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品 正信希有分
【原文】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①,生实信②不?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③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④,而种善根⑤,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⑥者。须菩提,如来悉⑦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⑧。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⑨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注释】
①章句:本指经文上的章节语句,这里是指前一品中佛所说的诸相非相的话语。
②实信:真实的信仰。
③持戒:修持佛教的戒律。戒、定、慧是佛教三学,戒是为防止信徒违背佛法作恶而制定的各种规矩条例。
④一佛二佛三四五佛:一劫有一佛出世,这是说经历的劫数还不多。
⑤种善根:佛教认为信徒通过各种修行培养自己的善性,就像种地植下为善的根苗。
⑥净信:佛教认为佛所在的西天是净土,所以有净土信仰。
⑦悉:都,完全。
⑧法相、非法相:法相是太执著于佛法的表面道理,非法相是不执著于佛法的道理,但只要有执著或不执著的想法,就还没有达到万法皆空的境界,所以说真正的觉悟者应是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⑨筏喻:将佛法比作过河的竹筏子,意为对佛法也不能执著,要像竹筏子一样,过了河就舍弃掉,这才是真正的万法皆空。
【译文】
须菩提恭敬地对佛说:世尊,能有很多众生,听到这样的言说章句,而生起真实的信心吗?佛告诉须菩提:不要说这种疑虑的话。如来应化身离开这世界以后,第五个五百年开始的末法时期,有持守戒律修福的人,对于这样的言说章句,能生起信心,以此为真实。当知这种人,不只是在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经在无量千万佛的教化所在,种了很多善根。听到这样的章句,甚至只要一念便已生净信心。须菩提,如来很清楚地知道,也很清楚地看见,像这类众生,都得到悟见如来,不可思量的福德。为什么呢?因为这类众生已经没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已经没有无上正等正觉法相,也不能说没有正等正觉法相。为什么呢?这类众生如果心存有无上正等正觉可证取,我相还在,就是着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如果执取无上正等正觉法相,以为有真实的佛法让他领悟,可以依法证得无上正等正觉,就是人相还在,人相还在的话,事实上我相也还在,也就是着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为什么呢?如果以为等正觉法是没有的,我相、人相不可取,众生相也不可取,而执取空无相,就是执取非法相,那么我相、人相、众生相都还在,也就是着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所以,不应当取等正觉法,也不应当以为既然是虚幻的,那就是断灭的,而执取非法。因为这个道理,所以,如来常常说:你们比丘,既然知道我所说的佛法如同渡筏的比喻,渡过河就要舍筏,佛法也是如此。佛法尚且要舍弃,何况非法呢?
在中国流传最广的 一部佛经。属般若类经典,全称《金刚般若波罗密经》,金刚喻坚固,这部佛经的名称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 “以金刚坚固之志和大智慧之心乘度彼岸”。《金刚经》为佛弟子阿难记述,如所有佛经一样,以 “如是我闻” 这句套语开篇,然后记录了释迦牟尼世尊在舍卫国给孤独园与长者须菩提的答问。释迦牟尼以 “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的三段论式,阐发了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实相者则是非相” 的“性空幻有” 的基本观念,说明般若 (智慧) 就是不著事相 (无相),不生留恋 (不住)。卷末有四句偈文,为全经点睛之笔: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所谓 “有为法”,据注家说,就是 “凡有所为者皆是,上自天地造化,下至人之所为,皆 ‘有为法’。” 《金刚经》有六种译本,最早由鸠摩罗什译成汉文,后来真谛、玄奘、义净等翻译名家都曾重译过,但鸠摩罗什的译本最为流行。由于篇幅简约 (全经仅五千二百余字),述义深刻,文字通俗,所以流传颇广。禅宗五祖弘忍传教就以 《金刚经》为主,常劝僧俗持诵,说是这样 “即得见性,直了成佛”。六祖慧能是文盲,不识一字,但偶然听见别人念诵 《金刚经》,就豁然感悟,后遂以 《金刚经》作为禅宗的法宝。历代为其作注者不下百家,包括唐玄宗、明太祖、明成祖等帝王,堪成佛经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