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約原稱為《大清國、大布路斯國暨德意志通商稅務公會並模令布爾額水林、模令布爾額錫特利子兩邦、律百克、伯磊門、昂布爾三漢謝城和好、貿易、船只事宜和約章程》;有時簡稱為《布國條約》。本條約於一八六一年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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