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戴記分撰凡例
《分撰凡例》已刊,今所見與前説有異同,别訂爲此編焉。篇章義例無所更異。丁亥六月八日識。
一、六藝皆孔子一家之説,改制之文,全在《王制》,故以《王制》爲首,凡下十四門皆爲《王制》所包,兹不取以爲説,惟言經濟、制度者乃入此門,立《王制記》。 一。
一、《王制》有佚文,制度不全,其説往往見於傳記、子史。兹於《王制》凡例中立此一門,取今學説禮之書以爲證,並於記文中立此一目。凡與佚禮合者附采之,立《王制佚記》。 二。
一、《易》爲六藝之首,《本命》、《易本命》、《中庸》 用惠説,前後皆《易》説。 皆《易》説專篇,《禮運》、《樂記》亦多《易》説。兹立此門,收録全篇,凡散見者亦采之,立《易記》。 三。
一、《周書》出於東漢以後,雜采諸書而成,與《書》近。如《踐阼》、《明堂位》之類是也。兹立一門,凡散見者皆附焉,立《***》。 四。
一、子游習禮,見於《記》中者,《禮運》三篇。今分訂經、傳、記,以爲《禮説記》。 五。
一、樂禮早佚, 劉歆以《周禮大司樂》章爲經,俟考。 《樂記》一篇,乃其大綱。今立《樂經》一門,其詳見於《樂例》。於《記》中取《樂記》以外,散見者皆取之,立《樂記》。 六。
一、《春秋》因以《王制》爲舊傳,既立《王制》統今學,兹不取之。凡記文之散見,説《春秋》者彙輯之,以爲《春秋記》。 七。
一、《儀禮》記義多見《記》中,於儀例立此一門,取記文及《儀禮》記文,立《儀禮記義》。 八。
一、《儀禮》外傳多見於《記》中,於儀例立此一門,取記逸禮,立《逸禮記》。 九。
一、《儀禮》爲經,《容經》爲緯,所謂三百、三千也。《容經》今在《賈子》,兹於儀例中立此一門,以收記文,立《容經傳記》。 十。
一、《喪服》爲《儀禮》大門,兹收傳記並散見者,凡與《喪服》不合者歸入周制佚存,立《喪服記》。 十一。
一、曾子傳《孝經》,《大戴》十篇皆《孝經》説,經少而傳記詳。兹立爲《孝經》一門,凡全篇之外散見者亦附焉,立《孝經記》。 十二。
一、《論語》六藝總滙,兹取《哀公問》等篇孔子言歸入《論語》之下,立《論語記》。 十三。
一、三代不尚學,學禮皆孔子所開,特爲選舉而改,所謂三代共之者,皆推本三王,與譯改《詩》、《書》同意,所謂微言也。兹立《學禮》一門,凡教學事師之事皆入焉,立《學禮記》。 十四。
一、婦女禮無别本,兹立此門,盡收禮文,編類成帙,以便講習。内官百廿,皆外官之妻,天子十二名,名見《董子》。今考婦職與外官相配,立《婦女禮》。 十五。
一、小學所傳朱子本多割裂,經文不善。兹除歸入《儀》、《容》二經外,凡單言弟子禮者歸入此篇,《弟子職》亦附焉,立《小學禮》。 十六。
一、緯書爲治經要秘,兹單鈔出《經學説》一門,立爲緯學,並取《記》文合者以相印證,立《緯學考》。 十七。
一、《記》文别録有「通論」一門,兹立此目,以符舊觀,凡屬通論禮制者盡附之,立《通論》。 十八。
一、《記》有「經學」一門,先師説經之書也。兹專立此門,《經解》爲主,《喪記》、《坊記》、《孔子閒居》入焉,立《經學記》。 十九。
一、《記》有孔子家録入者,爲儒家言,如《儒行》、《本命》之類,集爲《儒家説》。 二十。
一、記有陰陽五行家説,此亦《洪範五行》之流也。《夏小正》、《月令》、《盛德》之類是也。彙輯之以爲一門,立《陰陽五行記》。 廿一。
一、自七十子以至哀平,傳習皆今學,久則不能無異同。《記》有異説、異勞者,多爲互見例,是必求同,凡有不能同者,以爲三統説之文,立《三統表》。 廿二。
一、《左氏》漢人以爲古學,欲與今學立異。然其 注 本爲今學專派,不能□ 注 以爲古。如《曲禮》、《檀弓》所有《左傳》説,兹仍歸之今學。兹立此一門,如《祭法》專篇收入之以外,散見者亦采焉,立《左氏記》。 廿四。
一、《周禮》爲《逸禮》舊文,《曲禮》六大、五官、六府、六工即其原目。除劉歆羼補,餘皆今説。《朝事》、《盛德》、《玉藻》、《深衣》、《内則》文多同《周禮》是也。今既删去僞説 注 ,更輯録諸篇以證周禮 注 ,立《周禮考》。 廿五。
一、《記》有「古史」一類,如《五帝德》、《帝繫姓》是也。此爲尚書傳説之文,兹立《古史記》。 廿六。
一、六藝皆孔子所定,當時行禮佚事,乃有與《王制》、《儀禮》不同者,此爲真周禮。兹彙輯之以爲《周禮佚存》。 廿七。
一、當時禮論有不爲弟子所傳,或古人所説多與今學不合,與《異義》有别,此爲時論異説,立《禮説佚聞》。 廿八。
舊以《記》有今、古派,兹併歸入今學。其有異義者,立異例四門收之,不以爲古。古學成於東漢,皆晚近之説,《記》中無之也。古《書》、毛《詩》,漢人推《左傳》、《周禮》以説之者。古《易》、古《孝經》、《論語》所出尤晚,又漢人推古學四經以説之者。皆爲漢派,《記》無此義,又不能成家,故古學中不立《詩》、《書》、《易》、《孝經》、《論語》五經説也。
注 案:《群經凡例》原目作「兩戴記凡例」。
注 其:原作「侍」,疑誤,據文意改。
注 □:原書此字漫漶不清。
注 僞説:「僞」字原爲墨丁,據文意補。
注 周禮:「周」字原爲墨丁,據文意補。
不分卷。廖平撰。此书为廖平早期著作,共十八个编目。篇首是《王制义证凡例》,体现了廖平治经的根本指导思想。据廖平之孙廖宗泽《六译先生年谱》载,廖平35岁时,经尊经同人撰《王制义征》,“以《王制》为经,取《戴记》九篇外,《公》、《榖》传、《孟》、《荀》、《墨》、《韩》、《司马》及《尚书大传》、《春秋繁露》、《韩诗外传》、《纬候》,今学各经旧注,并及两汉经学先师旧说,务使详备,足以统帅今学诸经。”可见《王制》在其治经中的地位。《王制义证凡例》皆述素王(孔子)改制事,廖平以《王制》说《春秋》,因此全与《春秋》名物制度相吻合。《今文诗经古义疏证凡例》以诗本托兴,专主孔子,以“三颂”(《周颂》《鲁颂》《商颂)为三统循环,全诗比属凡例直同《春秋》。《今文尚书要义凡例》强调今古学之分在礼制,不在文字义理。《公羊春秋补证凡例》是廖平极为注重的一篇,自光绪十三年始治《公羊》,尔后数十年补证考订,可谓是其得意之作,因此最为可取。《榖梁春秋经传古义凡例》不用东晋范宁的注解,虽仍以《王制》为准,但通用先师旧说,时而间下己意,或对旧注不完整的地方又加以详细注解。总之,廖氏在治此经时态度十分审慎严谨。《春秋古经左氏说后义补证凡例》,西汉经学博士认为左氏不传《春秋》,清末今文经学家认为《春秋左氏传》为刘歆增益,刘逢禄撰《左氏春秋考证》,排斥《左传》,廖平作《古学考》,也认为《左传》一书出于天汉(汉武帝年号)以后。但后因张之洞笃信《左传》,张在广东督任时致意廖平纂《左传长编》,后在《左丘明考》中竟改变了原来的看法。因此也招来了世人的白眼,四川提学使赵启霖以廖平《三传》同出于子夏之说,为穿凿附会,令各学堂毋得聘请廖平讲学。《礼记凡例》及《两戴记凡例》,除归本《王制》外,别无新意。《周官考证凡例》谓《汉书·艺文志》有《周礼说》四篇,今其书不传,大概已附入经文之中去了。《易经新义疏证凡例》说六爻分配六经,八卦配九州,四爻配帝王周孔,六十四卦分配八佰五十六卒正,可见其穿凿之至。《论语汇解凡例》,认为《论语》所记,都是弟子后来追录的,虽不是传经的重要依据,但以圣人广大无所不包的“微言大义”,来确立孔子晚年改制的思想,却是廖平治经的根本出发点。也与他后来在《孔经哲学发微》一书里体现的思想是一致的。有尊经书局光绪二十三年(1897)刊刻版、《六译馆丛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