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注 、三《傳》同説一經,本屬兄弟,表裏 注 既分,自各有面目。然全書同異不過一二十條,皆屬微末,至於大事宏例,三家未有不同,特爲舊説所蔽耳。學者苟於立異,自謂家法分明,實係畏難苟安,不求甚解。今於素來..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