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于政治,犹如文法之于语文,理则之于思想。不合理则或不合逻辑的思想,只是主观的意见感觉,不成其为系统条理的思想。没有文法的语文,决不能正确传达思想,宣泄情意,即不成其为传久行远的语言文字。没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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