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经夬传卷五 萃
萃:亨(1)。王假有庙(2)。利见大人,亨,利贞(3)。用大牲,吉(4)。利有攸往。
(1)聚乃通也。 (2)假,至也,王以聚至有庙也。 (3)聚得大人,乃得通而利正也。 (4)全乎聚道,用大牲乃吉也。聚道不全,而用大牲,神不福也。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1)。王假有庙,致孝享也(2)。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3)。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4)。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5)。
(1)但顺而说,则邪佞之道也。刚而违於中应,则强亢之德也。何由得聚?顺说而以刚为主,主刚而履中,履中以应,故得聚也。 (2)全聚乃得致孝之享也。 (3)大人,体中正者也。通众以正,聚乃得全也。 (4)顺以说而不损刚,顺天命者也。天德刚而不违中,顺天则说,而以刚为主也。 (5)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情同而后乃聚,气合而后乃群。
《象》曰:泽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1)。
(1)聚而无防,则众心生。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1)。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1)有应在四而三承之,心怀嫌疑,故有孚不终也。不能守道,以结至好,迷务竞争,故乃乱乃萃也。一握者,小之貌也。为笑者,懦劣之貌也。已为正配,三以近宠,若安夫卑退,谦以自牧,则勿恤而往无咎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1)。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1)居萃之时,体柔当位,处坤之中,己独处正,与众相殊,异操而聚,民之多僻,独正者危。未能变体以远於害,故必见引,然后乃吉而无咎也。禴,殷者祭名也,四时祭之省者也。居聚之时,处於中正,而行以忠信致之。以省薄荐於鬼神也。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1)。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1)履非其位,以比於四,四亦失位。不正相聚,相聚不正,患所生也。干人之应,害所起也,故萃如嗟如,无攸利也。上六亦无应而独立,处极而忧危,思援而求朋,巽以待物者也。与其萃於不正,不若之於同志,故可以往而无咎也。二阴相合,犹不若一阴一阳之应,故有小吝也。
九四:大吉,无咎(1)。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1)履非其位而下据三阴,得其所据,失其所处。处聚之时,不正而据,故必大吉,立夫大功,然后无咎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1)。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1)处聚之时,最得盛位,故曰萃有位也。四专而据,己德不行,自守而己,故曰无咎匪孚。夫修仁守正,久必悔消,故曰元永贞,悔亡。 上六:赍咨涕洟,无咎(1)。
《象》曰:赍咨涕洟,未安上也。
(1)处聚之时,居於上极,五非所乘,内无应援。处上独立,近远无助,危莫甚焉。赍咨,嗟叹之辞也。若能知危之至,惧祸之深,忧病之甚,至于涕洟,不敢自安,亦无所不害,故得无咎也。
易学著作。魏王弼、晋韩康伯撰。是一部带有“统合儒道”思想观点的《周易》注本。全书十卷。王弼撰《略例》一卷、《上下经》注以及《文言传》、《彖传》、《象传》注六卷,韩康伯补撰《系辞传》、《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注三卷,使之成为一个体系齐全的注本。魏晋时代,玄学盛兴,谈玄成为一种时尚。当时玄学家分为两派:一派崇尚老庄思想,完全鄙弃儒学;一派则援道入儒,企图使儒道合流。王弼是后一派玄学家的代表人物,《周易注》就是他儒道结合的玄学思想的产物。《周易》本为古人卜筮所用之书,原只有六十四卦(每卦由卦画、卦名、卦辞、爻辞四部分组成),纯粹为一个符号系统;先秦儒家根据自己的理解撰成《易传》十篇(称为《十翼》),与六十四卦合为一书,使之成为专谈儒家哲理的书,以后便成为儒家经典。西汉时,大多数易学家吸取了《易经》卜筮方法,融入方士术数,说以象数灾异,到了东汉便流于谶纬迷信。王弼对此不满,于是摒弃汉儒灾异、谶纬之说,以《传》解《经》,将解释卦、爻辞内容的《彖传》、《象传》分别附在诸卦之后,将论述乾、坤二卦基本思想的《文言传》分附二卦后面,恢复先秦儒家说《易》之本来面貌。然后援道入儒,以儒道结合的玄学思想体系,对六十四卦作了思辩哲理的精致解说,开了后世以义理说《易》的先河。此书颇为后世推重,魏晋以后说《易》者多从之。版本很多,主要有《四库全书》本、《四部丛刊》本以及《十三经注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