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经随传卷三 蛊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1),巽而止,蛊(2)。蛊,元亨而天下治也(3)。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4)。
(1)上刚可以断制,下柔可以施令。 (2)既巽又止,不竞争也。有事而无竞争之患,故可以有为也。 (3)有为而大亨,非天下治而何也? (4)蛊者有事而待能之时也。可以有为,其在此时矣。物已说随,则待夫作制以定其事也。进德修业,往则亨矣。故元亨,利涉大川也。甲者,创制之令也。创制不可责之以旧,故先之三日,后之三日,使令治而后乃诛也。因事申令,终则复始,若天之行,用四时也。 《象》曰: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1)。
(1)蛊者,有事而待能之时也,故君子以济民养德也。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1)。
《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考也(2)。 (1)处事之首,始见任者也。以柔巽之质,干父之事,能承先轨,堪其任者也,故曰有子也。任为事首,能堪其事,考乃无咎也,故曰有子考无咎也。当事之首,是以危也。能堪其事,故终吉。 (2)干事之首,时有损益,不可尽承,故意承而已。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1)。
《象》曰:干母之蛊,得中道也。
(1)居於内中,宜干母事,故曰干母之蛊也。妇人之性难可全正,宜屈已刚。既干且顺,故曰不可贞也。干不失中,得中道也。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1)。
《象》曰:干父之蛊,终无咎也。
(1)以刚干事,而无其应,故有悔也。履得其位,以正干父,虽小有悔,终无大咎。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1)。
《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1)体柔当位,干不以刚而以柔和,能裕先事者也。然无其应,往必不合,故曰往见吝。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1)。
《象》曰:干父用誉,承以德也(2)。
(1)以柔处尊,用中而应,承先以斯,用誉之道也。 (2)以柔处中,不任威力也。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1)。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也。
(1)最处事上而不累於位,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也。
易学著作。魏王弼、晋韩康伯撰。是一部带有“统合儒道”思想观点的《周易》注本。全书十卷。王弼撰《略例》一卷、《上下经》注以及《文言传》、《彖传》、《象传》注六卷,韩康伯补撰《系辞传》、《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注三卷,使之成为一个体系齐全的注本。魏晋时代,玄学盛兴,谈玄成为一种时尚。当时玄学家分为两派:一派崇尚老庄思想,完全鄙弃儒学;一派则援道入儒,企图使儒道合流。王弼是后一派玄学家的代表人物,《周易注》就是他儒道结合的玄学思想的产物。《周易》本为古人卜筮所用之书,原只有六十四卦(每卦由卦画、卦名、卦辞、爻辞四部分组成),纯粹为一个符号系统;先秦儒家根据自己的理解撰成《易传》十篇(称为《十翼》),与六十四卦合为一书,使之成为专谈儒家哲理的书,以后便成为儒家经典。西汉时,大多数易学家吸取了《易经》卜筮方法,融入方士术数,说以象数灾异,到了东汉便流于谶纬迷信。王弼对此不满,于是摒弃汉儒灾异、谶纬之说,以《传》解《经》,将解释卦、爻辞内容的《彖传》、《象传》分别附在诸卦之后,将论述乾、坤二卦基本思想的《文言传》分附二卦后面,恢复先秦儒家说《易》之本来面貌。然后援道入儒,以儒道结合的玄学思想体系,对六十四卦作了思辩哲理的精致解说,开了后世以义理说《易》的先河。此书颇为后世推重,魏晋以后说《易》者多从之。版本很多,主要有《四库全书》本、《四部丛刊》本以及《十三经注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