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四十四·墓誌銘二 内容: 秋田汪翁墓誌銘新安有秋田汪翁諱一渭者,至性篤行君子也。 初娶於蔣,有丈夫子四人,皆夭。 獨第三子國政有孫宏嗣。 國政且死,不敢必宏嗣之能後汪氏,請於翁,必置媵。 置媵晏氏,復有四丈夫子。 然翁之沒,四子皆幼。 宏嗣顧反有子二人,卒襄翁大事。 而請於予銘翁墓者,宏嗣也。 宏嗣為予友繆尊素門人,故尊素節錄公行為狀。 尊素者,即江陰繆太質也。 予覽翁所以交太質始末,即可以得翁為人始末。 太質之狀公,又自有始末。 其言曰:尊素所以交於翁者,戊午歲,自北雍改南,寓十廟西,翁寓亦偶近尊素。 尊素不識翁,翁已心先識尊素矣。 一日,呼渡秦淮,舟中居然先坐一翁,攜兩幼子。 太質前詢其姓氏,翁笑語太質:「君非寓十廟西者乎? 與君卜鄰久矣。 我新安汪秋田是也。」居數日,太質入闈,翁椷佳墨餉太質佐闈中用,且屬勿報謝。 出闈反於寓,未入門,見有張筵月下者,遽引太質裾同入坐,曰:「子良苦,能從我飲乎?」迫而視之,乃向者秦淮舟中翁也。 明日,太質他往,即寄行李於翁寓,如其家然。 比歸,太質下第,翁前相勞勉:「君歸必無佳意興,且留止白門。 有孫頗解屬文,近在黃山且至,至當執弟子禮。」即宏嗣也。 此翁交太質始末也,其濃淡深淺,可與世俗悠悠者論哉! 故曰:可以得翁為人始末。 太質之狀翁始末也,則曰:汪之先自魯徙歙,於唐封越國公。 凡新安之為汪者,大抵皆其支也。 曾祖玄齡。 祖良榕,字文盛;榕弟文質,即大司馬伯玉父。 翁於司馬為季父雲。 父諱道映,字奎卿。 翁生而軒輊有奇氣,父愛之,司馬公亦視如子,曰:「將大吾門。」初習舉子業,以父年五十,有倦於家政意,乃去為太學生。 是時奎卿公居廣陵,好客,戶外屨滿,幸舍不足以內客。 翁察其意,築別圃於城南隅,若自為遊止計者。 客至,則輟以館之。 所交盡天下長者,若馮祭酒開之、鄒司寇爾瞻、李太常本寧,皆稱之。 歲己丑,大祲,道堇相望,翁遇其骨即瘞之。 爾瞻先生官南都時,欲建一漏澤園,以收無主之骨,翁捐金數百成之。 家本素封,為淮揚鹽策祭酒。 屬一宗人經紀其事,宗人盡沒之。 或勸翁痛絕其人,且置之理。 翁笑曰:「誤矣,失金未足,而又絕宗人以繼之,不兩失乎?」人以為名言。 有友人負逋,索者如追寇,窮且求死,翁代償之。 人負翁而翁代人償其負,君子難之。 戊午冬,太質與翁偶晤於淮揚。 邸中之客,衣履相籍有聲。 問其故,翁曰:「予有小圃事,速訟兩年餘矣。」太質謂翁:「徽人以訟為俗,不勝不已。 今勝之,止成一徽人耳。 吾以翁為超然者,乃亦若此。 且翁構圃捐與客,而又與客爭一圃,何為者?」翁大悟,曰:「予交太質,今始得其助。」乃謝去邸中客所與謀訟圃事者。 歸新安,以某年月日卒,距生某年月日,得年若干。 翁才本辦濟,而以馴行掩。 父奎卿公忽遭非意之災,遜於外者七年,翁挺身出白其事,事乃得白。 歸徜徉城南圃中三十年,竟以上壽考終者,翁之力也。 親忌日見子侄衣色衣者嗬之,聲淚俱下。 坦中,樂道人善。 不喜舉子業,見人長於此者,弘獎勸登,或延致之,托以子弟。 如太質其一人也。 太質一日攜其孫宏嗣拜我於病榻,曰:「予交汪翁,子無與也,予不敢以子之文代予塞交情。 然予有請焉:予中年喪子,頗似汪翁。 汪翁喪四子,已復生四子。 子其志汪翁墓,以旌仁人有後者,且為子榜樣!」遂誌之。 銘曰:喪爾子,還爾子。 假以年,周而始。 福德人,何敢比? 願學焉,作墓史。 司城程公墓誌銘予未官南儀部之前數年,皆讀書客隱於白門,在遊與居之間。 中間寓新安友人程仲秩秦淮別舍者,凡一年所。 性寡交,於賢士夫鮮所識,亦不為人作文。 然其於程氏賢者,久亦不能不聞之,而司城公其一人也。 恨未與之交,計其人沒且久矣。 庚申冬病起,吾友王太古持公行略,為公長君景祥所自述者,征予文誌之。 考其世,蓋宦跡鄉評,與予在白門之時不甚相遠。 其卒以去年己未七月初六日,其時予猶寓仲秩所也。 予何以遂不與公交,交臂而失一賢者,是予之過也夫! 乃力疾為公誌其墓以懺之。 誌曰:公諱敬弘,字思任,徽州府休寧縣人。 世居荷池久矣,公始愛其名,欲有之,故自號曰我池。 蓋休寧之程,始於東晉太守元譚,代有顯人。 明興,有子民者,五傳至瑄。 瑄傳信。 信四子,季鈞。 鈞又有子四人,公其第三子也。 生而骨重神遠。 稍長,能慎言笑取予,大父奇之,以為將大吾門。 攻舉子業,以治《尚書》,補南京太學生。 南都本六朝地,聲習浮侈,且諸生五方輻湊,相逐為勝。 公曰:「太學生當矩步方領,刺經發義,奈何爭清華於衣履間乎?」與二三同志黽勉於學,尤留心當世之務,曰:「士無論致身科名,即太學生豈無通籍之日乎? 吾寧渠能面牆以冥冥決事也!」於諸書取《東萊博議》之裁,取丘文莊《大學衍義》之博,手錄成書,不敢以文字當之。 兩司成皆器重焉。 卒業,隸事都察院。 故事,文具耳,所利在早休沐歸臥。 時海中丞剛峰掌留台,而公已知慕其風節,旅進之暇,竊睹記而私淑焉。 已而假歸省覲。 公家世起鹽策,而公父為祭酒,時已老,授其柄於公伯兄上林公,挈家南還。 公獨依依膝下,曰:「伯出叔處,職也。 出者代弟營俯仰,處者代兄供甘毳,不亦善乎?」歲庚寅,公父以壽終於里。 三子皆在外,窀穸之事,倚辦於公,似有先幾云。 事母益篤。 居母喪,易而戚,一如父然。 服闋謁選,得授南京南城兵馬副指揮,即古司城官也。 公欣然就焉,曰:「古人不卑小官,進不隱賢。 言小官不能隱人之賢,如委吏之於會計,乘田之於牛羊是也。 今云吏隱,云祿仕而已。 高者以自遂其曠,而卑者以自掩其竊,豈從來設官意哉? 且京秩而得親民者,司城也。」至則推心撫字,兩造務得情,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繼日。 鎮囂以靜,而事有情法牽掣者,雖上官意無所承,必求信一意而後已。 上官亦感其誠,低回從之,曰:「司城非有他也。」今大司空丁公,尤重之,事有盤錯,虛懷而問,坐語移日。 退而語人:「見程司城使人口不敢言『資郎』兩字。」因歎人材限於資格,非祖宗設太學教養初意云。 南省台如南昌晏公、傅公,折節交之。 官三載,凡十三考,皆以最上。 主爵以秩滿,例封其父文林郎,母為孺人。 既得請,即乞身歸,曰:「吾祿不逮於親,而有榮親之名;官不專於民,而有及民之實。 是吾善息之日也。」歸榜所居以自勖,曰:「存心無愧天地,素行可合神明。」其勵志如此。 公前在子舍,一切資斧,聽上林公調度。 上林公卒,諸嗣昆弟各有所事事,始入淮稍親鹽策事。 會疏理袁公新條綱法,冀鹽政由此振,贏糧策馬,惟恐失時。 而配汪孺人病彌留,急馳歸里視之,劣得一訣。 念淮事未就,諸郎儒者,不諳其本末,復馳如淮。 時炎夏苦熱,憂勞兼之,遂成瘧,日進不衰,竟不起,則萬曆己未七月六日,距其生嘉靖乙卯正月二十三日,得年六十有五。 公負至性,內行醇備,儒而官,官而賈,皆有條理,而以誠心出之。 伯氏早亡,無繼,魚菽之祭,躬率子弟酹之,勿使其餒。 仲氏病於淮,心動,馳視之,賴以瘳。 再病,復往如前,至則後屬纊一日耳。 公慟且悔之,一切後事,周身周衣,既誠且信。 而後移書諸侄,奉其櫬歸。 教其子以經術,不為俗學。 與人無城府。 其沒也,人思之如喪私親。 初配曹,繼汪,皆稱孺人。 側室某。 曹與汪皆有思齊思媚之資。 如曹之有子而為公置媵;事舅姑得其歡,曰:「天錫新婦以逸我。」汪之撫前母子及庶子如己子,見鞭棰則念膚體,聞叱詈則戒口業;臨終而屬己子以事父友兄。 皆不愧為人婦、為人母之道也。 固公福德所致耳。 銘曰:嗚呼! 諸生耳,而仕學之途在其中矣。 下僚耳,而出處之道在其中矣。 使人猶謂成均有賢者,而不失作人之初意也,豈非公乎? 吾是以思其人而憾未之逢。 程母昝孺人墓誌銘新安有程太學凝之諱開禧者,善詩,自淮上介友人郝子荊以詩請於予。 讀之驚歎,得未曾有。 子荊曰:「未也。」袖中又出一小帙,予問何物,曰:「凝之母昝孺人行實也。」予笑曰:「程子欲以詩贄予文乎?」以詩贄文,類相從也,遂誌之。 誌曰:孺人姓昝氏,山西大同府大同縣人。 蓋淮揚鹽策地,秦晉與新安人錯處之,狎其土矣。 父曰思蘭,慷慨人也。 幼奇孺人,為之相攸。 而凝之先子莊所公亦以鹽策居維揚,為祭酒,有邊商所為不法妨內商者,人莫敢問。 公辱之市,伏之。 思蘭聞之,曰:「此真吾婿也。」遂以孺人女焉。 十六而於歸,內外倚辦,椎布操作。 新安俗奢麗,孺人曰:「吾晉產也,習於儉,不能自變為奢。」居數載,與共還新安。 事姑謹,病不解帶。 辛卯舉凝之,自乳,至衣則大布,食則脫粟。 凝之病,以身請命。 愈而就外傅,冬夏《詩》《書》,春秋《禮》《樂》。 人以母也而父道師道具焉。 孺人曰:「兒父脫身千里外,曠歲不一歸。 父道師道,吾職也。 吾曷敢以一母道塞責乎?」莊所公卒,孺人年三十四,忍死撐支,以效忠貞於藐孤。 而凝之讀書居業有立矣。 既納室淩,即遣入太學。 而鹽策舊業在淮如故,定省牽掣,稍稍衰。 凝之頗以隳先業為憂,勉自力復之。 而性好書,購書百卷,樓居誦讀,曰:「得無以此減產妨業,為孺人憂?」孺人覺之,曰:「兒未喻吾志乎? 吾向者衣汝大布,食汝脫粟,固教汝治生。 春夏《詩》《書》,秋冬《禮》《樂》,此樓中百卷者是也。」凝之得放意以從故好,而籌畫之事,卒不廢焉。 禪客雅士,過從不休,養賓無缺。 婦淩初舉一子殤,孺人頗以弄孫為念,命置二媵。 教諭諄諄,婉孌當淩心。 欿以內,嘻嘻嗃嗃俱不問也。 凝之異母兄弟八人,服《鳩》之教,相好無尤,幾無常母,先後宛若間亦如之。 去年秋,孺人年艾,宗姻有觴而贈言者。 孺人曰:「未亡人散發至老,敢拜褒嘉以速戾平生?」素奉佛。 偶疾,遂不起。 臨命無他語,惟合掌念佛云。 孺人生隆慶己巳九月五日卯時,卒萬曆己未年二月二十六日戌時,享年五十一歲。 子一,即開禧,太學生,娶同邑沙溪淩比部子儉公次女。 女一,適同邑呈坎羅太學希任公次子鼎功。 凝之先子諱敬嚴,即莊所公也。 予既誌孺人墓,仍力疾刪定凝之詩而歸之,而後為之銘,不忘其以詩贄文之意也。 銘曰:徽有婦,晉有女。 父若夫,俠而賈。 考終哉,文士母。 斷香銘《斷香銘》者,銘吾友蜀人劉晉仲之婦尹氏之墓也。 君諱紉蘭,敘州府宜賓縣人,大參尹子求先生之女也。 記己酉予以喪子狂走白門,先生為南職方郎,嘗為余言其婿劉郎七歲能詩。 劉郎者,給諫勿所公仲子,即今所稱劉晉仲者是也。 安知其有女慧如是? 然其時猶然女兒習,玩不知書。 既歸晉仲,見晉仲妹文玉詞翰妙敏,心悅而好之。 相與為友,始讀書。 稍稍為詩,精神起落常出人外。 佳處不必由思,思者反是無關係處。 久之,從晉仲省尊公於燕。 由蜀江出峽,由峽入江,由江達運河。 峰樹逢迎,煙日爭讓。 舟行緩,可以為家。 得一意為詩。 其篇時全時缺,缺則聽之。 缺於此或全於彼,有弦摧柱折、援他琴以續之之意。 予讀其詩,骨散神寒,音節清巉,如病葉偶然從風而墜,或中罥之附枝翅鳴,不能自致於地,如暗泉之阨於石而不能自竟其響,此「斷香」之旨也。 至燕亦有詩,全缺如之。 久之意忽忽無主,有秋冬氣。 晉仲憂之,曰:「我亦不知至是。 亦不甚作詩,作亦不以示人。」晉仲檢其枕中所藏,如其全與缺而存之。 頃之卒,年甫十九。 鍾子曰:世所不常有者,才;人所不可無者,友。 才而為我友,友而為我婦,婦而才相當,晉仲以為能永乎? 不能永乎? 銘曰:丈夫才而鬼瞰之,矧其在女子之躬也。 好友在四方而造物或收之,矧其在閨閣之中也。 劉子者,憐才乎? 求友乎? 悼亡乎? 能尋香於落葉暗泉之間而跡其所終也乎? 噫! (沈刻《隱秀軒集》文藏集墓誌銘二止此)雙節夏門夏侯氏王氏墓表嗚呼! 此奉明詔所表雙節夏門夏侯氏暨其婦王氏墓也。 夏侯為民部夏孟嘉祖母,而王乃其繼母。 萬曆癸卯,予舉於鄉,出前京山令同安林負蒼先生之門,而民部亦其所最賞服者,曰:「成進士獨此二子耳。」民部卷偶為主者塗乙數字,遂置之。 林先生每與予語次,未嘗不拊髀歎,持杯進食,口喃喃及夏君也。 甲辰,予過省先生,與民部晤於京山。 其人秀羸清挺,骨棱棱不獨文士面孔而已。 越天啟辛酉,民部始舉於鄉。 壬戌成進士,魁南宮。 奉使過里,始寄予雙節事實。 以天人之際推之,民部之賢而貴,雙節之報也。 而予以為不盡然。 何以明之? 凡婦之貞,從夫起念者也。 代夫為子則孝,代夫為祖父若父則慈,故曰「未亡人」。 未亡人者,宜亡而不即亡之辭也。 宜亡而不即亡者何? 於以終其代夫之事,達其一念所不容己於夫者,而貞婦之為貞畢矣。 苟有以畢吾貞,即孝與慈之名不立可也。 孝慈之名可不立,即貞之名亦不立可也。 又遑計其子孫之賢與貴,身後之知與不知,與知明詔之及與不及,墓之表與不表哉! 乃民部猶以祿不逮養為終天恨者,此自為人子孫必至之情。 而予謂二母之若不欲待養者,似於宜亡不即亡之中,止求一可以亡而不必食其報也。 特為文表其墓,且以廣民部之意。 其辭曰:夏侯氏,孝感縣人,適同里夏某,民部祖父也。 年二十七,喪夫,哭而嘔血數升,頭觸棺欲碎,必與共命。 念姑在,又有遺孤某,曰:「苟如此,吾夫何以為人子與為人父?」忍死靡它,移棺寢室,設衣冠巾履,旦夕上食,臨如生。 浣織以食其姑,課其子。 始亡,治喪易而戚,不知其嫠而貧也。 久之,子長矣,補諸生,娶婦有孫。 亡何,婦卒,繼娶王氏,即與其姑以雙節俱表者也。 亡何,子又卒,撫其孫如其子,即民部也。 婦王雉經者數矣,姑救而免。 尋自念:「有姑在,子雖非吾出,夫之遺也。 苟如此,吾夫又何以為人子與為人父?」自矢與姑相依以死。 有欲奪其志者,破面斷指拒之乃已。 姑病,請身代。 姑死,凡孀居五十年。 王瘠已甚矣,赴墓一哭,曰:「未亡人乃今可以亡矣。」遂絕,孀居蓋十有五年云。 邑父老子弟上其事郡邑,郡邑上學使,學使上巡按御史,御史疏聞,事下禮部。 禮部覆核如御史言,請旌如例。 詔曰:「可。」表其門曰「雙節」。 民部之友鍾惺聞其事,作而歎曰:傷哉夏氏! 代有夭者,若留人間之福澤,為民部長養名位之地;又代有貞者,若留人間之節義,為民部磨煉心性之資。 民部異日隆貴,為國家蹇蹇之臣,以明婦貞之效,至於作忠。 此民部之所以報其祖母及母者,即祖母與母之食其報者也。 為銘。 銘之曰:婦一貞耳,孝慈作忠。 佑啟後人,蹇蹇匪躬。 夫如是,乃謂代夫之終。 李母曾孺人墓誌銘予先世自江西吉安永豐,與吉水李氏同徙景陵縣之皂市,皆用質行著於閭里。 李氏之貴,自方伯五華先生成庚戌進士始。 方伯有五子,成進士者二,舉孝廉者二,為中秘者一,貴甚矣。 然皆出自側室。 五子之子,又皆出側室。 中秘在五子中最少,顧先有子。 子長者為宗儒,諱營道,出側室曾孺人。 前宗儒生者女二人,一適龍門令王某,一適茂才吳某;後生者女一人,適茂才郝某。 宗儒有子玉文、玉衡,又有孫,孺人皆及見之。 而後以壽終,在天啟癸亥六月十六日,距其生嘉靖庚申十月二十四日,壽六十有四云。 是月卜葬蔡山。 宗儒為狀,請於其友鍾某誌其墓。 誌曰:孺人姓曾氏,麻城人。 父徙市中,其人長者,以求子,歲禱玄嶽,夢吞一李子而生孺人,異之,謹為相攸。 方伯公聞其良家子,有福德,聘為中秘公側室。 是時元配夏孺人來歸三年矣,性嚴察,往往用理家方略,部署諸妾媵,默寓其操下之意,使人不能有言。 孺人首承其盛,屏息不暇,步隨目往,或躓而起,夜聞咳唾,囈而應。 夏怪其謬恭不誠。 辛巳,適王氏女生。 故事:貴家男女雖多,產必備乳保之員。 是時中秘兄弟方艱嗣,又初有女,女生如男。 夏故裁之,使自乳。 搜剔家務,貽肄埤勞,雜作無時。 女呱呱於床,不時相視,如寒乞家子女也。 癸未,次女生,夏用前法。 孺人以哭父病,暑月蓐坐,適有天幸,得無殆,若見玄帝仗劍以身翼之而去云。 又二年,乙酉,生宗儒。 宗儒,男也,而又長,孺人安卑處嗇,若不知有子者。 中秘家僮千百指,取馴謹者數人,備灑掃而已,其他黠幹者置不問,孺人亦無所用之。 中秘後庭曳綺縠,孺人椎布如故,歲所給,周身而止,衣常數浣,不知千金籌量為何等。 宗儒早慧,伯父本寧先生愛如己子,攜入邑讀書,友諸名士。 丁酉,補諸生。 孺人戒曰:「我慣見汝家簪笏濟濟,一青衿豈足自畫?」宗儒下應鄉試不第。 乙卯,有子玉文、玉衡復補諸生,孺人戒之如所戒宗儒者。 戊午,玉文廩於庠。 己未,宗儒與玉衡試列高等。 宗儒自念數奇,雅不樂與兒輩爭升斗之餼,遂入北雍。 署司成蕭山來公,取冠多士,欲留應京兆試。 會遼警,烽火達關門,孺人呼宗儒歸,曰:「兒久試不第,如造物何? 吾亦老矣,曷勉冠一進賢,揖酒吾前乎?」於是拜為臬司幕。 孺人素善病,然亦以性寡營,得靜攝之效。 今年癸亥,元夕燈宴,忽忽不樂,遂有「明年知誰在」之感。 無何,病,日進不衰。 五月,感里中虞道人焚身西歸事,曰:「淨土在是矣,吾亦從此逝。」呼兩孫及曾孫前:「吾無憾矣!」遂瞑。 檢篋中惟敝珥敗縑,分諸侍者,以為遺念。 孺人事佛謹,《四十二章》,皆令子孫說其大意。 事有相忤,一呼佛號消之,如割水吹光。 歲所布施,自出心力,斗粟尺布,不取於中秘公。 偶俱無猜,尤善宗儒弟宗文之孫。 宗文才,不啻如己出也。 宗儒之狀孺人也,曰:「自吾先君宦遊四方,盡室相從,孺人常家居,是謂拙守。 室中藏,侍者望腹而飽,孺人以常賜自給,是謂拙取。 諸得幸者,不無借中秘公寵靈,孺人終年閉門持誦而已,是謂拙藏。 男女內外孫十餘人,嫁娶皆名族;六十之辰,一時名碩,如少保周公、少宗伯董公、光祿卿秦公,錫之名篇,是謂拙得。」知母莫若子,宗儒之謂矣。 惺中年而喪壯子,或勸廣妾媵為後嗣計。 予答曰:「此未易言也。」凡事賢貴人,妾生子而賢且貴者,其福德過於嫡者也。 媵生子而賢且貴者,其福德過於妾者也。 今觀李氏自方伯公來,為宗儒王母者,如匡、梁二夫人,為宗儒母者,如曾孺人,其母儀婦道如此,側室生子,可易言哉! 可易言哉! 銘曰:壽六十有四耳,年二十六而始有子,子復有子,子之子又復有子。 三十九年中,取精用物,備生之終始,此固兼多身歷百年而不能有比者。 嗚呼,以此考終,其亦可矣! (以上二篇錄自《鍾伯敬先生遺稿》卷三) 发布时间:2025-05-10 12:36:22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82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