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光绪二十一年 内容: 军机大臣密寄(正月二十日奉到)(附)预筹赴东议约情形折(二月初六日)军机大臣密寄(二月初七日奉到)(附)军机处王大臣、庆邸等公奏折(二月初七日)(附)寄译署(二月二十四日申刻)寄译署(二月二十八日未刻)寄译署(二月二十八日酉刻)寄译署(三月初七日酉刻)寄译署(三月十二日申刻)覆华盛顿伍使(三月十三日已刻)译署来电(三月十四日已刻到)覆译署(三月十四日午刻)寄译署(三月十四日酉刻)寄译署(三月十六日亥刻)译署来电(三月十七日卯刻到)覆译署(三月十七日午刻)覆天津总税务司(三月十七日申刻)寄译署(三月十七日戌刻)译署来电(三月十九日巳刻到)寄译署(三月十九日已刻)寄译署(三月二十二日辰刻)覆译署(三月二十八日戌刻)译署来电(四月初六日未刻到)覆译署(四月初六日申刻)寄译署(四月初九日申刻)寄烟台伍道等(四月十二日酉刻)寄译署(四月十三日酉刻)覆烟台伍道等(四月十三日酉刻)寄译署(四月十三日戌刻)译署来电(四月十四日未刻到)急电寄烟台伍道等(四月十四日申刻)寄译署(四月十五日酉刻)译署来电(四月十七日卯刻到)寄译署(四月十七日午刻)寄译署(四月十九日酉刻)寄译署(四月二十日酉刻)译署来电(四月二十一日辰刻到)寄译署(四月二十一日申刻)译署来电(四月二十四日辰刻到)寄译署(四月二十四日已刻)寄上海交伯行(四月二十四日申刻)寄译署(四月二十五日已刻)寄伯行(四月二十五日酉刻)寄译署(四月二十六日午刻)寄伯行(四月二十六日酉刻)寄伯行(四月二十六日戌刻)译署致台抚(四月二十六日酉刻到)寄伯行(四月二十七日已刻)寄译署(四月二十七日午刻)寄伯行(四月二十七日午刻)寄伯行(四月二十七日未刻)寄伯行(四月二十七日申刻)伯行上海来电(四月二十八日辰刻到)寄伯行(四月二十八日辰刻)寄伯行(四月二十八日酉刻)寄伯行(四月二十八日酉刻)寄伯行(四月二十九日辰刻)寄伯行(四月二十九日午刻)寄伯行(四月二十九日申刻)寄译署(四月二十九日酉刻)伯行上海来电(五月初一日申刻到)寄伯行(五月初一日申刻)译署来电(五月初一日酉刻到)寄译署(五月初二日辰刻)寄伯行(五月初二日辰刻)伯行上海来电(五月初二日辰刻到)覆伯行(五月初二日已刻)伯行上海来电(五月初二日申刻到)覆伯行(五月初二日申刻)寄伯行(五月初三日午刻)伯行上海来电(五月初三日酉刻到)覆伯行(五月初三日酉刻)寄伯行(五月初四日辰刻)寄伯行(五月初四日午刻)伯行上海来电(五月初五日辰刻到)寄伯行(五月初五日戌刻)寄译署(五月初六日辰刻)寄译署(五月初六日未刻)寄伯行(五月初六日酉刻)寄译署(五月初七日午刻)伯行上海来电(五月初七日午刻到)寄译署(五月初八日午刻)淡水英国领事转交李钦差经方(五月初九日酉刻)寄译署(五月初十日午刻)寄译署(五月初十日午刻)寄译署(五月初十日酉刻)覆厦门杨提督(五月十一日辰刻)译署来电(五月十二日已刻到)寄译署(五月十二日申刻)寄译署(五月十二日酉刻)寄译署(五月十三日辰刻)寄译署(五月十三日已刻)伯行上海来电(五月十三日已刻到)覆伯行(五月十三日已刻)寄译署(五月十三日戌刻)寄译署(五月十四日酉刻)寄伯行(五月十四日酉刻)寄译署(五月十五日已刻)寄伯行(五月十五日午刻)寄译署(五月十六日午刻)寄译署(五月十七日辰刻)寄伯行(五月十九日辰刻)寄译署(五月十九日已刻)寄译署(五月二十日申刻)寄译署(五月二十一日已刻)寄译署(五月二十二日午刻)寄译署(五月二十二日申刻)寄译署(五月二十四日辰刻)寄译署(五月二十四日午刻)寄译署(闰五月初五日午刻)寄译署(闰五月初六日酉刻)寄译署(闰五月初七日申刻)寄译署(闰五月初十日已刻)寄译署(六月二十一日申刻)寄译署(九月初五日)李经方随往片(十二月二十九日)军机大臣密寄(正月二十日奉到)(附)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十九日,奉上谕,前派张荫桓、邵友濂为全权大臣,前往日本会议条款,讵日本意存延宕,藉敕书有请旨之语,谓非十足分际,不与开议,送回长崎,迨令田贝再电询问,乃又答云:无论何时,可以再行开商和议,总须中国改派从前能办大事、位望甚尊、声名素着之员,给与十足责任,仍可开办等语。 现在倭焰鸱张,畿疆危偪,只此权宜一策,但可解纷纾急,亟谋两害从轻。 李鸿章勋绩久着,熟悉中外交涉,为外洋各国所共倾服。 今日本来文,隐有所指,朝廷深维至计,此时全权之任,亦更无出该大臣之右者。 李鸿章着赏还翎顶,开复革留处分,并赏还黄马褂,作为头等全权大臣,与日本商定和约。 直隶总督、北洋大臣,着王文韶署理。 李鸿章着星速来京请训,切毋刻迟。 一切筹办事宜,均于召对时详细面陈。 该大臣当念时势阽危,既受逾格之恩,宣尽匪躬之义。 谅不至别存顾虑,稍涉迟回也。 起程日期,并着即行电闻,以纾廑注。 将此六百里谕令知之,钦此。 遵旨寄信前来。 预筹赴东议约情形折(二月初六日)奏为遵旨驰赴日本议约,预筹大略情形,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臣钦奉谕旨,作为头等全权大臣,与日本商定和约,当即程晋京,仰蒙召见三次,诲示周详,莫名钦感。 连日据美使田贝函称,日本来电,中国另派大臣议和,除先允偿兵费并朝鲜由其自主外,若无商让地土及办理条约画押之全权,即无庸前往等语。 迭与王大臣等会议,均以敌欲甚奢,注意尤在割地,现在事机紧迫,非此不能开议,当经总理衙门函覆田贝,以日本电内欲商各节,均有此全权责任,尚未接准覆电。 顷军机大臣恭亲王等,传奉皇上面谕,予臣以商让土地之权,闻命之余,曷胜悚惧。 窃以中国壤地固难轻以与人,至于戎狄窥边,古所恒有,唐弃阿湟之地,而无损于宪、武之中兴;宋有辽夏之侵,而不失为仁、英之全盛。 征以西国近事,普、法之战,迭为胜负,即互有割让。 疆场之事,一彼一此,但能力图自强之计,原不嫌暂屈以求伸。 此次日本乘屡胜之势,逞无厌之求,若竟不与通融,势难解纷纾急。 详阅日本致田贝两电,于兵费及朝鲜自主两节,均认为已得之利,而龂龂争执,尤在让地一层。 惟论形势,则有要散;论方域,则有广狭;有暂可商让者,即有碍难允许者。 臣必当斟酌轻重,力与辩争,所虑者会议之初,先议停战,西例祗有议停数日或一两旬之案,设磋磨未定,而停战期限已满,彼仍照旧进兵,直犯近畿,又当如何处理? 至兵费虽允偿还,多寡悬殊,亦须从容商定数目。 其所云日后日本想有别事,应行整办,包藏非止一端,并当相机迎拒,但能争回一分即少一分之害。 伏念此行本系万不得已之举,皇上轸念生灵,不恤俯从群议,臣受恩深重,具有天良,苟有利于国家,何暇更避怨谤? 惟是事机之迫,关系之重,转圜之难,均在朝廷洞鉴之中。 臣自应竭心力以图之。 傥彼要挟过甚,固不能曲为迁就,以贻后日之忧,亦不敢稍有游移,以速目前之祸。 敌情最为凶悍,傥于臣将行之时,既往之后,遽以大股北扰,应如何密为筹备之处? 圣明自有权衡。 此则区区之愚,尤不敢不预为顾虑者也。 臣俟日本覆电定在何处会议,即行出都,取道天津,乘轮东渡,再求面聆训诲,俾有遵循。 理合恭折沥陈,伏乞皇上圣鉴训示。 谨奏。 军机大臣密寄(二月初七日奉到)(附)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初七日奉上谕,李鸿章奏遵旨与日本议约预筹大略情形一折,据称倭人注意尤在让地一层,事机紧迫,非此不能开议,拟就形势方域斟酌轻重,力与辩争。 此外所求,非止一端,并当相机迎拒等语。 此次特派李鸿章与日本议约,原系万不得已之举,关系之大,转圜之难,朝廷亦所洞鉴。 该大臣膺兹巨任,惟当权衡于利害之轻重,情势之缓急,通筹全局,即与议定条约,以纾宵旰之忧,而慰中外之望。 实有厚期焉。 将此密谕知之。 钦此。 遵旨寄信前来。 军机处王大臣、庆邸等公奏折(二月初七日)(附)奏为敌情叵测,时局阽危,皇上特遣重臣,再申和议,而日本屡次延宕,大学士李鸿章尚未成行,诚恐倭人伺河冻一开,分兵冲突畿辅,则可忧者大矣。 臣等伏思倭奴乘胜骄恣,其奢望不可亿计,现在勉就和局,所最注意者,惟在让地一节。 若驳斥不允,则都城之危,即在指顾。 以今日情势而论,宗社为重,边徼为轻,利害相悬,无烦数计。 臣等前日恳请召见,本拟详细面陈,旋奉传谕,命臣等恭请谕旨遵办。 皇上深维至计,洞烛时宜,令臣等谕知李鸿章,予以商让土地之权,令其斟酌重轻,与倭磋磨定议。 昨据贝田送到日本覆电,定于长门会议。 李鸿章自应迅速起程,免致另生枝节。 所有臣等遵旨办理缘由,谨切实沥陈,伏乞皇太后慈鉴。 谨奏。 寄译署(二月二十四日申刻)二十三辰抵马关,倭派全权伊藤、陆奥亦至,约期会晤。 二十四申齐集公所,互阅敕书妥协。 伊、陆言住船不便,谆谆请移寓公馆,豫备整洁,允明日暂移,以便就近议事。 函请先停战,意似游移。 约二十五再会议,并开所索条款,容读电闻。 伊藤言,别来十年,中国毫未改变成法,以至于此,同为抱歉。 探知前六、七日,有运兵船多只出马关,约五千人,云往澎湖、台湾。 确否? 辽渖榆关军情若何? 乞示,请代奏。 寄译署(二月二十八日未刻)心电奉旨谨悉。 二十五会议,当告以前三条地未失,先占无此情理。 设限满和议未成,京畿门户险要何恃? 属其另议办法。 伊坚不允,故略停顿。 今已办定驳覆文约,申初面交,将停战姑置勿论,索取议和条款。 至认给军费一节,系停战常例所有,似不足动之。 俟议款接到,再电闻。 据倭新报,兵船二十只在大沽北塘海面游奕,查察商轮、来往货物。 厦门电,二十五午倭兵已在澎湖西岛登岸。 倭主派小松亲王赴旅顺督师,其志不小,欲甚奢,观停战议略如此,要挟已见发端,恐难就范,请代奏。 寄译署(二月二十八日酉刻)今申刻会议已将停战搁起,向索议和条款,允于明午面交,归途忽有倭人持手枪对狙,击中左颊,血流不止,子未出,登时晕绝。 伊藤、陆奥均来慰问。 姑令洋医调治。 此事恐不能终局矣。 再,伊面称现要攻取台湾,并闻,请代奏。 寄译署(三月初七日酉刻)本日未正,日本交到缔和条约,订明第四日内未正回复,或将约内各款全行承允,或将某款更行商酌等因。 第一款清国认明朝鲜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凡有亏损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向清国所修贡献典礼等,嗣后全行废绝。 第二款清国约将管理下开地方之权兼该地方所有保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对象,永远让与日本。 第一下开划界以内盛京省南部地方从鸭绿江口起,溯该江流以抵三叉子,从此向迤北画一直线,抵榆树底下,从北向正西画一直线,以抵辽河,从该线与辽河交会之限起,顺该河流而下,以抵北纬四十一度之线,再从辽河上划线起,顺此纬度,以抵东经一百二十二度之线,再从北纬四十一度、东经一百二十二度两线交会之限,顺此经度,以至辽东湾北岸,并辽东湾东岸及黄海北岸属盛京省诸岛屿。 第二台湾全岛及所属诸岛屿。 第三澎湖列岛散在于东经一百十九度起至一百二十度;北纬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间诸岛屿。 第三款前款所载及黏附本约之地图所划疆界,俟本约批准交换之后,两国应各选派官员二名以上,为公同划定疆界委员,就地踏勘,确定划界。 若遇本约所订疆界于地形或治理所关,有碍难不便等情,各该委员等当妥为参酌更定,从速办理界务,以期奉委之后,限一年竣事。 但遇各该委员等有所更定划界,两国政府未经认准以前,应据本约所定划界为正。 第四款清国约将库平银三万万两交日本国作为赔偿军费。 该赔款分为五次交完。 第一次交一万万两,嗣后每次交五千万两。 第一次应在本约批准交换后六个月之内交清,所余四次应与前次交付之期相同,或于期前交付。 又第一次赔款交清后,未经交完之款,应按年加每百抽五之息。 第五款本约批准交换后,限二年之内,日本国准清国让与地方人民愿迁居让与地方之外者,任便变卖所有田地,退去界外,但限满之后,尚未迁徙者,宜视为日本国臣民。 第七款日本军队现驻清国境内者,应于本约批准交换之后三个月内撤回,但须照次款所定办理。 第八条清国为保明认真实行约内所订条款,听允日本军队暂行占守下开各处。 盛京省奉天府、山东省威海冲,日本查收本约所定应赔军费第一、第二两次之后,撤回占守奉天府军队,末次赔款交完之后撤回占守威海卫军队。 但通商行船约章未经批准交换以前,日本仍不撤回军队。 所有日本军队暂行占守一切需费,应由清国支办。 第十款本约批准交换日起,应按兵息战云。 科士达拟请总署急告英、俄、法三公使,现日本已将和局条款出示,其最要者,一、朝鲜自主,二、奉天南边各地、台湾、澎湖各岛画让与日本,三、赔兵费库平银三百兆两。 查日本所索兵费过奢,无论中国万不能从,纵使一时勉于应允,必至公私交困。 所有拟办善后事宜,势必无力筹办。 且奉天为满洲腹地,中国亦万不能让。 日本不将拟索兵费大加删减,并将拟索奉天南边各地一律删去,和局必不能成。 两国惟有苦战到底。 以上情节,并祈详密告知三国公使。 至日本所拟通商新约,详细节目,一时务乞勿庸告知各国,恐见其利可沾,彼将协而谋我云云。 鸿按第六款重订通商新约,节目甚多,并添开口岸,北京、沙市、湘潭、重庆、梧州、苏州、杭州七处,皆各国多年愿望不可得者,容即续电,请先核明代奏详示。 寄译署(三月十二日申刻)昨将驳覆说帖送交伊藤等,今午接覆信称,所交说帖并非和约底稿,逐条覆答之词亦未将中国所欲允之意说明,用兵以后所索之款非寻常议事可比,望即将约款能否全数应允或某某款不能应允实在说明,勿再延缓等语。 鸿查说帖大意,于让地一节,言奉天南边割地太广,日后万难相安。 赔费一节,言中国财力短绌,万办不到,非大加删减不可。 通商权利一节,言子口半税减为值百抽二,并将一切税钞豁除,与各国定章不符。 又,机器进口改造土货、运入内地免税,亦难准行。 以上已摘要登覆,而彼嫌未说明所欲允之意,注意仍在让地、赔款两条实在着落。 若欲和议速成,赔费恐须过一万万,让地恐不止台、澎。 但鸿断不敢擅允,惟求集思广益,指示遵行。 停战期祗剩十余日,事机急迫,求速代奏请旨示覆为幸。 覆华盛顿伍使(三月十三日已刻)陈(按指闽人陈谦善)系二品衔候选道,兄奏调之员,台湾人,尚不至偏袒闽籍;小吕宋,以调和为是。 译署来电(三月十四日已刻到)奉旨,昨据李鸿章十一日电奏已将让地一条,由该大臣决定取舍电覆。 赔费、通商各节,应行磋磨之处,亦大概谕知。 兹复据十二日申刻电奏,所交说帖但云奉天南边割地太广,而于台、澎如何置辩并未叙及。 电复又称让地恐不止台、澎。 究竟说帖数十言中及面晤伊藤等时曾否辩论及此? 电语殊觉简略。 总之,南北两地,朝廷视为并重,非至万不得已极尽驳论而不能得,何忍轻言割弃! 纵敌愿太奢,不能尽拒,该大臣但须持何处必不能允、何处万难不允,直抒己见,详切驳陈,不得退避不言,以割地一节归之中旨也。 该大臣接奉此旨,一面将筹定办法及意中所欲言者,切实奏覆,一面遣李经方前往,先将让地应以一处为断,赔费应以万万为断,与之竭力申说。 彼信中原有某某款不允之语,不嫌反复辩驳也。 停战期迫,该大臣伤病未痊,似与之商议展期,在我亦属有辞。 着李鸿章酌量办理。 钦此。 覆译署(三月十四日午刻)元、申两电奉旨敬悉。 前据伊藤等专员来称,须先将某款应准、应驳逐条切实声明,送交阅核,方能约期会议。 现已据鄙见,将原各款酌改,而将让地、赔费两款提出,另函请订期会商,并将拟驳原约各节,详细登覆,另备节略,一并于今晚送交,俟其回信如何,方能面议。 澎湖已失,昨接唐抚电,敌未来犯,军民心固,似可坚守。 鸿断不敢轻允割弃,已于另备节略中驳论及此。 但窥日意仍逐日由广岛运兵出口,恐添赴台湾,将有南北并吞之志。 旨饬让地以一处为断,极是正论。 自应如此立言,不知将来能否办到? 日原图所划奉天经纬线度,竟连辽阳、田庄台、营口均包在内。 辽阳未失,尚易辩驳。 此外日兵已据之地,彼已设官安民,极力争论,未易退让。 可俟会议时察酌妥议,似难由我豫为决定。 总之,敌所已据处,争回一分是一分;其所未据处,丝毫断不放松也。 赔费一节,前说帖、今节略内均将力难多指实情告之,而伊等十二函覆,竟称中国自家为难之处,并不在此次应议之列,狡强可知。 通商一节,前后节略均令将税则照各国一律添口,仅先允重庆一处,余俟会议时再酌。 停战期迫,二十日后相机商展,若彼不愿议和,恐难多展耳。 至蒙垂询伤病情形,伤口已渐生肉,精神尚可勉支,惟眠食俱减,未能照常。 若订期会议,当密授机宜,令经方代往。 元酉电遵告知伊藤等,但原约并未禁日船游弋海面,请代奏。 寄译署(三月十四日酉刻)前电甫发,伊藤专人请经方到寓密谈,谓此次停战,由伊力持乃允,各武员预备兵马粮械齐足,必欲分道直攻北京,再行议和。 现期已迫,断难再展。 经方即将现拟各款,大略告知。 维让地、赔费两项,须俟面议再定。 伊谓此二款最为紧要,尊意欲将奉境全行收回,万做不到。 南北两处均要割让。 仅让一处,亦断不行。 该国已用兵费实系太巨,所索三万万即欲减少,能减无几。 此我国上下文武熟商而定,特据实密告。 经方与反复辩驳,毫无松口,属将此两款如何还价? 切实声明,方可再行会议。 中朝嫌我开价太大,不欲商行,则我另有办法。 时日甚迫,限于明日回信,勿再迟延误事等语。 经方祗得将原拟约款节略带回另办。 鸿再四筹思,时迫事急,姑据鄙见,将奉天之凤凰厅、安东、宽甸、岫岩四处边境割让,海城俟后再说,较之伊所划经纬线界已少大半。 澎湖既被占据,亦暂允让。 赔费即遵电谕,以一万万应之。 明日再将约稿送交,看其能否转圜。 会议后再详晰电奏。 让北地以海城为止,赔费以一万万为止,傥彼犹不足意,始终坚执,届时能否允添,乞预密示,否则祗有罢议而归,停战展期已绝望,请饬各将帅及时整备为要,请代奏。 寄译署(三月十六日亥刻)申正伊藤约同会议,言停战期迫,业将约款酌减改定,万勿再有移易。 内开一、让地划界从鸭绿江口起,溯至安平河口。 又从该处通至凤凰城、海城及营口,划成折线以南地方所有各城市邑,皆包括在界线内,并辽东湾东岸及黄海北岸盛京所属各岛屿。 又,台湾全岛及所属诸岛屿,又,澎湖列岛照英图东经一百十九度起,以至东经一百二十度及北纬二十三度起,以至二十四度之间诸岛屿。 鸿查所划界,宽甸已不在内,营口至金州均在界线之内。 一、中国将库平银二万万两赔偿日本军费,分八次交清。 第一、二次各交五十万,在本约批准交换后起,每六个月交清一次。 其剩款约六年内分交,仍按十二个月算交一次。 又,从交付赔款第一次起,未经交完之款,按年加每百抽五之息。 但中国无论何时,可将应赔之款全数或几分交清,照算免息。 一、保明认真实行约内所订条款,允日本军队暂占守威海卫。 又于所订第一、第二次赔款交清、通商行船约章批准交换后,两国政府商定办法,将通商各口关税作为剩款本息之抵押。 日本允撤回军队,傥不确定抵押办法,则未经交清末次赔款之前,日本应不允撤回。 但通商行船约章未经批准交换以前,虽交清赔款仍不撤回军队。 所有日本军队占守一切需费,应由中国支办。 以上三条,伊藤声明此系文武熟商再三核减尽头办法。 请三日内回信,两言而决,能准与不能准而已。 鸿与反复辩论两点钟之久,毫无活动。 看其口气过紧,末复申论营口为通商口,万不能让。 伊云兵力所得,举国咸争,我亦不能让。 鸿云台湾,日本兵所未及,何不能让? 伊云彼水陆云集,无虑终不能得,应请早让。 赔款二万万,鸿劝其再减五千万,亦坚不允,似此乘胜贪横,悍然不顾,实非情理能喻。 伊请三日回信,傥不准定即添兵,广岛现泊运船六十余只,可载兵数万,小松亲王专候此信,即日启行。 鸿力竭计穷,恳速请旨定夺。 再,东文条约尚未细翻,大致于通商添口重庆、沙市、苏州、杭州四处已减三处,原约第三条税则亦自删去,余俟查明续展,望速核酌电覆为幸,请代奏。 译署来电(三月十七日卯刻到)奉旨,李鸿章十四日午刻、酉刻、十五日辰刻三电均悉。 所称敌已据处争回一分是一分,所未据处丝毫断不放松。 李鸿章于此事通筹熟计,全局在胸,驳论允许,皆有步骤;于朝廷规画之艰,庶能深相体会,阅之稍慰系怀。 至请预示允添之处,却难实时悬定,仍在李鸿章相机因应,视其情词缓急,以为迎拒之方。 彼既垂涎金州之矿,台湾此利尤巨,该大臣现与力争两处土地,能允固善,必不得已,或许日以矿利而土地、人民仍归我有。 此姑备一说,无非为保全境土起见,伊藤口气虽紧,殆为武员所迫,观其相邀密语,究似尚可与言,总应以中东唇齿,大局攸关,毋令西国攘渔人之利。 所索条款,往返磋磨,正为将来不肯爽约,永保和局地步。 令李经方将此意向其反复开陈,毋因无益费词,遂而中止。 停战展期,仍当以伤病未愈,据情与商。 陆奥知照鞍山站一事,已电谕长、顺等,通饬各营,勿得违约生事矣。 钦此。 覆译署(三月十七日午刻)顷细翻伊藤昨改订第六款通商,除删去顺天、湘潭、梧州添口外,余四处照旧。 苏、杭生意久已归沪,似无甚碍。 又将原约通商第三条所称进口、出口每百抽二抵代税概行删除,系因连日辩论,通例正半税不容减改,故自行删去,而将第四、第五、第六原条向前移置。 其第七条疏浚吴淞口亦删。 现约通商共祗五条,可无甚驳改。 又,原约第八款留军占守奉天府,亦经驳删,仅暂占威海卫一处。 其留军队需费,议在偿款内总算。 伊仍不允,应俟事定,询明人数再议。 再,谏电奉旨敬悉。 金州已据,固难争回,彼垂涎台湾甚久,似非允以矿利所能了事。 伊等骄狂太甚,屡以西人攘利开导,毫不为动。 经方亦无能解说。 英已坐视,未知俄廷意见何如? 请代奏。 覆天津总税务司(三月十七日申刻)日索奉天南已据各处并营口,又索让台湾全岛,限期成议,各国应不谓然。 何勿急起争论,迟到无及。 寄译署(三月十七日戌刻)顷接伊藤函称,昨呈所改约款,实系末尾尽头办法,务于四日内切实回复。 前交节略所称中国为难情形,我已细看细想,故跌至无可再减之处。 赔款减三分之一,分期交款较长,留军占守减去奉天一处,赔款抵押不指地而指关税,不提内地厘税,不提挖吴淞,此皆使中国易于筹款,便于偿费,又减少奉天前索地界,设战事日延一日,将来无所底止,到那时再行议和,断不能如此便宜等语。 鸿思所索各款,惟台湾日兵未到,即欲相让,无理已极,断难轻允。 然伊昨面谈,语已决绝,今又乘此函,似是哀的美敦书,应如何应付之处,伏候速示遵办,请代奏。 译署来电(三月十九日巳刻到)奉旨李鸿章十六、十七两日电奏三件,均悉。 日本续送改定酌减条款,虽通商各条所争回者甚多有益,惟两大款关系最重,赔费已减三分之一,若能再与磋磨减少若干,更可稍纾财力。 让地一节,台、澎竟欲全占,奉省所退无几,殊觉过贪。 前电姑许矿利,该大臣虑其不允,为今之计,或允其割台之半,以近澎、台南之地与之,台北与厦门相对,仍归中国。 奉天以辽河为三省贸易出海之路,牛庄、营口在所必争,着该大臣将以上两节,再与竭力辩论,冀可稍益大局。 伊藤连日词气极迫,倘事至无可再商,应由该大臣一面电闻,一面即与定约。 该大臣接奉此旨,更可放心争论,无虞决裂矣。 钦此。 寄译署(三月十九日已刻)顷接啸电,奉旨敬悉。 伊藤十七晚送到哀的美敦书,词已决绝,无可再商。 昨虽覆函略加驳论,必置不理,即使会晤再行磋磨,割台之半与之,亦必不允。 一岛两国分治,口舌既多,后患亦大。 至奉省划界至营口,牛庄已不在内。 营口税利岂能遽舍? 此皆不妨辩论及之,实恐难望转圜。 且停战第六款内称,如期内和议决裂,此约亦即中止云。 若议不合,必至决裂,察看近日日人举动,已遣运兵船二十余艘由马关出口赴大连湾,并令法、美观战探事人随队往前敌,其意可知,恐非即与订约不可,不得不先奏明。 寄译署(三月二十二日辰刻)昨与伊藤商定,让地划界一节,末添营口之辽河以河心为界,则东岸属彼,西岸仍归我。 赔款一节,末添如从条约批准互换日起三年内能全数清还,除将已付两年半利息于应付本银扣还外,余仍全数免息云。 计尚可省息银一千数百万。 惟趸款不易借贷。 伊藤亦知中国支绌,谓外国借债可三、四十年分还,期长利轻,力亦稍纾,可备参酌。 又,第五款让地迁民一节,末添台湾省应于本约批准互换后两国立即各派大员至台,限于本约互换后两个月内交接清楚云。 磋磨再四,始允照办。 鄙见似宜派唐署抚就近与日员妥议。 至台民愿迁与否,晓谕不服,恐生事变,与华官无涉。 伊谓交接后责任在日官,必不怨华。 唐抚前电有台民誓不两立之说,务祈密谕,未交接以前,妥为抚循开导。 又,第六款通商内地租栈一节,删去官员勿得干预,又纳税用库平与关平不合日本银圆难强收,此条全删。 又日商仅准在通商口岸用机器制造。 合并声明。 至日本运兵船多只,由马关出口赴湾、旅属实。 原约虽定于批准互换后停战,未互换前彼此均应按兵不动。 明日画押,当再商办。 经述请假省亲,自系未知已定约画押,请饬勿来,乞代奏。 寄译署(三月二十二日辰刻)昨与伊藤商定,让地划界一节,末添营口之辽河以河心为界,则东岸属彼,西岸仍归我。 赔款一节,末添如从条约批准互换日起三年内能全数清还,除将已付两年半利息于应付本银扣还外,余仍全数免息云。 计尚可省息银一千数百万。 惟趸款不易借贷。 伊藤亦知中国支绌,谓外国借债可三、四十年分还,期长利轻,力亦稍纾,可备参酌。 又,第五款让地迁民一节,末添台湾省应于本约批准互换后两国立即各派大员至台,限于本约互换后两个月内交接清楚云。 磋磨再四,始允照办。 鄙见似宜派唐署抚就近与日员妥议。 至台民愿迁与否,晓谕不服,恐生事变,与华官无涉。 伊谓交接后责任在日官,必不怨华。 唐抚前电有台民誓不两立之说,务祈密谕,未交接以前,妥为抚循开导。 又,第六款通商内地租栈一节,删去官员勿得干预,又纳税用库平与关平不合日本银圆难强收,此条全删。 又日商仅准在通商口岸用机器制造。 合并声明。 至日本运兵船多只,由马关出口赴湾、旅属实。 原约虽定于批准互换后停战,未互换前彼此均应按兵不动。 明日画押,当再商办。 经述请假省亲,自系未知已定约画押,请饬勿来,乞代奏。 译署来电(四月初六日未刻到)奉旨,连日纷纷章奏,谓台不可弃,几于万口交腾。 本日又据唐景崧电称,绅民呈递血书,内云公法会通第二百八十六章有云,割地须商居民能顺从与否。 又云,民必顺从方得视为易主等语。 台民誓不从倭,百方呼吁,将来交按,万难措手。 着李鸿章再行熟察情形,能否于三国阻缓之时,与伊藤通此一信,或豫为交接地步,务须体朕苦衷,详筹挽回万一之法,迅速电复,钦此。 覆译署(四月初六日申刻)歌电谕旨敬悉。 初四、五狂风骤雨,连日夜不止,南北电线俱断。 顷京线始接通,而自津南去电杆刮倒太多,难遽修齐。 各国信息皆阻,互换期近,深为焦急。 鸿到津后,尚未与伊藤覆电,因原议祗批准可电知也。 若令鸿为改约电议,适速其决裂兴兵,为大局计,未敢孟浪,且除电报外,亦无通信之法,祗可俟另派大员换约时详切与商,或三国商阻定局另有办法。 请代奏。 寄译署(四月初九日申刻)顷覆伊藤电云,昨电已收到,新订和约,虽中华举国不以为然,本大臣总想和约当奉批准。 现蒙大皇帝俯顺所请批准,该约定可如期互换。 当劝请大皇帝批准之时,本大臣所有意见与贵大臣来电之意相同,如果从速批准,则俄、德、法所有请于我两国商改之事,较易商改。 本大臣奉有谕旨,速将前事设法办理,并缘台湾各色人等,现在万分愤乱,应将台湾一事,重为虑及,另行筹商。 以上各节,极望贵大臣和衷体谅,相助为理也等语。 因来电有俟三国商改和约之语,特将台湾一事提及,如有覆电,再行奉闻。 寄烟台伍道等(四月十二日酉刻)顷总署来电,本日遵旨拟给日本换约大臣照会二件,希速电伍廷芳先行缮就,盖用关防,于换约时交给为要。 照录照会于后。 第一件,中国政府为照会事,前由头等全权大臣李奏请批准换约一折,奉旨依议,该衙门知道。 惟闻俄、法、德三国现与日本商改中、日新约,将来如有与此约情形不同之处,仍须随时修改。 钦此。 为此恭录知照。 请贵大臣转达贵国政府查照可也。 须至照会者。 第二件,中国政府为照会事,前接美国田大臣覆信,述贵国政府云,按期互换和约最为紧要,如谓因俄、法、德三国所商改之事若系须照办者,互换以后、未换以前,更为容易等语。 与中国意相同。 届时如有改易情形,自须另立专条,以资遵守。 再,现在台湾各色人等,万分惊扰,势将变乱,互换以后,应将台湾一事重为虑及,另作办法。 除已由头等全权大臣专电达知外,特再具照会声明,惟希贵大臣转达贵政府查照可也。 须至照会者云云。 似科士达所拟照会稿可不用,即照此两稿缮就,于换约时面交。 寄译署(四月十三日酉刻)伍廷芳等元已电,今早日使抵烟,恳即电请谕旨,以便换约。 又,元午电,顷日使派员来请按期换约,恳代请旨遵办云。 顷据总税司面商,以政府第二件照会再提台湾,允日本藉为口实,布告各国,谓中国欲反全约,似不如仍用科士达所拟照会为妥,均望立即示覆,并速电伍、联等遵照为要。 覆烟台伍道等(四月十三日酉刻)两电已转署,催饬换约,政府第一件照会可用起首云云。 应照拟办理。 第二件,总税司谓再提台湾,恐日本借口中国欲反全约,布告各国,谓我理诎,不如科士达所拟照会为妥。 盖日本已覆俄国,允退还全辽,台湾不可自我屡翻,已电商总署,仍用科稿。 寄译署(四月十三日戌刻)路透电,台湾黑旗党殊欠安静,英、德水师业在安平登岸,英国艇船现在打狗地方周巡云。 译署来电(四月十四日未刻到)奉旨,现已接三国覆信,着伍廷芳、联芳即与日本使臣换约,政府照会二件面约交付,昨商展期已由田贝电日本昨为罢论,钦此。 此旨即电烟台,并电告日本已如期换约,照会第二件提及台湾,系照贵处致伊藤电内虑及之意,并无别论,似无碍。 急电寄烟台伍道等(四月十四日申刻)总署□午电,尊处前电伊藤有台湾一事重为虑及、另行筹商之语,伊藤并未驳回。 西例谓之默允。 政府照会第二件系为难于交接地步,业经呈览,未便更改云。 希即照办。 寄译署(四月十五日酉刻)伦敦十四日路透电,闻法廷欲掣肘日本,在台湾及澎湖水陆军士已与日本开议,间有法报不悦法廷办理此事。 又谓法国不能任日本管辖台湾、澎湖,系受俄之愚。 此事非三国联合约内订明连埃及一事亦妥办不可云。 译署来电(四月十七日卯刻到)奉旨,伍廷芳等电称,日使送还照会三件,未经带去,着李鸿章即将前二件电知伊藤,以为根据。 其后一件,无庸再电。 现惟台事极为棘手。 李鸿章前电伊藤,有另行筹商之语。 究竟有何办法? 以免内变外衅之虞,着悉心筹划具奏。 依克唐阿电奏,十一午后,我军在长岭子驻守,遥见日兵三、四十名直奔岭下,我军因已逾照会界限,向前摇手阻拦,日兵不听,忽以三骑冲上岭腰开枪,步队踵接其后,我军祗得开枪抵御,中日一骑始退去。 十二辰刻复来马步三百余名,我军已列阵预备等语。 停战期内,无故越界开枪,实属违约,其曲在彼,着李鸿章一并电告日本,饬彼驻辽各军勿再越界生事为要。 钦此。 寄译署(四月十七日午刻)谏电奉旨谨悉。 遵将政府前二件照会用英文转电伊藤,如有复电,再陈。 鸿前电伊,以台湾一事另行筹商,迄未接覆,未便作为默允。 此次电告,恐将驳回。 前在马关画押时,伊面称互换后即派公使驻京议商各事,伍廷芳等顷回津云,伊东亦谓将派使,不知何人,似须俟新使到后,乃能筹商办法,非明电所可详尽。 法议保台,似尚游移。 请代奏。 寄译署(四月十九日酉刻)顷接伊藤博文十八日戌正电称,十七日来电收到,日本一俟应先预备之事整办之后,即可与中国开议奉天南边之地。 至台湾一节,日本现已告明中国政府,今日皇已派水师提督子爵桦山资纪作为台湾等处巡抚,并作为日本特派大员,办理按照马关和约第五款末条之事,约两礼拜,该巡抚即可履任办事。 于行抵该处时,即预备办理特派之事。 日本政府盼望中国政府立即简派大员一人或数人,与该巡抚会晤,并将该大员等衔名告明日本政府。 按照如此情形,本大臣告知贵大臣,日本政府谓如中国政府查照日本所请速派大员一人或数人,与该巡抚桦山会晤,毫无延宕,则贵大臣所虑危险之事,即可免矣。 该巡抚一经到任之后,则境内保全平安之事,一惟日本政府是问等语。 玩其语意,似已电由田贝告知钧署。 适科士达来晤,密与商筹。 科谓和约既经批准互换,除日本允还奉天南边另议外,其余应逐一照办,断不可游移借故诿延,以致另起波澜,生出意外危险。 即请他国保护,即使办到,亦必枝节横生。 鸿告以台湾官民不肯交接奈何? 科谓皇上批准,中国官民岂可任听梗阻? 致失国体。 如国家釆纳鄙言,应由政府属田贝转告日本,以中国派大员商交台湾。 日本应同时派大员商交辽东,方为公允云云。 可否仍责成唐署抚与日员妥为商办? 乞代奏请旨。 寄译署(四月二十日酉刻)伦敦十九路透电,闻日本已派子爵桦山充台湾总督,又谓意欲俟中国将款交付后,即将驻辽东各军撤回,又闻俄国与日本和衷商酌,欲改条约各节,该条约尚有须辩论云。 译署来电(四月二十一日辰刻到)奉旨,李鸿章奏恳请续假折,着再赏假一个月调理。 又据电奏,按伊藤电称,日本已派桦山资纪办理台湾之事,惟现在台湾兵民交愤,必不甘服听命,无论唐景崧系守台之官,万无交台之理,况现为台民迫留,危在旦夕,亦无权与之交割。 李鸿章前电伊藤有重为虑及饬行筹商之语,今伊藤来电祗云中国派员与桦山会晤,所虑危险之事可免,其不受商量已可概见。 台湾如此情形,该大臣设身处地,将何以措置? 前所谓另行筹商者,究竟有何办法? 如何补救? 着妥筹覆奏。 刘含芳电称,烟台俄舰已有十五艘,此外尚有何国兵船若干停泊? 着该道随时探闻。 钦此。 寄译署(四月二十一日申刻)钦奉二十日电旨,饬筹商台湾办法。 查条约既经批准互换,断无违约不交之理。 因与科士达密筹,姑先与伊藤委婉电商。 电文云,贵大臣十七来电,业经转电中国政府,奉昨电旨内开,现在台湾兵民交愤,必不甘服听命,该署抚唐景崧系守台之官,现为台民迫留,危在旦夕,实无权与之交割,究竟有何办法? 如何补救? 着妥筹复奏,钦此。 本大臣以贵大臣屡因两国所有为难各事,和衷与本大臣商办。 况现在两国重缔和好,其交涉为难之处,应照友谊议结,察看台湾情形,两国全权大臣急宜会议此事办法。 查贵大臣业经认明所有弃让奉天南边之事,应行会议办理。 本大臣之意,以为以上两事务须同时议结。 现因台地情形与前不同,中国国家万不得已,着本大臣与贵大臣商酌办法。 谅贵大臣必以为然。 并令日本大员桦山提督暂缓起程为要等语。 此即前电另行筹商之意。 彼即允再会议,亦必不肯放松。 彼既弃辽,岂甘弃台? 姑先商缓,看其复电云何,仍求朝廷熟思审处,设法开导唐抚,勿任固执,另起波澜,以致一隅误大局,是为至幸。 请代奏。 译署来电(四月二十四日辰刻到)奉旨,李鸿章二十一日电奏,已悉。 兹据张之洞电奏,接全台绅民禀云,台湾属日,万姓不服,既为朝廷弃地,惟有死守据为岛国。 并据唐景崧称,台民坚留署抚与刘永福,不听开导,求死不得等语。 是台湾难交情形,已可概见。 该大臣仍当熟筹办法,以期补救万一。 伊藤回电如何? 即行电覆。 张之洞、唐景崧原电并由总理衙门照录电知,钦此。 漾。 照录张之洞电。 顷接台民二十一日电云,全台绅民敬电禀者,台湾属日,万姓不服,迭请唐抚院代奏台民下情,而事难挽回,如赤子之失父母,悲愤曷极! 伏查台湾已为朝廷弃地,百姓无依,惟有死守据为岛国,遥戴皇灵,为南洋屏蔽,惟须有人统率,众议坚留唐抚暂仍理台事,并留刘镇永福镇守台南。 一面恳请各国查照割地绅民不服公法,从公剖断台湾应作何处置? 再送唐抚入京、刘镇回任。 此举无非恋戴皇清,图固守以待转机,情形万紧,伏乞代为转奏。 全台绅民同泣叩等语。 谨据请转达,请代奏,之洞肃禡。 照录唐景崧电。 密,台民知法不可恃,愿死守危区为南屏蔽,坚留景崧与刘永福,经反复开导,再三力拒,无如众议甚坚。 臣欲求死而不得。 至台能守与否? 亦惟尽人力以待转机。 此乃台民不服属日,权能自主,其拒日与中国无涉,恳旨饬下总署商日外部,彼员从缓来台,则台与日尚可从容与议,若即以武相临,不过兵连祸结,彼断难驯致全台。 以上各节,是否有当? 伏乞皇上训示,请代奏,景崧肃养。 寄译署(四月二十四日已刻)顷接日本伊藤二十三日戌正英文覆电云,四月二十一日来电,业经接到。 查按照两国批准马关和约,台湾所有主治地方之权,业已交与日本,其了结地方变乱之法,勿庸两国会议。 是以中国政府祗须将治理台湾之事并公家产业,查照条约及前电,即派大员交与日本大员。 按照以上情形而言,桦山巡抚启程日期,勿庸暂缓。 查该巡抚已于本日由西京动身矣。 至于奉天南边之地,日本之意已于前电声明等语。 鸿查伊电,词意甚为决绝,桦山已于二十三日起程,计日必到澎、台。 应先行电知唐署抚筹备为要。 至台地绅民公电有云,请各国查照割地绅民不服之公法剖断,询科士达查洋文公法原本所载,并非战后让地之例,难以比拟。 且日既不肯会议,俄、法、德亦不过问,孰为剖断? 应请传谕,毋得误会! 此事恐开衅端,并连累他处,务祈慎重筹办,大局之幸。 请代奏。 上海交伯行(四月二十四日申刻)顷总署敬电,奉旨着派二品顶戴、前出使大臣李经方前往台湾,与日本派出大臣商办事件,钦此。 又,本日已奉旨派李经方前往台湾商办事件,该员如不在津,希即电令由沪速往,俟桦山到后,即与会晤商办一切云。 日本已派水师提督子爵桦山资纪作为台湾巡抚,并作为特派大员,办理按照和约第五款末条之事。 二十三日自西京启行,约两礼拜履任办事。 台民如此凶横,事殊棘手,我父子独为其难,无可推诿,汝宜妥筹办法,应否令科士达同往襄助,即核覆。 寄译署(四月二十五日已刻)奉电旨,派李经方往台湾与日本派出大臣商办事件,钦此。 查李经方自马关随同回津后,因忧劳成疾,病势沉重,回南就医。 顷电传旨饬遵。 据覆称,素未到台,情形不悉。 地方官绅无一知者。 日本所派桦山亦素未谋面,无从商办。 现正延医调治,牵发旧疾,怔忡日剧,神智不清,断难胜此艰难,乞代奏等语。 查系实在情形,并无一语捏饰。 商交台湾,事体繁重,自应责成台抚督同藩司顾肇熙妥办,否则应饬闽督就近拣派大员前往,会同该处官绅筹办,似未便令情形隔膜、资浅望轻之员,搪塞外人,必至贻误。 李经方实不胜任。 理合自行检举,请旨收回成命,另行简派,乞代奏。 寄伯行(四月二十五日酉刻)本日奉旨,李鸿章回电均悉。 据称伊藤覆电,词意决绝,德国又疑中国阴令台民叛拒,恐致构兵等语。 台湾一事,朝廷深为焦虑,昨派李经方前往商办,可见中国并无不愿交割之意。 现在日使将到,着李鸿章饬令李经方迅速往台,与日使妥为商办,勿稍耽延贻误。 一面仍将台民不服开导竟欲据为岛国情形,再行电告伊藤,免致怀疑借口,钦此。 今午电奏请另派,明日当奉电旨,未知果辞却否? 仍为筹备。 福士达允可偕行。 寄译署(四月二十六日午刻)顷总领事司艮德来,译呈绅珂电云,柏林政府电开,接得实信,台湾现已添兵,台民定策为乱。 德国政府之意,以为中日如再行开仗,则中国违约,责成更大。 不但台地必失,且恐舟山、海南及其它要紧处所难保无虞等语。 本大臣因于二十四日谒见总署,以现在危险情形告明各堂,并加警戒。 总署答云,李中堂已将总署无权管理台湾事宜,告明伊藤,并请伊藤会议此事。 伊藤覆称,中国已将台湾主权让与日本,台湾勿庸会议,日本能自保其地平安等语。 请将以上情节告明中堂,并将回复之语电知云。 鸿答以总署无权管理台事之语,不但我未告明伊藤,且无此政体,恐绅使误会云。 所称危险情形,自是友邦关切好意,请加意申诫为要。 寄伯行(四月二十六日酉刻)本日奉旨,李鸿章电奏已悉。 李经方随同李鸿章赴日,派为全权大臣,同订条约,回津后尚未复命,何以遽行回南? 昨派令前往台湾商办事件,又复藉病推诿,殊堪诧异。 李鸿章身膺重任,此事妥筹结局,岂得置身事外,转为李经方饰词卸责? 本日已有旨,将唐景崧开缺,令其来京陛见,并令文武各员陆续内渡。 现在日使将次到台,仍着李经方迅速前往,毋许畏难辞避。 傥因迟延贻误,惟李经方是问。 李鸿章亦不辞其咎也。 钦此。 谕旨如此严厉,似难抗违,若唐等遵旨离台,与福士达密商办法,相机进止,尚无不可。 都中谣诼纷起,不便顶奏,俟筹定酌覆。 寄伯行(四月二十六日戌刻)伍廷芳等在京密禀,续假折到后,众口诋毁,谓为偃蹇不即赴都复命,政府亦归咎于我,今严旨催迫,固有明征。 幸唐某等均调回,日船近岸,势当披靡,姑拟筹办数条,由汝酌量。 一、福士达请到澎先晤桦山,说明我等为难情形,与伊船同泊一处,如台民抗拒,以官已调开,乱民无由弹压。 俟乱事少定,即照伊藤二十一电,备文照知将治台事并公家产业,交与接管,并云我非地方官,公产细目无由得知,请伊逐细查询绅民自悉。 一、伊藤十八电派桦山为台、澎巡抚,并作为特派大员,并无全权字样,汝亦系特派大员,况前全权尚未复命销差,亦可仍用全权,应在沪赶刻钦差商办事件前出使大臣关防,作为我处刊送,行文桦山,衔内可加全权。 一、福士达拟令附新裕来沪,汝商子梅,租用商局常走南洋船,旗用我前龙旗式。 一、罗、卢各东文翻译皆在沪,此外应酌带何员,或晤筱邸商调熟悉台事文员。 一、经费与沪道商借咨报,一俟覆电,我即电告伊藤,转致桦山,与汝通融商办,或汝先自用洋文电伊藤,余俟临时相机为之。 译署致台抚(四月二十六日酉刻到)奉旨,署台湾巡抚布政使唐景崧,着即开缺来京陛见。 其台省大小文武各员并着唐景崧饬令陆续内渡。 钦此。 寄伯行(四月二十七日已刻)顷电陈季同云,经方奉旨赴台湾与日本桦山大员商办事件,约月初乘明义轮船到台、澎,望在台相候,探明趋晤。 又电杨提督岐珍云,经方至台、澎;弟奉旨撤回,何日料理内渡? 届时探明行辕,晤商一切为要。 西园系旧部,诚笃勇干,现会办台防,余照来电办理。 寄译署(四月二十七日午刻)钦奉宥电谕旨,惶悚曷任! 李经方患病未愈,且虑不能胜任,何敢饰词推诿! 惟事势紧急,遵即电饬力疾料理前往。 顷据电禀,经方才短病重,地方情形太生,恐误大局,不敢不沥陈于前。 严旨督责,敢不懔遵? 惟任大责重,可否添派一人同往到台,或留署藩司顾肇熙、提督杨岐珍在台候交接,并请令科士达偕往襄助。 乞酌核代奏等情。 查顾、杨二员,均与鸿章旧好,人亦明练,乞电饬暂留,与李经方会商一切。 科士达亦愿偕往,所需洋文、东文参赞、翻译各员,已令经方酌调。 鸿赶紧代刻关防,以便公牍钤用,并饬沪道筹给公费,租定轮船,俟津、沪各员齐集,克日前往。 鸿又电属伊藤转致桦山,和衷相议商办,请代奏。 寄伯行(四月二十七日午刻)顷电伊藤云,公历本月十七日来电已转达北京。 旋即奉旨派李经方作为全权大员,赴台与日本巡抚会晤,当即钦遵前往办理。 惟李经方素未在台湾及内地服官,地方事宜未能熟悉,祈电托桦山提督格外体谅,按照友谊通融办理。 至于台湾主权,业经交与日本,日本自应遣派水陆各军以资弹压,保守平安。 李经方拟即前往澎湖,与日本特派大员会晤,或由两大员订明于某地方会晤。 至于如何办法,两大员应有全权,自行会商。 台湾唐巡抚已奉旨带同大小文武官员内渡,请将以上各节电知桦山提督,并示覆为望云。 寄伯行(四月二十七日未刻)心电悉。 福士达、马道,伍光建、陶大均、张柳、黄正等,皆趁「公义」明早开。 福前奏准留一两月,每月美洋一万元,今属毕德格询商,在此已满一月,赴台无论早迟,竣事再给两月薪酬,合共应给美洋三万元,或俟回沪时核发,即请其径回美,渠颇畏台瘴也。 福拟到沪即行,不必再迟。 澎电未知断否? 须至台乃通电,届时妥设法。 寄伯行(四月二十七日申刻)总署感电,昨李经方因病辞差,已奉旨仍令迅速前往,贵大臣务当懔遵谕旨,谆饬该员力任其难,克期赴台,设法办理。 如再固辞,必干严谴,慎勿率行渎请云。 伯行上海来电(四月二十八日辰刻到)可否电饬顾藩司派斯美或驾时交季同带领,听候差遣? 起程时并求电季同在澎湖口外守候。 寄伯行(四月二十八日辰刻)「公义」虽去,应候伊藤覆电到,料量一切,勿过焦急。 计桦山抵澎,必带兵船,游弋台边观动静,或文询唐抚,不遽用武,汝稍缓行亦得。 顾缉庭胆小,如唐未行,未敢擅派船。 季同尚无回电,福士达性急,难尽听。 唐等因内渡,斯、驾两船须留应差矣。 寄伯行(四月二十八日酉刻)奉旨,李鸿章电奏已急。 科士达愿随李经方赴台,并调参赞、翻译各员,均照所请办理。 台湾文武各员已有旨饬令内渡,未便再令留台守候。 如天津别有可派之员,即由李鸿章就近酌调前往,帮同李经方商办一切。 钦此。 寄伯行(四月二十八日酉刻)顷接伊藤本日午初覆电云,李中堂阁下,公历本月二十一日,即中历四月二十七日来电,业经收到,并将其中情节转电桦山,托其与李经方按照友谊,和衷商办。 日本政府已派水陆各军前赴台湾,中国特派大员谅必带有全权,日本特派大员业经奉有此等文凭。 如中国特派大员先来长崎,带同日本国家船只前往,以资护卫,更为安稳。 至该大员何日可以抵该处,务乞示知等语。 应否加给全权文凭? 可否先赴长崎会齐前往? 已电总署请旨饬遵。 寄伯行(四月二十九日辰刻)陈季同急电,沁电敬悉。 伯行星使到时,同如在台,自应趋晤。 惟抵台以来,见台民万亿同心,必欲竭力死守土地,屡请地方官主持,时集衙署,日以万计,绅富联谋,喧哗相接。 本日有旨,令各官内渡,台民益甚张皇。 绅民又蜂集,至今未散。 似此情形,地方官恐难越雷池半步,使人到此,不特难于入境,且必血战无休。 盖台民誓宁抗旨死,不事仇也。 同意此事如可挽回万一,最妥。 不然亦须暂缓倭来,另筹完善办法。 至伯行星使,则千万勿来,或请收回成命,或请另派他人,切勿冒险。 此季同目击实在情形,欲报感恩知己,惟中堂垂察云。 另派已不能行,如此情形,必有大战。 若倭竟不能得手,势必旷日持久,汝亦惟随倭船相机进止。 至伊藤欲在长崎会齐,显为倭□,徒滋物议,不得不请旨也。 寄伯行(四月二十九日午刻)杨西园感电、沁电敬悉。 静谨候旨遵行。 余容再禀云。 当覆以感电悉,昨奏暂留俟伯行至后商办。 奉电旨仍令遵旨内渡,未便留台守候,所部兵勇能速设法遣散撤回否? 至为系念。 寄伯行(四月二十九日申刻)奉旨,李鸿章电奏已悉。 伊藤所称李经方先赴长崎会同前往,诸多窒碍,着李鸿章覆以彼此约定在台湾海口会晤,以免周折。 文凭即加全权字样,钦此。 迂道长崎,易招物议。 覆伊藤属订桦山,应于台湾海边何处会晤。 但汝启行后,途中不得电信,无所适从,似须在沪略候,再定所向。 福士达前谓经赴台湾,然如陈季同言,断难冒险进口登岸。 又不便随日船进口,使人目为引日收地。 在不离不即间较好,殊费斟酌。 伊藤顷又来电,昨寄阁下之电,所谓全权,系指彼此政府均以完全权柄付予两国特派大员,以便照马关条约第五款末条办事,非指全权敕书也云。 则全权但于文牍上添写,不必另给文凭可也。 寄译署(四月二十九日酉刻)顷电覆伊藤云,五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四月二十八日来电,业经收到。 蒙转托桦山与李经方按照友谊和衷商办,殊可感佩。 惟台地民情日变,不服开导。 现在已围集地方官衙门,愤乱哄闹,不放唐抚台等内渡。 中国特派交割大员,断难冒险轻进,致遭不测。 贵大臣为请先来长崎协同贵国兵船前往护卫,询属慎重安稳之美意,但虑事多窒碍,仍望贵大臣电致桦山提督,约定何日彼此在台湾海边何处,或澎湖何口会晤,迅速示覆,以便转属李经方酌办。 至中国特派大员,已奉旨加有全权字样,如果台地平靖,自应按照马关和约第五款末条办理交接。 傥台民叛乱不已,实系无法交接,祈贵大臣谅之。 另筹善法为盼等语。 除转电经方外,请代奏。 伯行上海来电(五月初一日申刻到)屡次电谕均谨悉。 赴长崎,非上策。 旨令与桦山商办,应不离桦山。 到台拟停口外,观动静,有风避往他处,风定再回,俟伊藤覆电,始有主意商办。 大员有文凭否? 昨商沪道,恳借护勇四十名,已允,惟借快枪六十枝,弹三万粒,刘云若大人电饬借用,则不必请南洋示,免周折。 寄伯行(五月初一日申刻)拟停口外观动静,有风避往他处,须询熟悉台洋人;除澎湖口,另有停泊避风处否? 待伊藤覆电,再酌定。 借沪道护勇、快枪及弹,俟有行期,即电属商办。 文凭即系初会晤时,将所奉上谕照录知会,可添入全权字样。 应否另刊关防? 酌办。 译署来电(五月初一日酉刻到)署台抚电云,闻日归辽、旅,索加费一万万,台湾系未失地,大可援此案加费赎回。 原议兵费傥二万万,又赎辽、赎台之费请各国公评价值,即可指台湾押与他国抵借巨款,所有赔款均由此出,似此办法,则辽、旅、台湾均退还中国,而赔款数万万,均由台出。 据江督电称,美国曾估台湾可押十万万,即不如数,大约数万万可押。 请旨饬下总署与李鸿章向日本速议。 台民誓不服,日本难收取。 李经方来台交割,台民愤极,定中奇祸。 即澎亦断不可往。 实相爱,非相忌之辞,改派他员来台,恐亦无善全之策。 伏思偿款二万万,又加赎辽、旅费,部臣如何措手? 借用洋债,各省海关全为英国所踞,已属难堪。 借必应还,我又何以立国? 不如赎台而转押台,则费有所出,至将来赎台之费,从容计谋,自有众擎易举之法。 容再续陈。 惟押台之说,台无外洋巨商,请饬江督与议。 总之,朝廷不忍割地弃民,人心感奋,百事可为,一失人心,断难再旺。 台民闻李经方偕日酋即日收台,变在旦夕,倘蒙俯釆末议,乞速谕知,请代奏。 此电遵旨寄阅。 译署来电(五月初一日酉刻到)署台抚电云,闻日归辽、旅,索加费一万万,台湾系未失地,大可援此案加费赎回。 原议兵费傥二万万,又赎辽、赎台之费请各国公评价值,即可指台湾押与他国抵借巨款,所有赔款均由此出,似此办法,则辽、旅、台湾均退还中国,而赔款数万万,均由台出。 据江督电称,美国曾估台湾可押十万万,即不如数,大约数万万可押。 请旨饬下总署与李鸿章向日本速议。 台民誓不服,日本难收取。 李经方来台交割,台民愤极,定中奇祸。 即澎亦断不可往。 实相爱,非相忌之辞,改派他员来台,恐亦无善全之策。 伏思偿款二万万,又加赎辽、旅费,部臣如何措手? 借用洋债,各省海关全为英国所踞,已属难堪。 借必应还,我又何以立国? 不如赎台而转押台,则费有所出,至将来赎台之费,从容计谋,自有众擎易举之法。 容再续陈。 惟押台之说,台无外洋巨商,请饬江督与议。 总之,朝廷不忍割地弃民,人心感奋,百事可为,一失人心,断难再旺。 台民闻李经方偕日酋即日收台,变在旦夕,倘蒙俯釆末议,乞速谕知,请代奏。 此电遵旨寄阅。 寄译署(五月初二日辰刻)顷接伊藤初一申正电称,李中堂阁下,本月二十三日、即中历四月二十九日来电所示各节,当经转达桦山提督去后,顷准该提督复称,两国特派大员应以淡水作为会齐之所。 中国特派大员如以淡水地方有碍难之事,该提督应将中国特派大员安稳护送至澎湖或福州暂住,如果该处有愤乱之事,应俟至弹压平靖后再行前往。 该提督与李经方同时登岸等语。 本大臣相应迅将以上各节电达贵大臣知照,并望李经方即径赴淡水云。 似此尚为稳妥,除电经方酌办外,请代奏。 寄伯行(五月初二日辰刻)顷电总署,以昨奉寄阅署台抚电,语多隔膜,实有不能已于言者。 美国向例,不干预外事,即美商肯估押,该国不能助兵,岂非空谈? 俄、德、法与日廷言,不准日占中国大地,大地犹言平地也。 故只索辽东,而不及台岛。 法初姑欲保台,因俄、德不从乃止。 未定约之前,英且不肯押台,岂定约后,美肯越俎? 台抚实不明洋情,凭虚臆造也。 至李经方手无兵权,自不可冒险轻进,致失国体。 台北人来谓,前次杀死中军,系兵变,非民变。 哥老会弁兵欲乘机劫库耳。 唐抚不遵旨内渡撤兵,横生异议,幸朝廷勿为所惑云。 伯行上海来电(五月初二日辰刻到)有风应避何处? 拟与船主密商。 关防似不必另刊。 伊藤所称全权,自非特派可比。 现拟初四或初六启程。 覆伯行(五月初二日已刻)东戌电悉。 枢廷为唐所惑,故以辰电醒之。 信否听之。 季同电,似唐授意,或不如此之甚。 但桦山早晚当至淡水,沪、台电捷,当有确报。 汝俟桦山到淡,再起程径往为妥。 此去为交地,非助战也。 俟有准期,再转奏。 日已派外务次官为驻京公使,初十内起行到津,余拟俟其过津,即销假赴京复命,或会议辽事。 伯行上海来电(五月初二日申刻到)宋辰正两电敬悉。 淡水会齐日期饬遵。 桦山何日自何处起程、何时到,或电询伊藤,俟复电即定期启程。 沪至淡水约两日夜。 船主云在九十海里内外,有岛数处可避风。 福等昨晚均到。 福须支金洋二万元寄美。 初三日即要,下余一万云由台回再支。 请电饬沪道拨付。 奉电示即派伍光建往代福领,惟此款由何处销报? 并乞示。 覆伯行(五月初二日申刻)已电俟桦山到淡后起程非晚。 前电伊藤令彼此约期相会,回电但请径赴淡水,未订日期,则我去本可较迟,若再电询桦山何日到淡,似稍泥。 福先支金洋二万,仍照案由使费筹发,电奏改福为科,系樵野旧套,即电刘并咨署备案。 寄伯行(五月初三日午刻)顷电伊藤云,公历五月二十四日,即中历五月初一日来电所示各节,甚为周到。 李经方现在上海,料理行装,未知桦山提督何日自何处起程、何日可到淡水? 乞先示覆。 查台地民情愤乱,不服开导,系属实情。 弹压似尚需时。 李经方本无带兵管理地方之责,应静候桦山弹压平靖后,方可商办一切。 上海距淡水仅两日夜水程,如得桦山办理平靖之确信,李经方即可经赴淡水相会,可否转属桦山将情形随时经电李经方酌办? 若桦山正在用兵弹压之际,李经方迹涉嫌疑,未便遽与会齐,以致该处绅民怨愤。 贵大臣必能鉴谅及此,并希豫筹善处之方为幸等语。 已电总署。 伯行上海来电(五月初三日酉刻到)江电敬悉。 季同密电其家,令转告台将自主,法可保护,危险勿登岸。 日舰二只现在台海面游弋等语。 昨洋报称,台民拥唐自主,并有国旗,布告各国,证之唐电,益可相信。 顷令福电询长崎美领事查桦山踪迹。 各事明日齐备,候吕文经到,得桦山到淡消息,可即日启程。 届时报启程,将送到关防开用日期及随带各员名并为一电,乞代奏,拟不具折驰驿,并不行文各处。 覆伯行(五月初三日酉刻)法保护断不可信。 国旗布告各国尤荒诞不可信。 顷电伊藤,询桦山踪迹,已电署。 桦山即去,汝亦当迟行勿急。 报起程,候伊藤回电再定。 寄伯行(五月初四日辰刻)唐抚冬电总署,四月二十六日奉电旨,臣景崧钦遵开缺,应即起程入京陛见。 惟臣先行,民断不容,各官亦无一保全。 只合臣暂留此,先令各官陆续内渡,臣再相机自处。 台民闻割台后,望有转机,未敢妄动。 今已绝望,公议自立为民主之国,于五月初二日齐集衙署,捧送印旗前来。 印文曰「台湾民主国总统之印」,旗为蓝地黄边。 强臣暂留,保民理事。 臣坚辞不获。 伏思日人不日到台,台民必拒。 若炮台仍用龙旗开仗,恐为日人借口,牵涉中国。 不得已,允暂视事,将旗发给各炮台暂换,印暂收存,专为交涉各国之用。 一面布告各国,并商结外援。 嗣后台湾总统均由民举,遵奉正朔,遥作屏藩。 俟事稍定,臣能脱身,即奔赴宫门,席藁请罪。 昧死上闻,请代奏云。 如此奇文,竟出意外,汝可无庸前往,往亦无地可交。 候旨再定。 寄伯行(五月初四日午刻)顷接伊藤初三亥初电称,李中堂阁下,本日来电已接到,桦山提督明日早晨可抵淡水,本大臣详审料量,深信当此时节,两国特派大员会晤之期,愈早愈妙。 此事极有关系,极属紧要。 是以本大臣盼望中国特派大员,立即启程,不必以所处艰碍,鳃鳃过虑。 如万一果有不虞,桦山提督自必按照本大臣前寄贵大臣之电所陈者,出力助护云。 闻台湾已自立为民主之国,布告各国,恐无出而援助者。 绅民义愤固无如何,惟不应奉署抚唐景崧为总统,使朝廷号令不行。 日本岂不明知,必有责言,虑生他衅。 李经方奉命往交地,兹既无地可交,此外各事无从过问。 伊藤仍催赴淡水会齐,原系照约办理。 李经方即去,亦不过作壁上观战,断难设法排解。 究应如何处置及经方应否速往,伏乞电旨迅速指示机宜,请代奏。 以上电署,汝应一面料理,仍候旨遵办。 吕文经今早搭飞鲸前去,可令子梅招呼。 此人可为向导。 伯行上海来电(五月初五日辰刻到)支午电谨悉。 福接淡水税务司电称,台民自主,是事日来必有战争云。 福已电樵野达署,伊藤催赴淡水,旨必饬速往,各事早齐。 初六晚可起程,初七早在吴淞口候吕文经并船。 寄伯行(五月初五日戌刻)本日奉旨,李鸿章电奏已悉。 台民劫制生变,事出意外,无从过问。 李经方既经照约派往,若不速行,转令生疑。 伊藤电内既有出力助护之说,自应克日前往,相机商办,即使不能排解,彼亦无可借口也。 钦此。 各国均疑台民自主,系由朝廷嗾使。 日人不能无疑。 汝往晤桦山,彼若谓唐抚主使,直告以旨令开缺来京,本已无官,乃为台民强留,即不得目为华官。 彼即战争,应在台地,不当波及他处,致碍和局。 一切进止机宜,务宜妥慎筹商防护,如有可设法通电之处,随时电知,以释系念。 吕文经初五早开,须初八到吴淞,能少待否? 何日起程? 候电转奏。 寄译署(五月初六日辰刻)钦奉电旨,饬李经方克日往台,相机商办等因。 遵即转电饬遵。 俟启程定期即报,并密属以各国均疑台民自主系由朝廷嗾使,日人不能无疑,桦山若怪唐抚主使,应告以已奉旨令开缺来京,乃为台民强留,即不得目为华官。 彼即战争,应在台地,不当波及他处,致碍和局。 如日兵上岸攻剿,闻该处有勇百营,岂能一鼓溃灭? 台民素悍,竹围甚多,伏莽到处,抗拒势须旷日持久。 汝似未能久待,自应查照伊藤四月二十三日电云,按照两国批准马关和约,台湾所有主治地方之权,业已交与日本,只须将治理台湾之事、其了结地方变乱之法,一并照约交给日本特派大员,自行经理,备文知照桦山,俟其照复到后,酌量回舟,以后应与我国无干云云。 请代奏。 事势至此,似只有如此办法。 寄译署(五月初六日未刻)李经方急电,旨令速往,准初七日启程,力疾前往,随带道员马建忠、西文翻译伍光建、东文翻译卢永铭、陶大均,文员张柳、黄正、洪冀昌、邵守先,武员吕文经、高轩春等十员余。 谨遵办理,乞代奏。 寄伯行(五月初六日酉刻)顷电覆伊藤云,西五月二十六日、即中五月初三日来电业经接到。 桦山提督既克期抵淡水,中国特派大员本应即往会晤,前因台地地情大变,深恐会商无益于事,未免踌躇。 兹贵大臣电称此事关系紧要,不必以所处艰碍过虑,并允按照前电出力助护等语,本大臣已奏明饬催李经方迅速启程。 据该员电报,准于五月初七日由上海前往。 若途间无风雾阻滞,初九、十日可到淡水。 惟近闻台湾绅民公议,已自立为民主之岛国,不服我国家号令。 李经方必更呼应不灵。 且恐激生意外之变。 回忆西五月十七日、即中四月二十三日贵大臣来电,按照两国批准马关和约,台湾所有主治地方之权,业已交与日本,其了结地方变乱之法,勿庸两国会议。 中国政府只须将治理地方等事,交与日本所派大员云云。 是李经方到淡水后,自应查照贵大臣前电语意,与桦山提督会商。 想桦山自能设法办理。 台民已为自主之岛国,中朝实难遥制,即中国特派大员,亦只能照约交出台湾,此外一切均无从过问。 祈贵大臣电致桦山提督,格外原谅通融办理为幸。 至来电谓果有不虑,桦山必按照前电所陈者出力助护,具见友谊关爱,尤感盛情于不尽也云。 除电总署代奏外。 寄译署(五月初七日午刻)路透电,闻俄国拟即照会日本,令将所有驻韩日兵概行撤退。 又日本水师现在淡水口外,想不日当必开战云。 伯行上海来电(五月初七日午刻到)鱼酉戌电谕谨悉。 到淡晤桦山,祗能遵照致伊藤电办理。 据船主云,飞鲸明午始到吴淞。 若伊藤覆电到,求速电交子梅专船探投。 如递送不及,请径托淡水英领事设法投交。 伊藤此次覆电,关系甚重,余届时与福密商,相机妥办。 寄译署(五月初八日午刻)刘含芳虞电,顷民船盛连敏初四午自旅顺开,据称旅仅日舰一只,每日来往装运,商轮五六只、七八只不等。 台局之物,无不运去,存兵寥寥,闻三礼拜皆去等语。 淡水英国领事转交李钦差经方(五月初九日酉刻)刻抵淡否? 伊藤无回电。 闻日兵在基隆登岸,接仗情形若何? 桦山晤否? 是否在淡会抑赴澎湖会商? 即覆。 寄译署(五月初十日午刻)李经方佳已沪尾来电,初九寅刻到淡水。 桦山留兵船名千代田在口外候,并送初七函称,本委员曾经如约前往淡水,何计在该处兵丁等放枪要击,无由进口,乃取道基隆附近,将入台北府。 因此,特派兵船候贵委员来,即请转驾此兵船,或与之回航速来会云。 方祗得即刻同千代田前往基隆,与桦山接晤。 据日船兵官称,桦山带兵船四、陆兵二万已登基隆岸。 再,此电托海关代送云。 寄译署(五月初十日午刻)龚使齐电,顷英廷接唐电告,台湾变民主,众举为总统,英拟不复云。 鸿想各国皆必不复。 我国须自立脚步,以免日后日有口舌,凭各国公论是非,祈酌办。 寄译署(五月初十日酉刻)杨提督岐珍厦门电称,初八带四营抵厦,余佥留台,由唐中丞主政。 台事实情,兵多乌合,绅士正者知难,劣者图利,当道性偏,绅民无识者随声附和,假民为主,已见形迹。 各绅承指力请随从,珍坚持以遵旨办理,任死不变,继知志不可夺,代奏回任云。 覆厦门杨提督(五月十一日辰刻)电悉。 吾非忍弃台议,约时日言必发大队攻夺,请早让以保民命。 今竟欲自主,恐为地方造劫。 且连累国家。 弟遵旨内渡,极合正理。 林时甫现在何处? 劝其早退,留妥人照料,田庄依例办理。 译署来电(五月十二日已刻到)奉旨,李鸿章电悉。 前因台民变乱,据为岛国,已令文武各员内渡。 此后无从过问。 昨又电令南洋、广东禁止私运军火勇丁赴台。 此即自立脚步之意。 如日使言及此事,着李鸿章、王文韶切实告以和议既定,中国决无嗾令台民自主之理。 勿听洋报谣传,致生疑虑。 钦此。 此电转署直督。 寄译署(五月十二日申刻)沪局沈道本日申刻电,顷洋报传单基隆已失,此战华兵死者三百人云。 寄译署(五月十二日酉刻)李经方自上海来电,本日申正平顺回沪,台事交接清楚,甚顺手,余详续电云。 请代奏。 寄译署(五月十三日辰刻)李经方文电商办交接台湾节略,佳已电自淡水发后开赴基隆,申正抵基隆口外之海湾、名三雕澳,船泊定,桦山请初十已正相见。 届时往晤,桦山云,奉命来台,以为和约批准,交接甚易,乃伊藤接中国政府电告,台事棘手,始带领水陆各军到淡水,后派小兵轮欲进口,知照华官,华兵开炮要击,故来基隆,又为华兵枪炮轰击,不得已暂住三雕澳。 现陆军一万已登岸,日内可取基隆。 经方答以奉命照约来此,将与贵委员商办事件,台湾如何交接,望先明告。 桦山云,诸事棘手,交接甚难,俟我攻取基隆,到台北府后,再徐议交接。 经方云,和约批准,伊藤自认中国已将台湾治理事权交与日本,此来照约将堡垒、军器、工厂及属公物件交与贵委员耳。 台民已变,岂能登岸一一点交? 我自马关回,卧病已久,在沪调治,奉旨力疾前来,此处风涛险恶不能起立,若候贵委员登岸,到台北府不知何时,全台地方甚大,民变非一日可平,恐非数年不能交接清楚。 今两国和好,须按照友谊,和衷商办,不可强我所难。 伊云,虽然如此,交接事大,不能迁就。 辩论至未初,经方昏眩,坐不能定。 桦山云,请回船,我即来商议。 经方为多人扶回。 桦山未正来拜,首云和约批准,愿两国实心和好,永远不改。 答以诚然。 伊云,既如此,何以淡水、基隆中国兵丁皆放枪炮要击? 此处复见有华官告示令军民人等抗拒? 答以和约批准后,大皇帝既派我来台带有全权交接台湾,且特旨令文武各官陆续内渡,此为两国实心和好凭据。 台民不服生变,何事不为? 淡水开枪,我未目见,不知虚实,但据贵委员之言想必团练土兵所为。 风闻杨提督等已内渡,其余文武各官,虽为台民劫留,未能遵旨一律内渡,民不奉朝命,官久无权,告示皆台民所为,官岂能过问? 辩诘数时。 伊云,但愿抗拒各事,如贵委员所说,非官与兵所为。 经方复云,交接之事,究竟如何办理? 桦山云,早间所说,即是办法。 经方云,固执过甚,似非和衷。 桦山云,我甚和衷,但办事不得不然。 今见贵委员病状颠连,若久留于此,万有不测,我实疚心。 但交接之事,贵委员如何办法? 经方答以,照约办理,外无他法。 桦山云,须有清单。 经方云,非地方官,何从开清单? 此时民变,将来平定后,衙署文卷何从查考? 终无清单。 和约内既无清单字样,何必多立名目? 强我所难。 伊云,清单任贵委员如何写法,总须有此名目,方合款式。 经方云,于清单内写一台湾全岛、澎湖全岛之各海口,并各府厅县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属公对象。 伊云,太含糊。 经方云,强我开清单,祗能如此。 不然,即请将「清单」二字删去。 伊见词意甚决,始允照办。 桦山又云,由台湾至福建之海线,系台湾属公物件,伊须照收。 经方云,海线非岸上产业,何能交议? 况海线登岸,非两国政府议明不能,我未奉命商办此事,无此权力。 且和约内未言及。 伊云,既然如此,祗好写明台湾至福建海线应如何办理之处,俟两国政府随后商定。 彼此辩论,自未正至酉正始定议。 桦山即命其参赞先将汉文、东文清稿,交方阅看。 其稿措词尚合和约。 因与福士达商酌。 福云,此文据但照钞和约,于和约外不增减一事,实为简明妥洽,非其意料所及,劝方即刻署名盖印,恐稍迟有变,另生枝节。 亥正即彼此署名盖印。 事毕,十一子刻开船,本日申正到沪,感受瘴疠,病益加剧。 乞将问答节略,核酌代奏。 到交接文据,即续钞电云。 请代奏,并交总署备案。 寄译署(五月十三日已刻)李经方电称,交接台湾文据,大清帝国大皇帝陛下及大日本帝国大皇帝陛下,为照在下之关所定和约第五款第二条,交接台湾一省,大清帝国大皇帝陛下简派二品顶戴前出使大臣李经方,大日本帝国大皇帝陛下简派台湾总督海军大将从二位勋一等子爵桦山资纪,各为全权委员。 因两全权委员会同于基隆所办事项如左。 中、日两帝国全权委员交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即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在下之关两帝国钦差全权大臣所定和约第二款,中国永远让与日本之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并澎湖列岛,即在英国格林尼次东经百十九度起,以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纬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间诸岛屿之管理主权,并别册所示各该地方所有保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对象,均皆清楚。 为此,两帝国全权委员欲立文据,即行署名盖印,以昭确实。 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十日、明治二十八年六月二日,订于基隆,缮写两分。 大清帝国钦差全权委员一品顶戴前出使大臣李经方、大日本帝国全权委员台湾总督海军大将从二位勋一等子爵桦山资纪。 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并澎湖列岛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属公对象清单。 一、台湾全岛、澎湖列岛之各海口并各府厅县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属公对象。 一、台湾至福建海线应如何办理之处,俟两国政府随时商定云。 乞代奏。 又据电称,交接文据,汉文、东文各一分,拟派随员赍送到津,求咨送总署备案。 俟文到即转咨。 伯行上海来电(五月十三日已刻到)文酉电敬悉。 拟不具折,乞将交按台湾问答节略,核酌电奏。 若太冗长,或求具折代奏,并附片声明病状,不能进京复命。 台事已了,以后或冀不再相强。 至交接文据,汉文、东文各一分,明后日即派张、柳等赍送到津。 到时,求咨送总署,或折内先声明。 又,福士达金洋一万元,求饬沪道速拨。 又,赴台经费约用九千余,销册即造报寄津,求咨署,余款即就近缴沪关。 至各员薪俸,拟给一月。 马照二等参赞例,余文武九员均照随员例,无折扣。 是否可行? 乞示。 覆伯行(五月十三日已刻)文两电均转署代奏,并声明交接文据送到即转咨,可不另具折。 不能进京复命一节,未便代奏,使人议父子偃蹇抗违,内廷最喜挑过节,若电旨催促,只可电覆俟调理稍愈即赴京复命。 福金洋即电沪道拨发,使费可声明。 台为险地瘴区,不得不稍优以示体恤,余款应备文解还道库。 九千余两,是否连船价在内? 唐电基隆不守,省城瓦解,事无可为,似将逃矣。 寄译署(五月十三日戌刻)沪局电,洋报传单今辰接台北电。 此处大为震动。 抚台已逃,衙门邻近之房均被毁,民与兵四处劫劫掠,西人幸尚无恙。 沪尾亦乱云。 寄译署(五月十四日酉刻)沪局电,顷接福州商局电,唐及大、小官员十二夜赴沪尾,拟坐驾时船往申,被兵士扣留。 日本进台北城,大队往攻沪尾。 又闻驾时船被击云。 寄伯行(五月十四日酉刻)总署电,本日奉旨,李鸿章三电均悉。 台事既经李经方与桦山交接清楚,立有文据,此后台湾变乱情形,即与中国无涉,应由李鸿章电知伊藤,以为了结此事之据。 至海线如何办理,应饬电局豫为筹议,以备随后商定。 前派李鸿章、王文韶为全权大臣,与日使商办事件,该使有无来津消息,并着探明电闻。 钦此。 拟俟林董至津告知,但林尚无起程确信。 寄译署(五月十五日已刻)沪电,闽局戌刻电,唐坐驾船时至沪尾,炮台拦截,德兵船开炮击,得脱去。 台北焚药局,毙百余人,日尚未进台北城云。 寄伯行(五月十五日午刻)顷接伊藤十四日申正来电,李中堂阁下,林董已于昨日乘本国兵船由横滨起程赴任,本大臣求托阁下,于林大臣到津时,赐予优待帮助,庶于奉使本旨得有裨益。 本大臣曷胜心感! 预谢之至。 当即电覆,以西六月初六日、即中五月十四日来电收到,林董大臣已起程赴任,到津时自必优待,遇事帮助,以敦友谊,而副尊属。 台湾变乱情形,前已屡次电闻在案,李经方初九日到基隆海湾,与桦山提督会商,蒙其格外照料体谅,即日互立文据,将台湾一切事宜照约交接清楚,以后治理地方之权,系贵国政府责任,应由桦山自行妥办,即与中国无涉。 想贵大臣必已闻知。 至林董驻京,原为办理中国政府前电所陈各案,可先在津商办。 昨奉上谕,派李鸿章、王文韶为全权大臣,与日本使臣商办事件。 钦此。 林大臣自不必先行进京。 本大臣病假将满,当会同署督王大臣遵旨款留,与之和衷妥商办理,请贵大臣迅即电知林大臣遵照为要云。 已电署请代奏。 寄译署(五月十六日午刻)沪局电,顷洋报称,十三晚驾时载唐,沪尾炮台击之。 德兵船伊尔地士还炮,得脱。 湘、粤兵勇格斗,劫掠居民店铺,残杀甚多。 又称,俄派加忌士人八千户,迁帕米尔,即巴马作,为属地云。 有说驾时已到淞外,探无确信,闻台员由厦来沪不少云。 寄译署(五月十七日辰刻)沪电,闽局昨午来电,日进台北,唐驾时走否未确。 线已不通云。 询之沪税司,亦无沪尾税司电音。 又闻洋人传言,驾时所载非唐云。 寄伯行(五月十九日辰刻)顷接伊藤十八日午正复电,李中堂阁下,台湾业经按照马关条约交接清楚,闻之实深欣悦。 林董将来赴任办公,承贵大臣允许遇事帮助,曷胜感谢! 如此帮助,于两国邦交必深为有益。 现当此时,应以重结邦交为第一要义。 日皇特简林董委之以此重任,故宜径赴北京,愈速愈妙。 林董赴京,并到任一切事宜,仍求贵大臣赐予帮助为荷。 其按照马关条约应议事宜,现在林董尚无此等权柄,因当其起程之时,中国政府所有主见,日本政府未及周知。 至林董到任之后,再由日本政府予以权柄,以便与贵大臣暨王大臣会议一切,原无不可云。 鸿查伊前电声明赴任照常例须到任后乃能办公议事,现虽遵旨款留,势难坚阻。 闻林董两日后可到,俟晤商再陈。 请先代奏,除电署外。 寄译署(五月十九日已刻)沪局巧电,闻驾时今早过吴淞。 洋报料唐在该船赴宁云。 不知确否? 寄译署(五月二十日申刻)沪局电,洋报横滨来电,五月十四日桦山报称,已在基隆设立总督衙门。 该处文武均逃走,土人四处掠劫,西人深恐被害,亲到日人处请日兵速进。 今日日兵进台北府。 台民馈呈礼物,以迎王师。 北方全境已为日人所有,大约南方尚须稍战云。 寄译署(五月二十一日已刻)沪局电,洋报接香港午后来电,驾时已到厦门,该船身有弹子所穿之洞。 当台抚乘该船离淡水时,有兵十名被炮台击死,其尸俱载至厦。 该船在淡水系德兵船「伊尔地士」送出海。 该船上有乱兵一千五百名,要去广州,不肯在厦上岸。 台北及大稻埕日兵祗五百人踞守。 台北灾害甚大。 日人施救甚勇云。 顷杨提督岐珍来电,溃勇来厦六、七千,一无所有。 闽给遣赀一元,鸠形鹄面,凄惨已极,核与洋报大略相同。 寄译署(五月二十二日午刻)福州电局报称,沪尾电局归日收管,台北、基、沪,日均派兵管理,海关已换日旗,台北华兵全行内渡,日派两轮载送来闽云。 寄译署(五月二十二日申刻)沪局接厦门提督个电,驾时前夜赴沪,唐系洋人包送到厦,亦附此轮往沪。 广勇逼令载去。 日送华兵两船至。 闽、湘、淮、粤共去三轮,余遣颇难云。 再,有人说,焚烧台署系因兵勇奸淫,喊院不理,怨恨纵火。 有此一节,故桦山所以扬言馈迎云。 寄译署(五月二十四日辰刻)沪局养电,驾时昨夜到,停商局北栈江中,遣人到该船询,据水手说,唐由此船来,昨夜即上岸,不知何往。 至日之入台,由土人引,从基隆后荒僻之径搭桥渡一小河而进。 又由某秀才等自基隆引到台北。 日兵仅二百名,先时,兵勇抢掠,及日兵到,即不抢。 驾时自淡水开驶,由抚署抬来银三万五千两,为大炮台所见,即向驾时开炮。 该船系挂德旗,改名益达。 德商经理,德兵船遣人到炮台询以何故。 炮台答以,三个月无饷,现忽有银装出,故击之。 德兵船即饬将银送交炮台,半途已抢失数千。 旁有一土炮台,仍未得银,复向驾时连击五炮,中二,伤数人。 日送粤勇到厦,琛航装往广东云。 寄译署(五月二十四日午刻)鸿章假期届满,日使林董于本日已正来谒,会同文韶接晤,寒暄数语后,询其接伊政府电信否? 林云,昨到津,始接伊藤等电称,中堂与王大人已奉派全权大臣,会商事件,惟照通例,驻京使臣应先赴京到任呈递国书觐见。 答以中朝向无一定办法。 有公使到任数年或数月始觐见递国书者。 现值天气炎热,未知我大皇帝接见方便否? 两国既经和好,早迟必准觐见,何必急急! 林云,我奉朝命,不敢违,必须先进京,往总署请示。 傥令我回津商议公事,我可再来。 鸿等询及辽东何时退还,日兵何时撤尽。 林云,我启程时,三国正议此事。 辽东已踞各处之兵,已逐渐撤回。 但一时尚难撤完。 询以我前敌各军探报,海城、营口尚添兵。 林谓,必是各营间有调换误报,添兵断无其事。 林又商及照约两国俘虏应各送还,广岛、海城有华兵俘虏一千六百人,当即分送。 惟照通例,应由华筹给送费。 但为数无多,俟其行文到日,分别办理。 问台湾有信否? 林云,久未接桦山信,只知已到基隆,余无他言。 询其何日进京,云俟酌定水陆路程,再告知。 以上各节,无甚狡强。 鸿等不便强留,致失和气。 俟其抵京,钧署再妥酌应付,请先代奏。 寄译署(闰五月初五日午刻)刘含芳支电,前派差弁李孟才搭吴淞轮船赴营口侦探。 初三日申刻离营口,今日傍晚原船回烟台。 据称,海城于五月初八日确到新兵一万四、五千,由旱道来换各处旧兵赴台湾。 旧兵陆续由金复南行,营口现存新兵马队二、三百,步队千余。 闻营口夫头刘金福说,前月二十日,肥后丸商轮装来车轮快炮一百尊,带去巡兵二百名,其炮系该夫头代雇大车运海城,置设城西两夹山、西北唐王山等处。 二十九日到商轮一艘,装运米粮、咸菜、军衣等物,并饷洋十万八千元。 以后日到一轮,均装米粮、咸菜、军衣,每日雇大车百余辆,运送海城等语。 李孟才亲见起岸各物,堆存吉林转运局码头,营口市面各铺只有二成。 小店开张,其余皆关闭。 上游杂粮只高粮所到无多,不准出口。 黄豆可出口。 田庄台、牛庄皆已退净等语。 寄译署(闰五月初六日酉刻)杨提督岐珍电,台北官勇内渡已完,来者云新竹土匪与日斗,彼此小伤。 台中林朝栋军全散,自回泉州。 台南刘永福虽未回,闻亦不备战云。 寄译署(闰五月初七日申刻)杨提督电,昨淡水有绅来,言日感瘟疫,桦山初二晚病危,兵日殁甚多,确否再禀云。 寄译署(闰五月初十日已刻)沪局电,洋报接今午港电,日兵在台南东港上岸,桦山已瘟死矣。 寄译署(六月二十一日申刻)厦门电台探信回,据称南郡如常,屡获日奸在各处水井下毒,内文番薯寮、六戈哩教匪三、四千揭竿,刘派许绅先抚后剿,败死甚多。 官军微伤。 吴光亮由新竹因败来郡面陈等语。 寄译署(九月初五日)九月初五日英国路透电报,俄国首相谒见德皇云,俄国不能任日人在朝鲜把持,恐常碍于中、俄两国。 又初四日俄、法、德三国接日本国照会,允准华给赔款三千万后,三个月即将辽东各城退还。 又允台湾福建中国海道各国皆可行船等语。 三国已允照办。 李经方随往片(十二月二十九日)再,臣以衰年,远使异域,仰蒙朝廷轸念,特命臣子李经述随侍前往,体恤周至,感戴莫名。 臣子李经述,随任读书多年,谨饬自爱,向未学习洋务,此次随臣前往,于臣起居动履,自能尽心侍奉。 惟于应接外事,祗可藉资历练。 臣子李经方幼曾兼习西国语言文字,嗣充驻英参赞,游历法、德、美各邦,旋充出使日本大臣。 于各国风土、人物、往来、道里,均所熟谙。 臣年逾七十,精神步履,日见衰颓。 所有沿途舟车馆舍及随从仆役,约束指挥,势不能处处周到,而所至之地,各国官商士庶必多闻风来谒,不胜接待之烦。 若得李经方同行,则程途之照料,宾客之酬应,均可分劳。 现既奉旨以李经述随行,本不应作再三之渎。 惟臣体察事势,揣度年力,所有为难之隐,不敢不据实上闻。 合无吁恳天恩,俯念臣老朽多病,准令李经方一并随行,俾臣不至以琐务逐细分心,庶得专力于重要各端,于公事、私情,裨益非浅。 伏候圣裁。 再,马关之役,势处万难,所有办理各事,皆臣相机酌夺,请旨遵行,实非李经方所能为力,局外不察,横腾谤议,应邀圣明洞鉴。 李经方于上年五月奉命赴台湾交割后,因病蒙恩赏假调理,半年以来,渐见痊愈。 惟病后畏寒,本拟春融销假北上,若随往外国,尚可支持。 理合附片陈请,伏乞圣鉴训示。 谨奏。 发布时间:2025-05-12 13:57:06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86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