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凡有二十一首.其初二首尚知贵敦也.其二首有申重可举者.十有九事.一曰明考试.二曰公卿不拘为郡.二千石不拘为县.三曰置上武之官.四曰议州牧.五曰生刑而死者.但加肉刑.六曰德刑并用.七曰避雠有科.八曰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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