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譏文公以喪取。難者曰:“喪之法,不過三年。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今按經,文公乃四十一月方取。取時無喪,出其法也久矣。何以謂之喪取。”曰:春秋之論事,莫重於誌。今取必納幣,納幣之月在喪分,故謂之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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