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中,饶州刺史齐推女,适陇西李某。李举进士,妻方娠,留至州宅,至临月,迁至后东阁中。其夕,女梦丈夫,衣冠甚伟,瞑目按剑叱之曰:“此屋岂是汝腥秽之所乎!亟移去。不然:且及祸。”明日告推,推素刚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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