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去病论
昔者,汉武之有事于匈奴也,其世家宿将交于塞下。而卫青起于贱隶,去病奋于骄童,转战万里,无向不克,声威功烈震于天下,虽古之名将无以过之。二人者之能,岂出于素习耶?亦天之所资也。是以汉武欲教去病以孙、吴之书,乃曰:“顾方略何如耳,不求学古兵法。”信哉,兵之不可以法传也。昔之人无言焉,而去病发之。此足知其为晓兵矣。
夫以兵可以无法,而人可以无学也。盖兵未尝不出于法,而法未尝能尽于兵。以其必出于法,故人不可以不学。然法之所得而传者,其粗也。以其不尽于兵,故人不可以专守。盖法之无得而传者,其妙也。法有定论,而兵无常形。一日之内,一阵之间,离合取舍,其变无穷,一移踵、瞬目,而兵形易矣。守一定之书,而应无穷之敌,则胜负之数戾矣。是以古之善为兵者,不以法为守,而以法为用。常能缘法而生法,与夫离法而会法。顺求之于古,而逆施之于今;仰取之于人,而俯变之于己。人以之死,而我以之生;人以之败,而我以之胜。视之若拙,而卒为工;察之若愚,而适为智。运奇合变,既胜而不以语人,则人亦莫知其所以然者。此去病之不求深学,而自顾方略之如何也。夫“归师勿追”,曹公所以败张绣也,皇甫嵩犯之而破王国。“穷寇勿迫”,赵充国所以缓先零也,唐太宗犯之而降薛仁杲。“百里而争利者蹶上将”,孙膑所以杀庞涓也,赵奢犯之而破秦军,贾诩犯之而破叛羌。“强而避之”,周亚夫所以不击吴军之锐也,光武犯之而破寻、邑,石勒犯之而败箕澹。“兵少而势分者败”,黥布所以覆楚军也,曹公用之,拒袁绍而斩颜良。“临敌而易将者危”,骑劫所以丧燕师也,秦君用之,将白起而破赵括。薛公策黥布以三计,知其必弃上、中而用其下。贾诩策张绣以精兵追退军而败,以败军击胜卒而胜。宋武先料谯纵我之出其不意,然后攻彼之所不意。李光弼暂出野次,忽焉而归,即降思明之二将。凡此者,皆非法之所得胶而书之所能教也。然而,善者用之,其巧如是。此果不在乎祖其绪余而专守也。赵括之能读父书详矣,而蔺相如谓徒能读之而不知合变也。故其于论兵,虽父奢无以难之,然奢不以为能,而逆知其必败赵军者,以书之无益于括。而妙之在我者,不特非书之所不能传,而亦非吾心之能逆定于未战之日也。
昔之以兵为书者,无若孙武。武之所可以教人者备矣,其所不可者,虽武亦无得而预言之,而唯人之所自求也。故其言曰:“兵家之胜,不可先传。”又曰:“奇正之变,不可胜穷。”又曰:“人皆知我所胜之形,而莫知吾所以制胜之形。故其战胜不复,而应形于无穷。”善学武者,因诸此而自求之,乃所谓方略也。去病之不求深学者,亦在乎此而已。嗟乎!执孙、吴之遗言,以程人之空言,求合乎其所以教,而不求其所不可教,乃因谓之善者,亦已妄矣。
中国古代第一部军事人物评论集。1卷,28篇。北宋武学博士何去非撰。书成后,深得翰林学士苏轼赞赏,两次奏荐,乞换文资,并附呈此《备论》,以证实其“文章议论”。该书现存26篇。书中对战国至五代的兴衰成败和22个军事人物的用兵得失进行了评述,旨在以史为鉴。该书认为,不能笼统地肯定或否定战争,战争既“有以 用而危,亦有以不用而殆”,重要的是看是否含乎“德”、合乎“顺逆之情”、“利害之势”。它强调,要赢得战争的胜利必须有“智”,“智”胜于“勇”,楚汉战争中刘邦“能得真智之所在”,所以战胜了一味争强斗力的项羽; “智足以役勇,勇足以济智”,认为隋朝杨素堪称智勇兼备。书中对如何用“智”作了多方面的论述:认清主要敌人,以战国时六国之亡,“自战其所可亲,而忘其所可仇”为鉴;攻防的主次方向要分明,以晋灭吴所以胜,刘濞之所以败为例证;主张灵活用兵,“不以法为守,而以法为用”,推崇韩信、曹操“出奇应变”,多谋善断。 为了以智胜敌,主张利用“谋夫策士”,东汉末孙坚之所以“功业不就”,就是因为无人“发智虑之所不及”。书中提出君将要和谐,认为孙武、司马穰苴、周亚夫、诸葛亮、王猛等历代著名将相都是“深得于君”,权不中御,因而才能“武事可立,而战功可收。”《何博士备论》褒贬历史人物不囿旧说,苏轼赞誉它“论历代所 以废兴成败,皆出人意表,有补于世”。当然,其中对某些人和事的评论,也难免有偏颇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