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印明嘉靖《安溪县志》序
2026-02-16 15:49
(嘉靖)安溪县志
国有史,邑有志。编史修志是中华民族世代相沿的优良文化传统。
安溪修志,肇于宋代,历元、明、清三朝,至民国初期,成书七部。惜其间仅存明嘉靖和清康熙、乾隆三种版本,余皆散佚。解放后,清代两种版本先后重印刊行,于今,明嘉靖安溪县志经史志工作者数载复详校勘,句梳字栉,又将重印刊行,广为流布,甚感欣慰。
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地方志的价值,在于它具有"资治、教化、存史"之功效。这部安溪县志,上溯自置县伊始,下断于明嘉靖年间,详尽记载其间安溪自然变迁与社会更迭,全县历史地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风土人情,均见其中。披阅此书,可以识县情、知兴替,明得失、弘传统,勉今人、启后人,给现实工作提供借鉴,于建设文明开放、繁荣富庶新安溪之千秋伟业,有莫大裨益。
这部志书的重版是各方面通力合作的结果,也是一代一方智慧的结晶。借此之机,对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对参加编纂人员付出辛勤劳动,致以衷心的谢忱和诚挚的敬意。
是为序。
安溪县人民政府县长 尤猛军
二○○二年十月
安溪修志,肇于宋代,历元、明、清三朝,至民国初期,成书七部。惜其间仅存明嘉靖和清康熙、乾隆三种版本,余皆散佚。解放后,清代两种版本先后重印刊行,于今,明嘉靖安溪县志经史志工作者数载复详校勘,句梳字栉,又将重印刊行,广为流布,甚感欣慰。
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地方志的价值,在于它具有"资治、教化、存史"之功效。这部安溪县志,上溯自置县伊始,下断于明嘉靖年间,详尽记载其间安溪自然变迁与社会更迭,全县历史地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风土人情,均见其中。披阅此书,可以识县情、知兴替,明得失、弘传统,勉今人、启后人,给现实工作提供借鉴,于建设文明开放、繁荣富庶新安溪之千秋伟业,有莫大裨益。
这部志书的重版是各方面通力合作的结果,也是一代一方智慧的结晶。借此之机,对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对参加编纂人员付出辛勤劳动,致以衷心的谢忱和诚挚的敬意。
是为序。
安溪县人民政府县长 尤猛军
二○○二年十月
福建地方志。明汪瑀修,林有年纂。八卷。汪瑀,直隶歙县(今属安徽)人。监生,官安溪知县。有年字塞谷,福建莆田人。曾官贵州提刑按察司副使、监察御史。安溪县建南唐保大十三年。县志始修于明正德十六年(1521),重修于嘉靖八年。是志以旧志为底本,询于故老,并续嘉靖以后事,书成于嘉靖三十一年(1552)。约八万二千字。分地舆、规制、官制、学校、选举、人物、文章、杂志八类。为该县现存最早的地方志书,比较全面记载了该县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等情况。其地舆较为详赡,含建置、星野、山川、形胜、疆域、屯堡、隘堑、乡里、风俗、气候、土田、屯田、户口、土产等十目, 载山、 岭、峰、岩百余;溪、湾、潭、滩三十余。坑冶有龙崇银场,清洋铁矿山铁场等。户口自唐开元后有记载,但甚为疏略,至明颇详。尤以土产较为详备, 分谷、货品、蔬、果、药、木、竹、花、草、毛、羽、鳞、甲等十四类,二百六十余种。有明嘉靖三十一年刻本,1963年《天一阁藏明代地方志选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