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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春秋補證後序

《學堂私議》以尊經分官爲指歸,《賈子》帝入五學,所上不同, 《賈子》引《學禮》曰:「帝入東學,上親而貴仁,則親疏有序而恩相及矣。帝入南學,上齒而貴信,則長幼有差而民不誣矣。帝入西學,上賢而貴德,則聖智在位而功不遺矣。帝入北學,上貴而尊爵,則貴有等而下不踰矣。帝入太學,承師問道,退習而考於太傅,太傅罰其不則而匡其不及,則德智長而治道得矣。」 《學記》:「春、秋教以《詩》、《書》,冬、夏教以禮、樂 注 。」是援六藝立六大學堂,東《詩》上親,南《樂》上齒,西《書》上賢,北《禮》上貴;太學分左右,上《易》下《春秋》。所以必立六學者,上下四旁,情性不同,好惡相反,各因所短以施教。每學分經,各立宗派,亦如六家旨要。 《易》爲道,《春秋》爲陰陽,東儒,西墨,南名,北法。 分六學專門獨立,事半功倍,其教易行。若一學兼包六藝,事雜言厖,教學皆困。《王制》左學右學有互移法,蓋左右分經異教,性情才思不合于此,必合于彼,使兩學重規疊矩,何必互移?此立學分經之説。今以七經分立五學:蒙學《孝經》、《禮》、樂、《容經》,小學《王制》,中學《春秋》,高等《詩》與《周禮》,大學《易》。方言實業,别立專學,聽資性相近者學之,不與各學相嬲。蒙學修身,凡俊秀士農工商之子弟皆入焉。《孝經》標宗,《禮》、《容》治身,不但仕宦,齊民皆必學。小學以上爲仕學,立官治人屬焉。主《王制》,統典考,中外政治律例學屬焉。《王制》爲普通,專業則分擇一門,如司徒、司馬、司空、冢宰、樂正、司寇、司市 注 ,擇性所近爲專習。蒙學詳,不再立課程。蓋考典章如識字,記識功多,用思事少,于小學相宜。卒業後入中學,以《春秋》課之。《春秋》如會典、律例,先師決獄皆所取。入中學,治身掌故所已明,就《春秋》以推詳當世成敗。全經爲普通,《王制》官事,各就本門推考得失,治國齊家,上而天王二公,下而卿大夫士,就行事推論經權;君臣父子夫歸鄰國外交,分門求之。《王制》如陣圖,《春秋》則操縱變化,在乎一心。古無史家,班《志》附《春秋》。中外史書讀不勝讀,然精華全包《春秋》。或分書, 一人專治一史。 分官事, 取史書所有本官事,彙鈔閱之。 既已貫通,餘力可以涉獵,凡國家以下綜攬無遺。《春秋》治法基礎,董、劉、公孫專經,文章事業熛炳史册,《春秋》既通,治術思過半矣,然後升之高等。時局合通,不似漢、唐,但治《春秋》,已無餘事,故必進以《周禮》、《尚書》。《周禮》大統,《王制》、《尚書》小統,《春秋》驗小推大,簡易易行,藉證大統,家國因天下而益顯,故雖任小,亦必知皇、帝宗旨。又,道家君逸臣勞,逸者天下,勞者家國,積家成國,積國成天下,知人善任使,其要領也。學問於此觀止。補吏授職,不再入學。京師泰學,專爲《易》教,皇、帝法天調濟損益之至功。每因事故,如學飾飭,《盛德》篇有獄則飾; 不孝之獄,則飾喪祭之禮也;弑獄,則飾朝聘之禮也;鬭辨之獄,則飾鄉飲酒之禮也;淫亂之獄,則飾昏禮享聘也。故曰:刑法之所從生有源,不務塞其源,而務刑殺之,是爲民設陷以賊之也。 六官分司, 冢宰之官以成道,司徒之官以成德,宗伯之官以成仁,司馬之官以成聖,司冦之官以成義,司空之官以成禮。又曰:危則飭司徒,不利則飭宗伯,不平則飭司馬,不成則飭司冦,貧則飭司空。 分職任事,尊法無爲。又,六儀有禮、樂,帝學亦有禮、樂。六儀爲治身,帝學爲化民, 《孝經》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 宗旨不同,取效自别。以蒙學萬人計,入小學不過百,入中學不過三十,入高等不過五,入大學不足一。蒙學成,散歸實業之農、工、商、賈;中學成,皆補吏。考漢博士多補吏、郎,後由吏、郎至宰輔。不仕而任教職者,或爲博士,或教授鄉里。當時儒、吏不分,《秦本紀》「凡學者以吏爲師」,吏即博士之入仕者。人才由閱歷而出,學成必先爲吏,以練其才識,印證其學術;既有登進之路,又無學織之患。 後世儒生初得科弟,遂授以民社重任,國、身兩害。 故小學以上皆爲仕宦學。分官分學,終身不改,人才多,取效易。後世數易官,官如傳舍,故相率不學,權歸書吏;由學、仕分途,于事功外别有所謂道德,以致儒、吏分途,所當釐正者也。今以《春秋》立王、伯之準,又以年、時兼皇、帝之説,原始要終,其道畢矣。方今中外交通,羣雄角立,天下無道,政在諸侯;然小大不同,迥異前軌,所謂撥亂世俟後之堯、舜者,固爲今日言之也。讀是書者,先通《王制》,考悉國家巨細之政故,推衍《經》、《傳》,以觀其變化與等差經常、應變方略。所有京師國都邑野山川,即今之萬國地法也、王侯卿大夫,如地球千名人傳;征伐勝敗,滅國取邑,《世界大事表》三百年中戰奪攻取也;朝聘盟會,各國條約會盟,國際公法也。所褒之忠臣孝子名士烈女,立綱常以爲萬國法,《孝》教也;誅絶之亂臣賊子,撥亂世以爲當世法,《樂》教也;世卿,同姓婚,三年喪,不親迎,郊祀宗廟不以禮,立新制、革舊弊以改良,《禮》教也;彰王法,嚴討賊,明適庶,辨等威,强幹弱枝,謹小慎微,以絶亂原,《書》教也;内本國外諸夏,内諸夏外夷狄,用夏變夷,民胞物與,天下一家之量,《詩》教也;張三世,别九旨,通三統,明六曆,隨世運升降以立法,循環無端,百變不窮,《易》教也。大之體國經野、設官分職,小之一家一身、一言一行,無所不具也。舉廿四史典章制度成敗得失,大無不包也。地球百《春秋》之地,興利除害,革故鼎新,損益裁成之法,不啻疊矩重規也。《春秋》據魯史,爲王、伯、方伯、卒正、連帥五等之中;五學以《春秋》居大學、高等、小學、蒙學之中。蒙學、小學,修身之禮容,治國之典章始基來源也;高等、大學,皇帝之大同,推驗其歸宿也。舉《春秋》以括終始,得其中而首尾備,故中者,握要之圖。身、家細小不求詳,皇、帝高遠所不迪。一年綱領條流可以大通,再以二年仿董、劉舊法,涉獵普通,據一經以應萬事,左右逢原,泛應曲當,始終三年,上下俱達。大、高各以一年,化小爲大,取效不難。小學之功寬以三載,蒙學以後統計八年,平、治、修、齊,通可卒業,得所依歸,效可操劵。且諸學蟬連,事同一貫,提綱挈領,成效自速,庶可洗「寡要」「少功」之恥。存此私議,以張舊法。野人食芹而甘,願共同好。易危爲安,轉敗爲勝,其機括或在是歟!刊成,用誌鄙懷,願與同志商之也。

光緒二十九年立秋後一日,則柯軒 注 主人自識宣漢講舍。

注  語出《禮記王制》:「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此云《學記》,當係作者誤記。

注  司市:「司」字原無,據文意擬補。

注  則柯軒:原作「則軒軒」,誤。

十一卷。清廖平撰。廖平是清末著名思想家、经学家,一生学术观点经过六次变化。该书又名 《公羊春秋补正》、《公羊补正》,共十一卷,卷首又有 《凡例》 及《国说》一卷,成书于光绪戊子(1888)。该书体例与旧注疏家稍有不同。据《凡例》说,他以 “补证” 为名,“凡佚传则补传,师说则补例”,对何休《春秋公羊传解诂》不完备的地方加以详细阐释,何休注较明白的地方就从略。他又对《公羊春秋》经传加以自注、自疏,大体上以“自信精粹者”为注,其余文字为疏。他又认为,先儒有“《公》《榖》详例,《左传》详事”之说,实际上,《公羊》《榖梁》二传纪事为《左传》所无的也不少,因此,在疏中用《左传》《史记》之说进行补充; 至于与《左传》相异的地方,就在疏中详述。又《公羊传》传授非出于一师,文字不无脱误,廖平对那些他认为不当的地方,就在疏中加以说明。廖平此书的大旨,在于借春秋史事,勘合时局,将汉宋支离空疏的积习一扫而空,借《公羊传》抒发本人的政治、哲学主张。因此,该书虽于经学无多少发明,但在思想史上有一定的价值。该书收入《新订六益馆丛书》春秋类(民国十年四川存古书局汇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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