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第三十六章
原文
将欲歙之①,必固张之②;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③,必固与之④。是谓微明⑤,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⑥,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⑦。
译文
想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强它,想要废去它,必先抬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就叫做虽然微妙而又显明,柔弱战胜刚强。鱼的生存不可以脱离池渊,国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向人炫耀,不能轻易用来吓唬人。
注释
1、歙:敛,合。
2、固:暂且。
3、取:一本作“夺”。
4、与:给,同“予”字。
5、微明:微妙的先兆。
6、脱:离开、脱离。
7、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利器,指国家的刑法等政教制度。示人,给人看,向人炫耀。
引语
有人认为这一章也是讲用兵的道理,不过我们认为这主要描述了老子的辩证法思想。本章谈到若干对矛盾双方互相转化的问题。例如,“物极必反”、“盛极而衰”等都可以说是自然界运动变化的规律,同时以自然界的辩证法比喻社会现象,以引起人们的警觉注意。这种观点贯穿于《道德经》全书。
评析
从这一章的内容看,主要讲了事物的两重性和矛盾转化辩证关系,同时以自然界的辩证法比喻社会现象,引起某些人的警觉注意。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会走到某一个极限,此时,它必然会向相反的方向变化,本章的前八句是老子对于事态发展的具体分析,贯穿了老子所谓“物极必反”的辩证法思想。在以上所讲“合”与“张”、“弱”与“强”、“废”与“兴”、“取”与“与”这四对矛盾的对立统一体中,老子宁可居于柔弱的一面。在对于人与物做了深入而普遍的观察研究之后,他认识到,柔弱的东西里面蕴含着内敛,往往富于韧性,生命力旺盛,发展的余地极大。相反,看起来似乎强大刚强的东西,由于它的显扬外露,往往失去发展的前景,因而不能持久。在柔弱与刚强的对立之中,老子断言柔弱的呈现胜于刚强的外表。
一名《老子》。道家典籍。相传为春秋时期老子所作。全书共5 000余言,格言体,81章。前37章为《道经》,后44章为《德经》,故名。以“道”为其哲学之最高范畴,“道”含有万物之本原、事物变化发展之规律等含义。“道”永恒存在又不能直接感知。主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因而“道”又具有无的否定之性质。强调万物都处于永恒的运动之中,且具有向对立面转化的变化规律,即所谓“反者道之动”。如“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等,具有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但主张对立面无条件地转变,带有相对主义的色彩。在对待事物变化的态度上,主张贵柔、守雌,崇尚虚静、无为。轻视实践,排除感性经验,主张在虚静中直接体验道的境界。在历史观上,以“小国寡民”、 “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原始状态为理想。书中保存了许多古代天文、养生、军事等方面的珍贵遗产。后世道教奉《老子》为主要经典。流行的注本有三国魏王弼的《老子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