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经随传卷三 坎
习坎(1):有孚,维心亨(2),行有尚(3)。 (1)坎,险陷之名也。习谓便习之。 (2)刚正在内,有孚者也。阳不外发而在乎内,心亨者也。 (3)内亨外暗,内刚外顺,以此行险,行有尚也。
《彖》曰:习坎,重险也(1)。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2)。维心亨,乃以刚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3)。天险不可升也(4),地险山川丘陵也(5),王公设险以守其国(6)。险之时用大矣哉(7)!
(1)坎以险为用,故特名曰重险,言习坎者,习重乎险也。 (2)险峭之极,故水流而不能盈也。处至险而不失刚中,行险而不失其信者,习险之谓也。 (3)便习於坎而之坎地,尽坎之宜,故往必有功也。 (4)不可得升,故得保其威尊。 (5)有山川丘陵,故物得以保全也。 (6)国之为卫,恃於险也。言自天地以下莫不须险也。 (7)非用之常,用有时也。 《象》曰:水洊至,习坎(1)。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2)。 (1)重险悬绝,故水洊至也。不以坎为隔绝,相仍而至,习乎坎也。 (2)至险未夷,教不可废,故以常德行而习教事也。习於坎,然后乃能不以险难为困,而德行不失常也。故则夫习坎,以常德行而习教事也。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1)。
《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1)习坎者,习为险难之事也。最处坎底,入坎窞者也。处重险而复入坎底,其道凶也。行险而不能自济,习坎而入坎窞,失道而穷在坎底,上无应援可以自济,是以凶也。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1)。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1)履失其位,故曰坎。上无应援,故曰有险。坎而有险,未能出险之中也。处中而与初三相得,故可以求小得也。初三未足以为援,故曰小得也。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1)。
《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1)既履非其位,而又处两坎之间,出则之坎,居则亦坎,故曰来之坎坎也。枕者,枝而不安之谓也。出则无之,处则无安,故曰险且枕也。来之皆坎,无所用之,徒劳而已。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1)。
《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2)。
(1)处重险而履正,以柔居柔,履得其位,以承於五,五亦得位,刚柔各得其所,不相犯位,皆无馀应以相承比,明信显著,不存外饰,处坎以斯,虽复一樽之酒,二簋之食,瓦缶之器,纳此至约,自进於牖,乃可羞之於王公,荐之於宗庙,故终无咎也。 (2)刚柔相比而相亲焉,际之谓也。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无咎(1)。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1)为坎之主而无应辅可以自佐,未能盈坎者也。坎之不盈,则险不尽矣。祗,辞也。为坎之主,尽平乃无咎,故曰祗既平无咎也。说既平乃无咎,明九五未免於咎也。
上六:系用徽纆,置于丛棘,三岁不得,凶(1)。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1)险峭之极,不可升也。严法峻整,难可犯也。宜其囚执寘于思过之地。三岁,险道之夷也。险终乃反,故三岁不得自修,三岁乃可以求复,故曰三岁不得凶也。
易学著作。魏王弼、晋韩康伯撰。是一部带有“统合儒道”思想观点的《周易》注本。全书十卷。王弼撰《略例》一卷、《上下经》注以及《文言传》、《彖传》、《象传》注六卷,韩康伯补撰《系辞传》、《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注三卷,使之成为一个体系齐全的注本。魏晋时代,玄学盛兴,谈玄成为一种时尚。当时玄学家分为两派:一派崇尚老庄思想,完全鄙弃儒学;一派则援道入儒,企图使儒道合流。王弼是后一派玄学家的代表人物,《周易注》就是他儒道结合的玄学思想的产物。《周易》本为古人卜筮所用之书,原只有六十四卦(每卦由卦画、卦名、卦辞、爻辞四部分组成),纯粹为一个符号系统;先秦儒家根据自己的理解撰成《易传》十篇(称为《十翼》),与六十四卦合为一书,使之成为专谈儒家哲理的书,以后便成为儒家经典。西汉时,大多数易学家吸取了《易经》卜筮方法,融入方士术数,说以象数灾异,到了东汉便流于谶纬迷信。王弼对此不满,于是摒弃汉儒灾异、谶纬之说,以《传》解《经》,将解释卦、爻辞内容的《彖传》、《象传》分别附在诸卦之后,将论述乾、坤二卦基本思想的《文言传》分附二卦后面,恢复先秦儒家说《易》之本来面貌。然后援道入儒,以儒道结合的玄学思想体系,对六十四卦作了思辩哲理的精致解说,开了后世以义理说《易》的先河。此书颇为后世推重,魏晋以后说《易》者多从之。版本很多,主要有《四库全书》本、《四部丛刊》本以及《十三经注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