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患第二十八
凡人主者,猛毅则伐,懦弱则杀,猛毅者何也?轻诛杀人之谓猛毅。懦弱者何也,重诛杀人之谓懦弱。此皆有失彼此。凡轻诛者杀不辜,而重诛者失有皋,故上杀不辜,则道正者不安;上失有皋,则行邪者不变。道正者不安,则才能之人去亡;行邪者不变,则群臣朋党;才能之人去亡,则宜有外难,群臣朋党,则宜有内乱。故曰猛毅者伐,懦弱者杀也。君之所以卑尊,国之所以安危者,莫要于兵。故诛暴国必以兵,禁辟民必以刑。然则兵者外以诛暴,内以禁邪。故兵者尊主安国之经也,不可废也。若夫世主则不然。外不以兵,而欲诛暴,则地必亏矣。内不以刑,而欲禁邪,则国必乱矣。故凡用兵之计,三惊当一至,三至当一军,三军当一战;故一期之师,十年之蓄积殚;一战之费,累代之功尽;今交刃接兵而后利之,则战之自胜者也。攻城围邑,主人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爨之,则攻之自拔者也。是以圣人小征而大匡,不失天时,不空地利,用日维梦,其数不出于计。故计必先定而兵出于竟,计未定而兵出于竟,则战之自败,攻之自毁者也。得众而不得其心,则与独行者同实。兵不完利,与无操者同实,甲不坚密,与俴者同实。弩不可以及远,与短兵同实。射而不能中,与无矢者同实。中而不能入,与无镞者同实。将徒人,与俴者同实。短兵待远矢,与坐而待死者同实。故凡兵有大论。必先论其器,论其士,论其将,论其主,故曰:“器滥恶不利者,以其士予人也,士不可用者,以其将予人也;将不知兵者,以其主予人也;主不积务于兵者,以其国予人也;故一器成,往夫具,而天下无战心。二器成,惊夫具,而天下无守城。三器成,游夫具,而天下无聚众。”所谓无战心者,知战必不胜,故曰无战心。所谓无守城者,知城必拔,故曰无守城。所谓无聚众者,知众必散,故曰无聚众。
战国时齐国稷(ji)下学者著作的总集。其中亦有汉代附益的部分,托名春秋时齐国管仲所著。大体成书于战国末期至汉初。共24卷,西汉刘向校定为86篇,今存76篇。该书内容庞杂,包含有儒、道、法、名、兵、农、纵横、阴阳各家思想及天文、舆地、历数、经济和农业等方面的知识。但以管仲为代表的齐法家思想为主。书中提出了“水”和“气”是万物本原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认为天就是自然界,有其自身的运动规律。提出“得天之道,其事若自然”的观点;认为掌握了自然界的规律,做事就会成功。同时强调法治的作用,把法看作最高准则;认为治民之本,在于治令,“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法令明而赏罚之所立者当”。对井田制也进行了批判,提出实行实物地租和按地质量的好坏分等征税的主张;强调治国的任务是发展生产,提倡发展盐、铁、矿产、森林、商业、水利、土壤等经济事业。该书中的《轻重》等篇是中国古代典籍中阐述经济问题篇幅较多的著作,对生产、分配、交易、消费和财政等问题均有所论述,价值尤大。有关《管子》的研究著作主要有:唐贺知章《管子注》、辽刘绩《管子补注》、俞樾《管子平议》、近人章炳麟《管子余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