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仁爱
吾辈带兵,如父兄之带子弟一般。无银钱,无保举,尚是小事。切不可使之因扰民而坏品行,因嫖赌、洋烟而坏身体。个个学好,人人成材,则兵勇感恩,兵勇之父母亦感恩矣。
爱民为治兵第一要义。须日日三令五申,视为性命根本之事,毋视为要结粉饰之文。(曾国藩)
大将以救大局为主,并以救他人为主。须有嘉善而矜不能之气度,乃可包容一切,觉得胜仗无可骄人,败仗无可尤人。即他人不肯救我,而我必当救人。
必须谆嘱将弁,约束兵丁,爱惜百姓,并随时访查,随时董戒,使营团皆行所无事,不扰不惊,戢暴安良,斯为美备。
爱人当以大德,不以私惠。
军行之处,必须秋毫无犯,固结民心。
长官之于属僚,须扬善公庭,规过私室。
圣贤、仙佛、英雄、豪杰,无不以济人济物为本,无不以损己利人为正道。
爱人之道,以严为主。宽则心驰而气浮。
自来义士忠臣,于曾经受恩之人,必终身奉事惟谨。韩信为王,而不忘漂母一饭之恩;张苍作相,而退朝即奉事王陵及王陵之妻如父母,终身不改。此其存心正大仁厚,可师可法。(胡林翼)
蔡按:带兵如父兄之带子弟一语,最为慈仁贴切。能以此存心,则古今带兵格言,干言万语,皆可付之一炬。父兄之待子弟,虑其愚蒙无知也,则教之诲之;虑其饥寒苦痛也,则爱之护之;虑其放荡无行也,则惩戒之;虑其不克发达也,则培养之。无论为宽为严,为爱为憎,为好为恶,为赏为罚,均出之以至诚无伪,行之以至公无私。如此则弁兵爱戴长上,亦必如子弟之爱其父兄矣。
军人以军营为第二家庭,此言殊亲切有味。然实而按之,此第二家庭较之固有之家庭,其关系之密切,殆将过之。何以故?长上之教育部下也,如师友,其约束督责爱护之也,如父兄。部下之对长上也,其恪恭将事,与子弟之对于师友父兄,殆无以异耳。及其同征战役也,同患难,共死生,休戚无不相关,利害靡不与共。且一经从戎,由常备而续备,由续备而后备,其间年月正长,不能脱军籍之关系。一有战事,即须荷戈以出,为国宣劳。此以情言之耳。国为家之集合体,卫国亦所以卫家,军人为卫国团体之中坚,则应视此第二家庭为重。此以义言之耳。
古今名将用兵,莫不以安民、爱民为本。盖用兵原为安民,若扰之害之,是悖用兵之本旨也。兵者民之所出,饷亦出之自民。索本探源,何忍加以扰害?行师地方,仰给于民者岂止一端;休养军队,采办粮秣,征发夫役,探访敌情,带引道路,何一非借重民力!若修怨于民而招其反抗,是自困也。
至于兴师外国,亦不可以无端之祸乱,加之无辜之民,致上干天和,下招怨怼,仁师义旅,决不出此。此海陆战条约所以严掳掠之禁也。
中国近代语录体兵书。蔡锷辑。1915年云南陆军讲武堂石印本。1917年上海振武书局铅版印行。蔡锷(1882—1916),湖南宝庆(今邵阳)人。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回国后从事军事教育工作。1911年在云南发动反清起义,1915年又参加护国战争。翌年病逝于日本。一生潜心军事研究,编撰有《军国民篇》、《五省边防计划》等多部军事著作。1911年初调任云南新军协统时,为加强新军教育,摘录曾国藩、胡林翼论兵言论,辑成《曾胡治兵语录》。共1.4万多字,分为将材、用人、尚志、诚实、勇毅、严明、公正、仁爱、勤劳、和辑、兵机、战守12章,每章后附按语。蔡锷在序言和按语中,阐发了对选将、用人、治军、作战等军事问题的主张和观点。认为选将要慎重,为将要智勇兼备;能耐劳苦,赏罚分明;练兵要严格要求,申明号令;兵机讲究持重稳慎,简练慎出;战法重奇正,强调以静制动,以逸待劳;制定战略战术“须因时以制宜,审势以求当”;主张中国对外敌作战,宜采取诱敌深入战略,“据险以守,节节为防,以全军而老敌师为主,俟其深入无继,乃一举而歼除之”。1924年蒋介石曾将本书增辑“治心”一章,加序言再版印行,作为黄埔军校学员教材;1943年八路军《军政杂志》曾出版《曾胡治兵语录白话句解》,作为八路军将士军事读物;1945年八路军山东军区又重印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