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令上第二十三
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能审此二者,知胜败矣。文所以视利害,辨安危;武所以犯强敌,力攻守也。
专一则胜,离散则败。陈以密则固,锋以疏则达。卒畏将甚于敌者胜,卒畏敌甚于将者败。所以知胜败者,称将于敌也,敌与将犹权衡焉。安静则治,暴疾则乱。
出卒陈兵有常令,行伍疏数有常法,先后之次有适宜。常令者,非追北袭邑攸用也。前后不次则失也。乱先后斩之。
常陈皆向敌,有内向,有外向,有立陈,有坐陈。夫内向所以顾中也,外向所以备外也,立陈所以进也,坐陈所以止也,立坐之陈,相参进止,将在其中。坐之兵剑斧,立之兵戟弩,将亦居中。
善御敌者,正兵先合,而后振之,此必胜之术也。陈之斧钺,饰之旗章,有功必赏,犯令必死,存亡死生,在枹之端,虽天下有善兵者,莫能御此矣。
矢射未交,长刃未接,前噪者谓之虚,后噪者谓之实,不噪者谓之秘,虚实者兵之体也。
中国古代兵书。战国时期军事家尉缭著。北宋神宗元丰年间被编入《武经七书》,作为武学必读的军事教材。《汉书·艺文志》著录有杂家《尉缭》29篇,并注“六国时”三字,另著录兵形势家有《尉缭》31篇。今本共5卷24篇:天官、兵谈、制谈、战威、攻权、守权、十二陵、武议、将理、原官、治本、战权、重刑令、伍制令、分塞令、束武令、经卒令、勒卒令、将令、踵军令、兵教上、兵教下、兵令上、兵令下。《尉缭子》将战争分为“挟义而战”的义战与“争私结怨”的非义战两种,赞成“诛暴乱、禁不义也”之义战,反对“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货财,臣妾人之子女”之非义战,指出杀害无辜,滥施武力是强盗的行径。认为将帅应有良好的品德,“勤劳之师,将必从己先。故暑不立盖,寒不重裘,有登降之险,将必下步。”(《战威》篇)“凡将,理官也”,应“不私于一人”(《将理》篇),公正地处置各种事情。指出“宽不可激而怒,清不可事以财”(《兵谈》篇)是将帅应具有的素质,而“心狂”、“耳聋”、“目盲”则是为将者的弊病,应加以避免。主张对士兵进行道德教育,“先礼信而后爵禄,先廉耻而后刑罚”(《战威》篇),认为只有“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重刑令》篇),才能使军队“天下莫能当其战矣”(《制谈》篇)。《尉缭子》的武德思想是以“天人相分”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为基础的,是反对“卜筮”、“祷词”等迷信做法而重视人的因素在伦理道德领域的具体表现。此书集先秦法兵家之大成,被后人称誉为“不在孙武之下”的兵书名著,在军人伦理思想发展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