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第六十八掌
原文
善为士者①,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②;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③。
译文
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不逞其勇武;善于打仗的人,不轻易激怒;善于胜敌的人,不与敌人正面冲突;善于用人的人,对人表示谦下。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这叫做运用别人的能力,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
注释
1、善为士者:士,即武士,这里作将帅讲。此句意为善作将帅的人。
2、不与:意为不争,不正面冲突。
3、配天古之极:符合自然的道理。一说“古”字是衍文。
引语
这一章是专从用兵的意义上讲战略战术的原则。其中心意思在于阐明上一章所讲“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的道理。他要求人们不逞勇武,不轻易激怒,避免与人正面冲突,充分发挥人的才智能力,善于利用别人的力量,以不争达到争的目的。老子认为,这是符合于天道的,是古老的准则。
评析
本章的文字讲用兵作战的道理,认为《道德经》是一部兵书的学者,往往以此为论据。我们的意见是,老子就军事现象,为其辩证法思想提供论据。事实上,军事辩证法本身就是一门深奥的学问。或者说,本章内容既是讲用兵打仗,又是讲辩证法的道理,这样理解,也无不可。但说到底,认为《道德经》是一部兵书,那就极大曲解了它的内涵。下面,我们谈谈“善战者,不怒”的问题。《孙子兵法火攻》写道:“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这是说,国君不能因一时之愤怒而发动战争;将帅不能因一时之气愤而出阵开仗。这一军事思想与老子在本章里所讲的内容是基本一致的。战争是国力、人力的较量,也是智慧的较量。“武”、“怒”是军事指挥者暴烈、失去理智的表现。一旦“怒”上心头,就会失去冷静,也就不能客观地分析、研究敌我双方的优与劣,而以主观臆断和愤怒的情绪代替客观实际,这种状况将给国家和军队,带来极大危害和灾难。这样的事例在古今中外的战争史上比比皆是。军事上如此,人生亦然。遇事不急躁、不冲动,平心静气地认真思考,细心分辨客观现象,就可找到问题的症结,从而得出正确的解决方法。
一名《老子》。道家典籍。相传为春秋时期老子所作。全书共5 000余言,格言体,81章。前37章为《道经》,后44章为《德经》,故名。以“道”为其哲学之最高范畴,“道”含有万物之本原、事物变化发展之规律等含义。“道”永恒存在又不能直接感知。主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因而“道”又具有无的否定之性质。强调万物都处于永恒的运动之中,且具有向对立面转化的变化规律,即所谓“反者道之动”。如“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等,具有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但主张对立面无条件地转变,带有相对主义的色彩。在对待事物变化的态度上,主张贵柔、守雌,崇尚虚静、无为。轻视实践,排除感性经验,主张在虚静中直接体验道的境界。在历史观上,以“小国寡民”、 “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原始状态为理想。书中保存了许多古代天文、养生、军事等方面的珍贵遗产。后世道教奉《老子》为主要经典。流行的注本有三国魏王弼的《老子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