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君中匡第十九
管仲会国用,三分二在宾客。其一在国,管仲惧而复之。公曰:“吾子犹如是乎。四邻宾客,入者说,出者誉,光名满天下。入者不说,出者不誉,污名满天下,壤可以为粟,木可以为货,粟尽则有生,货散则有聚,君人者,名之为贵,财安可有。管仲曰:“此君之明也”。公曰:“民办军事矣,则可乎?”对曰:“不可,甲兵未足也。请薄刑罚以厚甲兵。”于是死罪不杀,刑罪不罚,使以甲兵赎。死罪以犀甲一戟,刑罚以胁盾一戟。过罚以金军。无所计而讼者。成以束矢。公曰:“甲兵既足矣,吾欲诛大国之不道者可乎?”对曰:“爱四封之内,而后可以恶竟外之不善者,安卿大夫之家,而后可以危救敌之国。赐小国地,而后可以诛大国之不道者。举贤良而后可以废慢法鄙贱之民,是故先王必有置也,而后必有废也。必有利也,而后必有害也。”桓公曰:“昔三王者,既弑其君,今言仁义,必以三王为法度,不识其故何也?”对曰:“昔者禹平治天下,及桀而乱之。汤放桀,以定禹功也。汤平治天下,及纣而乱之,武王伐纣,以定汤功也。且善之伐不善也,自古至今,未有改之。君何疑焉?”公又问曰:“古之亡国,其何失?”对曰:“计得地与宝而不计失诸侯,计得财委而不计失百姓;计见亲而不计见弃;三者之属,一足以削,遍而有者亡矣。古之隳国家陨社稷者,非故且为之也。必少有乐焉。不知其陷于恶也。”桓公谓管仲曰:请致仲父,公与管仲父而将饮之。掘新井而柴焉,十日斋戒,召管仲。管仲至,公执爵,夫人执尊,觞三行,管仲趋出。公怒曰:“寡人斋戒十日而饮仲父,寡人自以为修矣,仲父不告寡人而出,其故何也?”鲍叔隰朋趋而出。及管仲于途。曰:“公怒。”管仲反,入,倍屏而立,公不与言。少进中庭,公不与言。少进傅堂,公曰:“寡人斋戒十日而饮仲父,自以为脱于罪矣,仲父不告寡人而出,未知其故也?”对曰:“臣闻之,沈于乐者洽于忧,厚于味者薄于行慢于朝者缓于政,害于国家者危于社稷,臣是以敢出也。”公遽下堂曰:“寡人非敢自为修也,仲父年长。虽寡人亦衰矣,吾愿一朝安仲父也。”对曰:“臣闻壮者无怠,老者无偷,顺天之道,必以善终者也;三王失之也,非一朝之萃君奈何其偷乎?”管仲走出,君以宾客之礼再拜送之。明日,管仲朝,公曰:“寡人愿闻国君之信。对曰:“民爱之,邻国亲之,天下信之,此国君之信。”公曰:“善,请问信安始而可?”对曰:“始于为身,中于为国,成于为天下。”公曰:“请问为身?”对曰:“道血气以求长年长心长德,此为身也。”公曰:“请问为国?”对曰:“远举贤人,慈爱百姓,外存亡国,继绝世,起诸孤,薄税敛,轻刑罚,此为国之大礼也。”法行而不苛,刑廉而不赦,有司宽而不凌,菀瘘困滞皆法度不亡,往行不来而民游世矣,此为天下也。
战国时齐国稷(ji)下学者著作的总集。其中亦有汉代附益的部分,托名春秋时齐国管仲所著。大体成书于战国末期至汉初。共24卷,西汉刘向校定为86篇,今存76篇。该书内容庞杂,包含有儒、道、法、名、兵、农、纵横、阴阳各家思想及天文、舆地、历数、经济和农业等方面的知识。但以管仲为代表的齐法家思想为主。书中提出了“水”和“气”是万物本原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认为天就是自然界,有其自身的运动规律。提出“得天之道,其事若自然”的观点;认为掌握了自然界的规律,做事就会成功。同时强调法治的作用,把法看作最高准则;认为治民之本,在于治令,“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法令明而赏罚之所立者当”。对井田制也进行了批判,提出实行实物地租和按地质量的好坏分等征税的主张;强调治国的任务是发展生产,提倡发展盐、铁、矿产、森林、商业、水利、土壤等经济事业。该书中的《轻重》等篇是中国古代典籍中阐述经济问题篇幅较多的著作,对生产、分配、交易、消费和财政等问题均有所论述,价值尤大。有关《管子》的研究著作主要有:唐贺知章《管子注》、辽刘绩《管子补注》、俞樾《管子平议》、近人章炳麟《管子余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