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义勇兵
是时西美各州,红种遗民犹伙。中有萨克族(Sac)者,夙居奕伦诺州北境,以不堪白种蹂躏,遁至密士失必西岸以居。然种人仇复之念,固无时忘。至一千八百三十二年(清道光十二年,民国前七十九年),乃戴土酋号黑鹰(Black Hawk)者以乱,史称黑鹰之战。
黑鹰战起,林肯则为义勇兵队长,助***戡乱。林肯未尝学军旅之事,队员来自田间,尤椎鲁不易管束。然以遇士有礼,又执法不稍瞻徇,仍为人所敬惮。尝有红种人持军书诣营,队员以其诈,必欲死之。正拟枪待发,林肯入立其间曰:余为此人保护,杀彼者死。众中无一人敢动者。后有见此事者告人,谓林肯生平词色,未有如此次之严厉者。
林肯生平治事,从不半途而废。数星期后,本队现役期满,队员咸归。而林肯仍投一马队为目兵,至黑鹰成擒而止。是役也,历时仅数月,林肯未得与敌交绥,一显男儿身手。然其勇气,其毅力,其治人御众之材能,则已如锥处囊中,脱颖而出矣。
【批评】
不侮鳏寡,不畏强御,斯谓之大勇。吾于林肯之救红种人见之。
治事不半途而废,为成功之不二法门。诚以凡事之经验之兴味,必历久而后出也。故拿破仑谓:战争之胜负,在最后五分钟。
当时,美国西部各个州,遗留下来的红种民众还有很多。其中萨克族(Sac),一直居住在奕伦诺州的北方境内,因不能忍受白种人的欺压摧残,搬逃到了密西西比河的西岸居住。然而,萨克族人的复仇念头从来都没有断过。在1832年(清朝道光十二年,民国前七十九年)时,他们拥戴叫做黑鹰的土酋发动了叛乱,历史上称之为黑鹰之战。
黑鹰战争开始后,林肯则成为了义勇兵的队长,帮助国家平息叛乱。林肯从没有接触过军事,而队员们大多又来自农村,特别鲁钝不好管理。但林肯因为平时对待士兵谦逊有礼,执法公平从不徇私情,仍旧让这些人心存敬畏。曾经有个红种人拿着军书到营地里来,队员认为其中有诈,一定要杀他。正拔枪想开枪的时候,林肯走到两人中间说:我为这个人做担保,想杀他的就要死。众人中竟没有一个敢动一下的。后来有看到这件事的人对别人说,林肯这一生当中,从来没有像这次这么严历的。
林肯一生做事,从来都不半途而废。几个星期之后,他所率义勇兵的服役期满,队员们都回家了。而林肯仍然投身到一个马队作了普通士兵的小头领,直到黑鹰被捉拿后为止。这一仗,历时只有几个月,林肯没能与敌军正面交锋,一显他的男儿本色。然而,他的勇气、毅力和驾驭众人的才能,如同锋利的锥子放进袋子中一样,已显露头角,脱颖而出。
【评论】
不会欺负孤寡老弱,不会害怕强敌与权势,这可以说是具有大勇的人了。我从林肯救红种人的这件事中看到了这一点。
做事不半途而废,是走向成功的唯一途径。做任何事的经验和兴趣,只有长久地坚持下去,才能有所成就。因此拿破仑说:一场战争的输赢关键,在于谁能坚持到最后的五分钟。
《少年丛书》之一,《少年丛书》最早于1908年冬天由张元济主持的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出版,又名《中外伟人的传略》。《少年丛书》共28册,分别讲述了28位中外名人的人生故事。《林肯》钱智修著。林肯,美国第16任总统 (1861—1865)。生于肯塔基州。9岁丧母,但得到继母无微不至的关怀。未受过正规教育,靠刻苦自学,涉猎甚广。早年当过工人、水手、店员、邮递员和土地测量员。1836年在伊利诺斯州开业当律师。1834年步人政界,相继出任州议员、国会众议员。1856年加入共和党,力主阻止奴隶制的扩大。1860年当选总统,南方因此叛乱。南北战争期间,颁布 《宅地法》 和 《解放黑奴宣言》,使联邦政府稳操胜券。1865年4月14日在华盛顿福特剧院观剧时遭刺客布斯枪击,头部饮弹,翌日晨逝世。消息传出,举世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