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经需传卷二 豫
豫:利建侯行师。
《彖》曰:豫,刚应而志行,顺以动,豫。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师乎?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豫之时义大矣哉!
《象》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初六:鸣豫,凶(1)。
《象》曰:初六鸣豫,志穷凶也。
(1)处豫之初,而特得志於上,乐过则氵㸒,志穷则凶,豫何可鸣?
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1)。
《象》曰: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
(1)处豫之时,得位履中,安夫贞正,不求苟豫者也。顺不苟从,豫不违中,是以上交不谄,下交不渎。明祸福之所生,故不苟说;辩必然之理,故不改其操介如石焉。不终日明矣。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1)。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当也。
(1)居下体之极,处两卦之际,履非其位,承动豫之主。若其睢盱而豫,悔亦生焉。迟而不从,豫之所疾,位非所据,而以从豫进退,离悔宜其然矣。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1)。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1)处豫之时,居动之始,独体阳爻,众阴所从,莫不由之以得其豫,故曰由豫,大有得也。夫不信於物,物亦疑焉,故勿疑则朋合疾也。盍,合也。簪,疾也。
六五:贞疾,恒不死(1)。
《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1)四以刚动为豫之主,专权执制,非已所乘,故不敢与四争权,而又居中处尊,未可得亡,是以必常至于贞疾,恒不死而已。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1)。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1)处动豫之极,极豫尽乐,故至于冥豫成也。过豫不已,何可长乎?故必渝变然后无咎。
易学著作。魏王弼、晋韩康伯撰。是一部带有“统合儒道”思想观点的《周易》注本。全书十卷。王弼撰《略例》一卷、《上下经》注以及《文言传》、《彖传》、《象传》注六卷,韩康伯补撰《系辞传》、《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注三卷,使之成为一个体系齐全的注本。魏晋时代,玄学盛兴,谈玄成为一种时尚。当时玄学家分为两派:一派崇尚老庄思想,完全鄙弃儒学;一派则援道入儒,企图使儒道合流。王弼是后一派玄学家的代表人物,《周易注》就是他儒道结合的玄学思想的产物。《周易》本为古人卜筮所用之书,原只有六十四卦(每卦由卦画、卦名、卦辞、爻辞四部分组成),纯粹为一个符号系统;先秦儒家根据自己的理解撰成《易传》十篇(称为《十翼》),与六十四卦合为一书,使之成为专谈儒家哲理的书,以后便成为儒家经典。西汉时,大多数易学家吸取了《易经》卜筮方法,融入方士术数,说以象数灾异,到了东汉便流于谶纬迷信。王弼对此不满,于是摒弃汉儒灾异、谶纬之说,以《传》解《经》,将解释卦、爻辞内容的《彖传》、《象传》分别附在诸卦之后,将论述乾、坤二卦基本思想的《文言传》分附二卦后面,恢复先秦儒家说《易》之本来面貌。然后援道入儒,以儒道结合的玄学思想体系,对六十四卦作了思辩哲理的精致解说,开了后世以义理说《易》的先河。此书颇为后世推重,魏晋以后说《易》者多从之。版本很多,主要有《四库全书》本、《四部丛刊》本以及《十三经注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