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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會典卷之一百八十九
工匠二 凡輪班人匠。洪武十九年、令籍諸工匠、驗其丁力、定以三年為班、更番赴京、輸作三月、如期交代、名曰輪班匠。仍量地遠近、以為班次、置勘合給付之。至期、齎至部聽撥、免其家他役 ○二十六年定、凡天下各色人..
李东阳 2026-03-05 -
●大明會典卷之一百八十八
工匠一 國初造作工役、以囚人罰充。役滿、工部咨送刑部、都察院、引赴御橋叩頭發落。至今猶然。若供役土匠、則有輪班住坐之分。輪班者、隸工部。住坐者、隸 內府內官監 凡工役囚人。洪武二十六年定、在京犯法囚徒、..
李东阳 2026-03-05 -
●大明會典之一百八十七
營造五 城垣 凡京師城垣。洪武二十六年定、皇城京城牆垣、遇有損壞、即便丈量明白見數計料。所有磚灰、行下聚寶山黑窯等處關支、其合用人工、咨呈都府、行移留守五衛、差撥軍士修理。若在外藩鎮府州城隍、但有損壞、..
李东阳 2026-03-05 -
●大明會典卷之一百八十六
營造四下 儀仗五 皇妃儀仗 紅杖一對。硃漆攢竹為杖、銅裹兩末、長四尺九寸 清道旗一對。純青質。硃漆攢竹竿、貼金木鎗頭、共長一丈二尺五寸。內鎗頭長一尺七寸、銅束 絳引旛一對。硃漆攢竹竿、貼金銅鳳頭、共長一丈..
李东阳 2026-03-05 -
●大明會典卷之一百八十五
營造四 儀仗四 親王儀仗 令旗一對。紅素綾質。中黃綾為令字、闊二幅。上長六尺九寸、下三尺六寸。硃漆攢竹竿、長八尺二寸。內鐵(矛贊)五寸。柄、或以木為之 清道二對。硃漆攢竹杖、銅裹兩末、長四尺九寸 幰弩一張。..
李东阳 2026-03-04 -
●大明會典卷之一百八十四
營造三下 儀仗三 東宮儀仗 令旗一對。青質、紅令字。硃漆攢竹竿、長八尺二寸。下有鐵(矛贊) 青道二對。硃漆攢竹杖、銅裹兩末、長四尺九寸 幰弩一張。並箭。青幰蓋、以帛為之 刀盾一十對。盾、以木為之。畫獅子首。加..
李东阳 2026-03-04 -
●大明會典卷之一百八十三
營造三上 儀仗二【太樂中和韶樂制度附】 皇后鹵簿 紅杖一對。硃漆攢竹為杖、銅裹兩末、長四尺九寸 清道旗一對。純青質、硃漆攢竹竿、貼金木鎗頭、共長一丈二尺五寸。內鎗頭、長一尺七寸。銅束 黃麾一對。硃漆攢竹竿..
李东阳 2026-03-04 -
●大明會典卷之一百八十二
【營建二】 【儀仗一】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製造 皇帝、皇太子、親王、鹵簿車駕等項儀仗、及修理者。除金銀器皿、於內府成造。其餘器仗、照數行下軍器等局、委官督工計料、依式修造、完備、進赴鑾駕房收貯供用 軍器局..
李东阳 2026-03-04 -
●大明會典卷之一百八十一
營造一 內府 內府造作、大者莫如宮殿門樓。然職掌未載。今略紀名額規制可考者、以備典式。並營建事宜、具列於後。其累朝增建、若南城西苑宮殿、舊無常制。以名額繁多、不能悉載雲 宮殿門樓規制 皇極殿 【 舊為 奉天..
李东阳 2026-03-04 -
●大明會典卷之一百八十
十三司帶管衙門 浙江清吏司 魏國公 英國公 寧陽侯 廣寧伯 襄城伯 新寧伯 興安伯 南京中軍都督府 南京神策衛 南京留守中衛 南京廣洋衛 南京和陽衛 南京瀋陽右衛南京金吾前衛 江西清吏司 南京前軍都督府 南京都察院 南..
李东阳 2026-03-04 -
●大明會典卷之一百七十九
歲報罪囚 刑部問發罪囚、各照司分、通將所問囚數、不分死罪軍徒笞杖、及供明隨審、共若干名口。內分北人若干、南人若干、通付送山東司呈堂奏聞、謂之歲報。若見監罪囚、每月將見在開除病故數目、呈堂奏聞、謂之月報..
李东阳 2026-03-04 -
●大明會典卷之一百七十八
伸冤 國家設登聞鼓、以伸理冤抑、通達幽滯、其一應奏告之例、已具載刑律訴訟下。凡係鼓狀者、載此 洪武元年、置登聞鼓於午門外、日令監察御史一人監之、凡民間詞訟、皆須自下而上、或府州縣省官、及按察司官不為伸理..
李东阳 2026-03-04 -
●大明會典卷之一百七十七
問擬刑名 國朝問刑之法、詳見諸司職掌、後損益事例不一、問刑衙門、或引律、或用例、其文已備載於前、諸係通例無所附著者、並載此 洪武元年令、凡鬥毆詞訟犯人、依律保辜。若所招罪重者、依法監禁。罪輕者、保管在外..
李东阳 2026-03-04 -
●大明會典卷之一百七十六
五刑贖罪 按贖法有二、有律得收贖者、有例得納贖者、律贖無敢損益。而納贖之例、則因時權宜、先後互異。嘉靖中重修條例、奏定在京、則做工、納米、運灰、運磚、運炭、運石、六等。在外則有力、稍有力、二等。輕重適..
李东阳 2026-03-04 -
●大明會典卷之一百七十五
罪名三 充軍 按律充軍凡四十六款、而諸司職掌內二十二款、則洪武年間例、皆律所不載者。其嘉靖二十九年、奏定條例內充軍凡二百十三款、與今所奏定、大略相同、諸例已附載各律之下、永為遵守。今仍類次于後。其職掌所..
李东阳 2026-03-04 -
●大明會典卷之一百七十四
罪名二 弘治十年定 真犯死罪、決不待時 凌遲處死 謀反及大逆、但共謀者、不分首從謀殺祖父母、父母、及期親尊長、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已殺者 奴婢、及雇工人、謀殺家長、及家長之期親、外祖父母、已殺..
李东阳 2026-03-04 -
●大明會典卷之一百七十三
罪名一 按洪武間所定、真雜犯死罪、并工役終身、及永樂間定遷發種田、與律不無異同。今問刑衙門、俱遵依弘治十年所定。其嘉靖間奏定條例內斬絞罪名、近又酌議奏准、俱附入本律下、今併載舊例于此、以備參考 洪武初定..
李东阳 2026-03-04 -
●大明會典卷之一百七十二
律例十三【工律】 營造 擅造作 凡軍民官司、有所營造、應申上而不申上、應待報而不待報、而擅起差人工者、各計所役人雇工錢、坐贓論 ○若非法營造、及非時起差人工營造者、罪亦如之 ○其城垣坍倒、倉庫公廨損壞、一..
李东阳 2026-03-04 -
●大明會典卷之一百七十一
律例十二【刑律四】 捕亡 應捕人追捕罪人 凡應捕人、承差追捕罪人、而推故不行、若知罪人所在而不捕者、減罪人罪一等。限三十日內能自捕得一半以上、雖不及一半、但所獲者最重、皆免其罪。雖一人捕得、餘人亦同。若..
李东阳 2026-03-04 -
●大明會典卷之一百七十
律例十一【刑律三】 受贓 官吏受財 凡官吏受財者、計贓科斷、無祿人、各減一等、官追奪除名。吏罷役。俱不敘 ○說事過錢者、有祿人、減受錢人一等。無祿人、減二等。罪止杖一百、各遷徙。有贓者、計贓從重論 有祿人 ..
李东阳 202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