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身卷第三〔注〕求己以反本,守母以存子,此其大要。〔疏〕修,世德堂本作「脩」,下並同。 注「守母以存子」。按:老子云:「既知其子,復守其母。」 修身以為弓,矯思以為矢,立義以為的,奠而後發,發必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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