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严明
救浮华者莫如质。积玩之后,振之以猛。
医者之治瘠痈,甚者必剜其腐肉,而生其新肉。今日之劣弁羸兵,盖亦当为简汰,以剜其腐肉者;痛加训练,以生其新者。不循此二道,则武备之弛,殆不知所底止。
太史公所谓循吏者,法立令行,能识大体而已。后世专尚慈惠,或以煦煦为仁者当之,失循吏之义矣。为将之道,亦法立令行、整齐严肃为先,不贵煦妪也。
立法不难,行法为难。凡立一法,总须实实行之,且常常行之。
九弟临别,深言御下宜严,治事宜速。余亦深知驭军驭吏,皆莫先于严,特恐明不傍烛,则严不中礼耳。
吕蒙诛取铠之人,魏绛戮乱行之仆。古人处此,岂以为名,非是无以警众耳。
近年驭将失之宽厚,又与诸将相距过远,危险之际,弊端百出,然后知古人所云作事威克厥爱,虽少必济,反是乃败道耳。(曾国藩)
自来带兵之将,未有不专杀立威者。如魏绛戮仆,穰苴斩庄贾,孙武致法于美人,彭越之诛后至者,皆是也。
世变日移,人心日趋于伪,优容实以酿祸,姑息非以明恩。居今日而为政,非用霹雳手段不能显菩萨心肠。害马既去,伏??龙不惊,则法立知恩。吾辈任事,只尽吾义分之所能为,以求衷诸理之至。是不必故拂乎人情,而任劳任怨,究无容其瞻顾之思。
号令未出,不准勇者独进;号令既出,不准怯者独止。如此则功罪明而心志一矣。
兵,阴事也,以收敛固啬为主。战,勇气也,以节宣提倡为主。故治军贵执法谨严,能训能练,禁烟禁赌,戒逸乐,戒懒散。
治将乱之国,用重典;治久乱之地,宜予以生路。
行军之际,务须纪律严明,队伍整齐,方为节制之师。如查有骚扰百姓,立即按以军法。吕蒙行师,不能以一笠宽其乡人,严明之谓也。绛侯治兵,不能以先驱犯其垒壁,整齐之谓也。
立法宜严,用法宜宽,显以示之纪律,隐以激其忠良。庶几畏威怀德,可成节制之师。若先宽后严,窃恐始习疲玩,终生怨尤,军政必难整饬。(胡林翼)
蔡按:治军之要,尤在赏罚严明。煦煦为仁,足以隳军纪而误国事,此尽人所皆知者。近年军队风气纪纲太弛,赏罚之宽严每不中程,或姑息以图见好,或故为苛罚以示威,以爱憎为喜怒,凭喜怒以决赏罚。于是赏不知感,罚不知畏。此中消息,由于人心之浇薄者居其半,而由于措施之乖方者亦居其半。当此沓泄成风、委顿疲玩之余,非振之以猛,不足以挽回颓风。与其失之宽,不如失之严。法立然后知恩,威立然后知感。以菩萨心肠,行霹雷手段,此其时矣。是望诸勇健者毅然行之,而无稍馁,则军事其有豸乎。
中国近代语录体兵书。蔡锷辑。1915年云南陆军讲武堂石印本。1917年上海振武书局铅版印行。蔡锷(1882—1916),湖南宝庆(今邵阳)人。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回国后从事军事教育工作。1911年在云南发动反清起义,1915年又参加护国战争。翌年病逝于日本。一生潜心军事研究,编撰有《军国民篇》、《五省边防计划》等多部军事著作。1911年初调任云南新军协统时,为加强新军教育,摘录曾国藩、胡林翼论兵言论,辑成《曾胡治兵语录》。共1.4万多字,分为将材、用人、尚志、诚实、勇毅、严明、公正、仁爱、勤劳、和辑、兵机、战守12章,每章后附按语。蔡锷在序言和按语中,阐发了对选将、用人、治军、作战等军事问题的主张和观点。认为选将要慎重,为将要智勇兼备;能耐劳苦,赏罚分明;练兵要严格要求,申明号令;兵机讲究持重稳慎,简练慎出;战法重奇正,强调以静制动,以逸待劳;制定战略战术“须因时以制宜,审势以求当”;主张中国对外敌作战,宜采取诱敌深入战略,“据险以守,节节为防,以全军而老敌师为主,俟其深入无继,乃一举而歼除之”。1924年蒋介石曾将本书增辑“治心”一章,加序言再版印行,作为黄埔军校学员教材;1943年八路军《军政杂志》曾出版《曾胡治兵语录白话句解》,作为八路军将士军事读物;1945年八路军山东军区又重印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