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製重修大明會典序
2026-03-02 15:46
大明会典
朕惟自古帝王之興、必創制立法、以貽萬世。而繼體守文之主、駿惠先業、潤色太平、時或變通以適於治。故前主所是著為律。後主所是疏為令。雖各因時制宜、而與治同道、則較若畫一焉。朕踐阼以來、夙興夜寐、思紹休聖緒。惟 祖宗成憲是鑒是式。蓋我孝宗皇帝。嘗命儒臣纂述大明會典。輯累朝之法令。定一代之章程。鴻綱纖目、燦然具備。逮我世宗皇帝入承天序、時歷四紀。而因革損益。代有異同。乃復下詔重修。續自弘治壬戌、迄嘉靖已酉。載在祕府、未及頒行。蓋至於今、又三十八年矣。歲歷綿遠。條例益繁。好事者喜紛更。建議者昧體要。甚則弄智舞文。奇請他比。自明習者、莫知所從。小吏淺聞、何由究宣。朕甚閔焉。賴天之靈、社稷之福。國家閒暇、得及時而明政刑。乃命儒臣、重加修輯。芟繁正訛、益以見行事例而折衷之。蓋閱十有二載、其書始成。於戲、禮樂百年而後興。制作累世而大備。書不云乎、丕顯哉文王謨。丕承哉武王烈。佑啟我後人、咸以正罔缺。夫文謨武烈、既顯且承矣。必歷成及康、覲光揚烈。至穆王之世、乃稱鹹正罔缺。蓋制作若斯之難也。國朝二祖開基。列聖紹述。歷百五十年、而我肅祖中興、享國長久、禮文制度、於斯大備。上自郊廟宮朝、下及車旗服色、靡不創自神衷、卓越千古、煥然與周道並隆。豈非萬世一時哉。朕陟降祖考、寤寐羔 天牆。凡一政一令、罔敢猒縱其耳目心志、以亂法度。惟是內外臣工、展采錯事、務壹稟於成憲。執此之政、堅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四時。庶幾哉百度惟貞。四方丕式。俾萬世子孫、皆得蒙業而安、柞流罔極。可不謂善始善終哉。因序簡端、以明祖烈。且令後世有考焉。
萬曆十五年二月十六日
萬曆十五年二月十六日
明代中叶修的法规汇编。明孝宗弘治十年(1497年)始令儒臣分馆编辑,弘治十五年(1502年)书成,共一百八十卷。明正德年间(1506—1521)重校刊行,是为正德本《大明会典》。明嘉靖八年(1529年)令续纂,但没有颁行。明万历四年(1576年)省司重修,至万历十五年二月颁行,题为李东阳等奉敕撰,申时行等奉敕重修,共二百二十八卷,称为重修《大明会典》。现今流传较广的即为万历本,日本于1988年影印出版了正德本《大明会典》。大明会典汇集了明初至万历年间的主要法律、法规、条例、诰令、诏旨,如《诸司职掌》、《皇明祖训》、《洪武礼制》、《大诰》、《大明律》、《礼仪定式》、《稽古定制》、《大明集礼》、《大明令》、《军法定律》、《宪纲》、《教民榜文》等。该书记载典章制度完备周详。万历本《大明会典》以六部官制及都察院、六科、寺、府、监、司为序,首卷为宗人府,以下为吏部十二卷,户部二十九卷,礼部七十五卷,兵部四十一卷,刑二十二卷,工部二十八卷,都察院三卷,通政使司、六科、大理寺、太常寺、詹事府、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翰林院、尚宝司、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僧禄司各一卷,武职衙门二卷。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各卷中详尽地记载了明代的典章和法律制度,是研究明代法制史的重要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