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经夬传卷五 夬
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1)。
(1)夬与剥反者也。剥以柔变刚,至於刚几尽。夬以刚决柔,如剥之消刚。刚陨则君子道消,柔消则小人道陨。君子道消,则刚正之德不可得直道而用,刑罚之威不可得坦然而行。扬于王庭,其道公也。 《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健而说,决而和(1)。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2)。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3)。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4)。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5)。
(1)健而说,则决而和矣。 (2)刚德齐长,一柔为逆,众所同诛,而无忌者也。故可扬于王庭。 (3)刚正明信以宣其令,则柔邪者危,故曰其危乃光也。 (4)以刚断制,告令可也。告自邑,谓行令於邑也。用刚即戎,尚力取胜也。尚力取胜,物所同疾也。 (5)刚德愈长,柔邪愈消,故利有攸往,道乃成也。
《象》曰:泽上於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1)。 (1)泽上於天,夬之象也。泽上於天,必来下润,施禄及下之义也。《夬》者,明法而决断之象也。忌止也。法明断严,不以慢,故居德以明禁也。施而能严,严而能施,健而能说,决而能和,美之道也。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1)。
《象》曰:不胜而往,咎也(2)。
(1)居健之初,为决之始,宜审其策,以行其事。壮其前趾,往而不胜,宜其咎也。 (2)不胜之理,在往前也。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1)。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1)居健履中,以斯决事,能审已度而不疑者也。故虽有惕惧号呼,莫夜有戎,不忧不惑,故勿恤也。
九三:壮于頄,有凶。君子夬夬,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1)。
《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也。
(1)頄,面权也,谓上六也。最处体上,故曰权也。剥之六三,以应阳为善。夫刚长则君子道兴,阴盛则小人道长。然则处阴长而助阳则善,处刚长而助柔则凶矣。夬为刚长,而三独应上六,助於小人,是以凶也。君子处之,必能弃夫情累,决之不疑,故曰夬夬也。若不与众阳为群,而独行殊志,应於小人,则受其困焉。遇雨若濡,有恨而无所咎也。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牵羊悔亡,闻言不信(1)。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聪不明也(2)。
(1)不刚而进,非已所据,必见侵伤,失其所安,故臀无肤,其行次且也。羊者,抵狠难移之物,谓五也。五为夬主,非下所侵。若牵於五,则可得悔亡而已。刚亢不能纳言,自任所处,闻言不信以斯而行,凶可知矣。 (2)同於噬嗑灭耳之凶。
九五:苋陆夬夬,中行无咎(1)。
《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1)苋陆,草之柔脆者也。决之至易,故曰夬夬也。夬之为义,以刚决柔,以君子除小人者也。而五处尊位,最比小人,躬自决者也。以至尊而敌至贱,虽其克胜,未足多也。处中而行,足以免咎而已,未足光也。
上六:无号,终有凶(1)。
《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 (1)处夬之极,小人在上,君子道长,无所共弃,故非号咷所能延也。
易学著作。魏王弼、晋韩康伯撰。是一部带有“统合儒道”思想观点的《周易》注本。全书十卷。王弼撰《略例》一卷、《上下经》注以及《文言传》、《彖传》、《象传》注六卷,韩康伯补撰《系辞传》、《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注三卷,使之成为一个体系齐全的注本。魏晋时代,玄学盛兴,谈玄成为一种时尚。当时玄学家分为两派:一派崇尚老庄思想,完全鄙弃儒学;一派则援道入儒,企图使儒道合流。王弼是后一派玄学家的代表人物,《周易注》就是他儒道结合的玄学思想的产物。《周易》本为古人卜筮所用之书,原只有六十四卦(每卦由卦画、卦名、卦辞、爻辞四部分组成),纯粹为一个符号系统;先秦儒家根据自己的理解撰成《易传》十篇(称为《十翼》),与六十四卦合为一书,使之成为专谈儒家哲理的书,以后便成为儒家经典。西汉时,大多数易学家吸取了《易经》卜筮方法,融入方士术数,说以象数灾异,到了东汉便流于谶纬迷信。王弼对此不满,于是摒弃汉儒灾异、谶纬之说,以《传》解《经》,将解释卦、爻辞内容的《彖传》、《象传》分别附在诸卦之后,将论述乾、坤二卦基本思想的《文言传》分附二卦后面,恢复先秦儒家说《易》之本来面貌。然后援道入儒,以儒道结合的玄学思想体系,对六十四卦作了思辩哲理的精致解说,开了后世以义理说《易》的先河。此书颇为后世推重,魏晋以后说《易》者多从之。版本很多,主要有《四库全书》本、《四部丛刊》本以及《十三经注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