教也。 有自武林來者,相傳東浙之水,餘姚為甚,餘姚之水,黃竹浦為甚。 姜、黃二姓之人,靡有孑遺矣。 或曰:「梨洲亦為不吊之人歟?」或曰:「梨洲無死法,天或留之。」余聞之,以為兩者皆非也。 以丁玉夫之賢,而死覆舟;以王槐野之文,而死地震,大化流行,愚賢一例。 余愚者也,余之受溺,不足為異,余之不溺,又何可必? 亦曰幸而免耳。 越州李公救災記今年庚午七、八月之變,餘姚為甚。 海嘯山飛,鬼災龍戰,千年以來所未有也。 長白李郡公之救災,亦千年以來所未有也。 康侯奉行之餘,悉其苦心,因命余記之。 從來救災之法,曰給粟,曰為食於路,曰平米價,曰疫醫藥,曰死葬埋,而其所以行此者,曰發倉廩,曰勸分,如是而已。 然民之孤老疾病不能自食者,方始給粟。 公於能自食者亦皆給之。 諸生之貧者與焉,孝廉之無力公車者與焉。 為食於路,必於聚落之間,而窮閭扼巷之老疾幼小則不能就食。 公身至窮閭扼巷,負米哺其張口。 公所募之米,積於姚中,貧者既不須糴,則米價不平而自平。 人民聚處,饑餓之氣,蒸而為疫。 公使各安其居,不出戶庭,顧無俟於醫藥矣。 公之葬埋,不特災死之民,棺槨之湧地而出者,收瘞亦且數千,故鬼亦受其澤矣。 凡此豈昔之所有乎? 昔者,官之倉廩,不過平價以糶。 公出倉邑之積穀,悉以予民,不收其價。 昔者勸分,開報富民,多出里胥之手,因之上下。 公涕泣感動,能使一省之官倡之於上,富民不得不協從於下,豈昔之所有乎? 又為絮衣數千,視其號寒者而給之,亦昔之所未聞也。 百姓觀聽,咸張耳目,疑公之錢米,天降地出。 何昔人用之而不足者,公用之而若有餘也? 此無他,公之至誠,痛貫人寰,無異廁足而墊之致黃泉也。 噬臂出血,書衣為章,以告寮采,其能無將伯之助乎? 然則救荒之奇策,亦云誠而已矣。 余經行閭巷之中,黃童白叟,數米而炊。 無不曰:「此李父以眼淚活我,吾儕其忍輕下咽耶?」《益州記》云:「邛都陷為湖,人過之者,風靜水清,猶見城郭樓櫓畟然。」嗟乎! 吾邑無公,此城郭樓櫓,焉知其不為水中之影見乎? 即不然,亦城郭是而人民非矣。 公起於冠族,務為嚴苦,嘗欲以一縑寄太夫人而不可得,向余及姜定庵言之,至於泣下。 其廉次骨如此。 夫廉則財絀,不能有為,而公之於越,百廢具舉。 其所興造,大者如鎮東閣、蓬萊驛、社稷壇、朱子、陽明書院、劉寵、湯紹恩祠,皆起瓦礫而為金碧。 是則其才有大過人者,當別有記,此但記其救災一節云。 大方伯馬公救災頌康熙二十九年,餘姚大水,自七月二十四日至八月十二日,平地水丈餘。 屋廬飄沒,人民溺者無算,棺槨皆湧地而出,禾稼一空。 溺餘之民,弱者垂手就死,強者持白挺搜牢而食。 盜賊蜂起,道路不通。 旁近縣之受菑者,大略殺姚十之八九。 郡侯李公,即於八月之盡,行部至姚。 載米數千石,由縣及鄉,觀其肥瘠,而身親給之,俾饑民稍延旦夕。 又檄守帥,撥兵分屯要路,居民始得安寢。 侯遂至行省,哭告於上台,不異秦庭之求救。 大方伯見五馬公如痛在己,慨然曰:「浙省十一郡,猶一身也。 今雖紹興一郡之災,其於各郡,亦猶手足之受傷也。 昔秦、晉各國,且有泛舟之役,況一省乎?」於是各郡共拯一郡。 募米得萬餘石,絮衣數千件,使李侯得恣其設施。 計一郡之官不足用,令各郡之邑令,從李侯以往。 李侯既得公所募以為之權輿,又遍募富人出米以佐其費。 而富人之為富不仁者,侯既令出米以除其愆。 十一月十七日,侯復至姚,宣公之德意,又復遍歷窮鄉,人受三月之食,幼小半之。 察之言動色理之間,其尤無聊賴者,則加給之;其受凍不堪者,則絮衣副之;其流棺遺骼,散在原野河壖者,則在處收瘞之。 萬民歡呼雷動,起於白骨,即未受災之年,亦未能如此之一飽也。 余嘗讀曾子固《越州趙公救災記》,救荒之策,絲理髮櫛,從來未有如趙公者也。 以今較之,宋時一郡錢米,郡守得專出入,今存留無幾,事事束手;趙公之所賑者,二萬一千九百餘人,今餘姚及各邑,何止十萬餘人? 且四五倍矣;趙公之時,富民尚有倉廩,今大浸之後,富民亦且糴食;趙公之時,官粟尚有五萬二千餘石,今官無積穀亦且累年,則今日之難於趙公可知矣;且趙公所賑,止及孤老疾病不能自食者,今則並能自食者而亦賑之;趙公慮其饑,不慮其寒,今則慮其寒,而使之有衣有褐焉;趙公所瘞者當時所死之人,今則並百年陳朽之棺千餘而瘞之。 蓋皆過於趙公矣! 夫以難於趙公之時,而能過於趙公之所行,非公之精心至力,能通融於各郡之中,即李侯亦何所措手乎? 公由杭守,其豈弟經濟,為皇上所契,歷臬司至今官。 其可書者甚多,此不著,止述輿人之頌曰:天災流行,何時蔑有? 嗟我越州,數逢陽九。 馮夷為虐,海嘯山崩。 毒龍戰野,其目千燈。 廬舍飄沒,禾稿一空。 死者已矣,生者何從? 三韓李侯,救之孔亟。 載米數千,通其呼吸。 啼饑號寒,十萬餘人。 如以杯水,救一車薪,侯乃痛哭,訴之行省。 馬公然,當食而鯁。 繄十一府,情猶兄弟。 一府受傷,各府隕涕。 共起拯之,米舟銜尾。 以付李侯,瘡痍庶起。 李侯身親,窮鄉僻壤。 鳩形鵠面,木客魍魎。 老者扶杖,壯者負橐。 婦女蓬跣,幼小錯落。 亦有病者,疲曳而來。 言語模糊,舉動顛踣。 食無嗟來,綿定奇溫。 庶幾卒歲,可免遊魂。 各盈所願,再拜稽首。 佛乳千條,分灌兒口。 鄭俠之圖,慘淡嗚咽。 馬公之圖,顏面喜悅。 天降奇災,豫生奇人。 人定勝天,天心之仁。 发布时间:2025-05-09 12:49:30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81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