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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喻问

2025-06-30 13:09 弥兰王问经

要目

「尊者那先!具足何支之比丘以作证阿罗汉果耶?」

「大王!此处,欲作证阿罗汉果之比丘应把持驴马之一支,应把持鸡之五支,应把持栗鼠之一支,应把持牝豹之一支,应把持牡豹之二支,应把持龟之五支,应把持竹之一支,应把持

弓之一支,应把持乌之二支,应把持猿之二支。

应把持葫芦之一支,应把持莲华之三支,应把持种子之二支,应把持美沙罗树之一支,应把持船之三支,应把持锚之二支,应把持樯之一支,应把持操纵者之三支,应把持水夫之一支,应把持海之五支。

应把持地之五支,应把持水之五支,应把持火之五支,应把持风之五支,应把 [P.469] 持岩之五支,应把持虚空之五支,应把持月之五支,应把持太阳之七支,应把持帝释之三支,应把持转轮王之四支。

应把持白蚁之一支,应把持猫之二支,应把持鼠之一支,应把持蠍之一支,应把持鼬之一支,应把持老野干之二支,应把持鹿之三支,应把持牡牛之四支,应把持猪之二支,应把持象之五支。

应把持狮子之七支,应把持鸳鸯之三支,应把持培那喜迦鸟之二支,应把持家鸠一支,应把持枭之一支,应把持啄木鸟之一支,应把持蝙蝠之二支,应把持蛭之一支,应把持蛇之三支,应把持大蛇之一支。

应把持路蜘蛛之一支,应把持乳儿之一支,应把持斑龟之一支,应把持杯之五 [P.470] 支,应把持树之三支,应把持雨之五支,应把持摩尼宝之三支,应把持猎夫之四支,应把持渔夫

之二支,应把持木匠之二支。

应把持瓶之一支,应把持铁之二支,应把持伞之三支,应把持田之三支,应把持阿伽陀药(解毒剂)之二支,应把持食物之三支,应把持射手之四支,应把持王之四支,应把持看门者之二支,应把持砥石之一支。

应把持灯火之二支,应把持孔雀之二支,应把持马之二支,应把持酒屋之二支,应把持门阈之二支,应把持秤之一支,应把持剑之二支,应把持鱼之二支,应把持负债者之一支。

应把持病者之二支,应把持死者之二支,应把持河之二支,应把持牡牛之一支, [P.471] 应把持道之二支,应把持收税官之一支,应把持盗贼之三支,应把持鹰之一支,应把持犬之一支,应把持医师之三支,应把持姙妇之二支。

应把持黎牛之一支,应把持牝鷄之二支,应把持鸠之三支,应把持一眼者之二支,应把持农夫之三支,应把持牝豺之一支,应把持滤水器之二支,应把持匙之一支,应把持负债支辨者之三支,应把持舵手之一支。

应把持驭者之二支,应把持食者之二支,应把持裁缝师之一支,应把持乘船者之一支,应把持蜂之二支。」

要目  毕

第一 驴马品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驴马之一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一支。」

[P.472] 「大王!譬如驴马虽於应尘之堆积,於四衢,於十字路,於村里之门,於稻壳之聚积,於任何之处亦卧,无贪卧牀。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虽於草座,於叶座,於木牀,於地面,於任何处亦可卧,不贪卧。大王!此是应把持驴马之一支。大王!依天中天之世尊如是说:『诸比丘!今我诸弟子以木片为枕,不逸、热心而住於精勤。』大王!又依长老舍利弗法将军如是说:

结跏之趺坐   专心之比丘

不雨至膝〔高〕   足以安乐住」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鸡之五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五支。」

「大王!譬如鸡适时、宜时入鸡窝。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适时、宜时扫塔庙之庭,准备饮料食物,留意身体,沐浴,礼拜塔庙,为见耆宿比丘而行,应适时宜时入空闲处。大王!此是把持鸡之第一支。大王!其次,鸡是如适时、宜时起。大 [P.473] 王!瑜伽者、瑜伽行者适时、宜时而起,扫塔庙之庭,准备饮料食物,留意身体,礼拜塔庙,应再入空闲处。大王!此是应把持鸡之第二支。大王!又次如鸡亦几度掘地而啄食。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应亦几度省察而取食。不为游戏,不为憍慢,不为装饰,不为庄严,为此身体之存续,为维持,为防害,言:『如是,我无旧苦痛,不令生新苦痛。又於我无罪与安乐住。』只是为摄益梵行。大王!此是应把持鸡之第三支。又依天中天之世尊如是说:

如难所〔食〕子肉   如〔注〕油於车〔轴〕

如是不贪取食   唯〔身之〕维持

大王!又次如鸡虽有眼,但夜为盲。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应不盲而如盲。即於阿练若,得食物於村里,为乞食而行乞时,对於爱染之色、声、香、味、触、法,如盲、如聋、如哑、不可把持其相,不可把持随相。大王!此是应把持鸡之第四支。大王!又依长老大迦旃延如是说:

有眼亦如盲   有耳亦如聋

有舌亦如哑   有力如无力

又於利生时   应如死人卧

[P.474] 大王!又次如以土块、杖、棒、鎚打,亦不去自己之家。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为裁缝时,为工事时,为各种勤务时,为诵〔经〕时,为令〔他〕诵念时,不应舍弃如理作意。大王!此是瑜伽者自己之家,谓如理作意。大王!此是应把持鸡之第五支。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如是说:『诸比丘!何等是比丘自己之行境、父祖之境,谓四念处。』大王!又依长老舍利弗法将军如是说:

譬如贤明象   不害自己鼻

应保自生命   知食不应食

不放逸佛子   最上之作意   不害胜金言」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栗鼠之一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一支。」

「大王!譬如敌人来袭之时,栗鼠敲其尾令变大,其尾以防敌。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烦恼之敌来袭时,敲四念处之棒,令变大,其四念处之棒,以防一切烦恼。大王!此是应把持栗鼠之一支。大王!又依长老周梨般特如是说:

[P.475] 破沙门位德   烦恼来袭时

〔四〕念处之棒   再三以扑灭」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牝豹之一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一支。」

「大王!譬如牝豹若一度怀胎,不再近雄豹。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见未来之结生、再生、托胎、死去、坏灭、灭尽、灭亡、轮回之怖畏、危难迫害之恶趣,言:『我不再有结生。』而应如理作意。大王!此是把持牝豹之一支。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於经集牧牛者陀尼耶经如是说:

如牛王断缚   如象切臭蔓

我再宿母胎   天欲则降雨」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牡豹二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二支」

「大王!譬如牡豹隐於森林之密丛、密林、山薮之附近以捕鹿。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远离,即阿练若、树下、山、洞穴、山窟、塚间、林薮、露地、藁堆之无音、无骚而无人之警戒,隐密於人而住,受用适於宴默之处。大王!瑜伽者、瑜伽 [P.476] 行者受用远离之时,不久於六通而自在。大王!此是应把持牡豹之一支。大王!又依法结集之诸长老如是说:

又譬如牡豹   隐取而捕鹿

瑜伽行正观   此之佛子者

方入阿练若   把取最上果

大王!又次如牡豹猎杀任何兽,於不倒左脇而食。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虽依竹之施、依叶施、依花施、依果实之施、依沐浴之施、肥皂之施、依肥皂粉之施、依扬枝之施、依漱水之施、依诃谀,依出任之语,依逢迎之语,依走使,依医业,依各使者之行,依使丁之行,依食之赠答,依施物之赠答,依占家相,依星占,依手足之占,依佛所呵责之任何邪命所得之食物亦不可食。大王!此是应把持牡豹之第二支。大王!又依长老舍利弗法将如是说:

语表徧满得   美味之乳粥

若我欲食者   呵责我活命

[P.477] 若我内脏现   即於外亦动

如随而舍命   不破活命戒」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龟之五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五支。」

「大王!譬如水栖之龟於水中造栖处。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欲一切生类、有类、人之利益,伴慈广大、无量、无怨、无恚之心,令徧满含一切世界而住。大王!此是应把持龟之第一支。大王!又次如龟浮游於水时,拳头,若谁见耶?立即沈下潜入,言:『彼等不再见我。』大王!如是,瑜伽者、瑜伽行者烦恼侵袭时,沈下潜入所缘之精髓,言:『烦恼不再见我。』大王!此是应把持龟之第二支。大王!又次如龟由水而出煖其身。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由坐、立、卧、经行而令离意,应於正勤而煖意。大王!此是应把持龟之第三支。大王!又次如龟掘地而远离,造栖 [P.478] 处。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舍利养、尊重、名闻,沈於空闲远离之山林、林薮、山、洞穴、山窟之无音、无骚之远离处,应住於远离处。大王!此是应把持龟之第四支。大王!又依长老优婆斯那婆檀提子如是说:

远离之无骚   兽住坐卧处

比丘可受用   为宴默之故

大王!又次如龟转转匍匐之时,若谁见又闻音,则四肢头缩进自己之龟甲而不动,默而止,保护其身。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於一切处色、声、香、味、触、法来袭时,闭六〔根〕门之律仪门,摄意而防护,正念正知防护沙门法而住。大王!此是应把持龟之第五支。大王!依天中天之世尊,於最胜寄与相应部龟喻经如是说:

如龟肢入甲   比丘摄意寻

不为他所恼   般涅盘不难」

[P.479]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竹之一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一支。」

「大王!譬如竹随有风之方而飘动,不随他方。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随顺佛世尊所说之九分教,确立适正、无罪者而寻求沙门法。大王!此是应把持竹之一支。大王!又依长老罗睺罗如是说:

九分之佛语   时常於随顺

确立正无罪   我超越恶生」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弓之一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一支。」

「大王!譬如巧造均整之弓由上端至下端,均等随曲而不硬直。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对於长老、新参、中年、同年者随顺不顽傲。大王!此是应把持弓之一支。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於此豆梨不那奇本生谭如是说:

贤者随弓曲   如竹之随顺

无有违逆者   彼当住王宫」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乌鸦之二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二支。」

「大王!譬如乌鸦配虑、忧虑、用心、慎重而行。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配虑、 [P.480] 忧虑、用心、慎重、确立其念,防护其根而行。大王!此是应把持乌鸦之第一支。大王!又次如乌鸦发现任何食物耶?与同类分食。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如法而正所得,若至一鉢之物,不可不分与持戒之同梵行者。大王!此是应把持乌鸦之第二支。大王!依长老舍利弗法将军而如是所说:

若人与〔施〕我   苦行〔我〕随得

分诸〔苦行〕者   由此我乃食」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猿之二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二支。」

「大王!譬如猿得栖处之时,於静闲所至有枝,避难极大之树。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有耻、快适、持戒、善美、多闻、持法、可爱、尊严而所尊重作适语,言柔顺,教诫,通告,指示,指导,激励,令喜,如是可住於善友阿闍梨之处。大王!此是应把持猿之第一支。大王!又次如猿行、立、坐於树上,若入睡眠,於其处过 [P.481] 夜。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於林面前,於林中作经行、坐、卧、睡眠,於其处可受用〔四〕念处。大王!此是应把持猿之第二支。大王!又依长者舍利弗法将军如是说:

经行与住立   或坐与或卧

比丘耀林中   林际〔圣者〕赞」

摄颂曰:

驴马与鸡支   栗鼠牡牝豹

龟与竹及弓   乌鸦支与猿

南传佛教巴利语系著名经典。作者不详,成书于公元前1世纪下半叶。该经叙述了公元前2世纪入侵印度的希腊系国王弥兰陀与印度佛教僧侣那先之间的一次论辩。弥兰陀王站在希腊思想的立场上运用双刀论式诘难那先比丘,那先运用印度思想批驳弥兰陀王的诘难,并借此论述了佛教教义。双方争论的中心问题是灵魂问题,佛教主张无我,希腊精神相信灵魂,该经维护了佛教精神,否认内在自我的存在,反对将气息与灵魂视为一体,对希腊思想进行了批判。该经记录了印度思想与希腊思想之间的相互交流,反映了两种思维方式之间的差异,对研究佛教史民族关系史、及人类思维形式的发展提供了宝贵资料,此外该经文字流畅简洁,在巴利佛教文学中占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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