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第卌四 内容: 〈起元慶七年七月、尽八年二月四日。〉左大臣従二位兼行左近衛大将臣藤原朝臣時平等奉勅撰秋七月乙丑朔、四日戊辰。 広瀬龍田祭如常。 五日己巳。 勅。 弘仁十一年以来、主鷹司鷹飼卅人、犬卅牙食料、毎月充彼司。 其中割鷹飼十人・犬十牙料、充送蔵人所。 貞観二年以後、無置官人、雑事停廃。 今鷹飼十人・犬十牙料、永以熟食、充蔵人所。 十三日丁丑。 遣従四位上行神祇伯棟貞王、奉幣於伊勢大神宮。 賀茂御祖・別雷・松尾・稲荷・貴布禰・丹生河上・大和等神社、遣使頒幣。 丹生河上可奉白馬。 先是、六月廿七日、鷺集大極殿鵄尾、今月三日已往、霖雨淹旬、河水溢漲、内外略愁。 陰陽寮占奏言。 主上可患疫病。 又天下将憂風水。 故予祈神明、至是賽焉。 十六日庚辰。 以従五位下行備後介淡海朝臣有守為筑後守。 十九日癸未。 先是、大宰府六月六日解稱。 管筑後国解稱。 今月三日夜分、群盗百余人、囲守従五位上都朝臣御酉館、射殺御酉、略奪財物。 傍吏聞人叫声、俄発兵仗、赴集之間、群賊逃散。 夜暗兵寡、不獲追捕者。 府依解状、差遣少監正六位上中原真人長城等、率将兵卒、発遣捜索。 仍且言上者。 是日、太政官符、譴責大宰府司曰。 牧宰之官、委寄攸重。 而肆行殺戮、何悪之甚。 筑後国、去大宰府、往還半日。 縦三日之夜、夜暗兵少、則四日五日、何不益兵追討。 殆是傍吏■弱之所致也。 且管部之乱、鎮在府司、虎■出■、是誰之過。 又発向長城等之後、既積月余日、擒獲之状、于今無聞。 蓋是長城有致逗撓歟。 抑亦府司無心悪悪歟。 都督之任、豈合如此。 又事出非常、理須馳駅。 而修解付脚、既以稽遅。 宜窮尋蹤跡、早速翦除。 重致懈緩、国有常刑。 廿一日乙丑。 山城国愛宕郡墾田四段七十歩、返給鵜原寺。 班田使収公、給百姓口分。 寺愁訴、故返之。 廿六日庚寅。 申時日右有珥。 上下有白雲。 日束宿翼。 廿七日辛卯。 申時日左右有珥。 其下雲気、形如龍馬。 廿八日壬辰。 天皇御紫宸殿、於簾中観相撲。 親王公卿侍殿南廂。 左右司逓奏音楽。 八月庚午朔、四日丁酉。 釈奠如常。 直講従七位下山邊公善直、講左氏春秋。 文章生学生等賦詩。 五日戊戌。 明経博士、率得業生已下、奉参内裏。 帝不引見。 賜禄而罷。 十二日乙巳。 太政大臣上表、請停摂政曰。 臣従恭摂録之名、常失心神之執■。 雕虎而非懼、探驪龍而猶安。 況明辟有期、旧章攸迪。 豈滞於非拠、忘機衡之不釐。 臣伏以、去年十二月廿六日、敢披丹苦、頗黷青規。 雖■繊■之誠、未廻重華之照。 臣欲固守微志、祈哀憐。 会蕃客入朝、槁飫多務、所司従事于懐遠、微臣未遑于叫■。 屏気鞠躬、経春渉夏。 今齢若転蓬飄然。 昔孟■之足、行歩其艱、許丞之聾、風雨弥劇。 縦当強健之日、尚謂踰涯、況臨疲■之時。 何堪紊序。 伏願。 陛下践周成之正位、遵漢宣之膺図。 則微臣歓極、天下幸甚。 臣之懇誠、豈啻為慙謗議、豈啻為懼満盈。 寔恐乖古今之彜倫、爽邦国之遐躅也。 不任■■之至、謹拝表以聞。 勅答曰。 得表具之。 □□(物先、初先・大行)皇帝、所以挙天下而委公者、非特為予一人、兼又顧重元元之意也。 自朕嗣事、七年于茲。 推拱司契、寔頼丕訓。 而公深存謙遜、冲譲累年、方寵光於浮雲蓄清白為重宝。 曁乎挙周誦、引漢詢。 求之常談、或如可然。 但運鍾澆季、俗尽彫残、非明哲之謀、安致雍煕之化。 況師範者公之最也、儀形者公之職也。 既兼親賢、宜均休■。 豈有鼎盛之年、空陳懸車衰暮之礼、渭陽之地、還履博陸疎遠之蹤乎。 公宜特加摂衛、勉養精神、上思先帝顧託之旨、下待匪躬聴断之期。 依旧薫摂、莫重抗辞。 断其後章、明於前勅。 而来請未休、雖悟雅素、遺制之重、朕何雌黄。 悉之耳。 十四日丁未。 律師法橋上人位平智卒。 廿五日戊申。 天皇御紫宸殿、覧信濃国貢駒。 頒親王以下各一疋。 十七日庚戌。 因幡国、獲白亀一而献之。 廿一日甲寅。 正四位下行因幡守平朝臣房世卒。 廿二日乙卯。 大祓於建礼門前。 以廿四日、伊勢斎内親王可入野宮也。 廿四日丁巳。 伊勢斎掲子内親王、臨鴨河修禊。 便入野宮。 中納言従三位兼行左衛門督源朝臣能有・参議正四位下行皇太后宮大夫藤原朝臣国經陪送。 所司供奉如式。 廿五日戊午。 大極殿西鵄尾、半切而落焉。 九月甲午朔、二日乙丑。 奉幣於賀茂御祖・別雷・松尾・貴布禰・稲荷・乙訓・丹生河上神社。 祈止雨也。 ▼是日。 巳時有鷺集大極殿東楼上、未時、又集大極殿東鵄尾。 夜春華門南大木無故自切仆焉。」授豊後国従五位上建雄霜起神・早吸■神・宇奈支比■神、並正五位下。 三日丙寅。 停御斎焼灯。 五日戊辰。 授阿波国従五位下鹿紅比■神従五位上。 (鹿江比売神、式)九日壬申。 重陽之節。 天皇御紫宸殿、賜群臣菊花酒。 奏女楽、文人賦詩。 賜禄如常。 十一日甲戌。 奉幣於伊勢大神宮。 例也。 十五日戊寅。 大雨。 廿三日丙戌。 山城国紀伊郡墾田二段、返給実相寺。 摂津国嶋下郡墾田一町九段三百五十八歩、返給藤原朝臣豊淵。 班田使収公、班給百姓口分、寺及豊淵等、以本公験愁訴、故返之。 廿九日壬辰。 霖雨未止。 (『日本紀略』是月。)冬十月甲午朔。 天皇不御紫宸殿。 於宜陽殿西廂、賜侍臣飲。 賜禄有差。 四日丁酉。 延八十僧於紫宸殿、転読大般若経。 限以三日。 七日庚子。 読経事畢、延有智僧廿九人、於仁寿殿論議。 是日、以律師法橋上人位平恩・円宗、並為少僧都。 権律師法橋上人位真然、為権少僧都。 伝灯大法師位源仁・玄津・祥勢・義叡、並為律師。 伝灯大法師位隆海・房忠、並為権律師。 勅、遣参議正四位下行右衛門督兼近江権守藤原朝臣諸葛・従五位上行少納言兼侍従橘朝臣春行・左少弁正五位下安倍朝臣清行、率治部玄蕃官人、向西寺綱所任之。 宣制如式。 九日壬寅。 以従五位下守左衛門権佐藤原朝臣良積為推問筑後国殺害使。 判官一人、主典一人。」先是、太政大臣頻抗表、請停摂政、累月不視事。 勅遂不聴。 是日、弁史参堀河辺第、白庶事。 十日癸卯。 摂津国河辺郡墾田一町三段百六十歩、返給二品秀良親王。 班田使収公、親王家披訴、故返。 十七日庚戌。 勅、令備前国、割国司公廨稲二万束、別出挙、以其息利、得充禦賊兵士二百廿四人粮。 先是、国宰言。 境内海畔別嶋是多、為奸賊之所聚、非公私之易制。 常殺略人民、掠奪財物、往還之輩、被侵害者衆。 由是、択浪人有勇幹者二百廿四人、造宿舎於要害之処、給兵器舟■、守禦非常。 望請。 依件出挙、以充其粮食。 至是聴之。 廿日癸丑。 勅、令七道諸国、返民部省去年所下闕郡司職田地子混合正税符。 先是、太政官厨言。 闕郡司職田地子、無主之間、注地子帳、検納厨家。 而去年八月廿五日符稱。 得民部省解稱。 主税寮解稱。 郡司未補之間、其職田空経年序、租帳不注其由。 是故、無由勘出。 商量事情、似有遺漏。 望請。 毎年三月卅日以前、令式部省移送、其地子混合正税者。 官符下省、省符下国訖。 今検、任権官者、毎国過半、賜栄爵者、毎年兼倍。 其公廨位田、必給乗田、是以、諸国地子、頻称減少。 太政官厨用、常煩闕乏。 所謂職田、可混正税者。 月俸日資、何以支之。 望請。 返収省符、依旧検納地子。 従之。 廿五日戊午。 伊勢国飯野郡神部百姓秦貞成向官、愁訴大神宮司大中臣貞世犯用神物、並不理多氣郡擬大領麻続連公豊世故殺人事。 太政官擬遣使者、推問事由。 大史丸部百世、検故実曰。 伊勢大神宮司有犯過之時、不遣推問使、下符国司、令其推検。 於是、停遣使、付伊勢国宰、推察真偽。 廿六日己未。 停内膳司進物所等、置近江国員外贄人、依国吏申請也。 廿七日庚申。 雷、大風。」加賜唐人崔勝居宅地卅二分之十也。 元慶元年、勅賜崔勝卅二分之八。 其遺卅二分之二、在四至之内。 崔勝申請。 故賜之。 廿九日壬戌。 地震。」勅、令能登国、禁伐羽咋郡福良泊山木。 渤海客着北陸道岸之時、必造還舶於此山。 任民伐採、或煩無材。 故予禁伐大木、勿妨民業。 十一月甲子朔。 陰陽寮奏御暦。 并進頒暦於太政官。 例也。」授阿波国従四位下大麻神従四位上。 二日乙丑。 勅、令民部省、諸国貢調郡司参省日、勘会見物之後、五箇日内、移送大蔵省。 先是、大蔵省言。 民部式云。 凡勘納調庸物者、郡司見参之日、省録率史生等、向正倉院、与大蔵録、共勘会見物、然後可納調物之状、移大蔵省者。 而彼省、或時郡司見参之後、踰月不勘見物、或時勘会見物以降、経旬無送移文。 郡司等、且守調物、且請移文、人疲両省之間、粮絶千里之旅。 官物被盗失、服長至餓死。 雖云人民之愁、抑亦国家之費。 又式云。 凡受納調庸雑物、期月之後、廿日以前、随次収納者。 然則勘納之期、雖有其限、而遅速之程、只由移文。 非立章程、何絶物煩。 望請。 勘会見物、依式如行。 只勘会之後、五箇日内、令送移文。 従之。 若有違失、依法科罪。 五日戊辰。 勅。 伊勢大神宮及豊受宮酒立女各二人、准三節祭日■女、礼給録。 ▼是日。 減定造伊勢斎内親王野宮工夫数。 元工三千十五人、夫一万五百四十五人。 今定工千四百六十五人半、夫五千二百七十二人。 先是、木工権大充正六位上内蔵朝臣有永等解稱。 謹検先例、徴発五畿内并近江、美濃・丹波・但馬・播磨等国、所役人別十日。 而右弁官宣。 済事之道、公平為先、支度之程、何拘恒例。 今、美濃・但馬・播磨等国、往還稍遠、人民多煩。 宜暫停件三箇国、随状増加者。 今所作屋舎之数、頗倍於先、結構之功、合期而成。 減定単功、既過半分。 望請。 顕功当時、遺例後代者。 勅依請、立為恒例。 ▲三節祭。 舞女九日壬申。 平野春日祭如常。 十日癸酉。 散位従五位下源朝臣蔭之男益、侍殿上、猝然被格殺。 禁省之事秘、外人無知焉。 益、帝乳母従五位下紀朝臣全子所生也。 (『日本紀略』卒然)十三日丙子。 停大原野祭。 自此以後、祭祀皆悉停止。 以内裏人死也。 十六日己卯。 停新嘗祭。 於建礼門前、修大祓。 以内裏人死、諸祀停廃也。 于時、天皇愛好在馬。 於禁中閑処、秘而令飼。 右馬少充小野清如、以善養御馬、権少属紀正直好馬術(道術)、時時被喚侍禁中。 蔭子藤原公門、侍奉門下、常被駈策。 清如等所行、尋多不法。 太政大臣聞之、遽参内裏、駈逐宮中庸猥群小。 清如等、尤其先焉。」是夜、■惑失度、順行守房。 経三日退去。 十七日庚辰。 停節会之事。 親王等侍左仗頭、録五位已上見参者、准節会例、賜禄各有差。 十八日辛巳。 日出之時、月入軒轅星。 廿九日壬辰晦。 夜図書寮失火、焼一倉一屋。 十二月癸巳朔。 日有蝕之。 二日甲午。 授阿波国従五位下和多都美豊玉比■神・白馬神並従五位上。 大和国正六位上散吉大健命神・散吉伊能城神、越前国正六位上気多神並従五位下。 四日丙申。 是日、先太上天皇忌也(文徳)。 太皇太后(明子)、設斎於圓覚寺。 親王公卿畢会。 五日丁酉。 豊楽院北辺人死。 十一日癸卯。 停月次神今食祭、大祓於建礼門前。」従四位上行山城権守恒基王卒。 十四日丙午。 於神祇官、修月次神今食祭。 十一日須修此祭。 而十一月十日内裏人死、今月十日満卅日之限。 十日是在祭前散斎之内、又今月五日豊楽院北人死。 故延而行之。 十七日己酉。 遣散位従五位下橘朝臣茂行・勘解由判官正六位上三国真人有行・左京少属従七位上春滝宿祢於大和国、散位助正六位上巨勢朝臣文主・木工算師従八位上笠朝臣文宗於河内国。 勅。 当般班田、停任使司、一委国宰、執行其事。 而消却年月、無心勤行。 宜分遣茂行等、与国吏共早究行。 廿日壬午。 散位従四位上秀良王卒。 廿二日甲寅。 於内殿、修仏名懺悔。 限以三日。」令山城・河内・和泉・摂津・伊勢・近江・美濃・丹波・播磨・備前・紀伊等国、聴百姓樵蘇於禁野内。 勅曰。 禁野之興、非妨民業。 至于草木、素不拘制。 嘉祥三年四月廿三日・今年正月廿一日頒告訖。 而預人等、仮託威勢、矯峻法禁。 或駈略牛馬、笏無放牧之便、或奪取鎌斧、遂失樵蘇之利。 宜重下知、勿更令然。 猶致侵擾、必処重科。 国司許容、又与同罪。 廿三日乙卯。 奉荷前幣、於諸山陵墓。 公卿奉勅、於建礼門前、発使。 是日国忌也。 陰陽寮言。 行荷前之礼、忌避多端。 除今日之外、更無吉日。 故用此日焉。 廿四日丙辰。 於宮内省、修鎮魂祭。 太皇太后・皇太后両宮鎮魂、是夜同修焉。 十一月十五日戊寅、依人死穢、停止此祭。 故延而行之。 廿五日丁巳。 左京人従五位下行下野権介秦宿祢永原・従五位下守大判事兼行明法博士秦公直宗、山城国葛野郡人外従五位下行音博士秦忌寸永宗、右京人主計大充正六位上秦忌寸越雄、左京人右衛門少志秦公直本等、男女十九人、賜姓惟宗朝臣。 永原等自言。 秦始皇帝十二世孫、功満王子、融通王之苗裔也。 功満占星之意、深向聖朝、化風之志、遠企日域。 而新羅邀路、隔彼来王、遂使衛足之草、空「宮」无仰陽之心。 属天誅伐罪、官軍掃塵、通率百廿七県人民、誉田天皇十四年歳次癸卯、是焉内属也。 ▼是日。 勅。 諸国史生、不任用当土之人及無位之輩、憲章既存、遵行有日。 而非受業博士医師、依前後格、責解由没公廨、用四年秩限、停受業師料等之事、一同史生。 至于補任、偏拠令文、尚依受業之例、無嫌当部之人、名与実違、与情戻。 自今而後、宜准史生例、非受業人、不加任当国博士医師。」又、職無尊卑、理須上命、何以公官、私得相譲。 頃年多有譲職之輩。 父子之間、下宣旨以裁許、自余親疎、待国解而処分。 貞観十七年格、雖云父子、自非国解、不聴相譲、自爾以来、依託此格、毎年相譲。 本欲遏巧偽之濫、還為申請之媒。 遂使調徭役民、頓昇八位之級、外散位輩、多満諸国之中。 自今以後、宜停郡司譲職焉。 (『類聚三代格』7参照)」越前国田地百十二町二百九十歩、加賀国田地二百十六町、依天平勝宝元年四月一日詔旨、返入興福寺。 廿六日戊午。 勅、令周防国司、還流人伴秋実、於本配所壱岐嶋。 先是、周防国言。 秋実申云。 貞観八年九月十三日、被配流壱岐嶋、遇元慶四年十二月四日恩赦、放免帰来。 秋実偸脱配所、輙到此土。 仍捉其身、謹請処分者。 至是、差充防援、還着本所。 廿七日己未。 文章得業生従八位上紀朝臣長谷雄、叙位三階。 以対策得丁科也。 元慶三年閏十月五日。 勅、以山城国乙訓郡公田五町、為元慶寺田。 而四段三百十六歩、返入石作寺。 今以宇治郡官田四段三百十六歩、施入元慶寺。 (元慶三年閏十月五日辛卯条の重出)廿八日庚申。 紀伊国従四位下勲八等丹生比売神・伊太祁曾神並叙従四位上。 阿波国正五位上天日鷲神従四位下。 加賀国従五位下菅生神正五位下。 参河国従五位下石鞍神、阿波国従五位下埴生女屋神・八桙神並従五位上。 河内正六位上栗栖神・堺神、越中国正六位上新治神、因幡国正六位上虫井神、伯耆国正六位上天照高日女神・天乃神奈斐神・天高神、安芸国正六位上風伯神並従五位下。」以従五位下橘朝臣貞樹為豊前守。 去二月、丁母憂罷職。 今以本官起之。 卅日壬戌。 朱雀門前大祓并追儺如常。 《甲辰》八年春正月癸亥朔。 天皇不受朝賀。 雪也。 御紫宸殿、賜宴侍臣。 雅楽寮奏音楽、如常儀。 賜被。 二日甲子。 自昨大雪。 四日丙寅。 巳時天南雷八声、降雨。 始鳴発声於離、行鳴於坤。 其後暴風雨雹。 占云。 正月有雷、春穀不平、雷起火門夏旱蝗。 七日己巳。 宴群臣於紫宸殿。 左右馬寮奉引青馬。 天皇不臨御。 厥儀一如帝御之時。 宴享賜禄各有差。 八日庚午。 於大極殿、始講最勝王経、如常。 以元興寺僧法相宗伝灯大法師位峯基、為講師。 十四日丙子。 大極殿斎会事畢。 僧綱引名僧、参内裏、論議如常。 施被而畢。 十六日戊寅。 踏歌之節。 於紫宸殿、賜宴侍臣。 天皇不臨御。 雅楽寮奏楽、宮人踏歌。 賜禄如常。 十七日己卯。 於建礼門前、行射礼。 帝不臨御、公卿行事。 十八日庚辰。 停賭射。 十九日辛巳。 従四位下行侍従源朝臣興扶卒。 廿日壬午。 停内宴。 廿三日乙丑。 日有冠。 右有珥、色黄。 左有白虹向日。 是名日抱。 廿四日丙戌。 自辰至巳、日有冠、左右有珥、色白。 即日宿危。 夜、天東南有星見、長可一丈。 廿八日庚寅。 自廿五日雨雪。 至是尚未止。 二月壬辰朔、四日乙未。 先是、天皇手書、送呈太政大臣曰。 朕、近身病数発、動多疲頓。 社禝事重神器■守。 所願、速遜此位焉。 宸筆再呈、旨在難忤。 是日、天皇出自綾綺殿、遷幸二条院。 二品行兵部卿本康親王・右大臣従二位兼行左近衛大将源朝臣多・大納言正三位兼行右近衛大将太皇太后宮大夫陸奥出羽按察使藤原朝臣良世・中納言従三位在原朝臣行平・中納言従三位兼行左衛門督源朝臣能有・参議刑部卿正四位下兼行近江守忠貞王・参議正四位下行伊豫権守源朝臣冷・参議正四位下行右衛門督兼近江権守藤原朝臣諸葛・参議正四位下行左近衛中将藤原朝臣有実扈従、文武百官、供奉如常。 但少納言不奏給鈴之状。 諸衛不称警蹕。 神璽宝剱鏡等、依例相従、駅鈴伝符内印管鑰等、留置承明門内東廊。 令参議正四位下行左大弁兼播磨守藤原朝臣山陰・従五位上行少納言兼侍従藤原朝臣諸房・左少弁正五位下安倍朝臣清行等留守焉。 会文武百官於院南門、詔曰。 現神《止》大八洲御宇日本根子天皇《加》御命《良万止》宣御命《乎》、親王等王等臣等百官人天下公民衆聞給《止》宣。 食国《乃》政《乎》永遠聞食《倍喜乎》、御病時々発《己止》有《天》、万機滞《己止》久成《奴》。 天神地祇之祭《己毛》闕怠《己止》有《奈牟加止》、危《美》畏《利》念《保之天》、天皇位《乎》譲遜給《天》、別宮《尓》遷御坐《奴止》宣御命《乎》、親王等大臣等聞給《部》承給《天》、恐《美》畏《母》国典《尓》准《天》、太上天皇之尊号《乎》進《留》。 又皇位《波》一日《母》不加曠。 一品式部卿親王《波》諸親王中《尓》貫首《尓毛》御坐。 又前代《尓》無太子時《尓波》、如此老徳《乎》立奉之例在。 加以御齢《母》長給《比》、御心《母》正直《久》慈厚《久》慎深御坐《天》、四朝《尓》佐仕給《天》政道《乎母》熟給《利》。 百官人天下公民《末天尓》謳歌所帰咸無異望。 故是以天皇璽綬《乎》奉《天》、天日継位《尓》定奉《良久止》、親王等王等臣等百官人天下公民衆聞給《部止》宣。 中納言在原朝臣行平、於庭誥之。 百辟群寮並立侍焉。 事畢、王公已下拝舞而退。 於是、以神璽宝鏡剱等、付於王公。 即日、親王公卿歩行、奉天子神璽宝鏡剱等、今皇帝(光孝)於東二条宮、百官諸仗囲繞相従、二条院与二条宮、相去東数百歩。」是夜、皇太后、出自常寧殿、遷御二条院。 发布时间:2025-05-19 15:51:47 来源:班超文学网 链接:https://www.banceo.com/article/98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