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講題是中學的國文教學,兩年前民國九年,我曾在北京發表過一次(參看《胡適文存》卷一,頁三〇三以下),那時候沒有什麼標準,全憑理想立言。兩年以來,漸覺得我那些主張有一部分是禁得起試驗的,有一部分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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