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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十 篇
(汉密尔顿)致纽约州人民:我们已经看到,对选举联邦政府的不受控制的权力是不能不冒风险地交给州议会的。现在让我们看看,在另一方面把管理选举的最后权利交给联邦,会有什么危险。不能借口说,这种权利会用来排除..
佚名 2025-05-17 -
第六十一篇
(汉密尔顿)致纽约州人民:制宪会议草案中有关选举的条款,其比较坦率的反对者,在辩驳的压力下,有时也会承认是适当的;但往往仍提出保留,要求有关条款应该附加一项声明,规定一切选举均应在选民所在的县里举行。..
佚名 2025-05-17 -
第六十二篇
(汉密尔顿或麦迪逊)致纽约州人民:既已探讨了众议院的组成,并且回答了看来值得一顾的各种反对意见,笔者现在可以转而探讨参议院的问题。关于政体的这一组成部分,可以考究的问题有:第一,参议员的资格;第二,各..
佚名 2025-05-17 -
第六十四篇
(杰 伊)致纽约州人民:某些具体的人的敌人,以及某些具体措施的反对派,往往都不把自己的责难只限于该当受到责备的地方;这种看法虽然并不新鲜,却是很有道理的。有些人全盘否定拟议中的宪法,甚至对于其中最无可..
佚名 2025-05-17 -
第六十五篇
(汉密尔顿)致纽约州人民:制宪会议草案赋予参议院的其他权力,则属于另一范畴,包括在行政方面参与对人员的委任,和在司法方面承担审议弹劾案的法庭职能。既然委任事项由行政部门主办,有关条款最好在审议行政部门..
佚名 2025-05-17 -
第六十六篇
(汉密尔顿)致纽约州人民:对于拟议中审理弹劾案的法庭,已经出现一些主要的反对意见;我们一一加以评论,未必不会消除有关此事的其余不良印象。第一种反对意见是,有关条款把立法和司法权力混杂于同一机构,于是违..
佚名 2025-05-17 -
第六十七篇
(汉密尔顿)致纽约州人民:拟议中政府行政部门的组成是我们下一步需要研讨的问题。我们体制中几乎没有哪一部分比这个更加难以安排;更没有哪一部分受到这样不加掩饰的攻击,或者受到这样没有见识的批评。在这方面,..
佚名 2025-05-17 -
第六十八篇
(汉密尔顿)致纽约州人民:任命合众国总统的方式,几乎是整个体制中唯一有任何重要意义,而未受到反对派严厉批评,或者受到些许称赞的部分。其中已经发表、最像煞有介事的,甚至还屈尊承认总统选举是相当谨慎从事的..
佚名 2025-05-17 -
第六十九篇
(汉密尔顿)致纽约州人民:现在笔者根据制宪会议提出的宪法草案说明一下拟议中行政部门的真实性质,以便更突出地暴露有关反对意见的不公允之处。引起我们注意的第一点是,行政权,除了少数例外情况,均集中于一人身..
佚名 2025-05-17 -
第 七 十 篇
(汉密尔顿)致纽约州人民:有一种观点认为持此观点者并不乏其人强有力的行政部门是同共和政体的本质不相符合的。拥护共和政体的有识之士至少希望此种假设并无根据可言;因为,如果承认这种观点,就必然否定了他们所..
佚名 2025-05-17 -
第七十一篇
(汉密尔顿)致纽约州人民:行政权是否行使得强而有力,第二个要素在于任职期限。这一点前已提及。其目的有二:关系到总统行使其宪法规定权力时个人是否坚定;也关系到总统采用的管理体制是否稳定。显然,就前者而言..
佚名 2025-05-17 -
第七十二篇
(汉密尔顿)致纽约州人民:政府之管理,以最广义而论,包括一切国务活动,而不论其属于立法、行政或司法;但从其最普通,或即最准确的意义上讲,则限于行政细节,具体归属于行政部门的范畴。外交谈判的实际运用、财..
佚名 2025-05-17 -
第七十三篇
(汉密尔顿)致纽约州人民:形成行政权威之第三因素为对其薪给作出适当的规定。对此不加以适当注意,则行政与立法部门之分权即成为形式与空谈,此点甚为明显。立法部门如对国家主要行政官员的薪给有任意处置之权,即..
佚名 2025-05-17 -
第七十四篇
(汉密尔顿)致纽约州人民:合众国总统为合众国陆、海军总司令;并统辖为合众国服役而征调之各州民兵。此项规定之适当甚为明显,且与各州宪法先例吻合,不需多作解释与强调。有些州宪法虽在其他职务方面设有与行政首..
佚名 2025-05-17 -
第七十五篇
(汉密尔顿)致纽约州人民:总统根据或征得参议院之意见并取得其同意,有权缔结条约,唯需有该院出席议员三分之二之赞同。尽管持各种不同意见的反对者对此项规定曾进行颇为强烈的攻击,笔者仍不惜公开表示其坚定看法..
佚名 2025-05-17 -
第七十六篇
(汉密尔顿)致纽约州人民:总统提名并根据或征得参议院之意见并取得其同意,任命大使、其他使节、领事、最高法院法官及本宪法未就其任命程序作有其他规定之合众国一切官员。但国会如认为适当,得以法律形式将下级官..
佚名 2025-05-17 -
第七十七篇
(汉密尔顿)致纽约州人民:前文提到总统在任命官员中取得参议院合作的优点之一是有助于政府的稳定。取得该院同意不仅限于任命,而且包括撤换。因此,总统的更换将不致如总统单独行使任命权时势将造成政府官员的大量..
佚名 2025-05-17 -
第七十八篇
(汉密尔顿)致纽约州人民:我们现在进而就拟议中政府的司法部门加以探讨。建立联邦法院的作用及其必要性,在揭露现行邦联制度的弱点时已经明确指出。建立司法机构,在概念上既无异议,可不再加陈述。曾经提出的问题..
佚名 2025-05-17 -
第七十九篇
(汉密尔顿)致纽约州人民:最有助于维护法官独立者,除使法官职务固定外,莫过于使其薪俸固定。前文有关总统的说法亦可适用。就人类天性之一般情况而言,对某人的生活有控制权,等于对其意志有控制权。在任何置司法..
佚名 2025-05-17 -
第 八 十 篇
(汉密尔顿)致纽约州人民:为准确断定联邦司法权限,首先需要考虑其审判对象为何?联邦法院应审理下述各种类型之案件,此点似无多大争议:第一,涉及按照宪法立法手续通过的合众国法律的一切案件;第二,涉及实施在..
佚名 2025-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