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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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會典卷之十三上
朝覲考察 洪武初、外官每年一朝。二十九年、始定以辰、戌、丑、未年為朝覲之期。朝畢、吏部會同都察院考察、奏請定奪。其存留者、引至御前、刑部及科道官、各露章彈劾、責以怠職。來朝官皆免冠、伏候 上命、既宥還任..
李东阳 2026-03-02
朝覲考察 洪武初、外官每年一朝。二十九年、始定以辰、戌、丑、未年為朝覲之期。朝畢、吏部會同都察院考察、奏請定奪。其存留者、引至御前、刑部及科道官、各露章彈劾、責以怠職。來朝官皆免冠、伏候 上命、既宥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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